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7.040A 76 DB33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B 33/T 5522014代替 DB33/T 55220051500 11000 12000数字地形图测绘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surveying and mapping of 1:500 1:1000 & 1:2000 digital topographic maps2014 - 09 - 03 发布 2014 - 10 - 03 实施浙 江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DB33/T 5522014I目 次前言 .III1 范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2、总则 24.1 测 量 基 准 .24.2 精 度 衡 量 指 标 24.3 测 量 方 法 的 可 行 性 、 先 进 性 、 科 学 性 .25 平 面 控 制 测 量 25.1 一 般 规 定 .25.2 卫 星 定 位 测 量 35.3 边 角 组 合 网 测 量 65.4 电 磁 波 测 距 导 线 测 量 .65.5 RTK 平 面 控 制 测 量 .66 高 程 控 制 测 量 86.1 一 般 规 定 .86.2 水 准 路 线 的 布 设 86.3 水 准 测 量 基 本 技 术 要 求 96.4 水 准 观 测 技 术 要 求 .96.5 电 磁 波 测 距 高 程 导 线
3、 测 量 .106.6 RTK 高 程 控 制 测 量 117 坐 标 系 统 转 换 .117.1 一 般 规 定 117.2 转 换 方 法 与 技 术 要 求 128 数 字 地 形 图 测 绘 .128.1 基 本 要 求 128.2 图 根 控 制 测 量 .158.3 外 业 数 据 采 集 .178.4 航 测 法 成 图 .188.5 地 形 图 要 素 表 示 .198.6 地 形 图 要 素 分 层 与 设 色 .249 数 字 地 形 图 要 素 表 达 2410 数 字 地 形 图 元 数 据 .24DB33/T 5522014II10.1 元 数 据 .2410.2
4、元 数 据 文 件 的 记 录 .2410.3 其 它 要 求 .2511 成 果 检 查 与 提 交 2511.1 成 果 检 查 .2511.2 提 交 的 资 料 清 单 .25附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 大 地 坐 标 系 有 关 参 数 .26附录 B( 规 范 性 附 录 ) 坐 标 转 换 主 要 方 法 .27附录 C( 规 范 性 附 录 ) 房 屋 建 筑 结 构 分 类 表 .28附录 D( 规 范 性 附 录 ) 地 形 图 数 据 分 层 及 层 包 含 内 容 .29附录 E( 规 范 性 附 录 ) 数 字 地 形 图 元 数 据 文 件 的 内 容 和
5、格 式 .30附录 F( 资 料 性 附 录 ) 1 500 数 字 地 形 图 样 例 32附录 G( 资 料 性 附 录 ) 1 1000 数 字 地 形 图 样 例 33附录 H( 资 料 性 附 录 ) 1 2000 数 字 地 形 图 样 例 34DB33/T 5522014II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1.1-2009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 。 本 标 准 代 替 DB33/T 5522005。本 标 准 与 DB33/T 5522005相 比 较 , 除 编 辑 性 修 改 外 , 主 要 变 化 如 下 :采 用 了 2000国 家 大 地 坐 标 系 ;增 加 了
