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DB52/T XXX-XXXX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 挑花绣(送审稿)编制说明1. 目的和意义民族民间工艺品过去主要是指我国民间的劳动人民为适应生活需要和审美要求,就地取材,以手工生产为主的一种工艺美术品,但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文化旅游产业的创新与发展,民族民间工艺品不仅是艺术品,更是一种具有当地民族民间特色的商品。它的取材及制作方式也多种多样,再不局限于现有的天然材料和单纯的手工加工,适用范围也非常广泛。我省是个多民族省份,有 49 个民族,特别是 17 个世居少数民族共衍共生,在长期的生产劳动、文化融合、交流迁徙中,形成多元共荣的原生态民族文化,创造了种类繁多、独具特色的民族民
2、间工艺品,我省传统民族民间工艺产品主要有 10 大类,包括:服饰类(各民族服饰) 、刺绣类(各民族刺绣) 、染织类(蜡染、扎染、枫香染、织锦) 、金属工艺类(少数民族银饰、首饰) 、雕刻类(石雕、木雕、竹雕、根雕) 、编织类(竹编、藤编、棕编、草编) 、漆艺类(漆器、漆画)、陶瓷类(土陶、泥哨) 、剪刻绘印类(剪纸、彩扎、堆画、 ) 、其他类(未列入大类的综合性产品)等。其中刺绣制品无疑是贵州民间艺术价值最高、表现力最强、代表性最强、消费者最喜爱、市场销售量最大的产品之一。2012 年省委、省政府按照国发20122 号文件建设“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区”的战略定位,提出建设旅游强省的目标,并把旅游产
3、业链延长的旅游商品作为发展为振兴工业的十大产业之一,为发展民族民间工艺品营造了良好环境,同时旅游业的持续快速增长,也为民族民间工艺品和文化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在当地政府传承一方文化、拉动一方经济、保护一方环境、造就一批人才、致富一方群众的方针政策的指引下,2006 年至今,9 年间我省连续举办多彩贵州旅游商品“两赛一会”,今年已升级打造成中国(贵州) 第一届国际民族民间工艺品文化产品博览会,把植根于贵州原生态土壤里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让千家万户成为民族民间工艺品生产工厂,促进旅游产品的生产加工产业化发展,带动广大群众脱贫致富。9 年来,全省累计约有 3
4、.2 万件作品和 1.6 万名能工巧匠参赛,共评选出“贵州名创”723 件(套) 、2“贵州名匠”401 名。据统计,2014 年我省民族民间工艺品和文化产品综合产值超过 500 亿元,企业户数超过 2400 户, 中小民族民间工艺品生产企业逐步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之一,带动直接和间接就业近 200 万人。贵州民族民间工艺品 刺绣制品资源丰富,品种繁多(主要包括饰品和生活用品) ,工艺精湛、历史悠久,长期依存于少数民族民俗文化环境之中,形成相对稳定的加工模式和艺术形式,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和浓厚的民族风格等独特的文化内涵。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 刺绣制品已成为广大消费者十分喜爱的商品,全省范围
5、内其产品销量均逐年上升,特别是近年来贵州高铁建成开通,拉近空间距离,贵州旅游业更是高速发展,直接加快了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银制品同步发展。贵州省中小企业局关于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网点建设的布局规划中为了扩大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的影响力,促进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走出省门走出国门,要求在主要交通枢纽、主要景区景点、城市商业区、旅客集散地布局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专销网点。意在扩大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的影响力,促进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走出省门走出国门。民族民间工艺品加工制作大多是传承,且以手工加工为主,虽然目前企业已实现部分产品机械化生产但一直受传统观念及手工加工影响,对标准的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在加
6、工制作基本一直没有产品标准,造成每批次产品差别较大,产品质量无法保证,最终无法实现标准化、产业化发展。要实现“资源-产品-品牌”的良性循环,只有保证产品在生产环节上的品质保证,在销售环节上实现品牌建设,才能使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市场得以良性循环。与普通商品不同,贵州民族民间工艺品 刺绣制品是一个文化、工艺性很强的工艺商品,消费者在购买时主要更关心为文化内涵、工艺水平,所以只检测材质难以全面界定商品的优劣,还需要从地域文化特色民族特色、工艺等级水平去认证,才能够全面评价刺绣制品优劣。要实现“资源-产品-品牌”的良性循环,只有保证产品在生产环节上的品质保证,在销售环节上实现品牌建设,才能使贵州省民
7、族民间工艺品市场得以良性循环。因此贵州省民间工艺品 刺绣制品标准制定、执行、推广非常必要。 3通过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 刺绣制品地方标准的制定,规范我省民族民间工艺品 刺绣制品的生产、制作流程,提高生产厂家、作坊产品质量控制的意识和能力,规范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使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 刺绣制品的制作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和提升产品质量、产品形象及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促进产业化的稳定持续发展,推动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最终实现民族民间工艺品品牌化发展。2.工作概况及编制工作过程2.1 任务来源为进一步做好地方标准化工作, 提高地方标准项目的科学性、有效性及针对性,按照
8、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 年) 、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贵州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 年) 提出的任务要求 ,根据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年地方标准化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要求,贵州省工艺美术研究所、贵州省旅游产品研发中心、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共同申报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 银制品贵州省地方标准制定。经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委员会的有关专家进行评议,并进行公开征求意见通过,2016 年 5 月 19日,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了关于贵州省 2016 年第一批标准化
