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 国 经 济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指 定 用 书物 资 经 济 专 业 知 识 与 实 务( 中 级 再 版 本 )国 内 贸 易 部 人 事 司人 事 部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组 织 编 写经 济 管 理 出 版 社( 京 ) 新 登 字 029 号责 任 编 辑 孟 昭 宇技 术 设 计 王 忠 民物 资 经 济 专 业 知 识 与 实 务( 中 级 再 版 本 )国 内 贸 易 部 人 事 司人 事 部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组 织 编 写出 版 : 经 济 管 理 出 版 社(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新 街 口 红 园 胡 同 8 号 邮 政 编 码 : 1 00
2、 0 35 ) 发 行 : 经 济 管 理 出 版 社 总 发 行 全 国 各 地 新 华 书 店 经 销 印 刷 : 二 二 七 工 厂78 1092 毫 米 32 开 14. 5 印 张 308 千 字1995 年 1 月 第 1 版 1995 年 1 月 北 京 第 1 次 印 刷印 数 : 126000 册ISBN 7801180178/ F 18定 价 : 11. 50 元前 言根 据 人 事 部 颁 布 的 经 济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暂 行 规 定 , 在 19931994 年 考 试 基 础 上 , 第 二 次 全 国 经 济 专 业 技 术 资 格考 试 即 将
3、在 1995 年 6 月 18 日 举 行 , 为 了 提 高 广 大 经 济 专 业人 员 的 业 务 素 质 和 应 考 能 力 , 并 使 命 题 工 作 有 所 遵 循 , 在 去 年 指 定 用 书 的 基 础 上 , 我 们 会 同 中 国 工 业 经 济 协 会 、 农 业 部 、 国 内 贸 易 部 、 财 政 部 、 税 务 总 局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 中 国 人 民 保 险 公 司 、 交 通 部 、 铁 道 部 、 民 航 总 局 、 劳 动 部 、 邮 电 部 、 建 设 部 、 旅 游 局 、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组 织 有 关 专 家 , 根 据
4、 国 家 有 关 制 度 改 革 情 况 , 对 去 年 的 指 定 用 书 分 别 进 行 了 重 新 编 写 、 修 订 和 勘 误 。现 将 本 套 指 定 用 书 改 动 情 况 说 明 如 下 :第 一 类 : 财 政 ( 财 政 类 、 税 务 类 ) 专 业 和 劳 动 专 业 中 、 初 级 考 试 用 书 , 根 据 国 家 新 近 颁 布 的 有 关 法 规 、 条 例 和 政 策 , 重 新 进 行 了 编 写 。第 二 类 : 经 济 基 础 、 商 业 、 保 险 、 邮 电 、 房 地 产 专 业 中 、 初 级 考 试 用 书 , 因 仅 涉 及 到 部 分 章
5、节 内 容 同 现 行 法 规 不 相 适 应 , 因 此 仅 对 原 书 部 分 内 容 作 了 修 改 。第 三 类 : 工 业 、 农 业 、 物 资 、 金 融 、 旅 游 、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和 运 输 ( 公 路 、 水 路 、 铁 路 、 民 航 类 ) 中 、 初 级 考 试 用 书 , 结 构 、 内 容 基 本 无 变 化 , 因 此 仅 对 原 书 中 错 误 之 处 作 了 勘 误 。1本 套 指 定 用 书 旨 在 使 考 生 全 面 了 解 和 掌 握 经 济 基 础 知 识 和 各 经 济 专 业 知 识 与 技 能 。 为 了 方 便 复 考 考 生 继
