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 1 -附件 1:三亚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送审稿)1 总则 .- 1 -1.1编制目的 .- 1 -1.2编制依据 .- 1 -1.3 适用范围 .- 1 -1.4 工作原则 .- 2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 2 -2.1 应急领导机构 - 3 -2.2 运行管理机构 - 7 -2.3 咨询机构 - 7 -2.4 应急指挥体系 - 8 -2.5 组织指挥体系框架 .- 10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 10 -3.1 信息来源与监测 .- 10 -3.2 预防行动 - 13 -3.3 预警支持系统 - 13 -3.4预警监督检查 .- 13 -4 海上突发事件的分级与处理 .
2、- 13 -4.1 事件分级 - 13 -4.2 信息报告和通报 - 15 -5 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与处置 .- 15 - 2 -5.1 海上遇险报警 - 15 -5.2 海上遇险信息的核实与评估 - 17 -5.3 遇险信息的处置 .- 18 -5.4 指挥与控制 - 18 -5.5 分级响应 .- 19 -5.6 紧急处置 - 22 -5.7 海上通信方式 - 24 -5.8 海上医疗救援 - 25 -5.9 搜救效果评估与处置方案调整 - 26 -5.10 海上应急行动的中断及终止 - 26 -5.11 应急行动人员安全防护 - 27 -5.12 遇险旅客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护 - 2
3、8 -5.13 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 28 -5.14 信息发布 .- 28 -5.15 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流程 - 29 -6 后期处置 .- 29 -6.1 善后处置 - 29 -6.2 保险 - 30 -6.3 搜救效果和应急经验总结 - 30 -7 应急保障 .- 30 -7.1 应急准备 - 30 -7.2 通信与信息保障 - 31 -7.3 应急力量与应急资源保障 - 32 - 3 -7.4 宣传、培训与演练 - 33 -7.5 监督检查 - 33 -8 附则 .- 34 -8.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 34 -8.2 特别状态下的海上搜救 - 34 -8.3 预案管理 -
4、35 -8.4 奖励与责任追究 - 35 -8.5 预案解释部门 - 36 -8.6 预案实施时间 - 36 - 0 -1 总则1.1编制目的贯彻国家、海南省和三亚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指导方针,积极应对海上突发事件,快速、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救助遇险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海洋环境,维护 社会公共利益。1.2编制依据1.2.1 国内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国家突 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海南省海上搜救应急
5、预案等。1.2.2 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多、双边条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974 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1979 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 1990 年国际油污防备、反应和合作公约等。1.3 适用范围1.3.1 三亚市承担的海上搜救责任区内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行动。1.3.2 发生在三亚市责任区以外的海上突发事件,由三亚海上搜救分中心、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的应急反应行动。1.3.3 三亚海上搜救分中心组织、指挥和协调的应急行动中,三- 1 -亚市参与海上应急救援活动的单位、船舶、航空器、设施及人员。1.4 工作原则(1)政府领导,社会参与,依法规范政
6、府对海上搜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形成高效应急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 组织社会资源,形成合力;依照海上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形成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多部门参加,多学科技术支持,全社会参与的应对海上突发事件机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个人的 责任、权 利和义务,规范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 、指 挥行 为。(2)统一指挥,资源共享,团结协作对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实行统一指挥,保证搜救机构组织的各方应急力量行动协调,取得最佳效果;加强应急资源建设,建立共享机制,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参与救助各方力量的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3)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
7、速高效充分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快速高效地救助遇险人员;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作用,果断决策,保证应急指挥的科学性;加强海上应急体系建设;建立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保证指挥畅通和救援力量快速行动,提高效能和水平。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三亚市海上搜救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运行管理机构、咨询 机构、 应急指 挥机构、 现场指挥( 员)、应急救助力量等组成。- 2 -2.1 应急领导机构2.1.1 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是主管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机构,业务上受三亚海上搜救分中心、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的指导。应急领导小组设总指挥一名,常务副总指
