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便利店快递业务合作协议书(简化版)协议编号: 甲 方(“顺丰”): 乙 方(“便利店”):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由甲方委托乙方在一定范围内从事快件的收、派、临时保管等相关的业务,并约定遵循下列条款:第一条 授权范围1.1 快递类型:委托乙方承办的快件是指每票重量不超过 5KG、体积不超过 30*25*20CM 且价值不超过 2 万元的标准快递,快递相关的附加服务仅限于保价业务。1.2 服务时段:周一至周五:早_:_ 至晚_:_ 周六至周日:早 _:_至晚_:_1.3 服务区域:限于以下街道/路段/ 社区/小区:_1.4 双方约定,乙方的收件服务包括: 客户送件上门(客户将快件送至乙方的
2、营业网点) 乙方上门取件(乙方工作人员前往客户处取件) ;1.5 双方约定,乙方的派件服务包括: 客户自取(即乙方不会上门派送,而是告知客户前往乙方网点自取) 乙方上门派送(乙方工作人员前往客户处派件)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2.1 甲方对运费(含附加服务费)独自享有所有权益,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规定周期返还运费。2.2 甲方有权根据本公司的政策和实际情况,单方修订本协议规定的授权范围,并提前告知乙方据以执行。2.3 甲方向乙方提供必需的营运工具、物料和宣传材料,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按公司规定进行替换或回收。2.4 甲方定期按照乙方业务量金额提供快递业发票,以便乙方提供给客户。乙方
3、对甲方提供的发票应按税法要求保管并合理使用,如客户所需发票暂无法提供,乙方需先登记信息反馈甲方并告知让客户二次上门取票。 2.5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获取服务费作为报酬。2.6 合作期间,乙方不能拒绝、拖延办理快递业务,也不能超越授权范围办理快递业务。2011.05 V1.012.7 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的快递操作指引办理快递业务,不能出现代客户签收、篡改运单、违规收费、野蛮操作等违规行为,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出现快件遗失、损毁、延误、客户投诉等影响快件安全、时效和服务质量的异常情况。2.8 甲方可为乙方提供商品宣传渠道,乙方可通过甲方提供的平台对其商品进行宣传,但乙方需要对商品的安全、质量负
4、责,并独立处理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第三条 快件理赔责任分摊3.1 乙方收取快件后,快件交接给甲方之前的毁损灭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应由乙方派送的快件,快件交付给乙方后的毁损灭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快件造成遗失,且责任归属乙方的,除承担赔偿责任外,乙方须另向甲方支付总赔付金额 50%的处罚金;如快件造成损坏,且责任归属乙方的,除承担赔偿责任外,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200 元每票的处罚金额;责任难以界定的,双方各承担 50%赔偿责任,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额外赔偿金。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3.2 双方约定,发生快件遗失、损毁、延误等异常情况遭到客户投诉的,均由甲方理赔人员负责处理,乙方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
5、助。未经甲方明确授权,乙方不得向客户许诺或与之达成理赔方案,否则,应由乙方独自向客户承担相应后果。3.3 乙方为甲方提供上门派送业务,快件到达乙方后由乙方直接安排上门派送,不可电话联系客户自取,如出现客户投诉或服务态度问题,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客户投诉合作点不上门,出现 1 票,则处罚 100 元;如客户投诉合作点人员服务态度问题,出现 1 票,则处罚 200 元;3.4 甲方有权在乙方服务费中,扣除赔偿金及处罚金。第四条 费用结算4.1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乙方代为收取的运费,应按规定返还给甲方,相应的,甲方按规定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作为报酬。4.2 服务费结算标准:收件 2 元每票、派件
6、 1.5 元每票;4.2 运费与服务费实行独立核算、结算,即乙方不能在应返运费中直接扣除应得的服务费。4.3 服务费结算:当月 1 日到当月 31 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双方在结算周期后 5 个工作日内核对财务账单及相关运输单据,核对无误后甲方每月 22 日前结清乙方应得的服务费。 乙方根据甲方支付的服务费金额,尽可能向甲方提供代理业发票,或其他合理票据。服务费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乙方账户信息:户名: 开户行: 账号: 4.4 运费结算:每日结算:每日结算:即乙方当天收取的运费,于当晚 18 点前将现金交付给甲方负责接驳的工作员.争议解决2011.05 V1.02如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的,
7、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依法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途径处理,无论如何,乙方不能采取下列措施对抗甲方:1)擅自停止办理快递业务;2)扣留运费的全部或部分,或迟延返还运费。3)扣留快件、营运工具或物料,或将其出售或提供给第三方。第五条 合作方管理制度及处罚标准5.1 言行冲突1、不论任何理由,辱骂客户,威胁客户,导致客户投诉;2、不论任何理由,与客户或客户处其他人员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客户投诉(受到严重不法侵害时的正当防卫除外;3、故意在客户场所产生侵害客户财物的行为(如损坏客户物品等) ,导致客户投诉。发生以上情况直接取消与该便利店的合作协议。5.2 向客户收取额外费用,占为己
8、有;2、为谋取个人利益,违背客户意愿更改快件操作,造成客户投诉的,如:私自分单:为多提票值,未经客户允许或欺骗客户私自将无需分票的快件分为两票或两票以上快件;私自选择某种产品或增值服务,如时效产品私自更改快件类型、私自勾选保价、普货私自更改为快件、航空件私自按陆运件寄出等。发生以上情况直接取消与该便利店的合作协议。5.3 收取禁止收寄物品违规收取本网络规定禁止收取的物品(如压缩气罐、气雾剂、喷漆、油漆、能打着火的打火机等易燃、易爆、易腐蚀类物品),将依据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第(2)点处以五类责任,解除合作协议。5.4 未规范操作,导致快件错派而无法全部收回如为便利店责任将要
9、求其按原价进行赔偿。5.5 与我司合作的便利店不允许与其他快递公司合作,如发现有此情况直接取消该合作点的合作资格。5.6 如在合作期间便利店出现操作失误,导致快件延误的我司有权对合作点进行 50 元罚款的处罚。5.7如在合作期间便利店出现服务类、遗失等情节较严重的行为我司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合作店承担相应的责任与赔偿。第六条 合同期限与解除6.1 本协议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任一方均无书面表示终止本协议的,视为本协议自动续期,每次续期一年,依此类推。6.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或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尽最大程度保障收、寄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失:2011.05 V1.031)甲方有权提前 5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作;2)乙方如需要提前终止本协议,应至少提前 3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作的意向。第七条 其他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甲方关于快递作业的规章制度、标准等规范性文件予以解释。7.2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 3 份,乙方 1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效力。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便利店电话:单元区域编码:收派员姓名:收派员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