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27.010F 10 DB33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B 33/T XXXXXXXXX能 源 监 测 信 息 系 统 数 据 采 集 技 术 要 求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data acquisition for energy monitoring system(报批稿)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浙 江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33/T XXXXXXXXXI目 次前言 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采 集 对 象 .15 采 集 方 法
2、.16 采 集 周 期 .27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系 统 架 构 .28 能 源 计 量 终 端 .29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配 置 .210 采 集 准 确 性 411 传 输 可 靠 性 412 设 备 的 安 装 要 求 513 试 验 方 法 5附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 RS-485 接口 .7附录 B( 规 范 性 附 录 ) M-BUS 接口 8附录 C( 规 范 性 附 录 ) 短 距 离 无 线 收 发 接 口 9DB33/T XXXXXXXXX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2009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 本 标 准 由 浙 江
3、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提 出 。 本 标 准 由 浙 江 省 能 源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归 口 。 本 标 准 中 附 录 A、 附 录 B、 附 录 C为 规 范 性 附 录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浙 江 中 易 和 节 能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浙 江 省 节 能 协 会 、 浙 江 省 标 准 化 研 究 院 。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邹 骁 、 李 寅 雷 、 张 巍 、 冯 银 、 刘 璇 、 蒋 建 平 。本 标 准 为 首 次 发 布 。IIDB33/T XXXXXXXXX1能源监测信息系统数据采集技术要求1 范围
4、本 标 准 规 定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系 统 的 采 集 内 容 、 采 集 方 法 。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浙 江 省 能 源 监 测 信 息 系 统 的 设 计 和 建 设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 。 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 , 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 17167 用 能 单 位 能 源 计 量 器 具 配 备 和 管 理 通 则GB/T 17618 信
5、 息 技 术 设 备 抗 扰 度 限 值 和 测 量 方 法GB/T 17626.2 电 磁 兼 容 试 验 和 测 量 技 术 静 电 放 电 抗 扰 度 试 验GB/T 17626.3电 磁 兼 容 试 验 和 测 量 技 术 射 频 电 磁 场 辐 射 抗 扰 度 试 验 GB/T 17626.4电 磁 兼 容 试 验 和 测 量 技 术 电 快 速 瞬 变 脉 冲 群 抗 扰 度 试 验 GB/T 17626.5电 磁 兼 容 试 验 和 测 量 技 术 浪 涌 ( 冲 击 ) 抗 扰 度 试 验 GB/T 19582 基 于 Modbus协 议 的 工 业 自 动 化 网 络 规 范
6、GB 50303 建 筑 电 气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DB33/ 656 用 能 单 位 能 源 计 量 管 理 要 求JB/T 9233.6 工 业 自 动 化 仪 表 通 用 试 验 方 法 环 境 温 度 影 响 CJ/T 188 用 户 计 量 仪 表 数 据 传 输 技 术 条 件DL/T 645 多 功 能 电 表 通 信 规 约3 术 语 和 定 义DB/T XXX 中 界 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4 采 集 对 象采 集 对 象 及 能 源 分 类 编 码 由 DB/T XXX 8.1.1中 表 1规 定 , 电 力 信 息 应