6、 RTK控 制 测 量 技 术 要 求 ;增 加 了 坐 标 系 转 换 技 术 要 求 ;增 加 了 航 测 成 图 相 关 技 术 要 求 ;增 加 了 附 录 A( 规 范 性 附 录 ) 大 地 坐 标 系 有 关 说 明 ;增 加 了 附 录 B( 规 范 性 附 录 ) 坐 标 转 换 主 要 方 法 ;删 除 了 原 附 录 A( 资 料 性 附 录 ) 半 测 回 高 差 互 差 及 测 回 间 高 差 互 差 限 差 h允 速 查 表 ;修 改 了 原 附 录 B( 规 范 性 附 录 ) 房 屋 建 筑 结 构 分 类 表 ;修 改 了 原 附 录 C( 规 范 性 附 录
7、 ) 要 素 数 据 分 类 ( 大 类 、 中 类 ) ;删 除 了 原 附 录 D( 规 范 性 附 录 ) 基 础 要 素 数 据 分 类 ( 小 类 ) ;删 除 了 原 附 录 E( 规 范 性 附 录 ) 辅 助 要 素 类 型 编 码 ;修 改 了 原 附 录 F( 规 范 性 附 录 ) 基 础 数 字 地 形 图 元 数 据 文 件 的 内 容 和 格 式 。 本 标 准 由 浙 江 省 测 绘 与 地 理 信 息 局 提 出 并 归 口 。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浙 江 省 第 一 测 绘 院 。本 标 准 参 与 起 草 单 位 : 浙 江 省 测 绘 质 量
8、监 督 检 验 站 、 浙 江 省 第 二 测 绘 院 、 浙 江 省 测 绘 大 队 。 本标准主要 起草人: 陈陆 军、 汤建国、 葛中华、 盛志 鹏、 王永乔、 陈炎 钊、 杨一挺、 盛 辉、 苏立钱、胡 正 伟 、 尚 卫 强 。 本 标 准 的 历 次 版 本 发 布 情 况 为 : DB33/T 552-2005。DB33/T 55220141GB/T 917 公 路 线 路 标 识 规 则 和 国 道 编 号GB/T 7930 1500 11000 1 2000 地 形 图 航 空 摄 影 测 量 内 业 规 范GB/T 7931 1500 11000 1 2000 地 形 图
9、航 空 摄 影 测 量 外 业 规 范GB/T 12897 国 家 一 、 二 等 水 准 测 量 规 范GB/T 12898 国 家 三 、 四 等 水 准 测 量 规 范GB/T 14912 1500 1 1000 1 2000 外 业 数 字 测 图 技 术 规 程GB/T 17694 地 理 信 息 术 语GB/T 18314 全 球 定 位 系 统 ( GPS) 测 量 规 范GB/T 20257.1 国 家 基 本 比 例 尺 地 图 图 式 第 1部 分 : 1 500 1 1000GB/T 24356 测 绘 成 果 质 量 检 查 与 验 收CH/T 1007 基 础 地 理
10、 信 息 数 字 产 品 元 数 据CH/T 2009 全 球 定 位 系 统 实 时 动 态 测 量 ( RTK) 技 术 规 范1 500 1 1000 1 2000数 字 地 形 图 测 绘 规 范1 范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1 500、 1 1000、 1 2000比 例 尺 数 字 地 形 图 成 图 的 内 容 、 方 法 、 成 果 等 要 求 。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数 字 地 形 图 测 绘 , 工 程 项 目 的 地 形 图 测 绘 亦 可 参 照 执 行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列文件对 于本文件 的应用是 必不可少 的。 凡是注 日 期的引用文 件,
11、仅注日 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 文件。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12000 地 形 图 图 式CJJ/T 8 城 市 测 量 规 范CJJ/T 73 卫 星 定 位 城 市 测 量 技 术 规 范DB33/T 817 基 础 地 理 信 息 要 素 分 类 与 图 形 表 达 代 码3 术语和定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标 准 。3.12000 国 家 大 地 坐 标 系 China Geodetic Coordinate System 2000; CGCS2000由国
