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样A11 长度试样夹具之间的最小自由长度应符合表 A.1 要求:A 12 原始标距的标记和测量 在试样自由长度范围内,均匀划分为 l0mm 或 5mm 的等间距标记,标记的划分和测量应符合 GBT 228 的有关要求。 A2 拉伸试验按 GBT228 规定进行拉伸试验,直至试样断裂。A3 断裂后的测量选择 Y 和 V 两个标记,这两个标记之间的距离在拉伸试验之前至少应为l00mm。两个标记都应当位于夹具离断裂点最远的一侧。两个标记离开夹具的距离都应不小于 20mm 或钢筋公称直径 d(取二者之较大者);两个标记与断裂点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50mm 或 2d(取二者之较大者)。见图 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