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前 家 禽 使 用 的 一 药 物 除 恩 诺 沙 星 、 头 孢 噻 呋 钠 、 杆 菌 肽 锌 、 多 粘 菌 素 外 , 大 部 分 来 源 于 人 类 医 学的 治 疗 药 物 。 按 照 临 床 使 用 的 用 途 分 为 抗 菌 素 类 、 抗 寄 生 虫 类 、 抗 病 毒 类 、 缓 解 肾 脏 衰 竭 类 药 物 四 大 类 。不 同 品 种 的 抗 菌 素 具 有 不 同 的 治 疗 对 象 、 特 定 的 使 用 途 径 和 合 理 的 使 用 剂 量 。 不 同 抗 菌 素 之 间 药 物 相 互配 合 , 必 须 按 照 一 定 的 规 则 配 伍 , 否 则 会
2、 出 现 意 料 不 到 的 危 害 。 因 此 , 临 床 工 作 者 必 须 掌 握 家 禽 药 物 的使 用 特 点 , 才 能 正 确 指 导 养 殖 生 产 。 另 一 方 面 任 何 药 物 的 滥 用 都 会 直 接 带 来 生 产 成 本 的 增 加 , 带 来 药 物在 食 品 中 的 残 留 反 映 , 造 成 家 禽 的 抗 药 性 沿 着 食 物 链 传 给 人 类 , 造 成 人 的 抗 药 性 增 加 和 药 物 蓄 积 性 残 留 ,最 终 危 害 人 类 的 健 康 。 在 临 床 上 使 用 药 物 的 同 时 , 必 须 考 虑 药 物 的 残 留 时 间
3、。一 、 青 霉 素 类 药 物1、 常 用 的 品 种 : 青 霉 素 、 氨 苄 青 霉 素 ( 氨 苄 西 林 ) 、 青 霉 素 、 氯 唑 青 霉 素 、 阿 莫 西 林 。2、 药 物 的 适 应 症 : 对 葡 萄 球 菌 、 链 球 菌 病 部 分 种 类 较 好 ( 氯 唑 青 霉 素 、 苯 唑 青 霉 素 ) 。 对 大 肠 杆 菌 、鸡 白 痢 、 绿 脓 杆 菌 病 效 果 比 庆 大 霉 素 和 卡 那 霉 素 差 。 青 霉 素 耐 鸡 胃 中 的 酸 性 , 与 抗 球 虫 药 物 配 合 使 用 ,防 治 球 虫 发 病 后 继 发 细 菌 病 。3、 目 前
4、 使 用 的 效 果抗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效 果 : 氯 唑 青 霉 素 苯 唑 青 霉 素 阿 莫 西 林 青 霉 素 ;抗 大 肠 杆 菌 、 绿 脓 杆 菌 效 果 : 羧 苄 青 霉 素 阿 莫 西 林 青 霉 素 。4、 使 用 剂 量 : 阿 莫 西 林 预 防 量 为 100kg 水 加 水 5g, 治 疗 量 为 100kg 水 加 10g; 阿 莫 西 林 +棒 酸 治疗 量 为 100kg 水 加 3-5g, 连 续 使 用 4-5 天 。 氨 苄 西 林 预 防 量 为 1000kg 水 加 100g, 治 疗 量 为 150g。5、 药 物 的 配 伍阿 莫
5、西 林 可 以 与 硫 酸 链 霉 素 、 庆 大 霉 素 、 氯 霉 素 及 其 它 半 合 成 青 霉 素 搭 配 。 阿 莫 西 林 配 合 棒 酸 , 可以 使 抗 菌 活 性 提 高 1000 倍 , 配 方 比 例 为 4: 1。阿 莫 西 林 配 合 磺 胺 增 效 剂 ( TMP) , 常 用 的 比 例 为 5: 1, 增 强 治 疗 大 肠 杆 菌 的 疗 效 。 阿 莫 西 林 配 合盐 酸 环 丙 沙 星 , 增 强 抗 大 肠 杆 菌 的 效 果 。 此 外 , 还 有 氨 苄 西 林 与 盐 酸 环 丙 沙 星 ( 比 例 为 3: 1) 、 氨 苄西 林 配 合