9、项目的通知 (编号 45) ,贵州省地方标准贵州省民间工艺品 刺绣制品的制订获批立项。要实现“资源-产品-品牌”的良性循环,只有保证产品在生产环节上的品质保证,在销售环节上实现品牌建设,才能使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市场得以良性循环。因此贵州省民间工艺品 刺绣制品标准制定、执行、推广非常必要。 通过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 刺绣制品地方标准的制定,规范我省民族民间工艺品 刺绣制品的生产、制作流程,提高生产厂家、作坊产品质量控制的意识和能力,规范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使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 刺绣制品的制作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和提升产品质量,产品形象,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促进产业化的稳定持续发展,推动贵
10、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最终实现民族民间工艺品品牌化发展。2.2 编制工作过程42.2.1 2015 年 12 月由贵州省工艺美术研究所、贵州省旅游产品研发中心、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共同组建了标准编制小组,完成了编写标准的调研、资料查阅收集整理工作,并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和 GB/T 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 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标准文本基本框架和项目立项申请书。2.2.2 2016 年 3 月向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提交了编写贵州省地方标准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 刺绣制品项目立项
11、申请书。2.2.3 根据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 年地方标准化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要求,经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委员会的有关专家进行评议,并进行公开征求意见通过,2016 年 5 月 19 日,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了关于贵州省 2016 年第一批标准化项目的通知 (编号 45) ,贵州省地方标准贵州省民间工艺品 刺绣制品的制订获批立项。2.2.4 2016 年 5 月7 月,由于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 刺绣制品种类很多,因其用料、工艺,民族民间文化内涵、地域特色、风格图案及寓意不同,刺绣制品有很大差异,为了标准的科学性、适宜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确保标准准确性,编制组将贵州省
12、民族民间工艺品刺绣制品分为挑花绣、破线绣、马尾绣、平绣等,分别制定标准。编制小组首先制定了编制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对人员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开始编写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调研、资料查阅收集整理工作。2.2.5 2016 年 8 月12 月:确定标准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及主要技术内容等。2.2.6 2017 年 01 月04 月:编制小组全体成员三次集中讨论分析研究标准各部分内容,并分工完成各部分编制工作,最终形成讨论稿。2.2.7 2017 年 04 月 10 日,为保证标准制修订质量,确保标准的协调性、科学性、适宜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确保标准结构具有完整性、准确性、统一性,编制
13、组召开专题会,会上广泛征求了同行和专家的意见,发扬民主,依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起草规则,对不完全确定、不完善的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协商。52.2.8 2017 年 04 月 11 日05 月 06 日根据意见与建议,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标准文本内容中的目次及前言、规范性引用文件中一下标准名称书写、术语与定义格式、编排格式,修改、完善讨论稿文本和编制说明内容,编制形成征求意见稿。2.2.9 2017 年 05 月 22 日提交征求意见稿文本及编制说明。2.2.10 2017 年 06 月 06 日收到贵州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审查记录表(见附表 1) ,并发给所有成员,要求大家认真阅
14、读研究,并征求相关企业和专家的意见。2017 年 06 月 20 日编制组召开专题会,会上逐条逐项对审查意见及建议进行了研究讨论,最后形成审查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并对征求意见处理工作进行了分工,见附件 2。2.2.11 修改、完善征求意见稿文本和编制说明内容,编制形成审定意见稿。2.2.12 2017 年 07 月 21 日提交审定稿文本及编制说明。3 标准制定原则3.1 标准合法本标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标准中术语和定义、分类、纯度范围、加工方法、标记、技术要求、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与国家、行业、贵州省地方相关标