7、通 过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系 统 采 集 , 其 它 能 源 信 息 建 议 通 过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系 统 采 集 。5 采 集 方 法5.1 采 用 具 有 通 信 功 能 的 能 源 计 量 终 端 计 量 各 种 能 源 信 息 。5.2 采 用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直 接 采 集 各 种 能 源 计 量 终 端 的 能 源 信 息 , 汇 总 后 在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中 转 换 、 运 算 、 存 储 , 最 后 通 过 传 输 网 络 上 传 到 能 源 监 测 应 用 系 统 。DB33/T XXXXXXXXX26 采 集 周 期6.1
8、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从 能 源 计 量 终 端 中 采 集 能 源 信 息 的 周 期 为 5 分 钟 到 24 小 时 。6.2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上 传 能 源 信 息 到 能 源 监 测 应 用 系 统 的 周 期 为 5 分 钟 到 24 小 时 。7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系 统 架 构7.1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系 统 由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 能 源 计 量 终 端 组 成 , 能 源 计 量 终 端 计 量 各 种 能 源 信 息 ;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直 接 采 集 各 种 能 源 计 量 终 端 的 能 源 信 息
9、 , 汇 总 后 在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中 转 换 、 运 算 、 存储。7.2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系 统 将 采 集 的 能 源 信 息 通 过 互 联 网 上 传 到 能 源 监 测 应 用 系 统 。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系 统 架 构 参 见 图 1。图1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系 统 架 构8 能 源 计 量 终 端8.1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系 统 配 备 的 能 源 计 量 终 端 原 则 上 应 是 动 态 测 量 设 备 , 不 应 有 漏 测 (漏 测 比 例 小 于0.1%), 并 具 有 数 据 通 讯 功 能 。8.2 能 源 数 据 采
10、 集 系 统 配 备 的 能 源 计 量 终 端 准 确 度 等 级 应 符 合 GB 17167 或 DB33/ 656 的 规 定 及 经 检 定/校 准 合 格 , 并 在 检 定 /校 准 有 效 期 内 。9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配 置9.1 外 观 及 结 构 要 求9.1.1 外 观 要 求系统设 备外 壳表 面应 清洁 、 无裂 纹、 无褪 色及 永久 性污渍 , 无 划痕 和明 显变 形, 数 字显 示应 清晰 正 确 , 开 关 按 键 应 操 作 灵 活 、 可 靠 , 文 字 符 号 和 标 记 应 清 晰 。9.1.2 结 构 要 求系 统 设 备 结 构
11、 合 理 、 牢 固 , 零 部 件 连 接 应 紧 固 无 松 动 。9.2 性 能 要 求DB33/T XXXXXXXXX39.2.1 平 均 无 故 障 时 间 ( MTBF) 不 小 于 3 万 小 时 。9.2.2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器 采 用 市 电 AC220 V10%直 接 供 电 , 不 外 加 辅 助 电 源 。9.2.3 低 功 耗 , 功 率 小 于 10W。9.2.4 固 定 方 式 , 壁 挂 式 安 装 或 导 轨 安 装 。9.2.5 电 磁 兼 容 性 要 求9.2.5.1 GB/T 17626.2 电 磁 兼 容 试 验 等 级 2 级 及 以 上 。
12、9.2.5.2 GB/T 17626.3 电 磁 兼 容 试 验 等 级 2 级 及 以 上 。9.2.5.3 GB/T 17626.4 电 磁 兼 容 试 验 等 级 2 级 及 以 上 。9.2.5.4 GB/T 17626.5 电 磁 兼 容 试 验 等 级 2 级 及 以 上 。9.3 数 据 采 集 功 能9.3.1 能源数 据采 集设 备应 能直 接接入 或加 装转 换设 备后 能接入 符 合 RS-485 接口 标 准 (见 本标 准 附 录 A) 、 M-BUS 接 口 标 准 ( 见 本 标 准 附 录 B) 、 短 距 离 无 线 收 发 接 口 标 准 ( 见 本 标 准