6、硫 酸 链 霉 素 ( 比 例 为 1: 3) 。6、 不 能 配 合 使 用 的 药 物 青 霉 素 与 四 环 素 类 抗 生 素 配 合 使 用 , 能 使 青 霉 素 的 作 用 减 弱 。 青 霉 素 与 氯 霉 素 配 合 使 用 , 能 使 青 霉 素 的 作 用 减 弱 。 由 于 青 霉 素 药 物 处 于 最 强 的 对 数 期 时 , 氯 霉素 则 受 到 抑 制 , 从 而 使 青 霉 素 作 用 减 弱 。 青 霉 素 不 与 土 霉 素 、 红 霉 素 、 万 古 霉 素 、 卡 那 霉 素 、 多 粘 菌 素 、 放 线 菌 素 D、 庆 大 霉 素 配 合 使
7、用 。 青 霉 素 不 要 与 小 苏 打 、 维 生 素 C、 磺 胺 类 钠 盐 、 阿 托 品 混 合 使 用 。 主 要 是 因 为 酸 、 碱 、 氧 化 剂 、重 金 属 盐 可 以 失 效 。7、 本 类 药 物 的 残 留 时 间 : 青 霉 素 、 氨 苄 青 霉 素 2 天 , 阿 莫 西 林 5 天 。二 、 头 孢 菌 素 类 药 物1、 常 用 的 品 种第 一 代 头 孢 : 头 孢 拉 定 、 头 孢 唑 啉 ( 仅 供 注 射 ) 、 头 孢 氨 苄 、 头 孢 噻 吩 、 头 孢 羟 氨 苄 等 。第 二 代 头 孢 : 头 孢 孟 多 、 头 孢 呋 辛 、
8、 头 孢 替 安 等 。第 三 代 头 孢 : 头 孢 噻 肟 钠 、 头 孢 他 定 、 头 孢 哌 酮 钠 、 头 孢 唑 肟 、 头 孢 噻 呋 等 。2、 药 物 的 适 应 症头 孢 氨 苄 用 于 鸡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和 大 肠 杆 菌 病 的 治 疗 。 头 孢 呋 辛 用 于 沙 门 氏 菌 、 大 肠 杆 菌 的 防 治 。头 孢 噻 呋 治 疗 鸡 的 沙 门 氏 菌 、 大 肠 杆 菌 病 和 绿 脓 杆 菌 。 同 时 对 防 治 鸭 疫 巴 氏 杆 菌 效 果 好 。 头 孢 噻 呋 钠 盐与 马 立 克 苗 混 合 后 在 在 4 作 用 20 小 时
9、后 , 疫 苗 蚀 斑 形 成 单 位 ( PFU) 无 变 化 , 同 时 显 著 减 少 出 壳 小 鸡死 亡 率 。3、 药 物 使 用 的 效 果 防 治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 链 球 菌 的 效 果 : 头 孢 拉 定 、 头 孢 唑 啉 、 头 孢 噻 吩 、 头 孢 氨 苄 头 孢 孟 多 头 孢 呋 辛 头 孢 他 定 防 治 大 肠 杆 菌 、 沙 门 氏 菌 、 鸭 疫 巴 氏 杆 菌 的 效 果 : 头 孢 噻 呋 、 头 孢 噻 肟 钠 头 孢 拉 定 、 头 孢 氨 苄 防 治 绿 脓 杆 菌 的 效 果 : 头 孢 噻 肟 钠 、 头 孢 噻 呋 头 孢
10、孟 多 头 孢 氨 苄4、 药 物 的 使 用 剂 量 : 头 孢 拉 定 、 头 孢 氨 苄 、 头 孢 噻 吩 、 头 孢 噻 呋 , 每 1000kg 饲 料 添 加 80-100g,连 续 使 用 3-5 天 。 家 禽 头 孢 噻 呋 注 射 按 每 kg 体 重 10-20 毫 克 。5、 药 物 的 配 伍 : 头 孢 菌 素 类 与 庆 大 霉 素 、 卡 那 霉 素 、 新 霉 素 联 合 应 用 , 可 产 生 协 同 或 相 加 作 用 。但 头 孢 噻 呋 主 要 排 泄 途 径 为 肾 脏 , 所 以 肾 毒 性 比 较 强 , 不 能 与 其 它 肾 脏 毒 性 较