12、家建立 的高精度 、 动态、 实用统一 的地心大 地坐 标系, 包括 原 点、 三个 坐标轴 的指向、 尺 度以 及 地 球 椭 球 的 4个 基 本 参 数 。 其 原 点 为 包 括 海 洋 和 大 气 的 整 个 地 球 的 质 量 中 心 ; Z轴 由 原 点 指 向 历 元 2000.0的地 球参考极 的方向, 该 历元的 指向由国 际时 间局给定的 历元为 1984.0的初 始指向推 算, 定向 的 时间演化保 证相对于 地壳不产 生残余的 全球旋转, X轴 由原点指 向 格林尼治 参考子午 线与地 球 赤道面 (历DB33/T 55220142元 2000.0) 的 交 点 ,
13、Y轴 与 Z轴 、 X轴 构 成 右 手 正 交 坐 标 系 ; 尺 度 采 用 广 义 相 对 论 意 义 下 的 尺 度 ; 地 球 椭 球 4个 基 本 参 数 为 长 半 轴 、 扁 率 、 地 心 引 力 常 数 和 自 转 角 速 度 。GB/T 171592009 大 地 测 量 术 语 3.803.2全 球 导 航 卫 星 系 统 Global Navigation Satellite System; GNSS采用全球导 航卫星无 线电导航 技术确定 时间和目 标空 间位置的系 统。目前 主要包括 GPS、GLON ASS、 GALILEO、 中 国 的 北 斗 卫 星 定 位
14、 系 统 (COMPASS)等 。4 总则4.1 测量基准4.1.1 坐 标 系 统 应 采 用 2000 国 家 大 地 坐 标 系 , 若 采 用 其 它 坐 标 系 , 应 建 立 与 2000 国 家 大 地 坐 标 系 的 转换关系。4.1.2 高 程 系 统 采 用 正 常 高 系 统 , 高 程 基 准 采 用 1985 国 家 高 程 基 准 。4.1.3 时 间 系 统 宜 采 用 协 调 世 界 时 UTC, 如 采 用 北 京 时 间 , 应 考 虑 时 区 差 与 UTC 进 行 换 算 。4.2 精 度 衡 量 指 标以 中 误 差 作 为 衡 量 测 绘 精 度 的
15、 指 标 , 2倍 中 误 差 作 为 限 差 。4.3 测 量 方 法 的 可 行 性 、 先 进 性 、 科 学 性鼓 励 采 用 科 学 、 先 进 、 高 效 的 新 技 术 和 新 方 法 , 但 应 满 足 本 标 准 规 定 的 地 形 图 精 度 要 求 。5 平 面 控 制 测 量5.1 一般规定5.1.1 平面坐标系采 用 统 一 的 平 面 坐 标 系 统 , 并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a) 投 影 长 度 变 形 值 不 应 大 于 2.5cm/km;b) 当 采 用 地 方 平 面 坐 标 系 统 时 , 应 与 国 家 平 面 坐 标 系 统 建 立 联 系 。
16、5.1.2 平 面 控 制 网 布 设平面控制网 一般应优 先布设卫 星定位测 量控制网 , 也 可采用 常规 边角组合 网或导线 网等形式 。 控制 网 的 布 设 , 遵 循 从 整 体 到 局 部 、 从 高 级 到 低 级 , 分 级 布 网 的 原 则 , 允 许 越 级 布 网 。5.1.3 等级划分平 面 控 制 网 等 级 划 分 为 二 、 三 、 四 等 与 一 、 二 级 。5.1.4 点位精度平 面 控 制 网 点 位 精 度 要 求 如 下 :DB33/T 55220143a) 四 等 控 制 网 中 最 弱 相 邻 点 相 对 点 位 中 误 差 应 5cm;b)
17、一 、 二 级 平 面 控 制 网 最 弱 点 相 对 于 起 算 点 点 位 中 误 差 应 5cm。5.1.5 控 制 点 标 石 选 埋5.1.5.1 控 制 点 选 点 要 求 见 CJJ/T 8 选 点 与 埋 石 的 有 关 规 定 。5.1.5.2 平 面 控 制 点 均 应 埋 设 固 定 标 志 , 其 中 一 、 二 等 平 面 控 制 点 应 埋 设 柱 石 和 盘 石 , 柱 石 中 心 和 盘 石 中 心 的 偏 离 值 应 小 于 3mm, 也 可 建 造 观 测 墩 ; 三 、 四 等 平 面 控 制 点 可 只 埋 设 柱 石 。5.1.5.3 各 等 级 平