8、挥一名,副总指挥若干名,其中总指挥由三亚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三亚海事局局长担任,其他副总指挥由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秘书长、海军榆林保障基地副司令、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等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担任。应 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国家派驻我市的专业救助单位、军队、公安、边防、消防、海警、海事、海关、检验检疫局、民航、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卫生、气象、民政、外事、 侨务、交通、信息产业等部门及我市沿海各区、乡镇人民政府、港口、机场、航运企业、旅游船公司和游艇俱乐部等组成。2.1.2 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制定我市海上应急工作有关规章制度,编制海上应急预
9、算。(2)负责我市海上应急预案的制定、运行、更新和管理。(3)承担我市海上应急值班和搜救组织、指挥、协调工作。根据省搜救中心的指导,组织辖区内的海上救援力量实施相应救援行动。(4)承担我市海上油污泄漏应急处置和其他相关联络工作。(5)组织、协调做好海上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6)编制三亚市海上搜救应急演练计划,组织我市海上搜救应急演习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7)代表市政府与海南省搜救中心协调海上搜救应急工作,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8)组织召开重大及以上险情的海上搜救行动事后评估会。 - 3 -(9)负责表彰和奖励在海上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10)完成三亚市人民政府和海南
10、省海上搜救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2.1.3 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1)三亚海事局:组织本部门力量和协调现场水域附近商船参加海上应急行动;组织制定现场应急方案,指挥协调现场搜救工作;发布航行通(警)告;必要时负责事故水域的现场警戒和实施交通管制;组织巡航,实施 CCTV 监控,做好预警工作。(2)南海救助局三亚救助基地:组织救助船舶、航空器等专业救助力量参加海上应急行动;提供专业救助指导。(3)海军榆林保障基地、南航部队:负责指派军队力量参加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4)三亚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获救人员、应急救援物资等的交通保障工作;组织引航、相关码头企业作好有关救援工作
11、;组织港口单位作好有关港口设施的保护工作。(5)三亚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本单位力量、渔船参加搜救行动;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水产养殖户,做好预防措施,并协助开展污染清除和监视工作;确保所属渔业电台海上遇险与安全通信畅通,对渔业船舶遇险应急救助提供通信支持和其他必要的技术支持;组织水文观测,做好预 警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水文信息;负责对海上突发事件可能给海洋环境造成的危害进行环境监测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6)公安、海警、边防、消防- 4 -三亚市公安局:派出公安系统力量参与海上应急行动;负责现场海域和相关陆域的治安警戒;协助组织现场及相关区域人员和设施的疏散、撤离、隔离;负责 海上应急行动陆路交通的
12、疏导工作,保障应急救援交通畅通,必要时实施道路交通管制;为跨地区海上应急行动人员提供出入境便捷服务;为获救外国籍人员遣返和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提供便利。三亚海警二支队、三亚公安边防支队:组织本部力量参加海上应急行动;协助进行现场警戒。三亚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本部消防力量对船舶火灾、危险品泄漏等事故进行应急救援;担任消防现场指挥, 组织现场有关消防力量实施灭火行动,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清理火场,参与火灾原因的调查;组织力量参加其他海上救援工作。(7)三亚海关:负责组织本系统力量参加海上应急行动;协助进行现场警戒;为海上应急行动、应急演练所需调用的跨国、跨地区海上应急设备进出境提供便捷服务。(
13、8)三亚市气象局:负责气象预警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气象、海况资料;对重特大险情或事故地点附近区域提供特别气象预报。(9)民航三亚空中交通管理站、三亚凤凰机场:负责协调民用航空器参与海上应急行动,为航空器参加救助提供便利;提供应急航空运输保障以及航空器在海上遇险的相关信息和有关搜救技术支持;参与航空器在海上遇险搜救的指挥和协调。(10)三亚市民政局:负责对获救人员的善后救助和接济工作;协助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工作。(11)三亚市卫生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系统力量参加海上- 5 -应急行动;组织开展遇险人员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根据需要指派医疗专家提供远程海上医疗咨询,组织派遣医务人员赴现场执行海上医疗
14、救援和转送伤病人员。(12)三亚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遇险外籍人员、港澳人员的有关涉外事务。(13)三亚对台办:负责协调处理涉台人员的相关事务。(14)三亚市财政局:负责提供搜救资金保障;负责协调应急费用的财务保障。(15)三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为海上搜救提供相关的信息支持。(16)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的预报以及应急行动时相关地质灾害的即时信息;核实有关海上突发事件造成的水域、沙滩等污染清除和损失费用。(17)三亚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为海上应急行动、应急演练所需调用的跨国、跨地区海上应急设备进出境提供便捷服务。(18)三亚市旅游局:负责协调做好旅游区水域环境