11、 强 的 药 物 , 如 阿 米 卡 星 、庆 大 霉 素 等 氨 基 糖 苷 类 抗 生 素 联 合 应 用 。 肾 功 能 不 全 的 动 物 应 注 意 适 当 调 整 给 药 剂 量 。6、 药 物 的 禁 忌 配 伍头 孢 菌 素 类 与 红 霉 素 、 白 霉 素 、 氯 霉 素 等 联 用 , 会 导 致 其 抗 菌 作 用 的 减 弱 。7、 本 类 药 物 残 留 时 间 : 暂 定 为 5 天 。三 、 氨 基 糖 苷 类 药 物1、 常 用 的 品 种 : 阿 米 卡 星 、 壮 观 霉 素 、 新 霉 素 、 庆 大 霉 素 、 卡 那 霉 素 、 链 霉 素 。2、
12、药 物 的 适 应 症注 射 可 以 治 疗 支 原 体 病 、 大 肠 杆 菌 、 鸡 白 痢 、 绿 脓 杆 菌 病 、 葡 萄 球 菌 、 链 球 菌 病 。3、 临 床 药 物 使 用 效 果 治 疗 大 肠 杆 菌 绿 脓 杆 菌 的 效 果 为 : 阿 米 卡 星 =壮 观 霉 素 新 霉 素 庆 大 霉 素 卡 那 霉 素 链 霉 素 。 治 疗 鸭 疫 巴 氏 杆 菌 的 效 果 为 : 阿 米 卡 星 庆 大 霉 素 卡 那 霉 素4、 药 物 的 使 用 剂 量 : 40 日 龄 前 用 0.1ml/只 , 40-80 日 龄 0.2ml/只 , 100-200 日 龄 用
13、 0.3ml/只 。5、 药 物 的 配 伍 : 由 于 庆 大 霉 素 、 卡 那 霉 素 、 新 霉 素 药 物 口 服 吸 收 较 差 , 治 疗 全 身 感 染 较 低 , 所 以 必须 配 合 其 它 药 物 。 常 见 的 搭 配 有 : 新 霉 素 配 合 强 力 霉 素 、 氯 霉 素 、 四 环 素 , 目 的 是 提 高 治 疗 大 肠 杆 菌 病 的 效 果 。 目 前 效 果 较 好 。 庆 大 霉 素 配 合 氯 霉 素 、 TMP、 头 孢 氨 苄 ; 卡 那 霉 素 配 合 TMP、 壮 观 霉 素 与 林 可 霉 素 配 合 使 用 。6、 药 物 的 配 伍
14、禁 忌 : 中 毒 导 致 肾 脏 肿 胀 时 不 能 使 用 新 霉 素 、 卡 那 霉 素 、 庆 大 霉 素 。 鸡 群 患 法 氏 囊病 、 肾 传 支 时 不 能 使 用 以 上 抗 菌 素 。7、 本 类 药 物 的 残 留 时 间 :阿 米 卡 星 7 天 , 壮 观 霉 素 5 天 , 新 霉 素 5 天 , 庆 大 10 天 , 卡 那 14 天 , 连 霉 素 1 天 。四 、 喹 诺 酮 类 药 物1、 药 物 的 品 种 : 沙 星 类 药 物2、 药 物 的 适 应 症既 可 治 疗 慢 性 呼 吸 道 病 , 又 可 治 疗 大 肠 杆 菌 、 鸡 白 痢 、 金
15、黄 色 葡 萄 球 菌 、 链 球 菌 。 目 前 在 30-40日 龄 使 用 较 一 般 , 敏 感 性 为 中 度 。 首 先 选 用 左 旋 氧 氟 沙 星 、 单 诺 沙 星 、 环 丙 沙 星 的 敏 感 性 呈 中 等 敏 感 。单 诺 沙 星 已 广 泛 应 用 到 牛 、 猪 和 禽 类 等 动 物 的 肺 部 感 染 、 泌 尿 生 殖 系 统 感 染 及 支 原 体 引 起 的 疾 病 。 其 效果 远 远 超 过 传 统 的 土 霉 素 、 庆 大 霉 素 、 泰 乐 菌 素 及 TMP+磺 胺 类 药 物 。3、 临 床 使 用 的 效 果目 前 治 疗 慢 性 呼