6、 续 使 用 原 版 指 定 用 书 , 在 第 二 类 指 定 用 书 范 围 内 还 出 版 了 增 订 本 , 在 第 三 类 指 定 用 书 范 围 内 印 制 了 勘 误 表 。 考 生 可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 选 择 相 应 级 别 不 同 的 经 济 基 础 和 各 专 业 考 试 用 书 版 本 。由 于 19931994 年 经 济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大 纲 不 再 出版 , 部 分 调 整 内 容 已 反 映 在 指 定 用 书 中 , 请 考 生 备 考 以 本 套 书 内 容 为 准 。在 组 织 编 写 这 套 指 定 用 书 时 , 我 们 力
7、 求 反 映 我 国 改 革 开放 和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的 要 求 与 内 容 。 然 而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有 一 个 逐 步 完 善 的 过 程 , 同 时 也 由 于 我 们 组 织 的 水 平能 力 有 限 , 我 们 热 切 希 望 广 大 考 生 及 从 事 经 济 研 究 工 作 和 从事 实 际 经 济 工 作 的 各 界 人 士 对 这 套 教 材 的 不 足 之 处 给 予 批 评 和 指 正 。在 本 套 书 出 版 之 际 , 我 们 谨 向 参 与 组 织 、 编 写 工 作 的 有 关 部 门 和 专 家 学 者 , 表 示 诚
8、 挚 的 谢 意 !人 事 部 人 事 考 试 中 心 1994 年 12 月2 物 资 经 济 专 业 知 识 与 实 务 及 考 试 大 纲 编 委 会 、 编 写 组 成 员 名 单顾 问 兼 主 审 : 桓 玉 珊 ( 原 物 资 部 副 部 长 )编 委 会主 编 : 肖 贵 林副 主 编 : ( 按 姓 氏 笔 划 为 序 )金 丹 阳 张 绪 昌 谢 德 华编 委 : ( 按 姓 氏 笔 划 为 序 )肖 贵 林 金 丹 阳 张 绪 昌 陈 训 声 陈 龙 泉 崔 介 何 谢 德 华编 写 组组 长 : 谢 德 华 张 绪 昌成 员 : ( 按 姓 氏 笔 划 为 序 )王 选
9、庆 刘 霭 馨 李 克 宁 李 义 福 李 志 明 杨 铁 林 杨 蓉 陈 训 声 陈 龙 泉 赵 娴 张 绪 昌 崔 介 何 程 红 谢 德 华 戢 羽 谭 广 魁51993 年 版 物 资 经 济 专 业 知 识 与 实 务 ( 中 级 ) 修 改 与 勘 误一 、 修 改 内 容( 1) 依 据 1993 年 9 月 2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经 济 合 同 法 的 决 定 , 现 将 教 材 第 296 页 正 12 行 至 297 页 正 4 行 之 间 的 内 容 全 部
10、删 去 , 然 后 用 以 下 内 容 取 代 :合 同 纠 纷 是 合 同 对 方 对 合 同 履 行 的 情 况 和 不 履 行 的 后 果 产 生 的 争 议 。 合 同 履 行 情 况 的 纠 纷 是 对 合 同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或 是 否 已 按 约 定 的 要 求 履 行 双 方 有 不 同 意 见 。 不 履 行 的 后 果 发 生 的 纠 纷 是 对 没 有 履 行 经 济 合 同 或 没 有 完 全 履 行 经 济 合 同 的 责 任 有 争 议 , 即 应 当 由 哪 一 方 承 担 和 承 担 多 少 有 分 歧 。经 济 合 同 发 生 纠 纷 时 , 当 事
11、人 可 以 通 过 协 商 或 调 解 解 决 。当 事 人 不 愿 通 过 协 商 、 调 解 解 决 或 者 协 商 、 调 解 不 成 的 , 可 以 依 据 合 同 中 的 仲 裁 条 款 或 事 后 达 成 的 书 面 仲 裁 协 议 , 向 仲 裁机 构 申 请 仲 裁 。 当 事 人 没 有 在 经 济 合 同 中 订 立 仲 裁 条 款 , 事 后 又 没 有 达 成 书 面 仲 裁 协 议 的 , 可 以 向 人 民 法 院 起 诉 。 国 内 经 济 合 同 的 仲 裁 机 构 是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和 地 方 各 级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设 立