18、面 控 制 点 的 标 石 兼 作 水 准 标 石 时 , 应 按 照 水 准 标 石 要 求 埋 设 , 标 志 中 心 应 有 明 显 的 中心点。5.1.6 控制点密度5.1.6.1 各 等 级 控 制 点 的 密 度 应 满 足 测 区 下 一 级 控 制 网 的 布 设 要 求 , 综 合 考 虑 成 图 方 法 、 成 图 比 例 尺 等因素。5.1.6.2 一 、 二 级 控 制 点 的 密 度 应 区 分 成 图 比 例 尺 , 并 兼 顾 地 形 类 别 复 杂 程 度 , 平 均 每 平 方 千 米 点 数(含各高等 级控制点) 不 应少于 表 1 的要求。 航测成 图时,
19、 各等级控 制点密度 可根据像 控测量的 要求另 行规定。表 1 等 级 控 制 点 密 度成 图 比 例 尺 1 500 1 1000 1 2000最 少 点 数 8 4 15.2 卫 星 定 位 测 量5.2.1 各 等 级 卫 星 定 位 控 制 测 量 网 相 邻 点 间 基 线 长 度 精 度 用 式 ( 1) 计 算 。 a 2 (b d )2 ( 1)式中:基 线 测 量 中 误 差 , 单 位 为 毫 米 ( mm) ;a 固 定 误 差 , 单 位 为 毫 米 ( mm) ;b 比 例 误 差 系 数 , 单 位 为 每 千 米 毫 米 ( mm/ km) ;d 相 邻 点
20、间 距 , 单 位 为 千 米 ( km) 。5.2.2 各 等 级 卫 星 定 位 测 量 控 制 点 的 平 均 距 离 、 精 度 指 标 等 应 符 合 表 2 的 规 定 。 相 邻 点 基 线 最 小 距 离 不 小 于 平 均 距 离 的 1 3; 最 大 距 离 不 大 于 平 均 距 离 的 3 倍。5.2.3 卫 星 定 位 观 测 技 术 要 求 应 符 合 表 3 的 规 定 。5.2.4 数 据 预 处 理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a) 二 等 控 制 网 应 采 用 卫 星 精 密 星 历 解 算 基 线 ; 三 等 及 以 下 等 级 可 采 用 卫 星 广
21、 播 星 历 解 算 基 线 ;b) 基线解算可 采用多基 线解或单 基线解 , 每个同 步观测 图形应选定 一个起算 点 。 起 算点应按 CORS 站 、 已 知 点 坐 标 、 单 点 定 位 结 果 的 先 后 顺 序 选 择 ;c) 观 测 值 须 加 对 流 层 延 迟 改 正 , 对 流 层 延 迟 改 正 模 型 中 的 气 象 元 素 可 采 用 标 准 气 象 元 素 ;d) 长度在 8km 以下的基 线应采用 双差固定 解; 8km 及以 上的基线可 在双差固 定解和双 差浮点解 中 选 择 最 优 解 。DB33/T 55220144表 2 卫 星 定 位 测 量 控
22、制 网 的 主 要 技 术 要 求等级 平 均 距 离km ammb10-6mm/ km最 弱 边 相 对 中 误 差二等 9 5 2 1 120 000三等 5 5 2 1 80 000四等 2 10 5 1 45 000一级 0.5 10 5 1 20 000二级 0.2 10 5 1 10 000当边 长小于 0.2 km 时 , 其边 长中 误差 应小 于2 0 mm; 当 为 1100 0、 12 000 成 图进 行卫 星定 位 测 量时 其平 均 距 离 可 适 当 放 长 。表 3 各 等 级 卫 星 定 位 静 态 测 量 基 本 技 术 要 求等级项 目二等 三等 四等 一
23、级 二级卫 星 高 度 角 ( ) 15 15 15 15 15有 效 观 测 同 类 卫 星 数 4 4 4 4 4平 均 重 复 设 站 数 2 2 1.6 1.6 1.6时 段 长 度 ( min) 90 60 45 40 40数 据 采 样 间 隔 ( s) 10 30 10 30 10 30 10 30 10 30PDOP 值 6 6 6 6 6异 步 环 或 附 合 线 路 边 数 ( 条 ) 6 8 10 10 10一 、 二 级 点 若 其 高 程 由 水 准 或 电 磁 波 测 距 高 程 导 线 方 法 测 定 , 时 段 长 度 可 以 缩 短 至 表 3 规 定 时 间