13、 附 录 C) 的 能 源 计 量 终 端。9.3.2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应 能 直 接 采 集 符 合 DL/T 645 的 能 源 计 量 终 端 的 数 据 。9.3.3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应 能 直 接 采 集 符 合 CJ/T 188 的 水 表 、 燃 气 表 和 热 ( 冷 ) 量 表 等 能 源 计 量 终 端 的 数 据 。9.3.4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应 能 直 接 采 集 符 合 GB/T 19582 的 各 类 能 源 计 量 终 端 的 数 据 。9.3.5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应 能 实 现 周 期 性 从 能
14、源 计 量 终 端 中 采 集 能 源 信 息 的 功 能 , 采 集 周 期 为 5 分 钟到 24 小 时 。9.3.6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的 采 集 信 息 至 少 包 括 能 源 数 据 实 时 值 、 数 据 有 效 状 态 、 采 集 时 间 。9.3.7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至 少 支 持 128 台 能 源 计 量 终 端 的 数 据 采 集 。9.3.8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应 能 实 现 能 源 监 测 应 用 系 统 发 起 的 即 时 数 据 采 集 功 能 。9.3.9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在 能 源 信 息 采 集
15、失 败 时 应 有 重 试 功 能 , 及 时 更 新 数 据 有 效 状 态 。9.4 数 据 处 理 功 能支 持 对 所 采 集 能 源 数 据 的 表 达 式 运 算 处 理 , 至 少 包 括 加 、 减 、 乘 、 除 四 则 运 算 。9.5 数 据 存 储 功 能9.5.1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应 具 备 数 据 存 储 功 能 , 且 存 储 的 能 源 数 据 不 少 于 30 天。9.5.2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存 储 的 历 史 数 据 能 按 需 求 进 行 查 询 、 提 取 。9.6 数 据 上 传 功 能9.6.1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16、 设 备 应 具 备 有 线 、 无 线 等 方 式 接 入 互 联 网 的 功 能 。9.6.2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应 具 备 将 能 源 信 息 通 过 互 联 网 上 传 到 能 源 监 测 应 用 系 统 的 功 能 , 能 源 数 据 上传 周 期 为 5 分 钟 到 24 小 时 。9.6.3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应 实 现 能 源 监 测 应 用 系 统 发 起 的 即 时 数 据 上 传 功 能 。9.6.4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应 实 现 断 点 续 传 功 能 , 在 因 互 联 网 故 障 等 原 因 未 能 将 能 源 信 息 定
17、时 上 传 的 情 况 下 , 待 互 联 网 恢 复 正 常 后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可 将 存 储 的 数 据 上 报 到 能 源 监 测 应 用 系 统 。9.6.5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应 实 现 指 定 历 史 数 据 上 传 功 能 。9.6.6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应 实 现 上 传 能 源 信 息 AES 加 密 功 能 。9.6.7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的 传 输 信 息 应 具 有 校 验 功 能 。DB33/T XXXXXXXXX49.6.8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的 传 输 信 息 至 少 包 括 能 源 计 量
18、 终 端 名 称 、 能 源 计 量 终 端 编 码 、 能 源 采 集 点 名 称 、 能 源 采 集 点 编 码 、 能 源 分 类 编 码 、 能 源 数 据 实 时 值 、 数 据 有 效 状 态 、 采 集 时 间 。9.6.9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在 传 输 信 息 失 败 时 应 有 重 试 功 能 。9.6.10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支 持 接 收 来 自 能 源 监 测 应 用 系 统 的 查 询 等 命 令 。9.7 身 份 认 证 功 能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接 入 能 源 监 测 应 用 系 统 时 提 供 身 份 认 证 功 能 。9
