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理事长) 、理事、监事任职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合作社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年 月 日成员大会和理事会、执行监事表决通过:理事会由 、 、 等 名同志组成,并选举 同志担任 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法定代表人)兼任总经理,由 、 等 2 名同志担任理事,以上职务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选举 同志担任执行监事,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经审查,以上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可以任职。全体成员签名盖印:2010 年 12 月 1 日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经 2012 年 2 月 10 日全体成员大会选举 同志为 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法定代表人)兼任经理,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经审查,以上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全体股东签字:2010 年 12 月 1 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