24、 的 50%。5.2.5 数 据 检 验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a) 同 一 时 段 观 测 值 的 数 据 采 用 率 宜 大 于 80%;b) 预 处 理 复 测 基 线 的 长 度 较 差 ds 应 符 合 式 ( 2) 的 规 定 :d s 2 2 ( 2)式中:相 应 级 别 规 定 的 基 线 测 量 中 误 差 , 单 位 为 毫 米 ( mm) 。c) 卫 星 定 位 测 量 控 制 网 中 任 何 一 个 三 边 构 成 的 同 步 环 闭 合 差 应 符 合 式 ( 3) 的 规 定 :W x 3 /5W y 3/5( 3)W z 3/5DB33/T 5522014
25、5d) 卫星定位测 量控制网 外业基线 预处理结 果, 其独立 异 步环或附合 线路坐标 闭合差应 符合式 ( 4) 的要求。W x 2 n W y 2 n W z 2 n (4)W s 2 3n Ws = W 2 W 2 W 2X Y Z式中:n闭 合 环 边 数 。5.2.6 平 差 分 无 约 束 平 差 与 约 束 平 差 ,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5.2.6.1 无 约 束 平 差 要 求 如 下 :a) 基 线 向 量 检 核 符 合 要 求 后 , 应 以 三 维 基 线 向 量 及 其 相 应 方 差 -协 方 差 阵 作 为 观 测 信 息 , 按 一 个 点 的 地
26、 心 系 三 维 坐 标 作 为 起 算 依 据 , 进 行 卫 星 定 位 测 量 网 的 无 约 束 平 差 ;b) 无 约 束 平 差 后 应 提 供 各 点 在 地 心 系 下 的 三 维 坐 标 、 各 基 线 向 量 、 改 正 数 和 精 度 信 息 ;c) 无 约 束 平 差 中 , 基 线 分 量 的 改 正 数 绝 对 值 ( VX、 VY、 VZ) 应 符 合 式 ( 5) 的 要 求 。VX 3 VY 3 ( 5)VZ 3 5.2.6.2 约 束 平 差 要 求 如 下 :a) 对无约束平 差后的观 测值进行 三维约束 平差或二 维约 束平差。 平差中, 可 对已知点
27、坐标、 已知 距离和已知 方位进行 强制约束 或加权约 束 ;b) 约束平差中, 基 线分量的 改正数与 经过粗差 剔除后的 无约束平差 结果的同 一 基线相 应改正数 较差 的 绝 对 值 ( dVX、 dVY、 dVZ) 应 符 合 式 ( 6) 的 要 求 ;dVX 2 dVY 2 ( 6)dVZ 2 DB33/T 55220146c) 当平差软件 不能输出 基线向量 改正数时, 应进行不 少 于 2 个已知 点的部分 约束平差, 在部分约 束 平 差 结 果 中 未 作 为 约 束 的 已 知 点 的 坐 标 与 原 坐 标 的 点 位 较 差 不 大 于 5cm。5.3 边 角 组
28、合 网 测 量边 角 组 合 网 测 量 的 主 要 技 术 要 求 应 符 合 表 4的 规 定 。表 4 边 角 组 合 网 测 量 主 要 技 术 要 求测 距 测 回 数 方 向 观 测 测 回 数等级平均 边长 km测距 中 误 差 mm测距 相 对 中 误 差 所 用 测 距 仪 等 级往 返测角 中 误 差 ( ) DJ1 DJ2 DJ6三 角 形 闭 合 差 ( ) 3 3二等9 30 1 300 000 4 4 1.0 12 3.5 2 2三等5 30 1 160 000 3 3 1.8 6 9 7 1 1四等2 16 1 120 000 2 2 2.5 4 6 9一级 1
29、16 1 60 000 2 5.0 2 6 15二级 0.5 16 1 30 000 1 10 1 2 305.4 电 磁 波 测 距 导 线 测 量电 磁 波 测 距 导 线 的 主 要 技 术 要 求 应 符 合 表 5的 规 定 。表 5 电 磁 波 测 距 导 线 主 要 技 术 要 求水 平 角 观 测 测 回 数等级 闭 合 环 或 附 合 导 线 总 长 度 km平均 边长 km测 距 中 误 差 mm测 角 中 误 差( )导 线 全 长 相 对 闭 合 差DJ1 DJ2 DJ6方 位 角 闭 合 差( )三等 15 3 18 1.5 1 60 000 8 12 3 n四等 1
30、0 1.6 18 2.5 1 40 000 4 6 5 n一级 3.6 0.3 15 5.0 1 14 000 2 4 10 n二级 2.4 0.2 15 8.0 1 10 000 1 3 16 n导 线 网 中 结 点 与 高 级 点 之 间 或 结 点 与 结 点 之 间 的 导 线 长 度 不 应 大 于 附 合 导 线 规 定 长 度 的 0.7 倍 。 当 附 合 导 线 的 总 长 度 短 于 所 规 定 导 线 长 度 的 1 3 时 , 导 线 全 长 的 绝 对 闭 合 差 不 应 大 于 13 cm。 在 平 坦 、 开 阔 地 区 导 线 的 总 长 度 和 平 均 边
