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章 - 1,第三章 工程建设的发包承包和招标投标 第一节 建筑工程的发包和承包一、土木工程的发包和承包的概念 发包与承包:不可分的两个方面。 摘自建筑法第15条 (1)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双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第三章 - 2,2、工程发包和承包的规定: 摘自建筑法第1618条 (1) 招标投标活动原则“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2) 廉政要求; (3) 造价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第三章 - 3,二、建设工程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
2、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摘自建筑法第 24 条1、 发包方式: 摘自建筑法第1920条直接发包(议标);招标发包(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主要适用招标 投标法及其有关规定。,第三章 - 4,2、发包规定: 摘自建筑法第2225条 (1)必须发包给具有“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2)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利、指定承包单位, (3)提倡工程总承包、禁止肢解发包(发包单位将可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4)发包单位不得指定购入用于工程的建材、构配件、设备。,第三章 - 5,我国提倡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 (1)
3、设计采购施工(EPC) / 交钥匙总承包 EPC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交钥匙总承包是EPC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意使用功能、具有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设计-施工总承包(D-B) 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3)设计-采购总承包(E-P) (4)采购-施工总承包(P-C),第三章 - 6,三、工程承包 1、工程承包条件: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4、。 摘自建筑法第26条2、工程承包的方式 摘自建筑法第2729条 (1)联合承包:a)大型、结构复杂 的建筑工程,b)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c)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业务许可范围;,第三章 - 7,(2)工程总承包:a)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b)主体结构必须自行完成,c)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d)禁止转包、禁止全部分包;(3)工程分包:a)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b)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c) 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分包单位必 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第三章 - 8,3、建筑业企业承揽工程的范围:摘自 建筑业企
5、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 (1)施工总承包企业 可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 可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 (2)专业承包企业 可承接施工总承包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 可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3)劳务分包企业。 可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 分包的劳务作业。,第三章 - 9,4、工程承包的法律规定: (1)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
6、名义承揽工程; (2)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禁止施工总承包中将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施工分包; (4)禁止转包(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5)禁止全部分包(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6)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7)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第三章 - 10,第二节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 一、招标投标法的概述 1、主要内容: 摘自招标投标法目录 1)总则,2)招标,3)投标, 4)开标、评标和中标, 5)法
7、律责任,6)附则。2、立法:中国境内的招标投标活动 1) 1999年8月30日通过, 2) 2000年1月1日执行。,第三章 - 11,3、招标投标的目的: 摘自招标投标法第1条 1) 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2) 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第三章 - 12,二、招标投标法的基本原则1、规定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摘自招标投标法第3条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第三章 - 13,2、工程建设
8、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 1).2).3) 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第三章 - 14,3、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摘自招标投标法第5 条 1)公开原则(公开招标信息,公开开标的程序、评标的标准和程序、中标的结果等);
9、 2)公平原则(同等对待每一个投标竞争者); 3)公正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标竞争者,特别是评标标准应当明确、严格,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平等地位); 4)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第三章 - 15,4、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 摘自招标投标法第 47条 1)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规避依法进行的招标, 2) 依法进行的招标不受地区或部门的限制, 3) 招标投标活动接受 依法实施的监督。,第三章 - 16,5、可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招标的项目,按
10、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摘自招标投标法第 66条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章 - 17,三、招标 (一)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应当满足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进行。1、招标投标法的总体规定: 摘自招标投标法第9 条 1)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
11、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2)招标人应当有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第三章 - 18,2、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 摘自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8 条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第三章 - 19,3、招标人 的条件:1)依法 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3)招标人有
12、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第三章 - 20,招标人的权利: a. 委托权(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招标事宜), b. 知情权(了解和审核 投标人资格条件、业绩情况), c. 澄清或者修改权(对招标文件)。招标人的义务: a. 资金说明(项目资金或者资金来源 已落实), b. 能力(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 c. 保密, d. 时间 。,第三章 - 21,4、招标代理: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应具备条件为, 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
