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开 工 指 令表号:监 B-01工程名称:长阳县都镇湾镇庄溪至客运码头公路新建工程 编号:01致: (施工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和你方所报监 B-01 第 01 号工程开工报告,经核查 宜昌市窑湾乡沙河村村民安置房土石方工程工程项目已完成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现场设施等) ,并已办妥建筑施工许可证等各项手续,具备开工条件,准予于 2017 年 月 日开工。该工程工期自本指令批准开工日期起计算。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章): 日期:项目法人审批意见:项目法人代表: 项目法人(章) 日期:本表由监理单位填报,一式四份,经审批后,承包单位二份,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