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地质 勘查 技术要求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 二 一二 年 七 月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地质勘查技术要求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 二 一二 年七月目 次 前 言 I 1 总 则 1 2 基本规定 2 2.1 地质灾害分类 2 2.2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及地质复杂程度分级 4 2.3 勘查阶段的划分 . 5 2.4 勘查设计 . 6 3 地形测量主要技术要求 8 3.1 作业技术依据 . 8 3.2 测区采用的坐标系统及成图规格 . 8 3.3 平面和高程 控制测量 . 8 3.4 地形测量 10 3.5 剖面测量 10 3.6 钻孔等勘探点工程测
2、量 11 3.7 重要野外地质观测点、物探控制点测量 11 3.8 上交资料成果 11 4 工程地质测绘 . 12 4.1 滑坡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 . 12 4.2 崩塌(危岩体)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 15 4.3 塌岸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 . 16 5 勘探 18 5.1 滑坡工程地质勘探 . 18 5.2 危岩体(崩塌)工程地质勘探 . 30 5.3 塌岸勘探 32 6 试验 35 6.1 一般规定 . 35 6.2 滑坡试验 . 35 6.3 崩塌(危岩体)试验 . 39 6.4 塌岸试验 . 40 6.5 测试结果统计 . 41 7 稳定性分析与评价 42 7.1 滑坡稳定性分析与评价 .
3、 42 7.2 危岩体稳定性评价 . 47 7.3 塌岸预测与评价 . 48 8 监测 49 8.1 一般规定 . 49 8.2 监测内容 . 49 8.3 监测方法的选择 . 50 8.4 监测网点的布设 . 50 8.5 监测周期 及监测精度 . 51 8.6 监测资料整理分析 . 51 9 勘查成果 52 9.1 一般要求 . 52 9.2 滑坡勘查成果 . 52 9.3 危岩体(崩塌)勘查成果 61 9.4 塌岸勘查成果 . 67 9.5 提交成果要求 . 73 10 施工地质工作 . 75 11 规范性附录 77 11.1 地质灾害勘查物探常用方法 技术要求 77 12 资料性附录
4、. 86 12.1 崩滑体稳定性野外评价指标 . 86 12.2 滑坡发育阶段划分 . 88 12.3 滑坡刚体极限平衡稳定性分析基本方法 89 12.4 危岩体稳定性评价 . 95 12.5 河(库)水位上升地下水位浸润线的确定 101 12.6 塌岸预测 . 103 12.7 滑坡涌浪计算方法 . 108 12.8 库区泥岩岸坡统计参数表 114 12.9 滑坡滑面 (带 )的判识 . 116 12.10 三峡水库运行特征 . 121 12.11 三峡库区长江干流各断面水位表 123 12.12 三峡库区长江干流各断面土地征用线和分期移民迁移线水位表 . 126 12.13 三峡库区长江支
5、流各断面土地征用线和分期移民迁移线水位表 . 131 12.14 钻孔验收表 137 12.15 降雨标准定量化 . 138 I 前 言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是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库区百万移民工程实施和三峡水利工程运营地质安全保障的关键,是三峡工程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 为了做好三峡库区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经国务院批准, 2001 年 8 月成立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中央有关部委和省市政府共八个部门组成,国土资源部任组长单位,国家发改委任副组长单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三峡建委办公室、建设部、水利部(国家防总)、重
6、庆市政府、湖北省政府。在国土部设立办公室,办公室在三峡设立派出机构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 2007 年 5 月,领导小组调整增加了监察部、审计署、中国气象局和三峡总公司。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与三峡工程建设分期相一致 的水库分期蓄水进程密切相关。分期蓄水将导致受该期蓄水水位影响的部分老崩体分期复活,新的崩滑体和塌岸分期产生,因此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实施,需与三峡工程分期蓄水的阶段和进程相一致。 为了明确规划与蓄水的关系,领导小组将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中第一批实施的涉及二期蓄水(坝前水位 135 米)前必须防治的近期规划定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简称二期规划),对涉及三期蓄水(坝