15、的保护工作,负责协助地方政府组织协调险情区域旅游团队的安置与疏散工作。(19)三亚市法制办:负责为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法律支援。(20)三亚市各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动员本辖区力量参加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提供应急资源保障;组织人员的疏散、撤离或隔离。(21)各港航企业、旅游船公司、游艇俱乐部:负责组织本单位力量参加海上应急行动,为海上应急行动提供相关设备、设施和技术支持。- 6 -(22)海南省电信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海南有限责任公司三亚分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三亚分公司:负责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通信技术保障和支持工作。2.2 运行管理机构2.2.1 三亚市海上突发
16、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具体协调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行动。办公室挂靠在三亚海事局指挥中心,由三亚海事局副局长任主任,三亚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三亚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任副主任。为提高工作效率,应急领导小组也可以根据海上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实际情况,临时指定其它部门设立应急办公室。2.2.2 办公室职责(1)负责搜救值班和海上突发事件的接警工作;(2)组织、指挥、 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置海上突发事件;(3)负责海上突发事件信息的汇总和上报工作;(4)其他日常工作。2.3 咨询机构专家咨询组包括海上搜救专家组和其他相关咨询机构。2.3.1 搜救专家组三亚市海上搜救专家
17、组由航运、海事、救捞、航空、消防、医疗卫生、环保、海洋环境预报 、海洋 渔业、石油化工、海洋工程、海洋地质、造船、法律、水文、气象、安全管理等行业专 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提供海上搜救技术咨询和建议。海上搜救专家组主要职责:(1)在海上应急行动中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2)参与相关海上应急搜救工作的总结和评估,提出指导性建议。- 7 -(3)参与有关海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研究工作。(4)提供搜救法制建设、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咨询。2.3.2 其他相关咨询机构其他相关咨询机构包括航海学会、船级社、航海院校等能够提供技术咨询的部门和单位。咨询机构应三亚海上搜救分中心要求,提供相关的海上搜救咨询服务
18、。三亚海上搜救分中心可与其他相关咨询机构之间就提供技术咨询事项达成协议。2.4 应急指挥体系三亚市海上搜救应急指挥系统由总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行动小组组成。2.4.1总指挥部由总指挥、常务副总指挥、副总指挥、领导成员,办公室成员组成,并依次替代。2.4.2总指挥部的主要职责(1)组织实施本预案。(2)对突发事件迅速做出评估、报告和通报。(3)采取应急行动,包括指导船舶、设施组织自救、互救。(4)组织岸基支援,调动所需人力、物力以及做好其他重要的准备工作。(5)指定现场指挥、现场副指挥和现场指挥船。(6)对相关突发事件做出决策,并下达指令,视情况请求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提供资源支持。(7)根据突发
19、事件的发展趋势与效果,经科学评估后及时调整应- 8 -急行动或适时宣布终止应急行动。(8)负责往来信息的记录、报告、通报和汇总工作。(9)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10)指导突发事件善后处理,视情况组织应急行动评估总结2.4.3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现场指挥、现场副指挥、行动小组组长组成,行动小组具体视应急处置需要设置(可参照相应的行动指南设置)。各行动小组组长由现场指挥指定,各行动小组组员由组长或组长指定的人员负责召集。2.4.4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1)在总指挥部直接领导下,贯彻执行总指挥部指令。(2)负责当地救助力量的协调,指定指挥船(人员)。(3)负责现场应急行动的协调、指挥。(4)负
20、责实施现场交通管制,维护通航秩序。(5)负责救助现场的监测、监视。(6)负责报告现场情况或请示紧急事项。(7)根据现场险情发展、应急反应行动方案实施效果初步评估,提出调整应急反应措施的意见或终止应急行动的建议。(8)负责清场和撤离现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并做好善后工作。(9)根据险情发展,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人民群众的疏散和保护工作。- 9 -(10)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2.5 组织指挥体系框架见附表一3 预警和预防机制预警和预防就是及时收集可能引起海上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根据预警信息及等级,采取相应措施,提前做好应急反应方案和应急准备工作。3.1 信息来源与
21、监测气象、水利、国土资源、地震、海洋等部门按照职责进行监测分析,提供可能引起海上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省内其他有关机构、国内或国际有关组织通报的海上灾难信息。搜救应急办负责此类信息的收集,并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根据预警等级采取相应的应急准备。3.1.1 信息分析与报告(1)风险分析与分级根据可能引发海上突发事件的紧迫程度、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将海上风险预警信息分为四个级别: 特 别重大风险信息(级):以“红色”预警信号表示并 发布,包括:a6 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包括台风、 热带风暴、热带低压,下同)等天气系统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 12 级以上,或者阵风达 1