19、.8 时 钟 功 能9.8.1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应 具 备 远 程 自 动 校 时 功 能 , 月 时 钟 总 体 偏 差 不 超 过 3 秒。9.8.2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应 具 备 时 钟 掉 电 保 持 功 能 , 掉 电 后 恢 复 , 月 时 钟 总 体 偏 差 不 超 过 3 秒 。9.9 配 置 和 维 护 功 能9.9.1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应 具 有 本 地 配 置 和 管 理 功 能 , 包 括 :a) 网 络 配 置 : 本 机 IP 地 址 、 子 网 掩 码 、 默 认 网 关 ;b)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编 码
20、 配 置 : 行 政 区 划 代 码 、 用 能 单 位 编 码 、 采 集 设 备 编 码 ;c) 能 源 监 测 应 用 系 统 配 置 : 能 源 监 测 应 用 系 统 IP 地 址 、 端 口 号 。9.9.2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应 具 有 远 程 配 置 和 管 理 功 能 包 括 :a)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基 本 配 置 : 网 络 配 置 、 能 源 监 测 应 用 系 统 配 置 、 能 源 数 据 上 传 周 期 ;b) 能 源 计 量 终 端 配 置 : 仪 表 地 址 、 协 议 类 型 、 仪 表 采 集 端 口 属 性 ;c) 采 集 能
21、 源 信 息 配 置 : 能 源 采 集 点 名 称 、 能 源 采 集 点 编 码 、 能 源 分 类 编 码 、 数 据 类 型 、 能 源 数 据 运 算 表 达 式 、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周 期 。9.9.3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支 持 对 系 统 故 障 的 定 位 和 诊 断 , 并 支 持 向 能 源 监 测 应 用 系 统 上 报 故 障 信 息 。9.9.4 能 源 数 据 对 于 故 障 能 源 计 量 终 端 的 更 换 不 影 响 数 据 采 集 器 其 他 部 分 的 正 常 工 作 。9.9.5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应 具 备 自 动
22、恢 复 功 能 , 在 无 人 值 守 情 况 下 可 以 从 故 障 中 恢 复 正 常 工 作 状 态 。9.9.6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可 支 持 在 线 软 件 更 新 功 能 。10 采 集 准 确 性10.1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系 统 采 集 数 据 有 效 位 数 应 与 现 场 对 应 计 量 器 具 的 有 效 位 数 一 致 。10.2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系 统 采 集 数 据 应 与 现 场 对 应 计 量 器 具 的 实 际 读 数 一 致 。11 传 输 可 靠 性11.1 传 输 成 功 率按 照 下 面 公 式 ( 1) 计 算 系 统 的
23、 成 功 率传 输 成 功 的 次 数传 输 成 功 率 = 100%传 输 的 总 次 数( 1)在 实 际 的 工 作 条 件 下 , 系 统 的 传 输 成 功 率 应 符 合 表 1的 要 求 。DB33/T XXXXXXXXX5表1 传 输 成 功 率传输方式 传输成功率有线 95%无线 90%11.2 传 输 总 差 错 率按 照 下 面 公 式 ( 2) 计 算 系 统 的 总 差 错 率 。差 错 数 个 数传 输 总 差 错 率 = 100%传 输 数 据 的 总 个 数 (2)在 实 际 的 工 作 条 件 下 , 系 统 的 传 输 总 差 错 率 应 为 0%。12 设
24、 备 的 安 装 要 求能源数 据采集 设备、 能源 计量终 端以及 其它 设备的 安装, 应符合 GB50303中 第 6章至第7 章的 有关 规 定 和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13 试 验 方 法13.1 工 作 环 境 试 验工作环 境按 JB/T 9233.6标 准中规 定的 相关 条款 执行 , 工作温 度 -10 60 , 工 作相对 湿度 35%-95% RH 40 ( 无 结 露 ) 。13.2 性 能 试 验13.2.1 供 电 检 验给 能 源 数 据 采 集 设 备 供 AC220 V电 源 , 使 用 电 能 测 量 设 备 测 量 设 备 功 率 。13.2.2
