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35.040A 24北 京 市 标 准 化 指 导 性 技 术 文 件DB11/ XXX2100电 梯 运 行 安 全 监 测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技 术 规 范 第 9 部 分 : 采 集 设 备 安 装 验 收 规 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anagement Information Platform of Elevator Operation Safety MonitoringPart 9: Code for acceptance of acquisition equipment( 征 求 意 见 稿 )2012-*-*发 布 北 京 市 质
2、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DB11/Z XXX2100I目 次前 言 . I引 言 II 1 范围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 术语和定义 . 14 安 装 验 收 前 提 条 件 . 25 提 交 验 收 的 资 料 和 文 件 . 26 验 收 检 验 项 目 及 检 验 要 求 . 36.1 传感器 . 36.2 采集器 . 36.3 无线设备的安装 46.4 多媒体终端设备 46.5 配线 . 46.6 备用电源的安装 47 验 收 测 试 项 目 及 试 验 要 求 . 47.1 运行试验 . 47.2 功能测试 . 57.3 可靠性测试 58 验收判定规则 . 5附
3、 录 A . 6附 录 B 9附 录 C 13参考文献 14DB11/Z XXX2100I前 言DB11/ XXX 电 梯 运 行 安 全 监 测 管 理 平 台 技 术 规 范 分 为 以 下 几 个 部 分 : 第 1 部 分 : 平 台 总 体 架 构 ; 第 2 部 分 : 电 梯 基 础 信 息 与 格 式 ; 第 3 部 分 : 采 集 设 备 编 码 规 则 ; 第 4 部 分 : 采 集 设 备 数 据 格 式 与 通 讯 协 议 ; 第 5 部 分 : 传 输 网 络 要 求 ; 第 6 部 分 : 监 测 数 据 存 储 要 求 ; 第 7 部 分 : 图 像 子 系 统
4、技 术 要 求 ; 第 8 部 分 : 采 集 设 备 技 术 要 求 ; 第 9 部 分 : 采 集 设 备 安 装 验 收 规 范 ; 第 10 部 分 : 平 台 技 术 要 求 ; 第 11 部 分 : 系 统 信 息 安 全 规 范 ; 第 12 部 分 : 平 台 维 护 要 求 ; 第 13 部 分 : 电 梯 运 行 数 据 格 式 与 输 出 要 求 本 部 分 为 DB11/ xxx 的 第 9 部 分 。 本 部 分 由 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提 出 并 归 口 。 本部分 主要 起草 单位 :北 京市质 量技 术监 督局 、北 京市特 种设 备检 验中
5、 心、 北京市 标准 化研 究 所 。 本 部 分 主 要 起 草 人 : DB11/Z XXX2100II引 言为确保 电梯 及自 动扶 梯监 控终端 设备 的安 装 、 调 试 及验收 工作 顺利 进行 , 保 证施工 的质 量 , 使 电梯及 自 动 扶 梯 监 控 系 统 日 后 能 够 安 全 可 靠 地 运 行 , 特 制 订 本 指 导 性 文 件 。 作为电 梯及 自动 扶梯 的组 成部件 , 电梯 及自 动扶 梯 采集设 备的 新建 、 改建 、 扩建工 程的 安装 和验 收除 应 执 行 本 本 指 导 性 文 件 外 , 尚 应 符 合 现 行 有 关 国 家 标 准 的