22、4 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10 -b受热带气旋影响, 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达到或超过当地警戒潮位 80 厘米以上的高潮位。c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 3 米以上(正常潮位以上,下同)海啸波高、300 公里以上岸段严重受损、危及生命财产。d雾、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 100 米。e其他可靠的 针对海上安全的特别重大的安全威胁信息。 重大 风险信息(级): 以“橙色”预警信号表示并 发布,包括:a12 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等天气系统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 10 级以上,或者阵风 12 级以上并可能持续。b受热带气旋影响, 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代表
23、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达到或超过当地警戒潮位 30 厘米以上、80 厘米以下的高潮位。c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 23 米海 啸波高、局部岸段严重受损、危及生命财产。d雾、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 500 米。e其他可靠的 针对海上安全的重大的安全威胁信息。 较 大风险信息(级): 以“黄色”预警信号表示并 发布,包括:a24 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或冷空气等天气系统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 8 级以上,或者 阵风 10 级以上并可能持续。b受热带气旋影响, 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达到或超过当地警戒潮位 30 厘米以内的高潮位。- 11 -c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
24、验潮站出现 12 米海 啸波高、受灾地区发生房屋、船只等受损。d雾、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 800 米。e. 其他可靠的 针对海上安全的 较大的安全威胁信息。 一般 风险信息(级): 以“蓝色”预警信号表示并 发布,包括:a24 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或冷空气等天气系统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 6 级以上,或者阵风 8 级以上并可能持续。b. 受热带气旋影响, 预计在预报时效内,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低于当地警戒潮位 30 厘米的高潮位;或者预计热带气旋将登陆我国沿海地区,或在距沿岸 100 公里以内(指台风中心位置)转向将影响我国沿海地区,即使受影响海区岸段不出现超
25、过当地警戒潮位的高潮位。c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小于 1 米海啸波高、受灾地区轻微损失。d雾、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 1000 米。e. 其他可靠的 针对海上安全的一般的安全威胁信息。(2)风险信息发布气象、海洋、水利、国土资源、地震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别通过信息播发渠道向有关方面发布相应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 12 -3.1.2 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接收的预报预警信息确定海上风险预警等级,发布海上风险预警信息。3.1.3 预警信息包括信息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 项、 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3.2 预防行动3.2.1 从事海上活动的有关
26、单位、船舶和人员应注意接收预警信息,根据不同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3.2.2 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根据预警信息,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和应急救助准备。3.3 预警支持系统预警支持系统由公共信息播发系统、海上安全信息播发系统等组成,相关 风险信息发布责任部门应制定预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播发。3.4预警监督检查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搜救责任区、本部门、本系统 的预警预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4 海上突发事件的分级与处理4.1 事件分级根据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海上突发事件的特点及其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趋势,将海上突发事件分为四级
27、。4.1.1 特别重大海上突发事件(级)(1)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2)危及 30 人以上生命安全。- 13 -(3)载员 30 人以上的民用航空器在海上发生突发事件。(4)客船、危险化学品船发生严重危及船舶或人员生命安全。(5)10000 总吨以上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和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6)急需国务院协调有关地区、部门或军队共同组织救援。(7)其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危害、社会影响的海上突发事件。4.1.2 重大海上突发事件(级)(1)造成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2)危及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生命安全。(3)载员 3