7、前水位 156 米)、四期蓄水(坝前水位 175米)必须防治的中期规划,定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简称三期规划)。 在 2001 年三峡库区二期地 质 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时,我国尚无大型水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地质 勘查 和防治工程设计规范。因此,在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国土资源部、湖北省及重庆市等有关部门,根据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特点,提出了相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并在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中逐步应用。 为了使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有统一的 勘查 、设计技术标准,根据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纪要(三峡地防办发 20057 号),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指挥部
8、组织编写了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勘察 技术要求。按照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发改办地区 2005489 号”文件要求, 2005 年 2 月 6 日 ,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勘察 技术要求经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评审通过(咨农水2005145 号), 2005 年 3 月 18 日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三峡地防办发200521 号”文下发执行。 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勘察 技术要求在三期地质灾害防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工程治理项目的 勘查 评审标准。 2005 年 9 月 30 日国务院研究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会议纪要(国阅 200596 号)指出
9、:“进一步明确三期 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 评审原则。评审要以经中咨公司评审通过、发展改革委批复同意的 勘查 技术要II 求、设计技术要求、招投标实施办法和概算编制要求为依据。” 2010 年底,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工程全部竣工并通过了区县、省市和国家级竣工验收。 2011 年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水库建设期进入了水库运行期的“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后续工作规划”阶段。 水库运行期地质灾害防治与水库建设期有所不同。为了做好水库运行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挥部按照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 要求对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勘察 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和补
10、充 ,将其名称中的时间限制取消,更名为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勘查 技术要求(简称 勘查 技术要求)。 勘察 技术要求以现行国家有 关地质灾害 勘查 规范的有关规定为主,并吸取了现行的有关地质灾害 勘查 的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中合理的内容(凡列入的参照规范或标准,均在该条款后予以注明)。 勘查 技术要求主要引用和参考的规范规程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土工程 勘察 规范( 2009 版)【 GB50021-20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0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勘察 规范【 GB50487-200
