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7 010F 10备 案 号 : 42939-2014 DB46海 南 省 地 方 标 准DB 46/ 2832014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单 位 产 品 综 合 能 耗 和 电耗限额The quota of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and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per unit for autoclaved aerated concrete block2014 - 04 - 15 发布 2014 - 05 - 01 实施海 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46/ 2832014I前 言本
2、 标 准 的 第 4章 是 强 制 性 的 , 其 余 为 推 荐 性 的 。 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2009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 本 标 准 附 录 A、 附 录 B为 资 料 性 附 录 。 本 标 准 由 海 南 省 节 能 监 测 中 心 提 出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单 位 : 海 南 省 节 能 监 测 中 心 、 海 南 省 标 准 化 协 会 、 海 南 省 新 型 墙 体 材 料 协 会 。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柯 水 喜 、 冯 农 基 、 胡 奖 义 、 余 欢 、 孙 林 芳 、 周 然 、 奚 戌 、 陈 君 。DB46
3、/ 2832014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电耗限额1 范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单 位 产 品 综 合 能 耗 和 电 耗 限 额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能 耗 限 额 、 统 计 范 围 、 计 算 方 法 、 节 能 管 理 与 措 施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海 南 省 范 围 内 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生 产 企 业 能 耗 的 计 算 、 考 核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 。 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 , 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 文 件
4、。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T 2589 综 合 能 耗 计 算 通 则GB 11968 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GB/T 12497 三 项 异 步 电 动 机 经 济 运 行GB/T 13462 电 力 变 压 器 经 济 运 行GB 17167 用 能 单 位 能 源 计 量 器 具 配 备 和 管 理 通 则GB 18613 中 小 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能 效 限 定 值 及 节 能 评 价 值GB 19153 容 积 式 空 气 压 缩 机 能 效
5、 限 定 值 及 能 效 等 级GB 20052 三 相 配 电 变 压 器 能 效 限 定 值 及 节 能 评 价 值GB/T 23331 能 源 管 理 体 系 要 求GB/T 24851 建 筑 材 料 行 业 能 源 计 量 器 具 配 备 和 管 理 要 求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3.1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产 品 综 合 能 耗在统计 期内 蒸压 加气 混凝 土砌块 从原 料进 厂到 成品 的生产 过程 中, 所消 耗的 综合能 耗。 包括 生 产 系 统 、 辅 助 生 产 系 统 和 附 属 生 产 系 统 的
6、各 种 能 源 消 耗 量 , 不 包 括 非 生 产 能 源 消 耗 量 。3.2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单 位 产 品 综 合 能 耗以 单 位 产 量 表 示 的 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产 品 综 合 能 耗 , 本 标 准 确 定 单 位 产 品 产 量 为 立 方 米 。3.3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单 位 产 品 综 合 电 耗DB46/ 28320142以 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单 位 产 品 产 量 表 示 的 电 量 。4 能耗限额单 位 产 品 综 合 能 耗 和 电 耗 应 符 合 表 1的 规 定 。表1 单 位 产
7、品 综 合 能 耗 和 电 耗 限 额 限 定 值类别 单 位 产 品 电 耗 (kWh/m3) 单 位 产 品 综 合 能 耗 (kgce/ m3)限额值 17 235 统 计 范 围5.1 统 计 范 围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能 耗 统 计 范 围 包 括 : 从 原 料 进 厂 到 成 品 的 全 部 生 产 过 程 中 所 消 耗 的 综 合 能 耗 。 不 包 括 非 生 产 能 源 消 耗 。5.2 统 计 方 法利 用 符 合 GB 17167要 求 配 备 的 能 源 计 量 器 具 对 统 计 期 内 的 能 源 数 量 和 生 产 合 格 产 品 产 量 进
8、行 统 计 。5.3 能 源 折 算 系 数 取 值 原 则产 品 综 合 能 耗 的 计 算 应 符 合 GB/T 2589的 规 定 , 在 统 计 期 内 , 对 实 际 消 耗 的 一 次 能 源 ( 煤 炭 、 石 油 等 ) 和 二 次 能 源 ( 如 石 油 制 品 、 电 力 等 ) 所 消 耗 的 能 源 进 行 统 计 。 各 种 能 源 的 热 值 以 企 业 的 实 测 热 值 为 准。 没 有 条 件实 测的 , 可 采用本 标准 附录 A、 附录B 中的折 标系 数折 算为 标准 煤, 进 行综 合计 算 所 得 得 能 源 消 耗 量 。6 计 算 方 法6.1.