28、0 人以下的民用航空器在海上发生突发事件。(4)3000 总吨以上、10000 总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和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5)其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的海上突发事件。4.1.3 较大海上突发事件(级)(1)造成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2)危及 3 人以上、10 人以下生命安全。(3)500 总吨以上、3000 总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灾等对船舶和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4)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海上突发事件。4.1.4 一般海上突发事件(级)(1)造成 3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29、(2)危及 3 人以下生命安全。(3)500 总吨以下的非客船、非危险化学品船发生碰撞、触礁、火- 14 -灾等对船舶和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4)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后果的海上突发事件。4.2 信息报告和通报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海上突发事件信息后,对信息 进行分析与核实,并按照三亚市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及三亚市人民政府的信息报告规定和程序逐级上报。其他任何部门和人员在接获海上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及时报告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4.2.1 报送程序和要求发生任何级别的海上突发事件,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向三亚市人民政府应急办公室和三亚海上搜救
30、分中心报告,需要通报相关部门的,应及时通报。4.2.2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后,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核实,并在半小时内报告三亚海上搜救分中心,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4.2.3 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的性质、影响范 围、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5 海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与处置5.1 海上遇险报警5.1.1 海上遇险者报警通信方式(1)海上通信无线电话(甚高频 VHF16 ,单边带 SSB )。(2)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 15 -(3)卫星地面站(GES)。(
31、4)甚高频、高频、中 频数字选择性呼叫(DSC)。(5)应急无线电应急示位标(EPIRB)。(6)应急示位发信机(ELT)。(7)个人示位标(PLB)。(8)公众通信网(海上救助专用电话“12395”)。5.1.2 其他遇险信息来源(1)船舶报告系统(CHISREP )。(2)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3)民用和军用航空器。(4)目击者或知情者。(5)其他接获报警部门。(6)国际组织或国外机构。5.1.3 发送海上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件发生的时间、位置。(2)遇险性质、状况。(3)船舶、航空器或遇险者的名称、种类、国籍、呼号、联系方式等。5.1.4 报警人应尽可能提供下
32、列信息:(1)船舶或航空器的主要尺度、所有人、代理人、经营人、承运人和联系方式。(2)遇险人员的数量及伤亡情况。(3)遇险船舶或航空器的损伤或损失情况及当时状况。(4)载货情况,特别是危险货物,货物的名称、种类、数量。- 16 -(5)事发直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救助请求。(6)事发现场的气象、海况信息,包括风力、风向、流向、流速、潮汐、水温、浪高等。5.1.5 使用的报警设备应按规定做好相关报警与信息的预设工作。5.2 海上遇险信息的核实与评估5.2.1 核实渠道与方式(1)直接与遇险船舶、设施、航空器进行联系。(2)与遇险船舶、设施、航空器所有人、 经营人、承运人、代理人联系。(3)向遇险
33、船舶、航空器始发港或目的港查询、核实。(4)查核船舶卫星应急示位标数据库信息。(5)通过中国船舶报告中心查询。(6)通过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核实。(7)向现场附近的过往船舶、人员或知情者核实。(8)派出飞机、船舶等应急力量到现场核实。(9)向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核实。(10)其他途径。5.2.2 搜救机构对遇险信息核实确认后,按照海上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进行评估,确定海上突发事件等级。5.2.3 遇险信息评估的内容:(1)险情的紧迫程度。(2)险情的危害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3)险情的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对周围人员、生态环境、通航环- 17 -境可能造成危害。(4)救援力量的选
34、派,搜寻、救助方式的确定。(5)遇险、获救人员的医疗移送、疏散方式。(6)危险源的控制、危害的消除方式。5.3 遇险信息的处置5.3.1 接到海上突发事件报告后,事发地在本责任区的,按规定启动相应应急程序。5.3.2 事发地不在本责任区的,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向三亚海上搜救分中心通报。5.3.3 涉及海上保安事件的,按海上保安事件处置程序处理和通报。5.3.4 涉及船舶造成污染的,按有关船舶油污应急反应程序处理和通报。5.4 指挥与控制5.4.1 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海上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进行应急反应,直至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工作已明确移交给责任区
