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三章 护理专业中的法律问题,护理学基础教研室罗晨玲,教学内容,第一节 法律概述 一、法律的定义 二、中国的法律形式 三、中国的法律体系 四、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第二节 医疗卫生法规第三节 与护理专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第四节 护理工作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教学目标,1. 熟悉中国的法律形式。2. 了解宪法、刑法、劳动法、民 法的主要内容。3. 熟悉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4. 了解我国医疗卫生法规的内容。5. 掌握与护理专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的主要内容。6. 掌握处理及执行医嘱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熟悉其他护理工作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三、中国的法律体系,(一)宪法(二)基本法律刑法、民法
2、、行政法、诉讼法。 (三)其它法律和法规如劳动法、卫生法、婚姻法、经济法、军事法等。,(二)基本法律,刑法: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是调整国家在行政管理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诉讼法。是关于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目录,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 犯罪 第三章 刑罚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
3、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第九章 渎职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第二编 分则,第二章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二章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
4、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民 法,第九十八条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第三百三十五
5、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民事责任 是指违反民法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其法律制裁主要有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刑事责任 是指违反刑法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其法律制裁主要有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这5种主刑,
6、还包括剥夺政治权利、罚金和没收财产3种附加刑。行政责任 是指违反行政法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其法律制裁主要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侵权”,“犯罪”,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别,民事责任重在补偿性,而刑事责任重在惩罚性。民事责任的前提是有损害发生,而刑事责任不论伤害与否,均承担惩罚性责任民事责任主要是一种财产责任,而刑事责任主要是剥夺人身自由,甚至生命。故意和过失对于刑事责任和对于民事责任的影响程度不同。,第三节 与护理专业相关的法律
7、和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护士执业考试与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轨的通知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举证倒置,中国护理立法概况,1948年,在广州召开的第三届中国护士学会全国代表大会上,由国民政府卫生部护士主任徐蔼诸提出“护士法草案提请商讨案”,大会一致通过,但由于战事未付诸实施。我国卫生部自1985年开始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法。为了尽快建立护士资格考试制度和护士执业许可证制度,经反复论证,决定先行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3年3月26日卫生部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法(草案)的基础上,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护士
8、管理办法主要是关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制度和护士执业许可制度;而完整的护士法应该包括护士的权利和义务,医疗机构中护士的编制,医患纠纷中护士的责任划分,违反护士法的法律制裁等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3年3月26日卫生部令第31号发布,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护士执业考试与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轨的通知,自2003年起,护士执业考试与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并轨。凡取得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证书或者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护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须依照有关规定,向执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三、护士条例,2008年
9、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 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护士条例主要内容,1.明确护士的权利、义务。2. 明确护士执业规则。,四、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2月20日国务院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
10、害的其他后果的。,第四条 医疗事故分为四级:,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第十条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
11、。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按规定逐级报告。 第十四条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二)导致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第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第十七条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
12、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第二十一条 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五、举证倒置,(一)举证责任 指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二)举证倒置 指当事人提出的主张,由对方当事人否定其主张而承担责任的一种举证分配形式,是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的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自2002年月日起施行,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
13、四条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第四节 护理工作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处理及执行医嘱护理记录入院与出院麻醉药品与物品管理护生的法律责任病人权利及有关法律问题病人死亡及有关法律问题,一、处理及执行医嘱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一)医嘱是护士对病人实施评估及治疗的法律依据。(二)护士处理医嘱时,经仔细核查,确信无误时,就应准确及时地执行医嘱。(三)随意篡改医嘱或无故不执行医嘱均属违法行为。,(四) 护士执行医嘱时,应注意:,对医嘱有疑问时,护士应先证实医嘱的准确性如果发现医嘱有明显的错误,护士应向医生指出。若医生仍执意要求护
14、士执行医嘱,护士有权拒绝执行,并应报告护士长或上级主管部门。明知医嘱有错误,但护士不提出质疑,或由于疏忽大意而忽视了医嘱中的错误,由此造成的严重后果,护士与医生共同承担法律责任病人病情发生变化时,护士应及时通知医生,并根据专业知识及临床经验判断是否应暂停医嘱;慎对口头医嘱及“必要时”等形式的医嘱。,小 结,1. 中国的法律形式有哪些?2. 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3. 护士管理办法、护士条例的主要内容?4. 与1987年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比较,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主要增加了哪个内容?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6. 处理及执行医嘱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