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进一步加强渣土车安全整治的通知 厦建工201190 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 165 次常务会议、市政府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精神以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渣土车安全整治的工作安排,从即日起至年底我局将牵头开展渣土车安全整治,具体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渣土车无牌无证、超速、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努力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二、工作要求1、从事建筑废土施工运输的相关建设、
2、施工、运输单位,以及相关车辆的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厦门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建筑行业协会、建设监理协会等相关协会在对建设工程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时应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渣土车安全相关内容的培训教育。3、请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厦门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的职责分工,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渣土车安全整治的通知的要求开展相关整治工作。三、检查安排即日起至年底,我局将牵头对我市在建项目的建筑废土施工运输相关
3、安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以在建项目为单位,检查内容包括:1、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概算时,是否明确建筑废土运输处置费用。在工程招标或直接发包时,是否在招标文件和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对建筑废土处置管理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措施。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将土方工程依法发包给土方施工分包单位的或将土方运输发包给运输企业运输的,是否签订承包合同,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责任。3、土方施工企业是否取得相应的施工资质。4、土方施工单位或运输企业是否存在将所承包的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建设、施工和沙石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建筑废土、沙石运输发包给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未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和车辆。5、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落实情况。施工工地是否有工地围档、硬化道路、冲洗设备、保洁人员等。五、其他事项1、对检查中发现的建设、施工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我局将视情予以通报批评、记入不良记录,直至行政处罚。2、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应对各自监管的在建工程的建筑废土施工运输相关安全情况进行检查。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