11、8】;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附条文说明【 GB50026 2007】;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岩体试验方法标准【 GB/T50266 1999】;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2007 版)【 GB/T501231999】; 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铁路工程地质 勘察 规范【 TB 10012-2001】; 8)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测绘规程【 DL/T 5185-2004】; 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堤防工程地质 勘察 规程(附条文说明)【 SL 188-2005】;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铁路工程不良地
12、质 勘察 规范【 TB10027 2001J125 200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地质 勘察 规范【 JTGC20-2011】; 12)重庆市地方标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勘察 规范【 DB50/143-2003】;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 DZ/T 0218-2006】; III 本 勘查 技术要求保持了 2005 年版三峡库区三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勘察 技术要求总体框架、全部章 节和主要内容,仅做了局部少量修订和补充。本次主要修订的内容有:参照 最新相关规范规程进行了总体内容的 校核和 修订, 按照三峡水库实际调度运行情况对水库水位降落
13、 工 况 进行了修订 , 对 滑坡稳定性计算 的 荷载组合 、水压力 计算方式 进行了补充修订 ,修改完善了滑坡涌浪计算方法, 补充了降雨标准定量化的方法及实例, 删除了 部分 资料 性 附录和参考资料 。 参加本次修订的部门和单位是: 主编单位:三峡库区地质灾 害防治工作指挥部; 参编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三峡大学; 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中心; 重庆市 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中铁二院 重庆 勘察 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本 勘查 技术要求 主要 起草人(含 2005 年版主要起草人):黄学斌、殷坤龙、徐开祥、付小林、程温鸣、 邓清禄、简文星、郭其达 、
14、高新平、晏鄂川、 王洪德、 罗先启、易庆林、 吴益平、 彭光忠、郭建强、孙党生、郭满长、 彭光泽、马霄汉、马飞、孙仁先、杨建英、 李辉武、 李正川、潘方贵、刘贵应、潘勇、庄建立、张志斌、伍志石、宋洪斌 。1 1 总 则 1.1 为使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勘查 有统一的技术标准,达到 勘查 手段适当、工作量经济合理并确保成果质量的目标,制定 勘查 技术要求。 1.2 本 勘查 技术要求 适用于三峡库区滑坡、 崩塌(危岩体)及塌岸防治工程地质勘查。 1.3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充分贯彻落实“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合理避让、重 点治理”的指导思想。 1.4 对于应急 工程治理项目,在已完成的
15、 应急 勘查 的基础上,将 方案论证比选 和初步设计阶段 勘查 两阶段合并,达到详勘深度要求。 在 勘查 过程中,根据设计需要,及时提出中间性 勘查 成果,供设计单位及时研究防治方案。 勘查 单位应结合防治方案的工程布置,及时调整原 勘查 设计,使 勘查 成果满足防治工程初步设计的需要。 对于其它 勘查 项 目,按正常 勘查 阶段实施 。 应首先完成并及时提交 方案论证比选勘查报告,满足 方案论证比选 的要求 ,以尽快确定工程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为防治工 程决策提供依据。此后则根据 方案论证比选 后的决策 决定是否进行下一阶段的 勘查 ,以及相应的工作安排及成果提交。 1.5 勘查 应充分利用
16、规前 勘查 的成果资料,进一步分析规前 勘查 稳定性初步评价和防治工程建议方案,研究 勘查 方案的布设。 1.6 勘查 工作中,应加强 勘查 手段的综合利用, 勘查 资料的综合分析,稳定性的综合评价,提高 勘查 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提供可靠的地质依据。 1.7 勘查 技术要求侧重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的特点而制定,没有提及的一些通用要求如术语、符号、岩土分类以及归档要求等遵照国家及部门有关标准执行。 1.8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有别于工民 建设及其它基本建设工程,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时限性, 勘查 工作阶段可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合并。 2 2 基本规定 2.1 地质灾害分类 列入三