35、搜救机构或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指定的应急指挥机构时为止。5.4.2 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向三亚海上搜救分中心请示、报告,并及时做出搜救决策。5.4.3 海上航行和作业船舶在接获海上遇险信息后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积极参与救助行动。5.4.4 行业主管部门、船东或经营者在获悉所属船舶或设施发生险情后,首先要实施自救行动并采取力所能及的应急措施,并及时向- 18 -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在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实施海上应急救援行动。5.4.5 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应按自救、互救和统一组织救助方式进行,任何 单位和部门在接到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
36、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救助指令后,应立即参与海上突发事件应急行动。5.4.6 海上突发事件处理与控制流程图(见附表二)5.5 分级响应5.5.1 分级响应的原则:(1)根据海上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2)任何海上突发事件,搜救责任区内最先得到信息的机构或单位或行动组应首先进行响应。(3)上一级搜救机构应对下一级搜救行动组的应急响应行动给予指导。(4)责任区海上搜救机构应急力量不足或无法控制事件发展时,请求上一级海上搜救机构开展应急响应。(5)根据人命优先、先接警先处置的原则,无论何种情况,各搜救单位或行动组先期或将要采取的有效救助行动均应得到认可和鼓励。5.5.2 I 级响应(1
37、)启动 I 级响应条件当搜救责任区内发生本预案 4.1.1 所列的特大等级海上突发事件时,相应地启 动 I 级响应。(2)I 级 响应行动 当发生特大等级海上突发事件,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 19 -导小组总指挥根据三亚搜救分中心的指令宣布启动 I 级应急响应。三亚 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负责对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具体协调,必要时应亲临事故现场。三亚 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常务副总指挥应到办公室(三亚海事局指挥中心)开展值班工作。 I 级应急响应宣布启动后,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应急响应启动的指令传达给各相关成员单位;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进入
38、指挥位置,动员组织本部门的资源、力量,做好随时投入应急行动的准备。5.5.3 II 级 响应(1)启动 II 级响应条件当搜救责任区内发生本预案 4.1.2 所列的重大等级海上突发事件时,相应地启 动 II 级响应。(2)II 级响应 行动 当发生重大等级海上突发事件,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根据三亚搜救分中心的指令宣布启动 II 级应急响应。三亚 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负责对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具体协调,必要时应亲临事故现场。三亚 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常务副总指挥应到办公室(三亚海事局指挥中心)开展值班工作。II 级应 急响应宣布启动后,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
39、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应急响应启动的指令传达给各相关成员单位;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进入指挥位置,动员组织本部门的资源、力量,做好随时投入应急行动的准备。- 20 -5.5.4 III 级响应(1)启动 III 级响应条件当搜救责任区内发生本预案 4.1.3 所列的较大等级海上突发事件时,相应地启 动 III 级 响应。(2)III 级响应行动当发 生较大等级海上突发事件,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省海上搜救中心的指令宣布启动 III 级应急响应。三亚 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负责对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具体协调。三亚 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常务副总指挥应到办公
40、室(三亚海事局指挥中心)开展值班工作。III 级应急响 应宣布启 动后,三亚市海上突 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响应启动的指令传达给各相关成员单位;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进入指挥位置,动员组织本部门的资源、力量,做好随时投入应急行动的准备。5.5.5 IV 级响应(1)启动 IV 级响应条件当搜救责任区内发生本预案 4.1.4 所列的一般等级海上突发事件时,相应地启 动 IV 级响应。(2)IV 级响应行动当发 生一般等级海上突发事件,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宣布启动 IV 级应急响应。三亚 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常务副总指挥负责对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具体协调。
41、- 21 -三亚 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应到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值班工作。IV 级应急响应宣布启动后,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响应启动的指令传达给各相关成员单位;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进入指挥位置,动员组织本部门的资源、力量,做好随时投入应急行动的准备。5.5.6 突发事件对人命安全、水域环境构成严重威胁时,三亚海上搜救分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海上搜救行动。5.6 紧急处置5.6.1 应急指挥机构任务险情确认后,承担应急指挥的搜救机构立即进入应急救援行动状态:(1)按照险情的级别通知有关人员进入指挥位置。(2)制定搜救方案,确定救助区域