31、长 可 放 长 至 1.5 倍 , 但 其 闭 合 差 不 应 大 于 26 cm。当 附 合 导 线 的 边 数 超 过 12 条 时 , 其 测 角 精 度 应 提 高 一 个 等 级 。5.5 RTK 平 面 控 制 测 量5.5.1 基本要求5.5.1.1 RTK 控制测量 前, 应按需要 收集测区 高等级控 制点平 面坐标、 坐标系统 转换参 数和高程 成果。5.5.1.2 RTK 平 面 控 制 点 按 精 度 分 为 一 、 二 级 。5.5.1.3 RTK 测 量 观 测 条 件 应 符 合 表 6 规定。DB33/T 55220147表 6 RTK 测 量 观 测 条 件 基
32、 本 要 求PDOP 值 截 止 高 度 角 15以 上 的 卫 星 个 数 观 测 窗 口 状 态4 6 良好4 且 6 5 可用6 5 不 可 用5.5.1.4 经 纬 度 记 录 精 确 至 0.000 01 , 平 面 坐 标 和 高 程 记 录 精 确 至 0.001m, 天 线 高 量 取 精 确 至0.001m。5.5.2 技术要求RTK平 面 控 制 测 量 主 要 技 术 要 求 应 符 合 表 7规 定 。表 7 RTK 平 面 控 制 测 量 主 要 技 术 要 求等 级相 邻 点 间距离 m点 位 中 误 差cm边 长 相 对 中 误 差与 基 准 站 的距离km观 测
33、 次 数 起 算 点 等 级一级 500 5 1/20 000 5 4 四 等 及 以 上二级 200 5 1/10 000 5 3 一 级 及 以 上采 用 单 基 准 站 RTK 测 量 一 级 控 制 点 , 需 更 换 基 准 站 进 行 观 测 , 每 站 观 测 次 数 不 少 于 2 次 , 各 次 测 量 的 平 面 坐 标 较 差 应 不 大 于 4cm, 取 各 次 测 量 的 平 面 坐 标 中 数 作 为 结 果 。采 用 网 络 RTK 测 量 可 不 受 流 动 站 到 基 准 站 距 离 的 限 制 , 但 须 在 网 络 有 效 服 务 范 围 内 。5.5.3
34、 RTK 观测5.5.3.1 流 动 站 不 宜 设 在 隐 蔽 地 带 、 成 片 水 域 和 强 电 磁 波 干 扰 源 附 近 。5.5.3.2 平 面 控 制 测 量 时 流 动 站 采 用 三 角 架 或 带 有 三 角 支 撑 的 对 中 杆 对 中 , 每 次 观 测 前 对 仪 器 进 行 初始 化 , 并 得 到 固 定 解 , 当 超 过 5 分 钟 尚 不 能 获 得 固 定 解 时 , 宜 断 开 通 信 链 路 , 重 新 进 行 初 始 化 操 作 。5.5.3.3 每 次 作 业 开 始 与 结 束 前 , 应 进 行 一 个 或 一 个 以 上 已 知 点 的
35、检 核 。5.5.3.4 作 业 过 程 中 , 如 出 现 卫 星 信 号 失 锁 , 应 重 新 初 始 化 。5.5.3.5 在 求 解 坐 标 转 换 参 数 时 , 应 采 用 不 少 于 4 个 高 等 级 重 合 点 的 两 套 坐 标 系 成 果 , 且 所 选 重 合 点 分 布 均 匀 , 能 控 制 整 个 测 区 。5.5.3.6 平 面 控 制 测 量 平 面 坐 标 转 换 残 差 应 2cm。5.5.3.7 控 制 点 的 单 次 观 测 的 平 面 收 敛 精 度 应 2cm。5.5.3.8 流 动 站 每 次 观 测 历 元 数 应 大 于 20 个 , 各
36、次 测 量 的 平 面 坐 标 较 差 应 4cm, 取 中 数 作 为 最 终 结 果。5.5.3.9 后 处 理 动 态 测 量 时 , 流 动 站 应 先 在 静 止 状 态 下 观 测 10min 15min, 然 后 在 不 丢 失 初 始 化 状 态 的 前 提 下 进 行 动 态 测 量 。5.5.4 成果检测DB33/T 55220148RTK平 面 控 制 测 量 成 果 应 进 行 100 的 内 业 检 查 和 不 少 于 总 点 数 5 10 的 外 业 检 测 , 外 业 检 测 可 采 用 相 应 等 级 的 卫 星 定 位 静 态 技 术 或 全 站 仪 检 测
