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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制度.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3298750 上传时间:2018-10-1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7.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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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员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一、目的为了增进员工福祉,发扬公司文化,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在深圳惟有公司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以上的员工。(不包括保洁)三、年休假天数的规定年休假天数的计算以自然年(即公历 1 月至 12 月)为计算跨度。(一) 、自然年度内工作满 12 个月的规定如下:1、凡在公司工作满 1 年不满 3 年的,可享受带薪年假 5 天, (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2、凡在公司工作满 3 年不满 5 年的,可享受带薪年假 7 天, (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3、凡在公司工作满 5 年不满 8 年的,可享受带薪年假 10 天, (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4、凡在公

2、司工作满 8 年的,可享受带薪年假 14 天, (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二) 、自然年度内工作不满 12 个月的,规定如下:1、按照当年度在本公司满 12 个月后剩余日历天数折算,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即尾数舍去)。2、计算公式:当年度可休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公司满 12 个月后剩余日历天数/365 天)*5 天例:2009 年 7 月 1 日入职员工,2010 年 7 月 1 日在公司工作满 12 个月。2009 年度他不符合享受条件(因为未满12 个月) ,2010 年度内可享受=184(7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剩余日历天数)/365 天*5 天=2 天,

3、2011 年度内可享受 5 天,2012 年度内可享受 5 天,以次类推。(三)、员工离职申请规定如下:1、员工申请离职时,可享受年休假的前提下,由人力资源部按照该员在本公司已工作的日历天数重新折算天数,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即尾数舍去) 。2、该员工未申请的,可在离职前提出申请,已申请且多休的按事假扣回。3、计算公式:当年度可休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公司已工作日历天数/365)*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例:A 员工 07 年 1 月 1 日入职,09 年 5 月 5 日离职,那该员工 09 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125(1 月 1 日至 5月

4、4 日已工作日历天数)/365*5=1 天,即该员 09 年度可享受 1 天年休假。如该员 09 年度内还未休息的可在离职前提出申请;如该员已在离职前提前休完 2 天的,其中多休的 1 天假将在离职工资中按事假扣回。四、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休假1、员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公司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3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1 个半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 3 年不满 5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 5 年不满 8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 8 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如在年休假后

5、再请病(伤)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五、实施办法:(一)全公司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天数”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计算。(二)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年休假统计记录表”。(三)员工根据“年休假统计记录表”中天数和使用期限申请休息。(四)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记录和备案。六、其他规定(一)公司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和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与年休假不冲抵。(二)一 次 申 请 的 年 假 最 低 天 数 为 一 天 , 年休假可以与事假、病假相抵消。(三)年休假一般不得与春节、十一等法定长假连休。(四)公司鼓励员工休年假,年休假在 1 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可跨年度安排。部门因

6、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休假的,可以跨 1 个年度安排,但不得与春节、十一等法定长假连休。(五)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同员工协商的情况下,可以不安排员工年休假,对员工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最多 3 天),公司按该员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六)解 除 合 同 的 员 工 , 其 未 休 年 假 不 予 兑 现 或 补 偿 。(七)由 公 司 或 合 作 伙 伴 安 排 的 出 国 学 习 、 旅 游 、 考 察 出 访 等 人 员 ( 需 提 前 到 行 政 人 事 部 将 情 况 备 案 ) ,本 年 度 不 再 享 受 该 年 度 的 带 薪 年 假 , 当 年 已 休 的 天 数 按 事 假 从 工 资 奖 金 中 扣 回 。(八)年休假必须本人申请,填写休假表,部门主管及副总审批后方可休息。七、附则(一)本制度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二)本制度执行后如上级有新的规定将另行通知。(三)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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