12、的 经 济 合 同 仲 裁 委 员 会 。 涉 外 经 济 合 同 纠 纷 的 仲 裁 机 构 是 中 国 国 际 贸 易 促 进 委 员 会 内 设 立 的 对 外 经 济 贸 易 仲 裁 委 员 会 与 海 事 仲 裁 委 员 会 。 我 国 受 理 经 济 合 同 纠 纷 的 审 判 机 构 是 各 级 人 民 法 院 的 经 济 审 判 庭 、 各 级 铁 路 运 输 法 院 的 经 济 审 判 庭 等 。6经 济 合 同 争 议 申 请 仲 裁 的 期 限 为 二 年 , 自 当 事 人 知 道 或应 当 知 道 其 权 利 被 侵 害 之 日 起 计 算 。 仲 裁 作 出 裁 决
13、 , 由 仲 裁 机 构 制 作 仲 裁 裁 决 书 , 对 仲 裁 机 械 的 仲 裁 裁 决 , 当 事 人 应 当 履 行 。 当 事 人 一 方 在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不 履 行 机 构 的 仲 裁 裁 决 的 。 另 一 方 可 以 申 请 人 民 法 院 强 制 执 行 。在 解 决 经 济 合 同 纠 纷 的 过 程 中 , 当 事 人 可 以 聘 请 律 师 作为 代 理 人 参 与 协 商 或 诉 讼 。( 2) 因 税 制 改 革 , 将 教 材 第 十 一 章 有 关 内 容 作 如 下 修 改 :页码 行 原 文 将 左 边 所 示 原 文 更 换 以 下 文 字
14、391 正 12 出 口 销 售 商 品 进 价 成 本 出 口 销 售 商 品 进 项 增 殖 税393 倒 10 倒 6 ( 1) 流 转 税 。 包 括 营业 税 、 产 品 税在 物 资 原 价 中 列 支 。( 1) 流 转 税 包 括 增 殖税 、 消 费 税 、 营 业 税 及 关 税 , 还 有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 经 营 物 资 购 销 业 务 应 交 纳 增 殖 税 、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和 教 育 费 附 加 。 增 殖 税 属 于 价 外 税 , 物 资 销 售 额 中 不 包 括 增 殖 税 。 增 殖 税 应 纳 税 额= 当 期 销 项 税
15、额 - 当 期 进 项 税 额 ; 销 项 税 额 = 销 售 额 增 殖 税 率 。 物 资 零 售 企 业 或7续 表页码行 原 文 将 左 边 所 示 原 文 更 换 以 下 文 字小 规 模 纳 税 人 , 采 用 销 售 额 和 销 项 税 额 合 并 定 价 方 法 的 : 销 售 额 = 含 税 销 售 额 ( 1+ 增 殖 税 率 ) 。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和 教 育 费 附 在 企 业 的 “销 售 税 金 及 附 加 ”中 列 支 。 企 业 的 “销 售 税 金 及 附 加 ” 中 不 包 括 增 殖 税 。393 倒 6 至 倒 4 ( 2) 收 益 税 这
16、儿 种 税 是 ( 2) 收 益 是 税 是 指 企 业 所 得 税394 正 2 应 由 企 业 专 用 基 金 中 列 支 应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394 正 3 至 正 4 应 由 企 业 的 专 用 基 金 中 列 支 应 由 企 业 的 税 后 利 润 中 列 支394 正 5 或 物 资 原 价 中 列 支 或 税 后 利 润 中 列 支394 正 7 在 利 润 和 专 用 基 金 中 列 支 在 利 润 和 税 后 利 润 中 列 支396 倒 8 对 外 投 资 收 回 额 项 对 外 投 资 收 回 款 项8页码行 原 文 将 左 边 所 示 原 文 更 换 以
17、下 文 字398 正 1 普 遍 股 股 利 普 通 股 股 利398 倒 4 经 营 活 动 分 析 经 济 活 动 分 析408 倒 14 至 倒 13 与 其 期 费 用 水 平 与 基 期 费 用 水 平414 倒 3 最 少 数 最 小 数416 正 9 日 复 动 费 用 率 日 变 动 费 用 率417 倒 4 销 售 税 金 销 售 税 金 及 附 加419 正 3主 要 是 营 业 税 营 税 及 其 附 加 的 城 建 税 及 教 育 附 加主 要 是 城 建 税 及 教 育 费 附 加419 正 4 至 正 5这 部 分 税 金 , 对 零 售 物 资 , 是 按 零 售
