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常行政事务一、具体工作流程:接待工作 会议室管理(1) (1)(2)(2)(3)(3)(4) (4)如需安排食宿(5)(5)(6)参 观 、 来 访会 议 、 检 查 等门 牌 、 横 幅 、 招待 物 品 准 备车 间 负责 接 待办 公 室负 责 接待会 议 室 、 投 影 仪 等相 关 物 品 准 备 并 通知 相 关 参 与 接 待 人员 。如 需 到车 间 参观 或 检查会 议相 关 人员 食 宿安 排来 访 结 束剩 余 接 待 物 品收 回 并 妥 善 保管工 厂 内 部 会议 或 培 训 使用会 议 组 织 人 员 提前 两 天 向 办 公 室申 请事 业 部 或销 售 公
2、司使 用厂 领 导 或 办公 室 主 任 批准会 议 室 负 责 人 根 据 会议 时 间 、 会 议 重 要 程度 、 与 会 人 数 等 具 体安 排 会 议 室会 议会 议 结 束 后 , 将 会 议室 交 还 负 责 人 。 会 议室 负 责 人 检 查 相 关 设备 是 否 完 好人力资源规划(预算)一、具体工作流程:2134 3355 不足137891210 No11集 团 总 部 根 据 企 业 发展 规 划 和 上 一 年 度 预算 执 行 情 况 安 排 本 年度 预 算 工 作结 合 人 员 编 制情 况 开 展 预 算工 作各 部 门 年 度 生产 计 划根 据 各 部
3、门 人 员需 求 确 定 工 厂 人员 编 制年 度 招聘 工 作人 力资 源规 划预 算招 聘及 招聘 费用 预算人 工成 本薪 酬福 利预 算培 训费 用预 算人 力 资 源 部 对预 算 初 稿 进 行审 核预 算 重新 修 改将 审 核 后 预 算提 交 总 经 办预 算 工 作 会 议讨 论将 结 果 反 馈 各 不 免让 你 , 各 部 门 按 要求 修 改 重 新 修 改 年度 预 算将 修 改 后 预 算提 交 总 经 办预 算 定 稿预 算 工 作 执 行情 况 汇 总 分 析按 制 定 的 年 度预 算 执 行招聘与配置(人员招聘)一、具体工作流程:上一业务单元(1)(2)
4、(3) NoNo(4)(5) No(6)(7)不合格简历 继(8) 续发合格 布认为不合格 信(9) 息结果不满意,未录用(10)(11)(13) 下一流程(12)用 人 部 门 经 理意 见人 力 资 源 部 意见工 作 重 新 设 计加 班副 总 经 理意 见总 经 理 批 准根 据 岗 位 需 求 , 选 择合 适 的 招 聘 渠 道发 布 招 聘 信 息收 集 简 历 , 并 进 行 初审用 人 部 门 复 审 , 并 确定 面 试 名 单对 外对 内网 络 招 聘人 才 市 场校 园 招 聘猎 头淘 汰人 力 资 源 部 和 用 人 部 门 共同 面 试 , 进 行 筛 选确 定 录
5、 用 名 单 , 报 副 总 经理 审 定下 文 、 体 检 、入 职 手 续 办 理人 力 资 源 规 划和 定 岗 定 编用 人 部 门 填 写 人 力 需 求表 员 工 自 然 离 职导 致 的 人 员 需求总 经 理 审 批岗 前 培 训 、 正式 上 岗各 招 聘渠 道 的维 护招聘与配置(人员调动)一、具体工作流程:部门内调动 跨部门人员调动 人员外调(1) (4) (9) (14)(2)(10) (15)(5)(11) (16)(3)(12)(17)(6)NO NO(7)(13) (18)(8)因 工 作 需 要 ,内 部 人 员 岗 位协 调每 月 在 当 月 考 勤中 反 映