6、 规 定 。 DB11/Z XXX20101电梯及自动扶梯运行安全监测管理信息平台技术规范 第 9 部分:采集设备安装验收规范1 范围本指导 性技 术文 件规 定了 电梯及 自动 扶梯 运行 数据 采集设 备的 安装 验收 的前 提条件 、 提 交的 资料 文 件、 检 验和 测试 的有 关要 求及 验 收判 定规 则, 适用 于电梯 及自 动扶 梯运 行安 全监测 管理 信息 平台 的 采 集 设 备 的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工 程 的 安 装 验 收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 件中 的条 款通 过本 指导性 技术 文件 的引 用而 成为本 指导 性技 术文 件的 条款, 凡
7、是 注日 期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随 后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不 包 括 勘 误 的 内 容 ) 或 修 订 版 均 不 适 用 于 本 指 导 性 技 术 文 件 , 然 而 , 鼓 励根据 本 部 分达 成协 议的 各方研 究是 否可 使用 这些 文件的 最新 版本 。 凡 是不 注日期 的引 用文 件, 其 最 新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指 导 性 技 术 文 件 。 GB/T 7024-2008 电 梯 、 自 动 扶 梯 自 动 人 行 道 术 语 GB 7588-2003 电 梯 制 造 与 安 装 安 全 规 范 GB/T 10058-2009 电 梯 技 术 条
8、 件 GB/T 10059-2009 电 梯 试 验 方 法 GB 16895.3 建 筑 物 电 气 装 置 第 5-54 部 分 :电 气 设 备 的 选 择 和 安 装 接 地 配 置 、 保 护 导 体 和 保 护 联 结 导 体 GB 16899-2011 自 动 扶 梯 和 自 动 人 行 道 的 制 造 与 安 装 安 全 规 范 GB 212402007 液 压 电 梯 制 造 与 安 装 安 全 规 范 GB 50310-2002 电 梯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DB11/ xxx 电 梯 物 联 网 技 术 规 范 第 7 部 分 : 图 像 信 息 存 储
9、 及 质 量 要 求 DB11/ xxx 电 梯 物 联 网 技 术 规 范 第 8 部 分 : 采 集 设 备 技 术 要 求 3 术语和定义GB/T 7024-2008、 GB 16899-2011、 GB 7588-2003 及 DB11/xxx 电 梯 物 联 网 技 术 规 范 第 8 部 分 : 采 集 设 备 技 术 要 求 确 立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规 范 。 3.1DB11/Z XXX20102多 媒 体 终 端 设 备 Multimedia terminal equipmentDB11/Z XXX20103利 用 一 种 装 置 , 播
10、 放 多 媒 体 图 像 和 声 音 , 并 能 实 现 对 讲 等 功 能 的 设 备 。 4 安装验收前提条件4.1 采 集 设 备 的 工 作 条 件采 集 设 备 的 工 作 条 件 应 符 合 GB/T 10058-2009 中 3.2 的要求及 DB11/xxx 电 梯 物 联 网 技 术 规 范 第 8 部 分 : 采 集 设 备 技 术 要 求 中 6 的 要 求 。 4.2 基 本 要 求4.2.1 采 集 设 备 及 其 所 有 零 部 件 应 设 计 正 确 、 结 构 合 理 , 并 应 遵 守 机 械 、 电 气 及 建 筑 结 构 的 通 用 技 术 要 求 ; 选