13、、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第三章 - 22,(二)招标方式 摘自招标投标法第 10条 1、公开招标:也称无限竞争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应当公开招标的施工招标项目: 摘自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1条 1)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
14、方重点建设项目; 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的方式是发布招标公告: 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发布招标信息。,第三章 - 23,2、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应当公开招标的施工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摘自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1条 1)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
15、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第三章 - 24,(三)招标程序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标程序为: 成立招标组织,由招标人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如果有);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对招标文件答疑; 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接受投标书; 开标; 评标; 定标、签发中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第三章 - 25,(四)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出售: 出售时间5个工作日。2、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同的招标对
16、象,具体的招标内容也不同。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了施工招标文件的一般内容: 1)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主要条款; 4)投标文件格式; 5)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6)技术条款 7)设计图纸; 8)评标标准和方法; 9)投标辅助材料。,第三章 - 26,3、对招标文件的强制性要求为了规范招标人的行为,保证招标文件的公正合理,规定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应当遵守: 1)招标文件的内容要体现公平;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答疑; 3)确定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 4)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第三章 - 27,四、投标 (一)投标人投标人:是响应招标、
17、参加投标竞争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摘自招标投标法第 26 条 1)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2)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第三章 - 28,2、投标程序:1) 组织内部投标工作人员;2) 编制投标文件;3) 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提交。3、联合体投标: 联合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招标人与中标后的联合体只签订一个承包合同; 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要求,均应具备投标人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
18、确定资质等级。,第三章 - 29,(二)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编制 摘自招标投标法第 27 条 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施工投标书的一般内容包括: 1)投标函, a. 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 b. 施工机械设备, c. 非主体和非关键工作的分包情况; 2)投标报价; 3)施工组织设计; 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第三章 - 30,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约束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保护招标人利益,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次序,为防止投标人不慎投标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定的一种担保形式。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中标
19、后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现金支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额度:投标总价的2、且不得8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第三章 - 31,3、投标文件的提交 摘自招标投标法第 28 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替代和撤回 摘自招标投标法第 29 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提交投标文件
20、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终止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第三章 - 32,(三)禁止投标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摘自招标投标法第32、33 条 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委会成员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做假等非法手段骗取中标。,第三章 - 33,五、开标、评标和中标 摘自招标投标法第 3448 条 (一)开标1、开标要求: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
21、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开标中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记录开标过程、存档备查。,第三章 - 34,2、招标人可不予接受投标文件的情形: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的。,第三章 - 35,(二)评标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 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22、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第三章 - 36,2、评标专家的选取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标专家,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3、评标专家的条件 1)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第三章 - 37,4、评标程序:1)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
23、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4)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5)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6)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7)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第三章 - 38,(三)中标 1、
24、中标人: 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投标价格不得低于成本)。 2、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第三章 - 39,3、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1)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 中标人应当按照
25、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第三章 - 40,六、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一)、勘察、设计的发包和承包 1、设计招标的条件:立项批文、选址意见书、成立招标小组(办公室)。 2、设计招标程序,第三章 - 41,(二)、建设监理的委托 选择监理单位要求:1)企业状态,2)项目适应性(经验、理解力、工作方法、报价)。监理投标书内容:1)技术建议书(监理的力量和经验、监理工作大纲、监理组织机构、监理工程师履历);2)财务建议书(监理人员酬金表、仪器设备使用费用汇总、办公税金保险等费用汇总
