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补充协议总包方:XX 中公司分包方:XX 公司XX 项目主体劳务合同于 2012 年 12 月份签订,其具体单价参照了当时分公司其它类似项目单价。但该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因工程结构形式局部较复杂、业主和管理公司现场管理不同于国内管理惯例以及 2013 年夏季持续 50 年一遇高温等因素,导致劳务分包商的实际施工成本已高于原劳务合同单价。为办理劳务完工结算,经分公司项管部、项目部及分包商三方协商,对原劳务合同单价进行了重新调整,并达成如下一致:1、 双方按本协议附件XX 主体结构劳务单价调整表 约定调整的单价进行主体结构完工结算,分包方不再提出其它价格调整。2、 最终结算额以分项单价*分项工程量之和为准。3、 本补充协议调整的分项单价包含了各分项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和原劳务合同约定的质量、安全标准。4、 总包方后期代分包方进行的材料清理、质量维修费用总包方有权在完工结算中扣除。5、 原劳务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不因本协议签订而更改。6、 本协议一式三份,总包方执二份,分包方执一份。总包方:XX 一公司 分包方: XX 公司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