16、吸 道 病 和 大 肠 杆 菌 病 的 效 果 为 : 单 诺 沙 星 左 氟 沙 星 环 丙 沙 星 氧 氟 沙 星 恩 诺沙 星 诺 氟 沙 星 。4、 药 物 的 使 用 剂 量 氟 哌 酸 、 环 丙 沙 星 、 恩 诺 沙 星 、 氧 氟 沙 星 、 二 氟 沙 星 : 预 防 量 为 每 1000kg 饮 水 添 加 150g, 治 疗量 为 200g, 连 续 使 用 3-5 天 。 左 氟 沙 星 、 单 诺 沙 星 、 罗 美 沙 星 : 预 防 量 为 每 1000kg 饮 水 添 加 150g, 治 疗 量 为 200g, 连 续 使用 为 3-5 天 。5、 药 物 的
17、 配 伍 及 配 合常 常 与 抗 病 毒 药 配 合 使 用 如 病 毒 灵 、 金 刚 烷 胺 、 金 刚 乙 胺 、 病 毒 唑 。如 : 盐 酸 环 丙 +盐 酸 金 刚 烷 胺 +盐 酸 吗 啉 呱 +阿 司 匹 林 ; 盐 酸 恩 诺 +盐 酸 吗 啉 呱 +阿 司 匹 林 ; 恩 诺 +金刚 烷 胺 +TMP+氨 基 比 林 。此 外 , 沙 星 类 药 物 和 TMP 进 行 配 合 使 用 , 增 强 沙 星 类 药 物 的 疗 效 , 如 盐 酸 环 丙 +金 刚 烷 胺 +TMP。 与磺 胺 、 对 氨 基 苯 甲 酸 配 合 使 用 有 协 同 作 用 。6、 药 物
18、配 伍 禁 忌沙 星 类 药 物 和 氨 茶 碱 配 合 , 常 常 造 成 酸 碱 中 和 , 减 弱 药 物 的 疗 效 和 可 使 茶 碱 、 咖 啡 因 代 谢 降 低 ; 不要 与 泰 乐 菌 素 使 用 , 使 用 后 会 造 成 家 禽 肾 脏 毒 性 增 强 ; 沙 星 类 药 物 一 般 只 是 配 合 病 毒 药 使 用 。7、 本 类 药 物 的 残 留 时 间 : 暂 定 为 7 天 。五 、 氯 霉 素 类 药 物1、 药 物 品 种 : 氟 苯 尼 考 、 甲 砜 霉 素 、 氯 霉 毒2、 药 物 适 应 症 : 鸡 白 痢 、 禽 巴 氏 杆 菌 、 猪 链 球
19、 菌 、 禽 大 肠 杆 菌 、 金 黄 色 葡 萄 球 菌 、 鸭 疫 李 氏 杆 菌 。3、 药 物 使 用 效 果 : 氟 苯 尼 考 甲 砜 霉 素 氯 霉 毒4、 药 物 使 用 剂 量 : 氯 霉 素 用 量 为 0.06%拌 料 , 饮 水 为 0.03%; 甲 砜 霉 素 用 量 为 0.06%拌 料 ; 氟 苯 尼考 水 溶 性 高 , 疗 效 高 , 但 成 本 也 高 , 用 量 为 100g/1000kg 饮 水 。5、 药 物 的 配 伍氯 霉 素 、 氟 苯 尼 考 可 与 二 甲 氧 苄 氨 嘧 啶 ( OMP) 、 甲 氧 苄 氨 嘧 啶 ( TMP) 配 合
20、, 增 强 抗 菌 效 果 。6、 药 物 配 伍 禁 忌氯 霉 素 不 与 四 环 素 、 青 霉 素 类 、 头 孢 菌 素 类 配 合 。 与 磺 胺 甲 氧 嗪 合 用 , 造 成 肝 毒 性 升 高 。7、 本 类 药 物 的 残 留 时 间 : 氯 霉 素 已 被 禁 止 使 用 , 甲 砜 霉 素 为 14 天 ; 氟 苯 尼 考 为 30 天 。六 、 四 环 素 类 药 物1、 药 物 品 种 : 米 诺 环 素 ( 二 甲 胺 四 环 素 ) 、 强 力 霉 素 、 金 霉 素 、 四 环 素 、 土 霉 素2、 药 物 适 应 症治 疗 呼 吸 道 病 、 衣 原 体 、
