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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使用降龙十八掌之后重点.docx

上传人:dzzj200808 文档编号:3204851 上传时间:2018-10-07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138.1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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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在法庭上使用降龙十八掌之后法庭上怎么会使用降龙十八掌?怎么不会?不然这是什么?你以为这是个案?偶然事件?抛开了这位高手,世界和平已经达成?你太天真讲真,自从 致广州中院公开信:当庭狂殴律师,罚款5万叫“重罚” ? 一文 发表后,很多 读者朋友的留言:“ 法官也会经常被骂、被打,好不好,而且还没处说理”。每当需要换位思考的时候,我总是会想起昌平马法官被人枪杀时的所见所听所思所想,觉得法官也经常被欺负,而且更惨,更可怜。但明明就是那些在法庭上使用暴力的人的错,为什么引起了法官群体与律师群体的一丝不对付?我们明明应该站在一起,谴责那些施暴者,并要求法律给那些违法者应得的惩罚。而且不管是法官,还是律师

2、,都是吃法律饭的,如果我们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不说出来,又怎么能让当事人和每一个普通人相信法律呢?司法即普法,普法为司法。感谢智豪律师辛苦搜集精选的四则案例。从今而后,如果有人没事找事,想在法庭上修炼降龙十八掌,不管这一掌打向法官、书记员、陪审员、法警、当事人、律师、旁听的、录像的,都应该受到“扰乱法庭秩序罪” 的惩罚。没错,老衲就是少林扫地僧。案例一:殴打法警,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15内刑初字第362号)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 范某某、孔某某、范某甲、范某乙、杨某、范某丙、范某丁扰乱法庭秩序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5年12月25日) 案件事实:2015年09

3、月09日上午,内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内乡县人民法院一楼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韩群群交通肇事罪一案,在庭审过程中,案件当事人一方范某丙、范某某大声喧哗,闹事影响庭审秩序,孔某某、范某某两人砸闹庭审审判台及被告韩某,干扰法庭的正常审理秩序。内乡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法警及庭审人员在依法制止两人并将其带离现场过程中,遭到受害人孔庆学家属范某甲、范某某、杨某、范某丙、范某乙、范某丁、孔某某七人围攻殴打。庭审执法法警李某某、宋某、汪某、梁某等多人被打,致使四名法警受伤,造成法庭秩序严重混乱,庭审被迫中止。判决结果:被告人范某某、孔某某、范某甲、范某乙、杨某、范某丙、范某丁等七人,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殴打司法

4、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其行为符合扰乱法庭秩序罪的法定构成要件,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且系共同犯罪。本院为打击犯罪,依法保护国家司法管理制度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九条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犯扰乱法庭秩序罪,范某某等四人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孔某判处拘役四个月,范某丙、范某丁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案例二:殴打、谩骂被告人,致使庭审秩序混乱,判处罚金5000元。(2016闽0921刑初117号)福建省霞浦县人民法院 范某、陈某甲犯扰乱法庭秩序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6年4月1日)案件事实:2015年11月12日14时许,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霞浦县人民法院第

5、一法庭开庭审理陈某甲故意伤害、陈某乙、王某某窝藏案时,被告人范某当庭谩骂陈某甲等人,经审判长多次劝阻仍未停止。后被告人范某、陈某甲又冲至庭审中心现场殴打陈某甲、陈某乙,导致庭审现场混乱,被迫休庭。案发后,被告人范某、陈某甲被带至霞浦县公安局松港派出所接受调查。判决结果:被告人范某、陈某甲在法庭上谩骂、殴打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当追究被告人范某、陈某甲的刑事责任。被告人范某、陈某甲在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均可从轻处罚。根据本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九条第(二)项、第六十七

