1、弱视诊疗方案,本弱视治疗方案主要针对屈光不正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及斜视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应尽早去除形觉剥压后再行治疗。,对初诊矫正视力低于0.8的儿童进行诊疗的目的 :,1、尽早发现弱视。 2、对弱视的原因进行诊断和处理。 3、对患者及家长进行弱视预防和处理方面的宣教。 4、治疗弱视。 5、斜视性弱视待视力提高至正常后转至眼 肌医生处手术。 6、发现除弱视外的儿童眼病。,弱視服務的流程圖,有無法矯正的 視覺問題,弱視檢查和評量,功能視覺的評量,介入: 弱視服務; 心理諮商 重建/教育服務; 環境調整,評鑑和 建立個案,诊疗程序及具体方法,一、初诊检查项目:必查项目:裂隙灯及眼底,眼位及眼
2、球运动检查,阿托品膏散瞳验光,VEP检查。选查项目:A/B超;同视机检查;视野;角膜曲率等。,对于高度散光,检查角膜曲率对于确定散光的轴向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PVEP在小儿眼科中应用,优势:诱发电位无需主观应答,是客观的检查。这就为婴幼儿的感觉功能测试提供了客观指标。 应用:1)检测正常及患各种先天性眼病婴、幼儿的视力及视觉的发育过程 2)用于疾病的诊断或鉴别诊断 3)监测病情的发展及判定疗效 4)视力测定及屈光不正时的屈光度测定。,弱视眼PVEP,弱视眼:视皮层中枢对图形运动感觉及边界对比效应敏感的神经元功能有异常,所以弱视眼PVEP检查可出现明显异常,二、散瞳五天后复验屈光度, 检影验光
3、,配镜,遮盖,不合并斜视弱视: 1)近视为最佳视力的最低度数矫正,视力矫正到1.0即可。 2)远视减去调节配镜,根据视力和症状配镜(远视减掉1D调节)。 3)对于不配合检查的患儿近视常规配镜,远视再减除的调节配镜。,二、散瞳五天后复验屈光度,检影验光,配镜,遮盖,2 弱视的儿童配镜(不合并斜视): 1) 6岁以下儿童,远视、散光足量矫正(低龄儿童视觉适应能力强)。 2) 6-9岁儿童,高度远视适当减少,散光足量矫正,二次配镜时远视给足。 3) 9岁以上儿童,高度远视,高度散光按照2/3首次配镜,二次配镜争取给足(高龄儿童适应能力差),二、散瞳五天后复验屈光度,检影验光,配镜,遮盖,3.弱视儿童
4、配镜(合并斜视):如果弱视合并斜视需要治疗,则按弱视配镜原则配镜,不考虑斜视情况,弱视治愈后再根据斜视及手术配镜原则配镜。,三、三周后复验视力, 弱视患者制作VEP自律光盘。,四、配镜及遮盖后开始光盘训练。,在治疗期间每天应保证到医院接受治疗一次,并保证每次治疗时间不少于二十分钟。,疗程的确定,患儿年龄,一岁一周 具体情况,五、随诊检查:,1、每两月检查视力,视力提高两行重新进行VEP检查更换光盘。 2、阿托品眼膏散瞳,每年一次,根据治疗情况换镜。 3、眼位检查。 4、监控戴镜及遮盖配合情况。 5、双眼视力达1.0后,斜视性弱视行斜视手术。,疗效评价,对于严格持行戴镜、遮盖、训练两到三个疗程的
5、患儿如视力未提高两行以上应重新进行排除眼病检查。,如何防止弱视复发,在视觉发育未成熟之前,每个治愈的弱视患者均有可能复发,故治愈后为防止复发,应继续巩固治疗36个月所有治愈者均应复查随访,一直到视觉成熟期,弱视治愈随访观察以3年为宜 。,斜视配镜参考(温州),调节性内斜视配镜原则一,初戴配镜原则: 中山:采用逐渐递增法,先由+5D-+6D给起,以后每半年增加眼镜度数,至眼位正位或内斜度数稳定,再坚持配戴一年,以后逐渐减低度数至最佳矫正视力 天津:散瞳后检影度数-1.0D全矫 我院和北京:散瞳后检影度数全矫 散光全矫 近视:MPMVA,调节性内斜视配镜原则二,调整: 全矫,不超过一年 原因: 抑制调节发育 戴镜视力达不到最佳矫正视力,从而影响弱视治疗或者导致弱视发生 兼顾病人的适应、眼位和视力以及斜视复发问题,非调节性内斜视,同上,戴镜半年至一年,斜视度数恒定不变,考虑手术,间歇性外斜视的配镜原则,中、低近视:全矫 高度远视:最佳矫正视力最低度数 中、低度远视:如果矫正视力相差不大,可以不戴镜 时间:戴镜观察眼位半年,无好转考虑手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