21、 螺 旋 体 、 立 克 次 氏 体 、 附 红 细 胞 体 ( 猪 ) , 治 疗 葡 萄 球 菌 、 链 球 菌 病 效 果差 。 饲 料 中 添 加 金 霉 素 , 使 产 蛋 率 、 蛋 壳 相 对 重 和 蛋 壳 厚 度 分 别 提 高 了 , 料 蛋 比 下 降 。 但 对 采 食 量 和 其它 蛋 品 质 指 标 无 明 显 效 果 。3、 药 物 临 床 的 敏 感 性 : 米 诺 环 素 强 力 霉 素 金 霉 素 四 环 素 土 霉 素 。4、 药 物 的 使 用 剂 量 土 霉 素 预 防 剂 量 为 每 1000kg 饲 料 添 加 200-400g, 治 疗 剂 量
22、为 400-1000g. 四 环 素 碱 或 盐 酸 盐 预 防 量 为 每 1000kg 饲 料 添 加 100-200g, 治 疗 量 为 250-300g. 金 霉 素 预 防 量 为 每 1000kg 饲 料 添 加 100-200g, 治 疗 量 为 300g. 强 力 霉 素 预 防 量 为 每 1000kg 饲 料 添 加 100g, 治 疗 量 为 200-300g.5、 药 物 的 配 伍 支 原 净 与 金 霉 素 配 合 , 预 防 鸡 呼 吸 道 病 , 提 高 肉 鸡 成 活 率 , 降 低 料 肉 比 效 果 较 好 , 其 比 例 为30ppm 支 原 净 、 1
23、00ppm 金 霉 素 、 90ppm 莫 能 菌 素 , 配 合 使 用 时 不 会 出 现 中 毒 。 金 霉 素 与 泰 妙 菌 素 ( 3/1) 合 用 , 对 鸡 败 血 霉 形 体 有 协 同 作 用 , 按 照 每 1000kg 饲 料 添 加 200g,在 死 亡 率 、 治 愈 率 、 有 效 率 等 几 个 指 标 方 面 优 于 其 各 自 单 独 使 用 。 其 它 常 见 的 配 方 还 有 : 四 环 素 +痢 特 灵 ; 强 力 霉 素 +新 霉 素 ; 盐 酸 强 力 霉 素 +盐 酸 环 丙 沙 星 ; 土 霉素 +痢 特 灵 ; 土 霉 素 +新 霉 素 ;
24、 土 霉 素 +莫 能 菌 素 ; 土 霉 素 +洛 克 沙 生 ; 金 霉 素 +磺 胺 类 药 ; 金 霉 素 +磺 胺 二甲 嘧 啶 +普 鲁 卡 因 青 霉 素 ( 猪 )6、 药 物 配 伍 禁 忌 : 四 环 素 类 药 物 不 与 青 霉 素 类 、 先 锋 霉 素 类 药 物 配 合 使 用 。7、 本 类 药 物 的 残 留 时 间 : 强 力 霉 素 7 天 , 金 霉 素 10 天 , 四 环 素 14 天 , 土 霉 素 1 天 。七 、 红 霉 素 类 药 物1、 药 物 的 品 种 : 罗 红 霉 素 、 泰 乐 菌 素 、 螺 旋 霉 素 、 北 里 霉 素 、
25、红 霉 素2、 药 物 的 适 应 症 : 主 要 治 疗 慢 性 呼 吸 道 病 。3、 药 物 的 敏 感 性 : 利 高 霉 素 罗 红 霉 素 泰 乐 菌 素 北 里 霉 素 红 霉 素4、 药 物 的 使 用 剂 量 红 霉 素 使 用 剂 量 为 1000kg 水 添 加 100g, 忌 酸 , 否 则 失 效 ; 按 1000kg 水 加 罗 红 霉 素 100g, 连 用5 天 , 对 严 重 的 感 染 , 建 议 剂 量 可 增 至 每 1000kg 水 加 150g。 螺 旋 霉 素 的 预 防 量 为 50-100g, 治 疗 量 为 400g, 连 用 3 天 。 家