11、 用 的 各 类 管 线 材 质 应 具 有 阻 燃 特 性 。4.2.2 采集设 备及 其所 有零 部件 应安装 齐全 、 位置 正确 , 功能有 效 , 不 影响 电梯 及 自动扶 梯安 全运 行。4.2.3 采 集 设 备 应 固 定 牢 靠 , 活 动 部 位 应 运 转 灵 活 , 相 对 位 置 及 间 隙 应 在 安 装 设 计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 各 部 件 应 处 于 正 常 工 作 状 态 。4.2.4 采 集 设 备 可 见 部 分 的 表 面 及 装 饰 应 平 整 ; 涂 层 部 分 应 光 洁 、 色 泽 均 匀 , 不 应 出 现 明 显 划 伤 、 开
12、裂 、 脱 落 。4.2.5 安 装 采 集 设 备 的 材 料 应 具 有 足 够 的 强 度 和 良 好 的 质 量 , 不 应 使 用 不 符 合 环 保 要 求 的 材 料 。4.2.6 采 集 设 备 与 电 梯 或 自 动 扶 梯 处 于 正 常 的 工 作 状 态 。4.2.7 采 集 设 备 各 种 标 志 应 清 晰 。4.3 验 收 人 员 应 熟 悉 所 验 收 的 采 集 设 备 及 本 技 术 规 范 规 定 的 检 验 内 容 、 方 法 和 要 求 。4.4 验 收 用 检 验 器 具 与 试 验 载 荷 应 符 合 GB/T 10058-2009 规 定 的 精
13、 度 要 求 , 并 均 在 计 量 检 定 周 期 内 。4.5 采 集 设 备 供 电 电 源 接 地 应 符 合 GB 16895.3 的 要 求 。4.6 采 集 设 备 安 装 单 位 施 工 现 场 的 质 量 管 理 、 质 量 控 制 以 及 安 装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应 符 合 GB 50310-2002中 3 的 规 定 。5 提 交 验 收 的 资 料 和 文 件以 下 资 料 和 文 件 ( 不 限 于 ) 由 产 品 制 造 企 业 或 安 装 企 业 提 供 , 包 括 : 产 品 出 厂 合 格 证 ; 采 集 设 备 、 管 线 安 装 布 置 图 ; 主
14、 要 部 件 现 场 安 装 示 意 图 ; 电 气 原 理 图 ( 包 括 配 线 图 、 元 件 代 码 图 等 ) ; DB11/Z XXX20104 安 装 说 明 书 和 使 用 维 护 说 明 书 ; 企 业 验 收 检 验 报 告 (含 安 装 过 程 自 检 记 录 ); 试 运 行 报 告 ( 含 试 运 行 记 录 和 业 主 认 可 意 见 ) 。 6 验 收 检 验 项 目 及 检 验 要 求6.1 传感器传 感 器 安 装 为 主 控 项 目 。 6.1.1 传 感 器 的 一 般 要 求传 感 器 安 装 必 须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传感器 的固 定螺 栓应
15、 加平 垫和弹 簧垫 , 在 电梯 及自 动扶梯 的运 行中 , 传 感器 不会因 振动 而损 坏脱 落或 信 号 不 准 确 。 6.1.2 极 限 传 感 器上 、 下 极 限 传 感 器 的 安 装 应 确 保 在 电 梯 发 生 冲 顶 、 蹲 底 故 障 时 , 传 感 器 能 够 准 确 动 作 。 6.1.3 人 体 感 应 传 感 器 连 接 人 体 感 应 传 感 器 的 线 材 不 应 裸 露 在 电 梯 轿 厢 内 侧 。 人 体 感 应 传 感 器 应 能 准 确 感 应 到 电 梯 轿 厢 内 人 员 位 置 变 化 , 且 无 检 测 死 角 。 6.1.4 摄像头
