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议接待协议书甲方:烟台天源大酒店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会议一事达成以下协议:一、会议时间。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甲方举办 会议,即 月 日(上午/下午)报到。 月 日中午 12:00 前退房。二、房间要求。乙方参会人数约为 人左右,需订甲方双标间 间,甲方在按上述要求准备好房间的前提下,乙方若实际入住人数达到上述人数的 90%,则按实际人数计算,若不足 90%,则按 90%计算。三、就餐要求。乙方代表就餐标准为 元/人/ 天。就餐形式为(自助餐 /桌餐,早 元,午 元,晚 元)。 月 日(午/晚)和 月 日(午/ 晚)为宴请,就餐标准为 元/人。就餐形式为
2、(自助餐/桌餐) 。乙方代表凭餐票(餐票由乙方/甲方准备)在甲方就餐,甲方凭收到的餐票与乙方结算餐费或有乙方分管生活的会务人员根据在甲方发生的餐费情况签字确认。并以此为准,会后统一结算。四、会议室要求。甲方于 月 日 点至 月 日 点为乙方提供 人会议室 个, 元/次; 人会议室 个 元/次。会议室内提供(茶水/ 纯净水)和 。五、旅游要求。甲方于 月 日至 月 日组织乙方代表( 人左右)参加 和 (一日/两日游) ,费用分别为 元/ 人和 元/ 人(包含往返交通费、景点门票费和导游费) 。六、费用结算。乙方要于会议报道当日,向甲方缴纳会议期间的房费、餐费、会议费等预算押金,并与会议结束当天结清所有费用,每逾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本次会议消费总额的 3%的滞纳金。七、乙方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缴纳定金 元(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甲方) ,否则不预留房。八、其他事项。A:B: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解决。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具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烟台天源大酒店 乙方盖章: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联系电话:0535-6870111 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