18、 销 售 收 入 计 税 ; 对 批 发 发 物 资 , 是 按 物 资 进 销 差 价 计 税 。( 删 去 )二 、 勘 误 表以 下 勘 误 按 物 资 经 济 专 业 知 识 与 实 务 ( 中 级 ) 1993 年 第 1 次 印 刷 的 版 本 为 据9续 表页码行 原 文 改 正132 倒 4 分 析 等 , 评 价 分 析 , 评 价133 正 2 提 出 决 策 、 提 出 决 策 目 标 、140 倒 1 牵 涉 的 社 会 因 素 牵 涉 到 社 会 因 素150 倒 7 加 强 经 营 加 强 的 经 营152 倒 4 密 集 型 密 集 性155 倒 6 因 为 ;
19、它 们 因 为 它 们172 倒 6 期 货 订 购 远 期 合 同 订 购172 倒 5 期 货 订 购 远 期 合 同 订 购172 倒 3 期 货 订 购 远 期 合 同 订 购195 正 4 代 理 商 是 指 从 事 商 品 的 销 售 业 务 ,代 理 商 是 指 接 受 生 产 企 业 委 托 , 从 事 商 品 的 购 销 业 务 ,197 倒 5 ( 2) ( 此 段 接 上 行 )201 倒 4 “卖 方 市 场 ” “买 方 市 场 ”202 正 1212 正 15期 货 市 场 , 是 指 商 品 期 货 交 易 中 商 流 与 物 流 分 离 的 一 种 1. 转 移
20、 风 险 , 是 指 一 种期 货 市 场 使 商 品 期 货 交 易 中 商 流 与 物 流 与 物 流 出 现 一 种1. 转 移 风 险 。 一 种续 表10页码行 原 文 将 左 边 所 示 原 文 更 换 以 下 文 字213 正 4 2. 价 格 发 现 , 是 指 在 2. 价 格 发 现 。 在221 正 7 2000 元 / 吨 20000 元 / 吨235 倒 10 横 列 式 综 列 式235 倒 9 综 列 式 横 列 式237 正 4 报 废 器 报 废 物242 正 5 至 正 6 “ 前 面 保 管 工 作 。 ”( 删 去 )242 倒 11 倒 12 目 的
21、方 法243 倒 11 落 空 落 尘244 正 7 CaO0 CaO244 正 10 正 7 CaO0 CaO247 倒 6 控 制 。 ( 2) 反 应 控 制 ( 4) 反 应247 倒 4 重 效 锈 蚀 重 新 锈 蚀257 正 10 管 理 运 输 管 道 运 输346 正 1 要 求 政 府 职 责 分 开 要 求 政 企 职 责 分 开350 正 16 效 益 的 劳 动 生 产 率 效 益 和 劳 动 生 产 率续 表11续 表页码行 原 文 将 左 边 所 示 原 文 更 换 以 下 文 字377 倒 10 带 动 资 产 的 管 理 ( 删 去 )379 正 11 存 售
22、 周 转 次 数 存 货 周 转 次 数379 正 12 存 售 周 转 天 数 存 货 周 转 天 次384 倒 9 年 利 和 本 利 和384 倒 4 年 利 和 本 利 和385 倒 4 普 遍 年 金 普 通 年 金389 正 10 坏 账 准 备 会 坏 账 准 备 金1目 录第 一 章 物 资 流 通 基 础 理 论 ( 1 )第 一 节 物 资 流 通 功 能 及 其 要 素 ( 2 )第 二 节 物 资 流 通 形 式 ( 14 )第 三 节 物 资 流 通 时 间 ( 20 )第 四 节 物 资 流 通 渠 道 ( 23 )第 二 章 物 资 流 通 体 制 ( 31 )第
23、 一 节 物 资 流 通 体 制 的 内 容 和 实 质 ( 31 )第 二 节 物 资 流 通 体 制 的 形 成 和 变 革 ( 37 )第 三 节 物 资 流 通 体 制 的 改 革 ( 47 )第 三 章 物 资 市 场 的 宏 观 调 控 ( 56 )第 一 节 物 资 市 场 的 运 行 ( 57 ) 第 二 节 物 资 市 场 宏 观 调 控 的 特 征 和 内 容 ( 65 ) 第 三 节 物 资 需 求 总 量 和 物 资 供 给 总 量 的 确 定 ( 71 ) 第 四 节 物 资 供 求 平 衡 ( 82 )第 五 节 物 资 市 场 宏 观 调 控 的 手 段 ( 92