25、静 电 放 电 抗 扰 度 试 验按 G B/T 17626.2标 准 中 规 定 的 相 关 条 款 执 行 , 试 验 等 级 2级 及 以 上 。13.2.3 射 频 电 磁 场 辐 射 抗 扰 度 试 验按 GB/T 17626.3标 准 中 规 定 的 相 关 条 款 执 行 , 试 验 等 级 2级 及 以 上 。13.2.4 电 快 速 瞬 变 脉 冲 群 抗 扰 度 试 验按 GB/T 17626.4标 准 中 规 定 的 相 关 条 款 执 行 , 试 验 等 级 2级 及 以 上 。13.2.5 浪 涌 ( 冲 击 ) 抗 扰 度 试 验按 GB/T 17626.4标 准
26、中 规 定 的 相 关 条 款 执 行 , 试 验 等 级 2级 及 以 上 。13.3 采 集 准 确 性 试 验DB33/T XXXXXXXXX6在能源 数据 采集 设备 上操 作, 查 看能 源数 据采 集设 备 上显示 的采 集数 据与 现场 对应能 源计 量终 端的 实 际 读 数 是 否 相 符 。13.4 传 输 可 靠 性 试 验13.4.1 传 输 成 功 率在 能 源 监 测 应 用 系 统 上 操 作 , 查 看 最 近 100次 的 数 据 上 传 过 程 是 否 有 数 据 遗 失 , 计 算 传 输 成 功 率 。13.4.2 传 输 总 差 错 率在能源 监测 应
27、用 系统 上操 作, 查 看最 近 100次上 传的 采集数 据是 否有 数据 错误 , 计算 传输 总差 错 率 。DB33/T XXXXXXXXX7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 RS-485 接 口A.1 驱 动 要 求RS-485标 准 采 用 平 衡 式 发 送 、 差 分 式 接 收 的 数 据 收 发 器 来 驱 动 总 线 。A.2 电 平 要 求A.2.1 驱 动 与 接 收 端 耐 静 电 放 电 (ESD)士 1 5k V(人 体 模 式 )。A.2.2 共 模 输 人 电 压 : -7 V +1 2 V。A.2.3 差 模 输 入 电 压 : 大 于 0.2 V。
28、A.2.4 驱 动 输 出 电 压 : 在 负 载 阻 抗 54 时, 最 大 5 V, 最 小 1.5 V 。A.3 其 他 要 求A.3.1 三 态 输 出 方 式 。A.3.2 半 双 工 通 信 方 式 。A.3.3 驱 动 能 力 应 不 小 于 32个 同 类 接 口 。A.3.4 在 传 输 速 率 不 大 于 100 kbps条 件 下 , 有 效 传 输 距 离 不 小 于 1 200 m。A.3.5 总 线 是 无 源 的 , 由 从 站 或 手 持 设 备 提 供 电 源 。DB33/T XXXXXXXXX8附 录 B( 规 范 性 附 录 ) M-BUS 接口B.1 电
29、 气 接 口 要 求电 气 接 口 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 :a) M-BUS 应 能 在 系 统 中 实 现 一 主 一 从 或 一 主 多 从 的 通 讯 ;b) 驱 动 能 力 应 为 在 从 站 由 主 站 供 电 时 , 每 个 从 站 获 得 不 大 于 2m A 的 电 流 . 主 站 的 驱 动 能 力 应 不 小于 64 个 从 站 ;c) 线 路 的 连 接 方 式 与 拓 扑 结 构 无 关 ;d) 线 路 的 连 接 方 式 应 为 无 极 性 。B.2 通 讯 方 式通 讯 方 式 采 用 半 双 工 协 议 。B.3 传 输 波 特 率传 输 波 特 率 为 3
30、00bps 9 600bps。B.4 M-BUS接 口 的 数 据 传 输 状 态 B.4.1主 站 至 从 站 的 数 据 传 输B.4.1.1 只 允 许 一 个 主 站 连 接 到 总 线 , 主 站 工 作 时 应 向 总 线 提 供 电 源 。B.4.1.2 主 站 应 通 过 电 平 变 化 的 方 式 传 送 位 信 息 。B.4.1.3 主 站 端 的 电 平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定 :a) 传 号 ( 逻 辑 电 平 为 “1” )时 : 总 线 电 压 应 比 空 号 时 的 总 线 电 压 大 于 10 V, 且 总 线 电 压 小 于 等 于 42V;b) 空 号
31、( 逻 辑 电 平 为 “0” )时 : 总 线 电 压 应 大 于 12 V。B.4.2 从 站 至 主 站 的 数 据 传 输B.4.2.1 从 站 应 通 过 电 流 大 小 的 变 化 传 送 信 息 。B.4.2.2 从 站 端 的 电 流 应 符 合 以 下 规 定 :a) 传 号 ( 逻 辑 电 平 为 “1” ) 时 : 传 号 电 流 为 0 mA 1.5 mA。b) 空 号 ( 逻 辑 电 平 为 “0” ) 时 : 空 号 电 流 为 在 传 号 电 流 值 的 基 础 上 增 加 约 11 mA 20 mA。B.4.3 其 它 要 求总 线 空 闲 时 , 主 、 从
32、站 应 保 持 传 号 状 态 。DB33/T XXXXXXXXX9附 录 C( 规 范 性 附 录 ) 短 距 离 无 线 收 发 接 口C.1 无 线 接 口 使 用 的 无 线 电 频 率 优 先 选 用 468MHz 472MHz频 段 。C.2 无线接 口 使 用 的 无 线 电 频 率 在 选 用 C.1 条 规 定 的 频 率 有 困 难 时 , 也 可 选 用 430MHz 434.77MHz 频段。C.3 发射功 率和 其他 主要 技术 指标应 符合 信息 产业 部 1998 年 5 月 发布 的 微 功率( 短距离 )无 线电 设备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相 对 应 频 段 规 定 的 技 术 要 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