16、连 接 摄 像 头 的 线 材 不 应 裸 露 在 外 面 。 摄 像 头 应 符 合 DB11/ xxx 电 梯 物 联 网 技 术 规 范 第 7 部 分 : 图 像 信 息 存 储 及 质 量 要 求 的 规 定 。 6.2 采集器采 集 器 安 装 为 主 控 项 目 。 6.2.1 采 集 器 的 一 般 要 求 采 集 器 的 安 装 位 置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应 便 于 观 察 和 操 作 。 采 集 器 供 电 电 路 断 电 时 , 应 使 用 备 用 电 源 为 其 供 电 。 6.2.2 管 线 安 装采集器 的电 源和 数据 连接 线在安 装时 应加 套护
17、 管, 并 应尽可 能避 免与 原有 电梯 控制系 统连 接管 线重 叠交错 敷 设 。 在必 须重 叠 交错敷 设时 , 应采 用金 属 护管外 壁或 线缆 外屏 蔽层 接地措 施 。 如 重叠 交错 敷 设 处 的 原 有 电 梯 控 制 系 统 连 接 线 缆 未 加 套 护 管 , 应 在 该 处 加 配 防 护 垫 层 材 料 。 采 集 器 的 所 有 连 接 线 应 标 明 线 号 。 采 集 器 固 定 接 插 件 的 电 源 和 信 号 线 的 端 接 , 插 拔 应 灵 活 牢 固 、 可 靠 。DB11/Z XXX201056.3 无 线 设 备 的 安 装无 线 设 备
18、 安 装 为 主 控 项 目 。 无 线 设 备 不 应 对 原 有 电 梯 控 制 系 统 正 常 运 行 产 生 干 扰 , 不 应 被 任 何 异 物 遮 挡 , 应 保 持 有 效 通 讯 。 6.4 多 媒 体 终 端 设 备 多 媒 体 终 端 设 备 安 装 为 主 控 项 目 。 多 媒 体 终 端 设 备 安 装 位 置 应 便 于 乘 客 观 看 和 使 用 。 6.5 配线配 线 检 验 属 于 一 般 项 目 。 6.5.1 总 体 要 求配 线 应 安 全 可 靠 , 线 路 布 置 合 理 整 齐 , 安 装 牢 固 。 6.5.2 导 线 选 择 导 线 的 规
19、格 屏 蔽 与 防 护 特 性 , 应 符 合 线 路 的 安 装 方 式 和 敷 设 的 环 境 条 件 。 导 线 应 能 满 足 供 电 和 机 械 强 度 的 要 求 。 通 讯 线 材 的 阻 抗 值 必 须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 6.5.3 管 线 敷 设 所 有 的 管 线 敷 设 必 须 加 以 保 护 处 理 , 导 线 应 安 装 在 线 管 、 线 槽 中 或 采 取 等 效 防 护 措 施 。 线 槽 内 导 线 总 截 面 积 不 应 大 于 槽 内 净 截 面 积 的 60%,线 管 内 导 线 总 截 面 积 不 应 大 于 管 内 净 截 面 积 的40%
20、。 线管 、 线槽 的敷 设应 平直 、 整 齐、 牢固 , 固定 间 距不应 大 于 1 m,弯头 、 端 头固定 间距 不应 大 于 0.1 m。 线 管 的 弯 曲 半 径 应 符 合 所 穿 入 电 缆 弯 曲 半 径 的 规 定 。 导 线 与 其 他 部 件 的 安 全 距 离 应 安 全 要 求 。 导 线 连 接 和 分 支 处 不 应 受 机 械 力 的 作 用 。 6.6 备 用 电 源 的 安 装备 用 电 源 应 从 电 梯 及 自 动 扶 梯 的 检 修 照 明 电 路 取 电 。 7 验 收 测 试 项 目 及 试 验 要 求7.1 运 行 试 验断开采 集设 备电
21、 源, 电梯 及自动 扶梯 空载 , 在 端站 区域, 以检 修速 度操 作电 梯或自 动扶 梯, 电梯 或 自 动 扶 梯 应 工 作 正 常 , 采 集 设 备 连 接 线 对 电 梯 或 自 动 扶 梯 的 随 行 部 件 应 没 有 拖 扯 、 摆 动 。 开 启 采 集 设 备 电 源 , 采 集 设 备 工 作 应 可 靠 、 正 常 。 DB11/Z XXX20106以额定 速度 操作 电梯 及自 动扶梯 全程 往返 运行 , 电 梯或自 动扶 梯应 工作 正常 , 采 集设 备与 电梯 、 自 动 扶 梯 及 相 关 部 件 不 应 有 刮 碰 、 摩 擦 等 异 常 。 7.