24、 )第 四 章 物 资 市 场 营 销 ( 101)第 一 节 物 资 市 场 调 查 ( 101)第 二 节 物 资 市 场 预 测 ( 110)第 三 节 物 资 市 场 营 销 决 策 ( 130)第 四 节 物 资 营 销 战 略 ( 145)第 五 节 市 场 营 销 策 略 ( 151)第 五 章 物 资 资 源 组 织 ( 158)第 一 节 物 资 资 源 组 织 概 述 ( 158)第 二 节 物 资 采 购 决 策 ( 164)第 三 节 物 资 采 购 计 划 ( 173)第 四 节 物 资 进 货 数 量 的 控 制 ( 178)第 六 章 物 资 销 售 组 织 (
25、186)第 一 节 物 资 销 售 组 织 概 述 ( 186)第 二 节 物 资 销 售 渠 道 ( 192)第 三 节 物 资 企 业 销 售 网 点 ( 202)第 四 节 期 货 市 场 ( 210)第 七 章 物 资 储 运 管 理 ( 229)第 一 节 物 资 储 存 的 功 能 ( 229)第 二 节 物 资 储 存 规 划 与 盘 点 检 查 ( 233)第 三 节 物 资 的 维 护 保 养 ( 239)第 四 节 物 资 运 输 ( 250)第 五 节 物 资 储 运 考 核 指 标 ( 262)第 八 章 物 资 企 业 经 济 合 同 管 理 ( 268)第 一 节
26、物 资 企 业 的 经 济 合 同 ( 268)第 二 节 物 资 购 销 合 同 ( 275)23第 三 节 物 资 储 运 保 管 合 同 ( 285)第 四 节 物 资 企 业 合 同 管 理 ( 293)第 九 章 物 资 定 价 ( 298)第 一 节 物 资 定 价 概 述 ( 298)第 二 节 物 资 价 格 构 成 及 其 体 系 ( 304)第 三 节 物 资 企 业 定 价 ( 308)第 十 章 物 资 企 业 管 理 ( 321)第 一 节 物 资 企 业 的 类 型 ( 321)第 二 节 物 资 企 业 的 组 织 机 构 ( 327)第 三 节 物 资 企 业
27、的 人 才 开 发 ( 330)第 四 节 物 资 企 业 经 营 机 制 ( 334)第 五 节 物 资 企 业 的 目 标 管 理 ( 352)第 六 节 物 资 企 业 管 理 现 代 化 ( 367)第 十 一 章 物 资 企 业 财 务 与 经 济 活 动 分 析 ( 374)第 一 节 物 资 企 业 财 务 ( 374)第 二 节 物 资 企 业 经 济 活 动 分 析 概 述 ( 398)第 三 节 物 资 企 业 经 济 活 动 分 析 的 内 容 ( 400)第 十 二 章 工 业 企 业 物 资 管 理 ( 425)第 一 节 物 资 消 耗 定 额 管 理 ( 425)
28、第 二 节 物 资 储 备 管 理 ( 433)第 三 节 物 资 节 约 与 综 合 利 用 ( 441)第 四 节 物 资 统 计 与 经 济 效 益 考 核 ( 446)4第 一 章 物 资 流 通 基 础 理 论物 资 流 通 , 是 指 以 货 币 为 媒 介 的 生 产 资 料 商 品 交 换 , 它 是 联 结 生 产 与 生 产 性 消 费 的 中 间 环 节 , 是 维 系 社 会 再 生 产 过 程正 常 进 行 的 必 要 条 件 。 物 资 流 通 是 一 个 动 态 的 运 动 过 程 , 也 是 物 资 从 生 产 领 域 向 消 费 领 域 转 移 的 经 济 过
29、 程 。 在 这 个 过 程 中 , 物 资 会 发 生 形 态 的 变 化 , 即 实 物 形 态 和 货 币 形 态 的 交 替 变 化 , 由 此 会 形 成 不 同 的 流 通 形 式 , 而 流 通 形 式 的 状 况 , 也 标 志 着 物 资 流 通 的 发 达 程 度 。 物 资 完 成 其 流 通 过 程 , 要 经 历 一 段 必 要 的 时 间 , 这 段 时 间 就 是 购 买 、 运 输 、 储 存 、 销 售 的 时 间 总 和 。 流 通 时 间 越 短 , 意 味 着 物 资 周 转 越 快 , 流 通 效 益 越 高 。 因 此 , 缩 短 流 通 时 间 就
30、 成 为 加 快 流 通 速 度 的 重 要 手 段 , 这 主 要 应 从 缩 短 购 、 运 、 存 、 销 的 时 间 入 手 。 此 外 , 物 资 从 生 产 领 域 进 入 消 费 领 域 , 是 通 过 相 应 的 流 通 渠 道 而 实 现 的 , 因 而 流 通 渠 道 的 通 畅 与 否 , 直 接 影 响 着 物 资 流 通 的 速 度 及 其 流 向 的 合 理 程 度 。 流 通 渠 道 有 着 多 种 形 式 , 分 别 与 不 同 种 类 物 资 的 流 通 过 程 相 适 应 , 以 保 证 流 通 过 程 的 高 效 、 通 畅 , 进 而 保 证 生 产 过