26、 禽 也 可 以 皮 下 注 射 25-55mg。 北 里 霉 素 的 使 用 量 为 每 1000kg 饲 料 添 加 110-330g, 或 每 1000kg 饮 水 中 添 加 250-500g, 连 续 使用 7-7 天 。 泰 乐 菌 素 的 预 防 剂 量 为 80-150g, 治 疗 剂 量 为 400-500g, 中 性 水 溶 液 稳 定 。5、 药 物 的 配 伍泰 乐 菌 素 +痢 特 灵 、 泰 乐 菌 素 +磺 胺 嘧 啶 钠 ( 泰 磺 合 剂 ) 、 红 霉 素 +TMP、 红 霉 素 +磺 胺 嘧 啶 钠 , 可 以提 高 对 大 肠 杆 菌 、 沙 门 氏 菌
27、 的 治 疗 效 果 。 北 里 霉 素 配 合 青 霉 素 、 链 霉 素 , 预 防 细 菌 继 发 症 。罗 红 霉 素 +泰 乐 菌 素 +增 效 剂 是 较 为 合 理 的 配 方 , 具 有 长 效 、 治 愈 率 高 等 特 点 。 罗 红 霉 素 配 合 环 丙 沙星 治 疗 大 肠 杆 菌 、 沙 门 氏 菌 、 葡 萄 球 菌 混 合 感 染 。 其 它 协 同 作 用 的 药 物 为 孢 羟 唑 、 氨 苄 青 霉 素 、 利 福 平 。6、 药 物 配 伍 禁 忌红 霉 素 不 能 与 氯 霉 素 、 羧 苄 青 霉 素 、 庆 大 霉 素 配 伍 ; 泰 乐 菌 素
28、不 能 与 链 霉 素 、 四 环 素 配 伍 。7、 本 类 药 物 残 留 时 间 : 罗 红 霉 素 5 天 , 泰 乐 菌 素 14 天 , 螺 旋 霉 素 14 天 , 北 里 霉 素 5 天 , 红 霉 素5 天 。八 、 磺 胺 类 药 物1、 常 用 的 种 类 : 磺 胺 嘧 啶 钠 、 磺 胺 二 甲 嘧 啶 钠 、 二 甲 氧 苄 氨 嘧 啶 ( 地 菌 净 ) 、 三 甲 氧 苄 氨 嘧 啶( 磺 胺 增 效 剂 ) 、 磺 胺 甲 基 异 恶 唑 ( 新 诺 明 ) 、 磺 胺 喹 恶 啉 钠 。2、 药 物 的 适 应 症根 据 药 物 的 不 同 特 点 在 临
29、床 上 可 用 于 治 疗 全 身 感 染 ( 肠 道 易 吸 收 的 磺 胺 类 药 物 ) 、 肠 道 感 染 ( 肠 道难 吸 收 磺 胺 药 ) 、 外 伤 ( 消 炎 粉 、 磺 胺 嘧 啶 银 ) 。 为 使 磺 胺 药 迅 速 达 到 有 效 血 浆 浓 度 并 超 过 组 织 中PABA 的 浓 度 , 首 次 用 量 应 加 倍 。 长 期 大 剂 量 应 用 磺 胺 类 药 物 易 造 成 蓄 积 中 毒 , 所 以 要 求 使 用 剂 量 准 确 ,拌 料 均 匀 , 疗 程 以 3-5 天 为 宜 , 一 般 不 超 过 7 天 。 用 磺 胺 类 药 物 饲 喂 产
30、蛋 鸡 能 引 起 产 蛋 率 下 降 , 产 软 壳蛋 和 破 壳 蛋 。 磺 胺 类 药 物 对 某 些 活 疫 苗 的 主 动 免 疫 有 干 扰 作 用 , 所 以 在 用 疫 苗 的 前 后 3 天 内 不 宜 饲 用 磺胺 类 药 物 。3、 药 物 的 使 用 剂 量 磺 胺 二 甲 氧 嘧 啶 钠 : 饮 水 使 用 250-500ppm, 连 用 6 天 。 新 诺 明 : 主 要 用 于 敏 感 菌 引 起 的 泌 尿 道 、 呼 吸 道 的 严 重 感 染 , 家 禽 混 饲 0.1%-0.2%。 磺 胺 二 甲 嘧 啶 钠 : 用 于 消 化 道 、 呼 吸 道 、 泌
31、 尿 道 感 染 及 巴 氏 杆 菌 病 , 对 球 虫 也 有 较 好 的 疗 效 , 家禽 混 饲 0.4%-0.5%, 饮 水 为 0.2%. 磺 胺 喹 恶 啉 钠 : 抗 球 虫 药 物 , 禽 混 饲 ( 按 每 1000kg 饲 料 计 ) 100g, 饮 水 为 0.05%( 50g/1000kg水 ) , 连 用 2-3 天 , 间 歇 3 天 , 再 使 用 3 天 。 抗 菌 增 效 剂 : 甲 氧 苄 啶 家 禽 内 服 5-10mg, 每 日 两 次 , 家 禽 混 饲 0.2%-0.4%. 二 甲 氧 苄 氨 嘧 啶 ( 敌 菌 净 ) : 混 饲 0.2%, 即