9、1 综 合 能 耗 的 计 算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综 合 能 耗 等 于 统 计 期 内 的 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生 产 过 程 中 实 际 消 耗 的 各 类 能 源 实 物 量 与 该 类 能 源 折 标 系 数 的 乘 积 之 和 。 数 值 以 千 克 标 准 煤 表 示 , 按 照 公 式 ( 1) 进 行 计 算 。式中:nE (ei ki ) ( 1)i1E 统 计 期 内 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综 合 能 耗 , 单 位 为 千 克 标 准 煤 ( kgce) ;ei 统 计 期 内 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生 产 过
10、程 中 消 耗 的 第 i种 能 源 实 物 量 , 单 位 为 实 物 单 位 ;ki 第 i类 能 源 折 标 系 数 ;n 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消 耗 的 能 源 种 数 。6.1.2 单 位 产 品 综 合 能 耗 的 计 算DB46/ 28320143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单 位 产 品 综 合 能 耗 等 于 统 计 期 内 的 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综 合 能 耗 除 以 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合 格 产 品 产 量 。 数 值 以 千 克 标 准 煤 每 立 方 米 表 示 , 按 照 公 式 ( 2) 进 行 计 算
11、。Em E / P ( 2)式中:3Em 统 计期 内 蒸 压加 气混 凝土砌 块单 位产 品综 合能 耗, 单位 为千 克标 准煤 每 立方米 ( kgce/m ) ;E 统 计 期 内 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综 合 能 耗 , 单 位 为 千 克 标 准 煤 ( kgce) ;P 统 计 期 内 符 合 GB 11968标 准 的 合 格 产 品 产 量 , 单 位 为 立 方 米 ( m3) 。6.1.3 单 位 产 品 电 耗 的 计 算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单 位 产 品 电 耗 等 于 统 计 期 内 的 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生 产 过
12、程 中 电 耗 除 以 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合 格 产 品 产 量 。 数 值 以 千 瓦 时 每 立 方 米 表 示 , 按 照 公 式 ( 3) 进 行 计 算 。Eed Ee / P ( 3)式中:3Eed 统 计 期 内 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单 位 产 品 电 耗 , 单 位 为 千 瓦 时 每 立 方 米 ( kWh/ m ) ;Ee 统 计 期 内 蒸 压 加 气 混 凝 土 砌 块 总 电 耗 , 单 位 为 千 瓦 时 ( kWh) ;P 统 计 期 内 符 合 GB 11968标 准 的 合 格 产 品 产 量 , 单 位 为 立 方 米 (
13、m3) 。7 节 能 管 理 与 措 施7.1 节 能 管 理 措 施7.1.1 建 立 健 全 能 源 管 理 体 系 , 应 符 合 GB/T 23331 的 要 求 。7.1.2 企 业 应 按 要 求 建 立 能 耗 统 计 体 系 , 建 立 能 耗 测 试 数 据 、 能 耗 计 算 和 考 核 结 果 的 文 件 档 案 , 并 对 文 件 进 行 受 控 管 理 。7.1.3 企 业 应 建 立 计 量 管 理 制 度 , 能 源 计 量 器 具 的 配 备 应 符 合 GB 17167 和 GB/T 24851 的 要 求 。7.1.4 企 业 使 用 的 电 动 机 系 统