37、等 方 法 , 检 测 点 应 均 匀 分 布 测 区 。 检 测 结 果 应 满 足 表 8 的要求。表 8 RTK 平 面 控 制 点 检 测 精 度 要 求等级 测 距 中 误 差 mm边 长 较 差 的 相 对 误 差测 角 中 误 差 ()角 度 较 差 限 差 ()坐 标 较 差 中 误 差 cm一级 15 1/14 000 5 14 5二级 15 1/7 000 8 20 55.5.5 其 它 技 术 要 求未 明 确 的 其 它 技 术 要 求 按 CH/T 2009、 GB/T 18314 、 CJJ/T 73执 行 。6 高 程 控 制 测 量6.1 一般规定6.1.1 高
38、 程 控 制 测 量 分 为 水 准 测 量 、 电 磁 波 测 距 高 程 导 线 测 量 和 卫 星 定 位 高 程 测 量 等 。 水 准 测 量 的 等 级 分 为 二 、 三 、 四 、 五 等 。6.1.2 首 级 高 程 控 制 网 等 级 的 选 择 应 根 据 测 区 面 积 的 大 小 、 区 域 的 远 景 规 划 和 水 准 路 线 的 长 短 而 定 , 一 般 不 应 低 于 四 等 。6.1.3 电 磁 波 测 距 高 程 导 线 测 量 可 代 替 四 、 五 等 水 准 测 量 。6.1.4 平 坦 地 区 各 等 级 平 面 控 制 点 的 高 程 一 般
39、采 用 四 等 及 以 上 等 级 水 准 精 度 要 求 施 测 , 一 、 二 级 导 线 点 的 高 程 可 用 五 等 水 准 精 度 要 求 施 测 。6.1.5 四 等 及 以 上 水 准 网 按 式 (7)、 (8)要 求 计 算 每 千 米 偶 然 中 误 差 与 全 中 误 差 。6.1.6 四 等 水 准 网 在 建 成 区 布 设 的 , 还 须 计 算 其 最 弱 点 的 高 程 中 误 差 ( 相 对 于 起 算 点 ) , 并 满 足 20mm 的 要 求 。6.2 水 准 路 线 的 布 设6.2.1 水 准 路 线 布 设 长 度 应 符 合 表 9 的规定。表
40、 9 各 等 水 准 路 线 布 设 长 度 要 求 单 位 为 千 米设 计 项 目 等级 建 成 区 其 它 地 区水 准 点 间 测 段 长 度 二 、 三 、 四 等 1 3 3 6二等 400 400三等 45 150四等 15 80水 准 环 线 或 附 合 于 高 级 点 间 水 准 路 线 的 最 大 长 度五等 12 40水 准 网 中 结 点 之 间 或 结 点 与 高 级 点 之 间 的 长 度 , 建 成 区 不 应 超 过 表 9 规 定 的 0.7 倍 , 其 它 地 区 三 等 水 准 路 线 结 点 之 间 的 距 离 不 超 过 70km, 四 等 水 准 路
41、 线 结 点 之 间 的 距 离 不 超 过 30km, 山 区 可 适 当 放 宽 。高 程 精 度 有 特 殊 要 求 时 , 可 在 专 业 技 术 设 计 书 中 另 行 规 定 。DB33/T 552201496.2.2 各 等 水 准 测 量 因 地 形 条 件 限 制 允 许 布 设 水 准 支 线 , 水 准 支 线 长 度 不 超 过 表 9 规定的 0.7 倍 , 且 必 须 往 返 观 测 , 三 等 及 以 下 可 以 单 程 双 转 点 代 替 往 返 测 。6.3 水 准 测 量 基 本 技 术 要 求6.3.1 各 等 水 准 测 量 基 本 精 度 指 标 以
42、每 千 米 高 差 中 数 偶 然 中 误 差 M 与 每 千 米 高 差 中 数 全 中 误 差 Mw 进 行 衡 量 。 凡 进 行 往 返 测 的 每 条 水 准 路 线 均 应 按 测 段 往 返 高 差 ( 或 左 右 路 线 ) 不 符 值 计 算 M ; 当 测 区 内 水准网形成 的水准环 数超过 20 个时, 还应按环 闭合差 计算 Mw。 M和 Mw 计 算方法 见式 (7 ) 和式 (8) 。M / LS /(4n) (7)式中:n 测 段 数 ;Ls 测 段 长 度 , 单 位 为 千 米 ( km) ; 测 段 往 返 ( 或 左 右 路 线 ) 高 差 不 符 值