6、 内 部 人 员变 动 情 况人 力 资 源 部 绩 效考 核 专 员 调 整 花名 册 中 被 调 动 人员 相 关 信 息如 工 资 标 准 等有 变 动 , 调 整相 关 标 准各 部 门 因 生 产 需要 , 公 司 内 部 人员 协 调人 力 资 源 部 汇 同用 人 部 门 确 定 所需 调 动 人 员 名 单人 力 资 源 部 招聘 专 员 下 通 知或 发 文调 出 部 门 负 责通 知 相 关 调 动员 工调 动 员 工 凭 人 力 资源 部 调 动 通 知 到 新部 门 报 到调 入 部 门 确 认 并接 收 , 安 排 相 关岗 位因 岗 位 变 动 。 调 入部 门 汇
7、 同 人 力 资 源部 组 织 调 动 员 工 进行 相 关 培 训因 内 部 招 聘 引 起的 人 员 调 动招 聘 结 果 交 相关 领 导 审 阅草 拟 文 件 经 总经 理 批 准人 力 资 源 部 下 文 到各 部 门 、 车 间调 动 人 员 工 作交 接部 门 领 导 确 认其 工 作 交 接 完成 情 况继 续 工作 交 接到 人 力 资 源 部 完成 相 应 手 续去 新 部 门报 到集 团 公 司 来 文个 人 工 作 调 动申 请部 门 领 导 和 人力 资 源 部 批 准调 动 人 员 工 作交 接部 门 领 导 确 认其 工 作 交 接 完成 情 况人 力 资 源 部
8、 相关 手 续 办 理到 集 团 公 司报 到招聘与配置(人员离职)一、具体工作流程:合同终止 员工离职 员工辞退 终止试用(1) (9)(5)(2) (10)(3) (6)(4)NO(7)(8)培训与发展在 职 员 工 离 职( 提 前 30天 申 请 )直 接 上 级 批 示主 管 及 以 上人 员 、 一 般行 管 人 员 、技 术 人 员普 通 员 工顶 岗 人 员到 岗 工 作交 接协 助 上 级 对 顶岗 员 工 进 行 必要 的 培 训新 招 聘 或调 动 人 员到 岗 后部 门 主 管 领 导 确 认其 工 作 交 接 情 况 后批 示人 力 资 源 部 批准办 理 相 关 离
9、 职手 续员 工 劳 动合 同 到 期劳 动 合 同续 签 考 核续 签 考 核不 合 格协 商 一 致确 定 终 止劳 动 关 系按 劳 动 合同 法 给 予经 济 补 偿员 工 严 重 违 反 国 家法 律 法 规 或 公 司 有关 规 章 制 度所 在 部 门 出具 相 关 报 告人 力 资 源 部审 阅 , 给 出处 理 意 见总 经 理 批阅 , 确 定 最终 处 理 意 见人 力 资 源 部 按具 体 公 司 制 度具 体 执 行按 劳 动 合 同 法同 违 纪 员 工 解除 劳 动 关 系员 工 试 用 期试 用 期内 不 能胜 任 所应 聘 岗位 工 作自 行 离职试 用 期内
10、 出 现严 重 违规 违 纪直 接 终止 劳 动关 系试 用 期满所 在 部门 和 办公 室 共同 对 其进 行 考核转 正继 续 试 用不 能 完 成所 在 岗 位工 作 任务 、 终 止劳 动 关 系一、具体工作流程:其他业务单元招聘业务单位转接NO NOYes NO薪酬福利管理(工资)一、具体工作流程:公 司 业 务 发 展需 要 和 员 工 自身 发 展 需 要同 各 业 务 部 门讨 论 确 定 具 体的 培 训 需 求根 据 培 训 需 求 制 定 具体 的 年 度 培 训 计 划 ,报 相 关 领 导 批 准根 据 年 度 培 训 计 划 和每 月 具 体 培 训 需 求 实施
11、月 度 培 训 计 划每 月 新 进 员 工入 职 手 续 办 理完 毕 后因 业 务 和 生 产需 要 临 时 性 的培 训 需 求确 定 具 体 的 培 训 方 式 、培 训 课 程 和 授 课 教 师 ,告 知 受 训 人组 织 具 体 的 培 训 实 施 :地 点 、 教 师 、 器 材 等 。确 认 具 体 参 训 学 员 人 数培 训 考 核书 面 考核工 作 中实 际 操作培 训 效 果 评 估考 核 结果 同 预期 的 差别记 录 参训 学 员培 训 感受授 课 教师 对 培训 的 感受参 训 学员 行 为的 改 变工 作 中工 作 绩效 的 体现培 训 总 结获 得 好 的