32、每 1000kg 饲 料 添 加 200g.4、 药 物 的 配 伍 : 抗 菌 增 效 剂 +磺 胺 类 , 按 1: 5 比 例 使 用 ; 磺 胺 二 甲 嘧 啶 +金 霉 素 +青 霉 素 ; 磺 胺 二甲 嘧 啶 +泰 乐 菌 素 、 磺 胺 喹 恶 啉 钠 +氨 丙 林 +维 生 素 K3( 治 疗 盲 肠 球 虫 ) 。使 用 磺 胺 类 药 物 时 , 应 在 饮 水 中 添 加 0.05%-0.1%的 碳 酸 氢 钠 保 证 饮 水 充 足 ; 饲 料 中 宜 添 加 0.05%的 维 生 素 K3 和 倍 量 B 族 维 生 素 。5、 药 物 配 伍 禁 忌液 体 型 磺
33、 胺 类 药 物 不 宜 与 酸 性 药 物 ( 如 维 生 素 C、 青 霉 素 、 四 环 素 ) 合 用 。6、 本 类 药 物 的 残 留 时 间 : 7-14 天 .九 、 林 可 霉 素 类 药 物1、 常 用 品 种 : 林 可 霉 素 ( 洁 霉 素 ) 、 克 林 霉 素 ( 氯 林 可 霉 素 )2、 药 物 的 适 应 症 : 治 疗 肺 炎 、 败 血 症 、 慢 性 呼 吸 道 病 、 弓 形 体 病 、 螺 旋 体 病 。3、 药 物 的 敏 感 性 : 氯 林 可 霉 素 林 可 霉 素4、 药 物 使 用 剂 量 林 可 霉 素 、 氯 林 可 霉 素 : 预
34、防 每 1000kg 饮 水 添 加 100g, 治 疗 量 为 150-200g. 利 高 霉 素 : 对 4 周 龄 以 下 鸡 每 1000kg 水 添 加 150g, 4 周 龄 以 上 添 加 75g.5、 药 物 的 配 伍 : 林 可 霉 素 可 配 合 壮 观 霉 素 ( 比 例 为 1 1 或 1 2) ; 林 可 +球 痢 灵 ; 林 可 +莫 能 菌素 。6、 药 物 配 伍 禁 忌林 可 霉 素 不 能 与 青 霉 素 、 庆 大 霉 素 、 四 环 素 类 药 物 配 伍 。7、 本 类 药 物 的 残 留 时 间 为 7 天 。十 、 抗 病 毒 类 药 物1、 药
35、 物 种 类 : 金 刚 烷 胺 、 金 刚 乙 胺 、 三 氮 唑 核 苷 ( 病 毒 唑 、 利 巴 韦 林 ) 、 病 毒 灵 。2、 药 物 的 敏 感 性 :病 毒 灵 抗 流 感 差 , 治 疗 散 发 鸡 瘟 、 病 毒 性 关 节 炎 、 散 发 脑 脊 髓 炎 效 果 较 好 ;用 利 巴 韦 林 治 疗 流 感 时 , 必 须 配 合 抗 呼 吸 道 疾 病 的 药 物 , 治 疗 鸡 瘟 效 果 不 好 ;用 金 刚 烷 胺 治 疗 流 感 , 效 果 好 于 利 巴 韦 林 , 必 须 配 合 抗 呼 吸 道 疾 病 的 药 物 , 治 疗 鸡 瘟 效 果 不 好 。3、 药 物 的 使 用 剂 量病 毒 灵 每 1000kg 水 添 加 200g, 连 续 使 用 3-5 天 ; 利 巴 韦 林 为 200-250g; 其 它 为 100g.4、 配 伍 禁 忌 : 本 类 药 物 不 能 与 碱 性 药 物 配 合 使 用 , 如 小 苏 打 、 氨 茶 碱 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