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雕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2011 版城市雕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2011 版编制说明E.D. 城市雕塑工程(区别于原有园林定额的石浮雕)使用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E.D.1. 艺术造型E.D.2. 定样制模石膏取型 树脂成型砼成型E.D.3. 成品制作E.D.3.1.金属铸造铸 (黄 紫青)铜铸铝铸铁铸不锈钢E.D.3.2.金属锻造锻 (黄 紫青)铜锻铝锻铁锻不锈钢E.D.3.3.石木雕刻石雕 木雕E.D.3.5.综合材质(按材质种类所占比例以本定额相关标准计算)E.D.4. 基座(指无艺术雕塑部份)E.D.4.1.石基座(按市政园林工程相关定额)E.D.4.2.砼基座(按市政园林工程
2、相关定额)E.D.5 安装(金属类按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定额、石木类按市政园林工程相关定额乘 1.2 系数计算)E.D.5.1.分体吊装E.D.5.2.整体吊装编制说明一、 编制目的高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促成了中国城市雕塑建设的兴盛。国有资金成为城市雕塑建设的投资主体,是中国区别于西方国家的特色国情。国有资金建设项目都必须履行竣工决算审计的法定程序,由于缺失城市雕塑建设竣工决算审计的国家法规依据,对雕塑界和中国公共艺术发展造成了极大的阻碍。在政府管理部门尚未有正式的城市雕塑计价标准的情况下,中国工艺美术协会雕塑专业委员会比照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制定符合发展实际并具有可操作性的城市雕塑行业性标准,提供
3、社会参照。借此努力,推动和促进政府有关部门的城市雕塑建设规范标准的正式出台。二、 编制依据城市雕塑区别于原有园林定额中的石浮雕,是需要进行专业艺术创作设计、具有著作权归属的公共工程性雕塑,具有城市景观工程和公共艺术作品的双重属性。依照国家建设管理有关工程定额规范,结合艺术作品属性与工程特点,中国工艺美术协会雕塑专业委员会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 2010 年中国雕塑论坛到会专委会委员和代表议定,制定2011城市雕塑艺术工程清单计价定额 (以下简称本定额) 。三、适用范围本定额适用于公共建筑建设(含内、外墙面) 、室内外公共空间展示、道路交通景观建设、各类工程项目景观建设、公共园林景观建设
4、和旅游景观建设中的固定性艺术雕塑工程。上述范围内的非固定展示性艺术雕塑项目建设参照本定额。四、适用对象本定额适用对象为具有国家合法机构颁发的雕塑专业资质、拥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雕塑家的雕塑创作单位、雕塑工程制作与施工企业以及拥有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证书的雕塑家个人。执行本定额的城市雕塑工程,承担雕塑制作施工的企业必须接受原创作者的艺术监制并支付承建总价 810%的艺术监制费。为了确保城市雕塑的质量,城市雕塑工程决算表必须具备原创作者签名方为有效。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城市雕塑建设工程应执行本定额。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城市雕塑工程参照执行本定额。E.D. 城市雕塑工程(区别
5、于原有园林定额的石浮雕)使用说明一、艺术造型:是指艺术家根据选定方案的立体艺术小样,进行现场所需尺度的实体艺术塑造。二、定样制模:是指将艺术家推敲完成的实际尺度的艺术造型,用石膏等材料进行模制固定,作为最终材料加工之模型。三、依据建设管理部门相关规范,本定额分为平浮雕、浅浮雕、高浮雕、园雕四种类型。四、与雕塑相关的基础、基墙、基座和安装工程中的土石方、砼浇铸和石材干挂、机械台班按相关工程定额计算。五、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等,按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执行。六、城市雕塑工程(除艺术方案创作设计以外)分为艺术塑造、定样制模、成品制作(石刻、锻造、铸造等)与运输安装等四阶段,各阶段分项的合计为该项工程总造价。艺术方案创作设计费以此总造价按比例另行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一、 各类城市雕塑均采用表面积方式计算工程量二、 平浮雕按最长最宽外接矩形面积乘以 1.4 系数计算。三、 园雕人物、动物按设计身长的平方乘以 1.5 系数计算(也可根据成品表面积实测计算) 。四、 园雕抽象物按单体最长尺度乘以平均周长再乘以 11.5 系数计算。五、 高浮雕和园雕所需石材厚度按 0.8M 计算。 (定额以砂岩为计算基数,采用汉白玉、花岗岩等石材应补计市场实际差价) 。注:一、此定额仅包含雕塑工程的直接工程费用。二、税收、创意设计、管理、地域成本等均未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