43、, 单 位 为 毫 米 ( mm) ;MW WW / L /(N) (8)式中:N 水 准 环 数 ;L 水 准 环 线 周 长 , 单 位 为 千 米 ( km) ;W 经 过 各 项 改 正 后 的 水 准 环 线 闭 合 差 , 单 位 为 毫 米 ( mm) 。6.3.2 各 等 水 准 测 量 基 本 技 术 要 求 应 符 合 表 10 的 规 定 。表 10 各 等 水 准 测 量 基 本 技 术 要 求 单位为毫米每 千 米 高 差 中 数中 误 差附 合 路 线 或 环 线闭 合 差等级偶 然 中 误 差M全 中 误 差Mw测 段 、 区 段 、 路 线 往 返 测 高 差
44、不 符 值测 段 、 路 线 的 左 右 路 线 高 差 不 符 值 平 地 、 丘 陵 山地检 测 已 测 段 高 差 之 差二等 1.0 2.0 4 Ls 4 L 6 Li三等 3.0 6.0 12 Ls 8 Ls 12 L 15 L 20 Li四等 5.0 10.0 20 Ls 14 Ls 20 L 25 L 30 Li五等 7.5 15.0 30 L 40 Li注 1: Ls 为 测 段 、 区 段 或 路 线 长 度 , L 为 水 准 符 合 路 线 或 环 线 周 长 , Li 为 检 测 测 段 长 度 , 单 位 均 为 km;注 2: 山 地 指 路 线 中 最 大 高 差
45、 超 过 400 m 的 地 区 ;注 3: 当 水 准 环 线 由 不 同 等 级 水 准 路 线 构 成 时 , 闭 合 差 的 限 差 按 各 等 级 路 线 长 度 分 别 计 算 , 然 后 取 其 平 方 和 的 平 方 根 为 限 差 ;注 4: 检 测 已 测 测 段 高 差 之 差 的 限 差 , 对 单 程 及 往 返 检 测 均 适 用 ; 检 测 测 段 长 度 小 于 1 km 时,按 1 km 计 算 。6.4 水 准 观 测 技 术 要 求6.4.1 采 用 光 学 水 准 仪 时 各 等 水 准 观 测 的 主 要 技 术 要 求 应 符 合 表 11 的 规
46、定 。DB33/T 552201410表 11 采 用 光 学 水 准 仪 时 各 等 水 准 观 测 的 主 要 技 术 要 求视 线 长 度等级 标尺 类型 仪器 类型视距m前后 视距 差m前后 视距 累 积 差m视线 高度m基 辅 分 划 或 黑 红 面 读 数 的 差mm基 辅 分 划 、 黑 红 面 或 两 次 高 差 的差mm单 程 双 转 点 左 右 路 线 转 点 差 mm检测 间 歇 点 高差 之差 mmDS1 50二等 因瓦DS05 60 1.0 3.0下 丝 读 数0.3 0.4 0.6 1.0双面 DS3 65 2.0 3.0 三等因瓦 DS1、 DS05 802.0
47、5.0 三 丝 能 读 数1.0 1.5 1.53.0四等 双面 DS3 80 3.0 10.0 三 丝 能 读 数 3.0 5.0 4.0 5.0五等 双面 DS3 100 5.0 20.0 4.0 6.0 当 成 像 清 晰 、 稳 定 时 , 三 、 四 等 水 准 观 测 视 线 长 度 可 以 放 宽 20 。 四 等 水 准 观 测 中 的 单 程 双 转 点 左 右 路 线 转 点 差 , 适 用 四 等 支 线 ; 四 等 与 五 等 水 准 附 合 线 路 与 闭 合 线 路 用 单 程 。6.4.2 采 用 数 字 水 准 仪 时 各 等 水 准 观 测 的 主 要 技 术
48、 要 求 应 符 合 表 12 的 规 定 。表 12 采 用 数 字 水 准 仪 时 各 等 水 准 观 测 的 主 要 技 术 要 求等级 仪 器 类 型 视 线 长 度m 前 后 视 距 差m 前 后 视 距 累 积 差m 视 线 高 度m 重 复 测 量 次 数二等 DSZ1、 DSZ05 3 且 50 1.5 3 0.55 且 2.8 2三等 DSZ1、 DSZ05 100 2.0 5 三 丝 能 读 数 2四等 DSZ1、 DSZ05 150 3.0 10 三 丝 能 读 数 2五等 DSZ1、 DSZ05 150 5.0 20 三 丝 能 读 数 16.5 电 磁 波 测 距 高 程 导 线 测 量6.5.1 电 磁 波 测 距 高 程 导 线 测 量 代 替 四 、 五 等 水 准 测 量 时 , 其 主 要 技 术 要 求 应 符 合 表 13 的 规 定 。表 13 电 磁 波 测 距 高 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