31、 程 的 正 常 进 行 , 真 正 发 挥 物 资 流 通 的 作 用 及 其 功 能 。2第 一 节 物 资 流 通 功 能 及 其 要 素一 、 物 资 流 通 的 功 能( 一 ) 物 资 流 通 的 基 本 职 能生 产 资 料 流 通 的 全 过 程 包 括 : 货 币 转 化 为 商 品 过 程 、 商 品 转 化 为 货 币 过 程 、 以 及 与 之 相 伴 随 的 商 品 实 物 形 态 的 转 移 过 程 ; 与 之 相 对 应 , 物 资 流 通 的 时 间 也 分 为 : 货 币 转 化 为 商 品 所需 的 时 间 、 商 品 转 化 为 货 币 所 需 的 时 间
32、 、 以 及 商 品 实 物 形 态 的 转 移 过 程 所 需 的 时 间 。 这 三 个 过 程 和 时 间 是 互 相 交 错 的 , 既 相 互 独 立 , 又 相 互 联 系 、 相 互 制 约 。 与 这 三 个 流 通 时 间 和 过 程 相 适 应 , 物 资 流 通 的 基 本 职 能 也 有 三 个 :1. 实 现 物 资 商 品 的 使 用 价 值 , 保 证 满 足 社 会 生 产 和 建 设对 物 资 商 品 的 有 支 付 能 力 的 需 求 。 这 是 物 资 流 通 的 一 个 主 要 职 能 。 实 现 物 资 商 品 的 使 用 价 值 , 表 明 了 物
33、资 在 市 场 上 被 销 售 出 去 , 生 产 物 资 的 具 体 劳 动 符 合 社 会 的 需 要 ; 物 资 的 市 场 需 求 也 得 到 了 保 证 , 即 社 会 生 产 和 建 设 对 物 资 有 支 付 能 力 的 需 求获 得 了 满 足 , 同 时 , 也 标 志 着 再 生 产 新 阶 段 的 开 始 。市 场 的 需 求 与 供 给 , 是 相 互 联 系 和 相 互 制 约 的 , 只 有 社 会 总 需 求 与 总 供 给 之 间 协 调 一 致 , 才 有 可 能 顺 利 实 现 物 资 的 使用 价 值 。 在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
34、 供 给 与 需 求 的 相 互 适 应 在 市 场 上 虽 能 大 体 实 现 , 但 仍 需 在 自 觉 利 用 价 值 规 律 的 基 础上 , 研 究 有 支 付 能 力 需 求 的 增 长 和 需 求 结 构 的 变 化 , 搞 好 物 资 的 总 供 给 和 总 需 求 在 数 量 和 结 构 上 的 总 体 平 衡 。 在 此 前 提 下 , 还 必 须 对 一 些 重 要 物 资 搞 好 按 实 物 形 态 组 织 资 源 与 需 要 之 间 的 平 衡 衔 接 , 如 国 家 组 织 合 同 订 购 等 产 需 衔 接 方 式 , 其 目 的 在3于 实 现 重 要 物 资
35、的 合 理 配 置 和 正 确 使 用 , 保 证 国 家 重 点 生 产建 设 工 程 对 各 种 物 资 的 综 合 需 要 , 进 而 完 成 国 民 经 济 建 设 的目 标 。在 物 资 的 销 售 过 程 中 , 还 要 求 合 理 地 组 织 经 济 联 系 并 保持 其 一 定 的 稳 定 性 。 在 大 部 分 物 资 都 进 入 市 场 交 易 的 情 况 下 , 稳 定 一 些 重 要 物 资 的 产 需 关 系 仍 然 是 十 分 必 要 的 , 也 是 符 合物 资 销 售 过 程 经 济 联 系 的 合 理 性 和 稳 定 性 要 求 的 。 对 于 一 些 主 要
36、 物 资 , 跨 部 门 、 跨 地 区 地 在 生 产 单 位 之 间 合 理 规 划 和 组 织 订 货 , 为 消 费 单 位 固 定 供 货 单 位 , 推 行 供 货 单 位 和 消 费 单 位 一 定 时 期 内 的 稳 定 协 作 关 系 , 这 对 于 实 现 物 资 的 使 用 价 值 , 满 足 其 有 支 付 能 力 的 需 求 也 是 有 益 的 ; 此 外 , 通 过 市 场 交 易 自 由 选 购 的 横 向 购 销 关 系 , 是 分 配 各 种 具 体 规 格 、 型 号 物 资 的 最 有 效 形 式 , 也 是 实 现 物 资 的 使 用 价 值 和 满 足