14、 、 电 力 变 压 器 等 耗 能 设 施 应 符 合 GB/T 12497、 GB/T 13462 等 相 关 标 准 要 求。7.1.5 企 业 所 用 的 中 小 型 三 相 异 步 电 动 机 、 容 积 式 空 气 压 缩 机 、 三 相 配 电 变 压 器 等 通 用 耗 能 设 备 应 达 到 GB 18613、 GB 19153、 GB 20052 等 相 应 耗 能 设 备 能 效 标 准 中 节 能 评 价 值 得 要 求 。7.2 节 能 技 术 措 施7.2.1 企 业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水 作 为 耗 能 工 质 , 蒸 压 釜 中 废 汽 应 综 合 利
15、 用 和 合 理 倒 汽 、 冷 凝 水 必 须 循 环 使 用 并 作 为 原 材 料 用 水 。7.2.2 企 业 应 积 极 采 用 新 能 源 、 新 设 备 及 新 工 艺 。DB46/ 28320144附 录 A( 资 料 性 附 录 ) 各 种 能 源 折 标 准 煤 参 考 系 数表A.1 各 种 能 源 折 标 准 煤 参 考 系 数能 源 名 称 平 均 低 位 发 热 量 折 标 准 煤 系 数原煤 20908kJ/kg( 5000kcal/kg) 0.7143kgce/kg洗精煤 26344kJ/kg( 6300kcal/kg) 0.9000kgce/kg洗中煤 836
16、3kJ/kg( 2000kcal/kg) 0.2857kgce/kg其 它 洗 煤煤泥 8363kJ/kg 12545kJ/kg( 2000kcal/kg 3000kcal/kg) 0.2857kgce/kg 0.4286kgce/kg焦炭 28435kJ/kg( 6800kcal/kg) 0.9714kgce/kg原油 41816kJ/kg( 10000kcal/kg) 1.4286kgce/kg燃料油 41816kJ/kg( 10000kcal/kg) 1.4286kgce/kg汽油 43070kJ/kg( 10300kcal/kg) 1.4714kgce/kg煤油 43070kJ/kg(
17、 10300kcal/kg) 1.4714kgce/kg柴油 42652kJ/kg( 10200kcal/kg) 1.4571kgce/kg煤焦油 33453kJ/kg( 8000kcal/kg) 1.1429kgce/kg渣油 41816kJ/kg( 10000kcal/kg) 1.4286kgce/kg液 化 石 油 气 50179kJ/kg( 12000kcal/kg) 1.7143kgce/kg炼 厂 干 气 46055kJ/kg( 11000kcal/kg) 1.5714kgce/kg油 田 天 然 气 38931kJ/m3( 9310kcal/m3) 1.3300kgce/m3气
18、田 天 然 气 35544kJ/m3( 8500kcal/m3) 1.2143kgce/m3煤 矿 瓦 斯 气 14636kJ/m3 16726kJ/m3( 3500kcal/m3 4000kcal/m3) 0.5000kgce/m3 0.5714kgce/m3焦 炉 煤 气 16726kJ/m3 17981kJ/m3( 4000kcal/m3 4300kcal/m3) 0.5714kgce/m3 0.6143kgce/m3高 炉 煤 气 3763kJ/m3 0.1286kgce/m3a) 发 生 炉 煤 气 5227kJ/kg( 1250kcal/m3) 0.1786kgce/m3b) 重
19、油 催 化 裂 解 煤 气 19235kJ/kg( 4600kcal/m3) 0.6571kgce/m3c) 重 油 热 裂 解 煤 气 35544kJ/kg( 8500kcal/m3) 1.2143kgce/m3d) 焦 炭 制 气 16308kJ/kg( 3900kcal/m3) 0.5571kgce/m3e) 压 力 气 化 煤 气 15054kJ/kg( 3600kcal/m3) 0.5143kgce/m3其 他 煤 气f) 水 煤 气 10454kJ/kg( 2500kcal/m3) 0.3571kgce/m3粗苯 41816kJ/kg( 10000kcal/kg) 1.4286kg
20、ce/kg热 力 ( 当 量 值 ) / 0.03412kgce/MJ电 力 ( 当 量 值 ) 3600kJ/( kWh) 860kcal/( kWh) 0.1229kgce/( kWh)电 力 ( 等 价 值 ) 按 当 年 火 电 发 电 标 准 煤 耗 计 算 /蒸 汽 ( 低 压 ) 3763MJ/t( 900Mcal/t) 0.1286kgce/kg生 物 质 废 料 用 于 燃 料 / 500kgce/kg其 他 工 业 废 料 用 于 燃 料 / 428.5kgce/kgDB46/ 28320145附 录 B( 资 料 性 附 录 ) 耗 能 工 质 能 源 等 价 值表B.1