15、准和基础通用标准协调一致;编写格式符合 GB/T 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的相关要求。3.2 标准合理本标准数据来源应可追溯,验证依据充分完善,具有科学性;编制在最新技术发展水平的基础上进行,具有适宜性;标准应符合行业加工制作、鉴定机构,市场销售客观需求,具有可操作性。3.3 标准结构标准的结构框架内容应完整;表述清楚,条文用词准确,无歧义,条理清楚、逻辑严谨;框架、文体、术语应具有统一性。3.4 协商一致6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专家、同行意见,同时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编制组要多次召开专题会,发扬民主、充分讨论、协商、取得最终一致意见。4 标准主要内容及指标确定的依据由于贵州省民族民
16、间工艺品 刺绣制品种类很多,因其用料、工艺,民族民间文化内涵、地域特色、风格图案及寓意不同,刺绣制品有很大差异,为了标准的科学性、适宜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确保标准准确性,编制组将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刺绣制品分为挑花绣、破线绣、马尾绣、平绣等,分别制定标准。“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 英文翻译目前难以做到准确,大家都能看懂,编制组多次征求相关专家和管理部门意见,并进行了多次修改,最终还是没有达到共识,因此标准名称还是没有英文翻译。标准名称的英文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确定有没有,本标准的英文名称将随着随着标准应用推广发展需要逐步完善。4.1 范围根据需要规定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本标准规定了贵州省民族民
17、间工艺品 刺绣制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同时也是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规定本标准适用于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刺绣制品设计、加工、销售、科研及教学。4.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为保证与其他标准特别是基础标准的一致性,本标准规范性文件引用了下列标准,见表 1。表 11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10 包装、运输、贮存引用该文件2 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5.3.1 绣布5.4 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引用该文件74.3 术语和定义术语和定义的表述对标准的编制的规范、精 简,内涵、外延及逻辑性及发布实施后的推广应用都有很大影响。根据需要对民
18、族民间工艺品、 挑花绣、 刺绣做了定义.见表 2。表 2 3.1 民族民间工艺品 以传统工艺为基础,具有民族民间文化内涵、地域特色的工艺美术品。其风格多样、品种丰富,图案精美,富有寓意。3.2 挑花绣 用专用的绣线和布,利用经纬交织的搭十字的方法,对照专用的坐标图案进行刺绣。3.3 刺绣 用绣针引彩线,将设计的图纹在纺织品上运针刺绣,以绣迹构成图案纹样的一种工艺。3.4 刺疵 刺绣过程中形成的影响外观质量的瑕疵。3 FZ/T 12011 棉腈混纺本色线5.3.2 绣线引用该文件4 FZ/T 63002 粘胶长丝绣花线 5.3.2 绣线引用该文件5 FZ/T 63003 棉工艺绣花纹线 5.3.
19、2 绣线引用该文件6 FZ/T 63007 棉绣花线 5.3.2 绣线引用该文件7 FZ/T 63010 绦纶长丝绣花线 5.3.2 绣线引用该文件8 DB/52xxx 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标识通用规定 9 标识 引用该文件84.4 分类为了规范挑花刺绣种类,对其进行分类4.4.1 按使用功能分为实用品和装饰品4.4.1.1 实用类服装、服饰(包、帽、围巾、领带) 、坐垫、床上用品、窗帘、台布等。4.4.1.2 装饰类壁挂(挂式、座式、屏风) 、手机链等只具有美术装饰性能的工艺品。4.4.2 按刺绣质量及工艺价值等分为优等品、合格品。4.5 要求为规范控制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 挑花绣的生产、制
20、作流程,保证生产厂家、作坊产品质量,同时为了规范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使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 挑花绣的制作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和提升产品质量,产品形象,对挑花绣做以下技术要求:4.5.1 图案设计造型设计应主题明确,并具贵州民族民间文化内涵、地域特色。4.5.2 工艺布前处理、绘制图案,利用经纬交织的搭十字的方法,对照专用的坐标图案进行刺绣、制成各种用品。4.5.3 原辅材料4.5.3.1 绣布9绣布应呈网格状,且格眼方正,绣布色泽应均匀一致,无明显色差,整洁干净、无破损、无污渍和明显的瑕疵,满足刺绣工艺的要求,并符合 GB 18401 等相应标准的规定。4.5.3.2 绣线绣线条干应均匀、
21、无明显色差,满足刺绣工艺的要求,并符合GB/T 15551、GB/T 411、GB 18401、 FZ/T 12011、FZ/T 63002、FZ/T3003、FZ/T 63007、 FZ/T 63010等相应标准的规定。4.5.3.3 辅材 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4.5.4 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GB 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4.5.5 使用性能应符合GB 5296.4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服装使用说明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4.5.6 刺绣质量符合表3、表4要求。4.5.7 等级按刺绣质量及工艺等级,将挑花绣品分为优等品、合格品两个等级。实用品分级要求应符合表 3 规定,装饰品分级要求应符合表 4 规定。表 3 项目 优等品 合格品10基本安全技术性能 符合 GB 18401 要求使用性能 具备制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图案造型设计 具有民族民间文化内涵、地域特色主题突出,图案精美、布局合理图案 符合设计要求 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绣面 平整、整洁针法 均匀整齐,绣线松紧一致,不露针脚,绣线压线方向一致、整齐基本均匀,不露针脚,绣线压线方向基本一致、整齐排线 均匀 基本均匀刺绣质量绣品背面 平整,无打结、无线头;不连绣部分背面拉线控制在 1cm 左右错绣 不允许漏绣 不允许绣疵露底稿 不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