12、培 训方 式 、 好 的 课程 和 内 容新 的 培训 需 求和 改 进之 处培 训 讲师 管 理外 聘培 训 机 构专 业 领 域专 家政 府 机 构相 关 领 域人 员供 应 商 和客 户 相 关工 作 人 员内 聘个 人 申 请办 公 室 资 格审 定确 定 课 题 试讲评 委 对 其 进行 评 定获 得 内 部 讲师 资 格不 予 以聘 用上一业务单元No薪酬福利管理(体检)新 员 工 入职 后按 薪 酬 制 度 导 入其 薪 酬 标 准行 政 后 勤人 员生 产 人员试 用 期 薪酬转 正申 请继 续 试用 期 ,工 资 不变转 正 工 资 调整 、 购 买 五 险每 月 根 据 考
13、勤 计 算 固 定工 资员 工 离职根 据 公 积 金管 理 制 度 购买根 据 每 月 考勤 计 算 固 定工 资车 间 核 算 员 根据 车 间 产 量 确定 浮 动 工 资试 用 期 满购 买 五 险根 据 公 积 金管 理 制 度 购买劳 动 合 同 终 止 手续 。 停 发 工 资 、 五险 、 公 积 金 。员 工 晋 升工 厂 下 文根 据 薪 酬 制度 导 入 其 新 岗位 相 应 的 薪 酬 标准五 险 及 住 房 公 积金 随 着 年 度 调 整而 调 整员 工 调 动或 转 岗下 文 或 通知 确 认到 新 岗 位报 到 后一、具体工作流程:劳动关系管理(劳动合同)招 聘
14、 确 认 拟 录用 名 单 后发 放 体 检单凭 体 检 单 去 指 定医 院 体 检合 格确 定 录用 、 办理 入 职手 续不 合 格按 公 司制 度 不予 以 录用年 度 体 检按 政 府 来 文 确 定体 检 时 间 、 地 点和 医 院领 取 体 检 表制 定 体 检 计 划 、 组织 各 车 间 部 门 人 员进 行 体 检取 回 体 检 表合 格 不 合 格录 入 体 检台 帐 装入 员 工 个人 档 案 袋复 查待 岗调 换 岗 位一、具体工作流程:上一业务单元劳动关系管理(考勤管理)一、具体工作流程:正 式 上 岗 , 确定 劳 动 关 系 后根 据 新 员 工 学 历情 况
15、 , 确 定 具 体合 同 年 限签 订 劳动 合 同试 用 期 合 格 ,转 正试 用 期 不合 格劳 动 合 同终 止继 续试 用劳 动 合 同 盖章 , 社 保 局 公示单 位 、 个 人 、 劳 动管 理 部 门 各 留 存 一份合 同 到 期 、 续签 考 核考 核 不 合格协 商 终 止合 同合 同 期 内 , 如 员 工严 重 违 反 国 家 法律 、 法 规 和 公 司 相关 制 度员 工 本 人 辞 职解 除 合同自 然 终止经 济补 偿续 签 劳动 合 同续 签 合 同 到期 , 考 核无 固 定 期 劳 动合 同员 工 达 到 法 定退 休 年 龄员 工 按 相 关程 序
16、 和 规 定办 理 退 休 手续NO员 工 考 勤 管 理迟 到早 退旷 工按 考勤 制度 处理不 满 十天 、 一年 累 计不 满 二十 天连 续 满十 天 ,一 年 累计 满 二十 天按 制 度给 予 处罚解 除 劳动 关 系病 假医 院 诊断 证 明部 门 领导 批 准办 公 室主 任 批准不休假按 批 准 假 期 休 假事 假2天 以内 主管 批准3天 以上 副总 经理 门经 理批 准中 层管 理人 员副 总经 理批 准工 伤 假诊 断 证明部 门 领导 批 准办 公 室主 任 批准社 保 局保 险 科批 准生 育 假婚 丧 假国 家 有关 政 策和 公 司文 件 制度 执 行按 期 返岗办 理 返岗 手 续复 岗续 假批 准未 批准继 续 休完 续 请假 期未 按 期返 岗 ,也 未 续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