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 动 车 驾 驶 人 身 体 条 件 证 明备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自体检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申请人签字: 医生签字: 代理人签字: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 籍身份证明名称 号码申 请 / 已 具 有 的准 驾 车 型 代 号 档案编号申 请 人 信 息邮寄地址 联系电话本人如实申告 具有 不具有 下列疾病或者情况申请 人 填 报 事 项申 告 事 项器质性心脏病 癫 痫 美尼尔氏症 眩 晕 癔 病 震颤麻痹 精神病 痴 呆 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上述申告为本
2、人真实情况和真实意思表示,如果不属实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照片身高(cm) 辨色力红 绿 色 盲有 无左眼 优眼水平视野 是 否视 力右眼单眼视力障碍是 否是否矫正是 否(医疗机构章)年 月 日左耳听 力 佩戴助听装置是 否 右耳躯干和颈部运 动 功 能 障 碍有 无左上肢 左下肢右下肢医疗机构填写事项上 肢右上肢下 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障碍是否能够自主坐立 是 否申请方式 本人申请 委托 代理申请姓名 身份证明名称 号码委托代理人信息联系地址 电话填 表 说 明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三、本
3、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和“本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经办的医生填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 139 号)规定,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 155 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 150 厘米以上;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
4、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 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 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 5.0 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 150 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 50 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
5、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 5 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8、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第 5 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本项第 6 目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