37、 社 会 生 产 和 建 设 对 物资 有 支 付 能 力 需 求 的 重 要 经 济 联 系 形 式 , 这 种 形 式 必 将 随 着市 场 经 济 的 深 入 发 展 而 成 为 实 现 物 资 使 用 价 值 的 主 导 形 式 。 2. 实 现 物 资 的 价 值 , 保 证 以 货 币 形 式 补 偿 物 资 生 产 中 的社 会 必 要 耗 费 。 这 是 物 资 流 通 的 另 一 主 要 职 能 。 实 现 物 资 的 价 值 , 就 是 物 资 的 生 产 者 不 仅 必 须 在 流 通 中 通 过 商 品 交 换 把自 己 的 产 品 销 售 出 去 , 而 且 还 必
38、须 按 一 定 的 价 格 取 得 相 应 的货 币 收 入 , 以 补 偿 生 产 中 的 各 种 消 耗 , 为 扩 大 再 生 产 创 造 条 件 。 价 值 的 实 现 , 也 标 志 着 生 产 的 完 成 。 在 市 场 经 济 条 件 下 , 作 为 商 品 价 值 货 币 表 现 的 价 格 , 同 商 品 的 需 求 变 动 和 收 入 变化 有 着 直 接 的 依 存 关 系 , 企 业 间 的 商 品 交 换 , 也 必 须 遵 循 等 价 交 换 的 原 则 才 能 实 现 , 而 等 价 补 偿 则 是 实 现 商 品 价 值 的 根 本条 件 之 一 。 因 此 ,
39、 对 于 一 些 主 要 物 资 , 必 须 根 据 社 会 必 要 消 耗 和 市 场 供 求 状 况 合 理 地 确 定 价 格 和 比 价 关 系 , 并 使 价 格 水 平4能 适 应 随 时 变 化 的 市 场 供 求 状 况 ; 同 时 , 进 入 市 场 交 易 的 物 资 , 也 必 须 严 格 遵 循 市 场 等 价 交 换 的 原 则 , 使 价 格 与 价 值 相 符 , 只 有 这 样 , 买 者 和 卖 者 之 间 的 交 换 才 是 正 常 的 、 合 理 的 、 有 效 的 , 才 有 可 能 保 证 物 资 商 品 价 值 的 顺 利 实 现 , 同 时 , 也
40、 使 生产 过 程 中 的 必 要 劳 动 耗 费 得 以 补 偿 。物 资 价 值 的 体 现 价 格 , 必 须 以 社 会 必 要 劳 动 耗 费 和市 场 供 求 变 化 情 况 为 依 据 , 不 能 脱 离 , 否 则 , 不 仅 会 偏 离 和 扭曲 社 会 再 生 产 的 比 例 , 不 能 反 映 已 经 达 到 的 劳 动 生 产 率 水 平和 各 部 门 间 的 劳 动 力 配 备 情 况 , 而 且 会 给 流 通 造 成 障 碍 , 影 响 商 品 价 值 的 实 现 和 生 产 耗 费 的 补 偿 。 此 外 , 物 资 价 格 也 不 能 随 市 场 供 求 的
41、变 动 而 及 时 调 整 , 难 以 发 挥 价 格 机 制 的 调 节 作 用 , 因 而 也 不 能 调 节 供 求 , 促 使 商 品 流 通 的 扩 大 和 商 品 价 值 的 顺利 实 现 。 与 此 相 联 系 , 实 行 实 物 计 划 分 配 的 少 数 重 要 物 资 , 在 分 配 调 拨 的 过 程 中 , 也 应 遵 循 等 价 交 换 的 原 则 , 这 也 是 市 场 经 济 的 客 观 要 求 。物 资 流 通 的 这 一 职 能 , 正 在 于 要 完 成 物 资 商 品 价 值 的 实现 , 完 成 物 资 商 品 生 产 过 程 中 社 会 必 要 劳 动
42、 耗 费 的 及 时 补 偿 。 一 方 面 , 它 使 商 品 进 入 流 通 过 程 , 实 现 商 品 向 货 币 的 转 化 过 程 , 使 生 产 企 业 得 到 相 应 的 合 理 收 益 ; 另 一 方 面 , 企 业 的 收 益又 使 得 扩 大 再 生 产 成 为 可 能 , 生 产 得 以 补 偿 , 再 生 产 的 物 质 条 件 得 以 实 现 。 这 样 , 商 品 源 源 不 断 地 进 入 市 场 , 满 足 各 种 需 求 , 使 生 产 连 续 不 断 地 进 行 , 生 产 出 适 销 对 路 的 产 品 , 这 一 系 列 的 过 程 不 断 循 环 ,
43、周 而 复 始 , 又 会 带 动 流 通 过 程 的 不 断 发 展 , 流 通 职 能 的 进 一 步 完 善 。3. 实 现 物 资 实 物 形 态 的 转 移 过 程 , 保 证 以 最 短 的 时 间 和最 小 的 耗 费 使 产 品 从 生 产 地 转 移 到 消 费 地 。 物 资 在 流 通 过 程5中 , 不 仅 会 发 生 价 值 形 式 的 交 替 变 化 ( 即 商 品 形 式 和 货 币 形 式 的 变 化 ) , 更 主 要 的 是 相 伴 随 发 生 的 商 品 使 用 价 值 从 生 产 地 到 消 费 地 的 转 移 , 即 商 品 实 物 形 态 的 转 移