22、2 功 能 测 试在电梯 运行 安全 监测 管理 信息平 台上 把终 端与 设备 编号和 电梯 及自 动扶 梯地 址绑定 , 接 入监 控平 台试 车 , 在 电 梯 或 自 动 扶 梯 端 模 拟 困 人 、 停 梯 故 障 , 信 息 应 一 致 , 不 应 产 生 误 报 。 断 开 安 全 回 路 , 观 察 是 否 显 示 为 安 全 回 路 故 障 。 打 开 视 频 查 看 电 梯 及 自 动 扶 梯 情 况 , 电 梯 人 体 感 应 器 应 灵 敏 可 靠 。 分 别 动 作 上 、 下 极 限 传 感 器 , 电 梯 运 行 安 全 监 测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上 应
23、显 示 为 冲 顶 、 蹲 底 故 障 。 7.3 可 靠 性 测 试采 集 设 备 应 无 故 障 运 行 , 应 符 合 DB11/ xxx 电 梯 物 联 网 技 术 规 范 第 8 部 分 : 采 集 设 备 技 术 要 求 中 的 6.10.7 可 靠 性 指 标 。 8 验收判定规则 凡 主 控 项 目 中 任 一 项 不 合 格 , 或 一 般 项 目 中 不 合 格 项 目 超 过 5 项 , 则 判 定 为 “不 合 格 ”。 如 主 控 项 目 均 合 格 , 一 般 项 目 中 不 合 格 项 目 不 超 过 5 项 , 则 允 许 调 整 修 复 , 并 对 原 不 合
24、 格 项目及相 关项 目给 予补 检 。 凡最终 主控 项目 全部 合格 , 一 般项 目中 不合 格项 目 不超 过 3 项 , 可判 定 为 “合 格 ”, 但 检 验 报 告 中 该 项 目 仍 为 不 合 格 。 判 为 安 装 不 合 格 的 设 备 需 全 面 修 复 , 修 复 后 再 次 报 请 验 收 。 检 验 人 员 应 在 检 验 结 束 后 出 具 现 场 检 验 通 知 单 ( 附 录 C) , 给 出 现 场 检 验 初 步 结 论 和 对 不 合 格项 的 整 改 意 见 。 DB11/Z XXX20107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 采 集 设 备 检
25、 验 内 容 、 要 求 与 方 法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以下资 料和 文件 ( 不限 于 ) 由 产品 制造 企业 或安 装 企业提供 , 包 括 : 产 品 出 厂 合 格 证 ; 采 集 设 备 、 管 线 安 装 布 置 图 ; 主 要 部 件 现 场 安 装 示 意 图 ; 电 气 原 理 图 ( 包 括 配 线 图 、 元 件 代 码 图 等 ) ; 安 装 说 明 书 和 使 用 维 护 说 明 书 ; 企 业 验 收 检 验 报 告 (含 安 装 过 程 自 检 记 录 ); 5 技 术 资 料 和 文 件 试 运 行 报 告 ( 含 试 运 行 记 录 和 业
26、主 认 可 意 见 ) 。 验 收 前 审 查 相 应 资 料一 般 要 求 传 感 器 安 装 必 须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传感器 的固 定螺 栓应 加平 垫和弹 簧垫 , 在电 梯及 自 动扶梯 的运 行 中 , 传 感 器 不 会 因 振 动 而 损 坏 脱 落 或 信 号 不 准 确 。 目 测 6.1传极 限 传 感 器 上、 下极 限传 感器 的安 装应 确保在 电梯 发生 冲顶 、 蹲底 故障时 ,传 感 器 能 够 准 确 动 作 。 目 测 感器 人 体 感 应 传 感 器 连 接 人 体 感 应 传 感 器 的 线 材 不 应 裸 露 在 电 梯 轿 厢 内 侧 。
27、 人体感 应传 感器 应能 准确 感应到 电梯 轿厢 内人 员位 置变化 , 且 无 检 测 死 角 。 目测; 检 测 人 员 分 别 在 轿 厢 四角站立 , 平 台端 应能 观测 到 摄 像 头 连 接 摄 像 头 的 线 材 不 应 裸 露 在 外 面 。摄 像 头 应 符 合 DB11/ xxx 电 梯 物 联 网 技 术 规 范 第 7 部 分 : 图 像 信 息 存 储 及 质 量 要 求 的 规 定 。 现 场 目 测 ; 对焦摄 像头 , 平 台端 应能 清 楚 观 测 轿 厢 或 自 动 扶 梯 地 面 空 间 6.2采 集 器 采 集 器 的 一 般 要 求 采 集 器