21、 耗 能 工 质 能 源 等 价 值品种 单 位 耗 能 工 质 耗 能 量 折 标 准 煤 系 数新水 2.51MJ/t( 600 kcal/t) 0.0857kgce/t软水 14.23MJ/t( 3400 kcal/t) 0.4857kgce/t除氧水 28.45MJ/t( 6800 kcal/t) 0.9714kgce/t压 缩 空 气 1.17MJ/m3( 280 kcal/m3) 0.0400kgce/m3鼓风 0.88MJ/m3( 210 kcal/m3) 0.0300kgce/m3氧气 11.72MJ/m3( 2800 kcal/m3) 0.4000kgce/m3氮 气 ( 做
22、 副 产 品 时 ) 11.72MJ/m3( 2800 kcal/m3) 0.4000kgce/m3氮 气 ( 做 主 产 品 时 ) 19.66MJ/m3( 4700kcal/m3) 0.6714kgce/m3二 氧 化 碳 气 6.28MJ/m3( 1500 kcal/m3) 0.2143kgce/m3乙炔 243.67MJ/m3 8.3143kgce/m3电石 60.92MJ/kg 2.0786kgce/kg海 南 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厅海 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琼工信节函20171124 号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质量技术 监督局关于确保 2017 年底完成所有
23、 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的函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 贯 彻落 实 党的 十 九大 精 神和 中 共海 南 省 委 关 于 进一 步 加强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谱 写 美 丽 中 国 海 南 篇 章 的 决 定 , 打 赢 蓝 天 保 卫 战 , 按 照 全省 冬 春大 气 污染 防 治 工 作会 议 部署 , 省 工 信厅 、 省质 监 局 作为 全 省燃 煤 小锅 炉 淘汰 的 督办 单 位 , 现 就 进一 步 加快 淘 汰 燃 煤 小 锅 炉 , 确 保 2017 年 底 完 成 所 有 燃 煤 小 锅 炉 淘 汰 任 务 有 关 事宜明确如下:一、淘汰范围
24、所有 10 蒸吨 及以下 、 出厂 设计燃 料为煤 的在用、 停用 锅炉, 包括设计燃煤和生物质的双燃料锅炉。二、工作要求( 一 ) 停 用 燃 煤 小 锅炉 。 各市 县 (含洋 浦管 委会, 下同 ) 应督 促 企 业 在 今 年 年 底 前 必 须 停 用 列 入 淘 汰 范 围 的 所 有 燃 煤 小 锅 炉 , 停 用 的燃 煤 小锅 炉 要切 断 连接 蒸 汽管 道 和水 路 、 电 路 , 做到 断水 、 断电 , 无 法 使 用 。 燃 煤 小锅 炉 停用 后 , 要 督 促业 主 及时办 理 锅 炉 使 用 登 记 证 的 注 销 手 续 , 对 到 2017 年 底 还 未
25、 主 动 申 请 注 销的 , 由 各 市 县 统 一 公告 撤 销其 使 用登 记 证 , 做 到 全省 燃 煤小锅 炉“清零 ”。( 二 ) 推 进 清 洁 能 源 替 代 。 各 市 县要 根 据 本 地区 情 况 , 采取 园 区 集中 供 热 、 清 洁 能源 替 代改 造 (包 括 更换 清 洁能 源 锅炉 ) 等 方式,指导帮助企业尽快解决生产用能问题。( 三 ) 清 洁 能 源 替 代 改 造验 收 。 各市 县要按 照 省工 信厅、 省 生 态 环保厅 、 省 质 监 局 关 于 燃煤 锅 炉淘 汰 验收 有 关事 项 的通 知 ( 琼 工 信 节 2017 188 号 )