44、 过 程 , 这 是 流 通 的 主 要 内 涵 。 这 个 过 程 在 时 间 上 的 长 短 , 意 味 着 物 资 流 通 周 转 速 度 的 快 慢 , 以 及 相 应 引 起 的 流 通 中 社 会 劳 动 耗 费 的 多 少 , 流 通 费 用 的 高 低 。一 般 而 言 , 交 通 运 输 网 、 运 输 工 具 以 及 其 他 设 施 越 发 达 , 装 卸 、 仓 储 、 保 管 等 现 代 化 水 平 越 高 , 组 织 管 理 越 科 学 合 理 , 则 物 资 从 一 个 生 产 阶 段 到 另 一 生 产 阶 段 的 间 歇 、 停 留 和 转 移 时 间 就 越
45、短 , 相 应 地 社 会 劳 动 耗 费 就 会 越 少 , 流 通 费 用 也 就 越 低 , 流 通 效 益 就 会 越 高 。 因 此 , 要 加 强 物 资 流 通 企 业 、 部 门 同 交 通 运 输 企 业 、 部 门 的 联 合 , 发 展 企 业 间 的 横 向 联 系 , 合 理 规 划 物 资 的 流 向 , 减 少 流 通 的 中 间 环 节 , 合 理 设 置 仓 储 网 点 , 以 加 快 物 资 流 通 的 速 度 , 保 证 在 最 短 的 时 间 内 , 以 最 小 的 耗 费 , 把 产 品 从 生 产 地 转 移 到 消 费 地 , 实 现 物 资 流
46、通 实 物 转 移 的 职 能 。 这 对 改 善 国 民 经 济 的 平 衡 关 系 , 发 展 部 门 间 、 地 区 间 的 分 工 协 作 关 系 , 改 进 全 社 会 范 围 内 的 生 产 力 布 局 状 况 , 合 理 调 整 部 门 和 地 区 间 及 其 内 部 的 生 产 结 构 和 产 品 结 构 , 合 理 生 产 联 系 、 缩 短 空 间 距 离 , 及 时 弥 补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时 空 差 异 , 均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促 进 作 用 。这 一 职 能 , 也 是 物 资 流 通 合 理 化 的 客 观 要 求 和 具 体 体 现 。 物 资
47、 流 通 的 合 理 化 , 正 在 于 要 按 照 流 通 的 客 观 规 律 和 生 产 、 消 费 、 运 输 等 方 面 的 实 际 条 件 , 以 最 短 的 路 程 、 最 少 的 环 节 、 最 小 的 运 力 、 最 快 的 时 间 、 最 佳 的 运 输 方 式 、 最 低 的 费 用 , 把 物 资 不 断 地 和 质 量 完 好 地 从 生 产 地 转 移 到 消 费 地 。 可 见 , 这 正 是 流 通 职 能 的 本 质 规 定 , 二 者 相 互 协 调 , 统 一 于 物 资 流 通 的 运 行 过 程6之 中 。综 上 所 述 , 物 资 流 通 的 三 个
48、基 本 职 能 , 既 有 内 在 的 相 互 统 一 性 , 又 存 在 着 区 别 和 矛 盾 。 从 实 现 物 资 的 价 值 和 使 用 价 值 这 两 个 职 能 看 , 两 者 之 间 存 在 着 内 在 的 统 一 性 , 即 在 物 资 流 通 的 每 一 次 买 卖 行 为 中 , 既 实 现 了 商 品 的 使 用 价 值 , 满 足 了 有 支 付 能 力 的 需 求 , 证 实 了 它 的 有 用 性 , 同 时 又 实 现 了 商 品 的 价 值 , 保 证 了 生 产 过 程 中 劳 动 耗 费 的 补 偿 , 它 的 价 格 符 合 价 值 , 即 符 合 社
49、会 必 要 消 耗 ; 另 一 方 面 , 二 者 之 间 也 存 在 着 矛 盾 , 这 是 因为 , 实 现 商 品 的 使 用 价 值 , 反 映 着 购 买 者 ( 消 费 者 ) 的 利 益 , 实 现 商 品 价 值 , 则 反 映 着 销 售 者 ( 生 产 者 ) 的 利 益 , 而 在 市 场 交 换 中 , 买 者 和 卖 者 、 生 产 者 和 消 费 者 的 利 益 从 来 就 是 对 立 的 、 不 相 一 致 的 。 显 然 , 这 种 统 一 性 和 矛 盾 性 也 必 然 在 流 通 过 程 中 得 以 体 现 。再 从 加 速 物 资 实 物 形 态 转 移 过 程 同 实 现 商 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