28、的 安 装 位 置 应 符 合 设 计 要 求 , 应 便 于 观 察 和 操 作 。 采 集 器 供 电 电 路 断 电 时 , 应 使 用 备 用 电 源 为 其 供 电 。 目测; 断开采 集器 电源 , 采 集器 由 UPS 供 电 DB11/Z XXX20108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管线 安装采集器 的电 源和 数据 连接 线在安 装时 应加 套护 管 , 并应尽 可能避免与 原有 电梯 控制 系统 连接管 线重 叠交 错敷 设 。 在必须 重叠 交 错 敷 设 时 , 应 采 用 金 属 护 管 外 壁 或 线 缆 外 屏 蔽 层 接 地 措 施 。 如 重 叠 交
29、错 敷 设 处 的 原 有 电 梯 控 制 系 统 连 接 线 缆 未 加 套 护 管 , 应 在 该 处 加 配 防 护 垫 层 材 料 。 采 集 器 的 所 有 连 接 线 应 标 明 线 号 。 采 集 器 固 定 接 插 件 的 电 源 和 信 号 线 的 端 接 , 插 拔 应 灵 活 牢 固 、 可 靠 。 目测; 目测;插 拔 两 次 , 插 拔 应 灵 活 、可 靠 6.3 无 线设 备 的 安 装 无线设 备不 应对 原有 电梯 控制系 统正 常运 行产 生干 扰, 不应 被 任 何 异 物 遮 挡 , 应 保 持 有 效 通 讯 。 目 测 6.4 多 媒 体终 端 设
30、备 多 媒 体 终 端 设 备 安 装 位 置 应 便 于 乘 客 观 看 和 使 用 。目测, 现场 操作 是否 工作正 常 总体要求 配 线 应 安 全 可 靠 , 线 路 布 置 合 理 整 齐 , 安 装 牢 固 。 目 测 导 线 选 择 导线的 规格 屏蔽 与防 护特 性, 应符 合线 路的 安装 方 式和敷 设的环 境 条 件 。 导 线 应 能 满 足 供 电 和 机 械 强 度 的 要 求 。 通 讯 线 材 的 阻 抗 值 必 须 满 足 设 计 要 求 。 目 测 , 审 查 相 应 资 料 所 有 的 管 线 敷 设 必 须 加 以 保 护 处 理 , 导 线 应 安
31、装 在 线 管 、 线 槽中 或 采 取 等 效 防 护 措 施 。 线槽内导线总截面积不应大于槽内净截面积的 60%,线 管 内 导 线总截 面积 不应 大于 管内 净截面 积 的 40%。 线 管、 线槽的 敷设 应 平 直 、 整 齐 、 牢 固 , 固 定 间 距 不 应 大 于 1 m,弯 头 、 端 头 固 定间 距 不 应 大 于 0.1 m。 线 管 的 弯 曲 半 径 应 符 合 所 穿 入 电 缆 弯 曲半 径 的 规 定 。导 线 与 其 他 部 件 的 安 全 距 离 应 安 全 要 求 。6.5配 线管线敷 设 导 线 连 接 和 分 支 处 不 应 受 机 械 力
32、的 作 用 。目 测 , 测 量 相 关 尺 寸 , 不 符合一 处, 记为 一项 不合 格 6.6 备 用 电 源 的 安 装备 用 电 源 应 从 电 梯 及 自 动 扶 梯 的 检 修 照 明 电 路 取 电 。 目测断 开 采 集 设 备 电 源 , 电 梯 及 自 动 扶 梯 空 载 , 在 端 站 区 域 , 以 检修速度 操作 电梯 或自 动扶 梯, 电梯 或自 动扶 梯应 工 作正常 , 采 集 设 备 连 接 线 对 电 梯 或 自 动 扶 梯 的 随 行 部 件 应 没 有 拖 扯 、 摆 动。由施工 单位 进行 试验 , 检 验 人 员 现 场 观 察 、 确 认开 启
33、采 集 设 备 电 源 , 采 集 设 备 工 作 应 可 靠 、 正 常 。 由施工 单位 进行 试验 , 检验 人 员 现 场 观 察 、 确 认打开视 频查 看电 梯及 自动 扶梯情 况 , 并 检验 人体 感 应器是 否准 确。 结 合 平 台 测 试7.1 运 行 试验以额定 速度 操作 电梯 及自 动扶梯 全程 往返 运行 , 电 梯或自 动扶 梯应工 作正 常 , 采 集设 备 与电梯 、 自动 扶梯 及相 关 部件不 应有 刮 碰 、 摩 擦 等 异 常 。由施工 单位 进行 试验 , 检 验 人 员 现 场 观 察 、 确 认在 电 梯 运 行 安 全 监 测 管 理 信 息