6、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被告人范某、陈某甲犯扰乱法庭秩序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案例三:伙同他人在法庭上哄闹,推搡、拉扯、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判处拘役六个月。(2016浙0382刑初254号)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刘某甲犯扰乱法庭秩序罪一审刑事判决书(2016年3月4日)案件事实:2015年6月23日11时许,永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宣判刘学芬等人聚众斗殴一案。在法警将刘学芬押解至审判庭时,刘学芬的妹妹被告人刘某甲及刘妹珠、刘彩珠(均另案处理)、刘某乙(已行政处罚)等人起立鼓掌喧闹,不听从法庭制止,致使法庭秩序严重混乱,庭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在法警将刘学芬带回羁押室时

7、,刘某甲及刘妹珠、刘彩珠等人强行进入审判区域及羁押通道,在羁押通道内未找到刘学芬后,三人将法警徐某围住,其中刘妹珠等人拉扯被害人徐某的制服并要求其删除依职权拍摄的照片。法警郑某、黄某见状上前进行劝阻时,刘妹珠用手机砸伤郑某头部,刘某甲亦对郑某等人进行拉扯阻拦。随后,审判庭内旁听席上的数十名群众听到羁押通道内的声音,强行冲入羁押通道对郑某、黄某等人进行殴打、辱骂,致使审判工作被迫中止。随后,刘某甲等人离开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黄某全身少量软组织挫伤,被害人郑某全身多处表皮剥脱,二人的损伤程度均未达轻微伤。2015年7月3日,被告人刘某甲在温州市鹿城区被抓获归案。判决结果:被告人刘某甲不听从法庭

8、指挥,伙同他人在法庭上哄闹,后又强行进入法庭羁押通道,推搡、拉扯、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某甲伙同他人在法庭中起哄吵闹,随后又强行进入审判区域及羁押通道,虽无直接动手殴打法警,但对法警进行拉扯、推搡,在整个过程中作用积极,不宜认定为从犯。鉴于其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轻,可以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甲的犯罪行为严重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严重侵犯国家的审判秩序和司法权威,不宜适用缓刑,公诉机关及辩护人提出适用缓刑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判决被告人刘某甲犯扰乱法庭秩序罪,判处拘役六个月。案例四:

9、辱骂被告人,围堵法院通道,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2015菏牡刑初字第611号)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毕某甲犯扰乱法庭秩序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15-11-09)案件事实:2015年6月16日上午10时许,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高峰等人故意杀人一案,被告人毕某甲作为被害人毕某丙的父亲,以诉讼参与人的身份参加庭审。因高峰陈述自己没有动手时,毕某甲无视法庭纪律,辱骂高峰,并拽起法庭的话筒砸向高峰,参加旁听的毕某甲的四十名亲属也辱骂高峰,导致法庭休庭,被告人毕某甲被法警带离法庭。其后被告人毕某甲再次进入法庭,工作人员让其退出,其拒不退出法庭,经法定程序,被告人毕某甲

10、被拘留,毕某甲的亲属在旁听席哄闹后,又围堵法院大门,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干扰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判决结果:被告人毕某甲冲击法庭,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被告人毕某甲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依法对其宣告缓刑。判决被告人毕某甲犯扰乱法庭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老衲看你骨骼精奇,特赠你终极秘籍,学名“扰乱法庭秩序罪”,江湖人赠美号“打狗棍”罪过罪过,犯了嗔戒法庭是庄严的地方,是社会矛盾的最后守护之地,应对任何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予以一视同仁的处罚,因为这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司法工作人员和诉讼参与人的人身权益,更是为了维护法庭的威严,维护法律的公正实

11、施。最后,送来金庸老先生两句话: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真要有一身力气,做点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家人的事情,不要妄图使用暴力解决问题。古今名言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孔子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杜甫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朱熹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欧阳修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刘彝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颜真卿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于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刘向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岳飞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苏轼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李苦禅立志宜思真品格,读书须尽苦功夫阮元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诸葛亮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唐诗三百首序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朱熹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苏轼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蒲松龄声明访问者可将本资料提供的内容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以及其他非商业性或非盈利性用途,但同时应遵守著作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本文档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利。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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