26、要 求 , 组 织 对 完 成 清 洁 能 源 替 代 改 造的 锅 炉进 行 验收 , 验 收 通过 并 按新 燃 料重 新 办理 锅 炉使 用 登记 证后,方可投入使用。三、保障措施( 一 ) 全 面 摸 底 排 查。 对列 入淘 汰范围 的燃煤 小锅 炉, 各市 县要尽快组织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确保排查到位,不留死角, 应淘则淘,并建立燃煤小锅炉淘汰台账。( 二 ) 严 把 准 入 关 口 。 从 即 日 起 全省 禁 止审 批 、 注 册 燃 煤 小 锅 炉 , 2018 年 起 禁 止 检 验 燃 煤 小 锅 炉 。 全 省 原 则 上 不 再 新 上 燃 煤锅炉。( 三 ) 强 化
27、 执 法 检 查 。 各 市 县 要 组 织对 已 注 销 使用 登 记的燃 煤 小 锅 炉 “回 头 看 ”, 加 强 日 常 执 法 检 查 , 对 私 自 恢 复 使 用 燃 煤 2 小 锅 炉的 , 立 即 予以 依 法关 停 取缔 。 同 时 , 对 违 规建 设 的燃 煤 小 锅炉 , 立 即 予以 依 法关 停 取 缔 ; 对 非 燃煤 锅 炉型 号 的锅 炉 偷烧燃 煤的,立即予以依法关停取缔。( 四 ) 统 筹 支 持 改 造。 对燃 煤小 锅炉清 洁能源 替代 改造 , 各 市县要从 技术路 线选择 、 清洁 能源供 应及 资 金筹措 等方面 , 积极 进 行 统筹 协 调
28、和 引 导 , 将 安 全 、 环保 、 能 效 等相 关 要求 宣 传到 位 , 避免 企业走 弯路。 对已 经完成 清洁能 源改 造 的锅炉 , 要尽 快组织 协调 排放监 测、 安全 检验验 收和能 效测试 , 符合 要求的 尽快予 以 登记注册,使锅炉尽快投入恢复使用。( 五 ) 加 大 激 励 引导 。 对符 合省燃 煤锅 炉清洁 能源替 代改造 财政补助政策的项目,各市县要积极指导、帮助相关企业申报。 鼓励各市县对燃煤小锅炉淘汰和改造出台财政奖励和补助政策, 加大激励引导力度,确保完成淘汰任务。( 六 ) 定 期 上 报 通 报 。 为 确 保完 成 全 省 燃煤 小 锅炉 淘 汰
29、任 务 , 建 立 全 省 定 期 通 报 制 度 。 请 各 市 县 分 别 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 、11 月 30 日、 12 月 15 日及 2018 年 1 月 2 日将 本辖区 燃煤小 锅炉 淘 汰 工作 进 展情 况 表 (见 附 件 ) 分 别 报 送 省 工 信厅和省 质 监 局 ( 同 时发 传真和 电子邮 件) 。 省工 信厅和省质 监局 将于 2017 年 11 月17 日 、 12 月 4 日 、 12 月 18 日及 2018 年 1 月 5 日向全省通报各 市县淘汰进展情况,并报省政府。为 便 于 沟 通 联 系 , 请 各 市 县 于 2017 年
30、 11 月 10 前 , 将 负 责 燃 煤 小 锅 炉 淘 汰 工 作 的 市 县 分 管 领 导 和 具 体 联 系 人 及 联 系 方 式 报省工信厅和省质监局。 3 附件:市县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进展情况表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 年 11 月 6 日(此 件依申 请公开 ; 联系 人: 省工 信厅黄 福胜 、 黄培 洵, 联 系电话:65239275、65238381、13307676133,传真:65307058,电 子 邮箱 : ; 省 质 监局 陈 起 辉 , 联 系 电话: 65396474 、 13637557397, 传 真 : 65396474 , 电 子 邮 箱 :)抄 报 : 省 政 府 。 抄 送 : 省 生 态 环 保 厅 。 4 附件市 县 政 府 : ( 盖 章)市县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进展情况表序 号 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 地址 设备型号设计燃 料种类蒸吨设备注册代码 使用证号 出厂编号 是否停 用淘汰 是否注销 使用证 清洁能源 替代方式 是否 验收 备注注:1.停用淘汰指切断连接蒸汽管道和水路、电路,做到断水、断电,锅炉无法使用。 2.清洁能源替代方式指园区集中供热、更换清洁能源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等。3.验收指按照琼工信节2017188 号要求,验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