42、,明确实施救助工作任务与具体救助措施。(3)根据已制定的搜救方案,调动应急力量执行救助任务。(4)建立应急通信机制。(5)指定现场指挥(员)。(6)根据需要发布航行警(通)告,组织实施海上交通管制。(7)根据救助情况,及时调整救助方案。5.6.2 救援力量指派原则(1)优先指派专业救助力量。(2)就近指派救助力量。(3)渔船突发事件优先指派附近作业渔船、渔政公务船施救。- 22 -(4)军地协作原则,仅依靠地方搜救力量不足以排除险情时,请求驻军支援。(5)依靠地区联动机制,当出现本搜救责任区因搜救力量不足无法排除险情时,请求相邻市县资源支持。5.6.3 救助力量与现场指挥(员)的任务(1)救助
43、力量国家专业救助单位要将值班待命的专业力量分布情况向搜救机构报告,值 班计划临时调整的要提前报告,调整到位后要进行确认报告。(2)现场指挥(员)执行 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根据搜救现场的实际情况,明确具体救助措施、方式,对现场搜救力量进行合理分工和科学指导,保证搜救行动有序开展迅速救助遇险人员,转移伤员和获救人员。指导参加应急行动的人员和遇险旅客、其他人员做好安全防护,指导遇险船舶自救,防止险情扩大或发生次生、衍生险情。要及 时主动向搜救机构报告出动情况、已实施的行动情况、险情现场、救助 进展情况以及险情现场图像等有关信息,并及时提出有利于行动的建议。5.6.4 海上搜救力量的调用与指挥(1)三
44、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搜救力量。(2)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与当地驻军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和工作程序,协调军事力量参加海上搜救行动。参加搜救的军- 23 -队舰船、飞机及人员,由军队指挥机关实施指挥。5.6.5 搜救指令的内容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对动用的救助力量,及时下达搜救指令,包括:(1)险情种类、遇险者情况及所需要的救助、所执行的任务及其目的。(2)险情发生的时间、位置。(3)搜救区域和该区域的海况。(4)已指定的现场指挥(员)。(5)通信联络要求。(6)实施救助过程中的工作与现场报告要求。(7)其他所需信息。5.6.6 海上突发事件处置保障措施根据救
45、助行动情况需要,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协调下列事项:(1)做好遇险人员的医疗救护。(2)当险情可能对公众人员造成危害时,通知有关部门组织人员疏散或转移。(3)协调有关部门提供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的支持保障。5.7 海上通信方式5.7.1 通信方式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在实施海上应急行动时,可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指定参加应急行动所有部门的应急通信方式。通信方式包括:- 24 -(1)海上通信,包括甚高频、单边带等常用海上遇险报警、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通信方式。(2)公众通信网,包括电话、传真、因特网等。(3)其他一切可用手段。5.7.2 分级联系方式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
46、小组办公室应分别收集与本搜救责任区海上应急工作有关或具备海上应急能力的单位、部门,包括政府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搜救成员单位、专业救助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的通信地址、联络方式、联系人及替代联系人名单等信息,制发本中心海上应急通信分级联系表。5.8 海上医疗救援5.8.1 医疗救援的方式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具备一定医疗技术和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海上搜救医疗救援任务,共同协调、指 导指定的医疗机构开展海上医疗救援工作。涉及到入出境卫生检疫的船舶,应同检验检疫部门协同处置。被指定的医疗机构应海上搜救机构的要求,做好以下工作:(1)提供远程海上医疗咨询、医疗
47、指导。(2)派出医疗人员携带医疗设备,随船或航空器赶赴现场执行海上医疗救援、医疗移送任务。(3)需要时,根据海上搜救机构的通知为接收伤病人员开展救治做出必要的安排,同时将此安排通知相关的海上搜救机构,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5.8.2 医疗救援力量的协调指导- 25 -(1)海上医疗救援一般由实施救援行动所在地的医疗机构承担,由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协调当地医疗机构首先进行响应。力量不足时,可通过逐级向上请求支援。(2)应下级海上搜救机构的请求,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可协调指定的医疗机构参与救援,或其他医疗机构直接实施海上医疗救援行动。(3)本市医疗救援力量不足时,可请求三亚海
48、上搜救分中心和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协调其他医疗机构提供支援。5.9 搜救效果评估与处置方案调整5.9.1 目的三亚市海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跟踪搜救行动的进展,查明险 情因素、造成事件扩展和恶化的因素,控制危险源和污染源,对救助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分析、评价, 调 整应急行动方案,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险情造成的损失和降低危害,提高应急反应效率和救助成功率。5.9.2 内容(1)调查险情的主要因素。(2)判断事件的发展趋势。(3)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对危险源进行控制、处置。(4)对现场进行检测,分析、评价措施的有效性。(5)针对海上突发事件衍生出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进一步的措施。(6)对应急行动方案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