34、 平 台 上 把 终 端 与 设 备 编 号 和 电梯及自 动扶 梯地 址绑 定 , 接入监 控平 台试 车 , 在 电 梯或自 动扶 梯 端 模 拟 困 人 、 停 梯 故 障 , 信 息 应 一 致 , 不 应 产 生 误 报 。结 合 平 台 测 试7.2 功 能测试断 开 安 全 回 路 , 观 察 是 否 显 示 为 安 全 回 路 故 障 。 结 合 平 台 测 试DB11/Z XXX20109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方法打开视 频查 看电 梯及 自动 扶梯情 况 , 电 梯人 体感 应 器应灵 敏可 靠。 结 合 平 台 测 试分别动 作上 、 下极 限传 感 器, 电梯
35、 运行 安全 监测 管 理信息 平台上 应 显 示 为 冲 顶 、 蹲 底 故 障 。分别动 作上 、 下 极限 传感 器 , 观 察 平 台 显 示7.3 可 靠 性测试采 集 设 备 应 无 故 障 运 行 , 应 符 合 DB11/ xxx 电 梯 物 联 网 技 术规范 第 8 部分 : 采 集设 备技术 要求 中 的 6.10.7 可 靠性指 标 。调 用 试 运 行 报 告 , 结 合DB11/ xxx 电 梯 物 联 网 技 术 规 范 第 8 部 分 : 采 集 设 备 技 术 要 求 之 6.10.7 可 靠 性 指 标 计 算DB11/Z XXX201010附 录 B报告编
36、号: ( 规 范 性 附 录 ) 采 集 设 备 验 收 报 告采 集 设 备 验 收 报 告 ( 格 式 ) 使 用 单 位 : 电 梯 设 备 代 码 : 施 工 单 位 : 设 备 型 号 :检 验 机 构 :检 验 日 期 :( 印 制 检 验 机 构 名 称 ) DB11/Z XXX201010注 意 事 项1.本报告依据 DB11/ xxx电梯及自动扶梯物联网技术规范第 9 部分:采集设备安 装 验 收 规 范 制 定 , 适 用 于 电 梯 及 自 动 扶 梯 采 集 设 备 的 新 建 、 改 建 、 扩 建 工 程 的 安 装 和 验 收 检验。 2.本 报 告 应 当 由
37、计 算 机 打 印 输 出 , 或 者 用 钢 笔 、 签 字 笔 填 写 , 字 迹 应 当 工 整 , 涂 改 无 效。 3.本 报 告 无 检 验 、 编 制 、 审 核 、 批 准 人 员 签 字 和 检 验 机 构 的 核 准 证 号 、 检 验 专 用 章 或者公章无效。 4.本报告一式三份,由检验机构、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 5.受 检 单 位 对 本 报 告 结 论 如 有 异 议 , 请 在 收 到 报 告 书 之 日 起 15日 内 , 向 检 验 机 构 提 出书面意见。 检验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DB11/Z XXX201011采集设备验收报告报告编
38、号: 设备名称 设备代码 制造单位 产品编号 规格型号 使用登记编号 施工类别 维护保养单位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 电梯 技术 参数 层站数 层 站 控制方式 施工单位 安装地点 设备编号 设备型号 检验依据 电梯及自动扶梯物联网技术规范 第 9 部分: 采集设备安装验收规范 (DB11/ xxx) 主要 检验 仪器 设备 检验结论 备注 检验人员 检验日期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检验机构 (检验机构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年 月 日 共 页 第 页DB11/Z XXX2010报告编号: 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1) 产 品 出 厂 合
