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评分办法一、投标报价(满分 60 分)各投标人得分按照下列方式计算:A、有效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得满分 60 分,投标报价与转让底价相同的,得基本分 25 分。B、其他投 标 人根据投 标最高报价的情况分为以下计分方式:投标报价转让底价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F = 25+ 35最高报价转让底价C、低于 转让 底价的投 标报价为无效。二、投标人对转让相关条件的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 20 分)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挂牌公告受让条件以及对应保证措施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一)投标人对转让相关条件的承诺;(二)投标人对于履行承诺的保障措施;(三)投标人不按承诺履行的违约责任。三、投标人的受让资格条件(满分 20 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人是否符合挂牌公告的受让资格条件进行判断、评分。(一)投标人具备受让资格条件的相关财务、资信状况;(二)投标人对标的企业的经营发展战略;(三)投标人行业背景及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