26、、要求提供必须的设备和设施清单)。,第三章 - 42,(三)、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 施工招标的条件: 1)建立招标工作机构, 2)项目立项通过、已得到规划许可, 3)建设用地已征用完成、施工现场满足施工要求, 4)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5)建设资金、主要材料和设备来源已落实。,第三章 - 43,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1)工程综合说明, (2)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 (3)工程量清单, (4)建设资金证明、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5)主材和设备的供应方式, (6)特殊工程的施工要求和技术规范, (7)投标书的编制要求、评标和中标的原则, (8)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获活动的日
27、程, (9)施工合同的条件和调整要求, (10)投标保证金的额度, (11)其他。,第三章 - 44,招标程序: (1)招标机构设立, (2)向行政主管部门的申请, (3)招标文件和标底的编制, (4)公告或邀请, (5)投标单位的申请, (6)投标单位资质审核, (7)向合格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 (8)组织现场勘踏、招标文件答疑, (9)建立评标组、评标或议标办法, (10)召开招标会议、审查投标书, (11)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12)发放中标通知, (13)签订施工合同。,第三章 - 45,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 法人地位、商业信誉、财务能力、技术能力、施工经验。投标单位递交
28、的三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成许可证。 施工投标程序: (1)申请投标, (2)领取投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 (3)研究文件、调查环境、确定投标策略, (4)编制投标书, (5)送标、参加开标会议。,第三章 - 46,施工投标书的内容: (1)综合说明, (2)报价, (3)施工方案, (4)安全、质量、进度的保证措施, (5)工程进度计划, (6)合同条件的确认。 投标书形式:技术标、商务标、信誉标。,第三章 - 47,【单选例题 3.1.1】 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 )的单位。 A愿意承包建设 B可以建设完成 C任何 D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练 习 题,【答案】:D,第三章 - 4
29、8,【单选例题 3.1.2 】 有关总分包的责任承担叙述不正确的是( ) 。A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B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C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D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各自的责任,练 习 题,【答案】:,第三章 - 49,【单选例题 3.1.3】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定,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 ) 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A50万元 B100万元 C150万元 D200万元,练 习 题,【答案】:,第三章 - 50,【单选例题
30、3.1.4】 在招标活动的基本原则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公共媒介发布,体现了 ( ) 。 A公开原则 B公平原则 C公正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练 习 题,【答案】:,第三章 - 51,【单选例题 3.1.5】 下列排序符合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的招标程序的是 ( ) 。资质审查, 发布招标公告, 开标、评标, 接受投标书 A B C D,练 习 题,【答案】:,第三章 - 52,【单选例题 3.1.6】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 ( ) 。 A管辖关系 B隶属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C监督关系 D服务
31、关系,练 习 题,【答案】:,第三章 - 53,【单选例题 3.1.7】 下列选项中( )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关于联合体各方资格的规定。A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B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C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D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高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练 习 题,【答案】:,第三章 - 54,【单选例题 3.1.8】 关于联合体各方在中标后承担的连带责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联合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放弃中标项目的,其已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予
32、以退还B联合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除不可抗力外,联合体放弃中标项目的,其已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C联合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除不可抗力外,联合体放弃中标项目的,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中标的联合体除不可抗力外,不履行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练 习 题,【答案】:,第三章 - 55,【单选例题 3.1.9】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不符合开标程序的是 ( ) 。A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B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C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
33、中标人参加D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练 习 题,【答案】:,第三章 - 56,【单选例题 3.1.10】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 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A3人 B5人 C7人 D9人,练 习 题,【答案】:B,第三章 - 57,【多选例题 3.2.1 】 ( ) 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A大型 B大中型 C中小型 D结构复杂的 E结构特别的,练 习 题,【答案】:,第三章 - 58,【多选例题 3.2.2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包括( )。
34、A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B一切工程项目C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D一切大中型工程项目E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练 习 题,【答案】:,第三章 - 59,【多选例题 3.2.3 】 招标活动的基本原则有 ( ) 。 A公开原则 B公平原则 C平等互利原则 D公正原则 E诚实信用原则,练 习 题,【答案】:,第三章 - 60,【多选例题 3.2.4】 下列关于评标委员会的叙述符合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的有 ( )。A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B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
35、以上单数C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D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E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练 习 题,【答案】:,第三章 - 61,本章复习思考题 3.1.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建筑工程,其业务许可范围怎样确定?由谁承担合同履约责任? 3.2. 承包单位可以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分包、转包吗? 3.3.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有哪些主要内容? 3.4. 招投标活动的原则是什么,法律中有哪些招标方式? 3.5. 建设工程项目开标应在什么时间进行,有哪些要求? 3.6. 评标委员会是怎么组成的? 3.7. 中标具有哪些法律的要求?,思 考 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