39、格 证 (2) 采 集 设 备 、 管 线 安 装 布 置 图 (3) 主 要 部 件 现 场 安 装 示 意 图 (4) 电 气 原 理 图 ( 包 括 配 线 图 、 元 件 代 码 图 等 ) (5) 安 装 说 明 书 和 使 用 维 护 说 明 书 (6) 企 业 验 收 检 验 报 告 (含 安 装 过 程 自 检 记 录 ) 1 5 技 术 资 料 和 文 件 (7) 试 运 行 报 告 ( 含 试 运 行 记 录 和 业 主 认 可 意 见 ) (1) 一 般 要 求 (2) 极 限 传 感 器 (3) 人 体 感 应 传 感 器 2 6.1 传 感 器(4) 摄 像 头 (1
40、) 采 集 器 的 一 般 要 求 6.2 采集器(2) 管 线 安 装 3 6.3 无 线 设备 的 安 装无 线 设 备 不 应 对 原 有 电 梯 控 制 系 统 正 常 运 行 产 生干 扰 , 不 应 被 任 何 异 物 遮 挡 , 应 保 持 有 效 通 讯 4 6.4 多 媒 体终 端 设 备 多 媒 体 终 端 设 备 安 装 位 置 应 便 于 乘 客 观 看 和 使 用 (1)总 体 要 求 (2)导 线 选 择 5 6.5 配 线(3)管 线 敷 设 共 处不 符 合 , 存 在 项 不 合 格 6 6验 收 检 验 项 目 及 检 验 要 求6.6 备 用 电源 的 安
41、 装备 用 电 源 应 从 电 梯 及 自 动 扶 梯 的 检 修 照 明 电 路 取电 (1) 断 开 采 集 设 备 电 源 , 在 端 站 区 域 , 电 梯 或 自 动扶 梯 以 检 修 速 度 空 载 运 行 工 作 正 常 , 采 集 设 备 连 接 线 对 随 行 部 件 应 没 有 拖 扯 、 摆 动 (2) 开 启 电 源 , 采 集 设 备 工 作 应 可 靠 、 正 常 7 7.1 运 行 试 验(3)电 梯 及 自 动 扶 梯 全 程 往 返 额 定 速 度 运 行 正 常 ,相 关 部 件 不 应 有 刮 碰 、 摩 擦 等 异 常 8 (1)终 端 与 设 备 编
42、号 和 电 梯 及 自 动 扶 梯 地 址 绑 定 ,接 入 监 控 平 台 试 车 , 在 电 梯 或 自 动 扶 梯 端 模 拟 困人 、 停 梯 故 障 , 信 息 应 一 致 , 不 应 产 生 误 报 。 9 (2)断 开 安 全 回 路 , 观 察 是 否 显 示 为 安 全 回 路 故 障 10 (3)打 开 视 频 查 看 电 梯 及 自 动 扶 梯 情 况 , 电 梯 人 体感 应 器 应 灵 敏 可 靠 。 11 7.2 功 能 测试(4)分 别 动 作 上 、 下 极 限 传 感 器 , 电 梯 运 行 安 全 监测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上 应 显 示 为 冲 顶 、
43、 蹲 底 故 障 12 7验 收 测 试 项 目 及 试 验 要 求 7.3 可 靠 性测 试 采 集 设 备 应 无 故 障 运 行 , 符 合 可 靠 性 指 标 共 页 第 页 12DB11/Z XXX201013附 录 C( 规 范 性 附 录 )采集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填写施工单位名称) :编号: 经检验,你单位 (设备型号) (电梯设备代码: , 使 用 单 位 : , 安 装 地 点 : ) , 存在以下问题,请于 年 月 日前将处理结果报送我机构: 问题和结论: 检验人员: 日期: (检验机构检验专用章) 年 月 日 受检单位接受人: 日期: 处理结果: 受检单位主管负责人: 日期: (受检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DB11/Z XXX2010参考文献1. GB/T 10060-2011 电 梯 及 自 动 扶 梯 安 装 验 收 规 范 2. GB 50303 建 筑 电 气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3. GB 50300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统 一 标 准 4. DB11/ 419 电 梯 安 装 维 修 作 业 安 全 规 范 5. DB11/ 420 电 梯 安 装 、 改 造 、 重 大 维 修 和 维 护 保 养 自 检 规 则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