17、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地质灾害包括滑坡、崩塌(危岩体)、塌岸三类。 2.1.1 滑坡分类 根据滑坡体物质组成、形成原因、滑动形式及规模等,可按表 2.1.1 对滑坡进行分类。 表 2.1.1 一般滑坡分类表 划分依据 名称类别 特 征 说 明 物质组成 土质滑坡 发生在冲积、洪积、坡积、崩积、残积等松散层中的滑坡 岩质滑坡 发生在基岩中的滑坡 滑面与岩层面关系 顺层滑坡 沿层面滑动的滑坡,发生在岩层倾向与坡向一致,且倾角坡角;残、坡积物顺着下部基岩层面滑动的滑坡,亦属顺层滑坡。 切层滑坡 滑动面与岩层面相切,常沿倾向山外的一组软弱结构面发生,多分布在逆向坡或近水平岩层的斜坡。 滑体厚度 浅层
18、滑坡 滑坡体厚度 10m 中层滑坡 滑坡体厚度 10m 25m 深层滑坡 滑坡体厚度 25m 50m 超深层滑坡 滑坡体厚度 50m 始滑部位及运移形式 推移式滑坡 始滑部位位于滑坡后缘,主要动力来自滑坡后部的加载 牵引式滑坡 始滑部在滑坡前缘,主要 原因是坡脚受河流冲刷或人工开挖 混合式滑坡 始滑部位前、后缘结合、共同作用 诱发因素 工程滑坡 由施工开挖、建筑物加载和水库蓄水等工程活动引起的滑坡 自然滑坡 由自然地质作用产生的滑坡 形成年代 新滑坡 全新始以来、有历史记载或者滑坡形迹清晰、保存完好的滑坡 老滑坡 晚更新世以来、无历史记载或滑坡形迹不清晰的滑坡 古滑坡 晚更新世以前形成的滑坡
19、(距今 12.5 万年以前 ) 滑体体积 小型滑坡 10 104m3 中型滑坡 10 104m3 100 104m3 大型滑坡 100 104m3 1000 104m3 特大型滑坡 1000 104m3 滑坡期次 复活型滑坡 古滑坡、老滑坡整体或局部再次活动 新生型滑坡 初次发生的滑坡 3 2.1.2 崩塌(危岩体)分类 崩塌(危岩体)分类见表 2.1.2。 表 2.1.2 崩塌(危岩体)分类 表 (按【 DB50/143-2003】,略修改) 划分依据 类 型 特 征 说 明 破坏方式 滑移式崩塌 危岩沿软弱面滑移,于陡崖(坡)处塌落 倾倒式崩塌 危岩转动倾倒塌落 坠落式崩塌 悬空或悬挑式岩
20、块拉断、折断塌落 危岩体体 积 小型危岩 体 1 104m3 中型危岩 体 10 1 104m3 大型危岩 体 100 10 104m3 特大型危岩 体 100 104m3 危岩体顶端距陡崖(坡)脚高度 低位危岩 体 15m 中位危岩 体 15m 50m 高位危岩 体 50m 100m 特高位危岩 体 100 m 2.1.3 塌岸分类 塌岸分类见表 2.1.3。 表 2.1.3 塌岸 分类 表 (按【 DB50/143-2003】,略修改) 划分依据 类 型 特 征 说 明 岸坡岩土类型 岩质岸坡 岩质岸坡在 库水的作用下冲蚀、崩塌 土质岸坡 土质岸坡在库水的作用下坍塌、滑移 岩土混合岸坡 岩
21、土混合岸坡塌岸在库水的作用下侵蚀、坍塌或滑移 破坏模式 冲蚀、剥蚀型 在水的冲蚀、浪蚀作用下,岸坡后退。一般发生在岩质岸坡强风化带或地形坡度较缓的土质岸坡。变化较慢,规模较小。 坍(崩)塌型 岸坡在水的作用下,基座软化或掏空,土体或被卸荷裂隙分割的岩体向江、河、水库坍(崩)塌。一般发生在地形坡度较陡的土质岸坡或基岩卸荷带岸坡,具突发性。若岩体中顺岸裂隙发育,突发性更强,规模也较大。 滑移型 在水流作用下,岩 土体沿软弱面(带)向江、河、水库整体滑移。往往规模大、位移大、危害大。 塌岸强烈程度 强 烈 塌岸上边界高程高于移民迁建建设最低高程,宽度大于 20m 较强烈 塌岸上边界高程高于移民迁建建
22、设最低高程,宽度小于 20m 轻 微 塌岸上边界高程低于移民迁建建设最低高程 4 2.2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及地质复杂程度分级 2.2.1 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分级 滑坡、崩塌(危岩体)、塌岸按危害程度等级划分三级,见表 2.2.1。 表 2.2.1 滑坡、崩塌(危岩体)及塌岸按危害对象、危害损失分级 级别 危害对象 县级和县级以上 迁建城市。 主要迁建集镇、省道 和国道、桥梁。 移民迁建 居民点 、一般 工矿企业。 受灾 对象与损失 危害人数 (人 ) 2000 2000 300 10000 10000 2000 1:200 2)工程地质测绘的详细程度,应与所选的比例尺相适应。 图上宽度大于 2m
23、m 的地质现象必须描绘到地质图上,对于评价滑坡形成过程及稳定性有重要意义的地质现象,如裂缝、鼓丘、滑坡平台、 滑坡边界、剪出口 等,在图上宽度不足 2mm 时,应扩大比例尺表13 示,并 标注 实际数据。地质界线图上误差不应超过 2mm( 【 DL/T5185 2004】, 5.1.9,略修改) 。 4.1.6 地质测绘与调查内容 ( 1)滑坡所在区的自然地理及经济环境,包括自然地理,气象水文、交通运输、人类工程活动及发展规划等; ( 2)滑坡产生的地质环境,包括地层岩性、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外动力地质现象等; ( 3)滑坡的形态特征及边界条件,包括位置、形态、分布高程、几何尺寸、规
24、模、滑坡体的边界、底界、临空面、剪出口等; ( 4)滑坡体的地质结构,主要包括滑体物质组成、结构构造,滑带形态、物质组成和结构特征;重视滑坡物质组成的分区特征调查,对 于岩质滑坡应重视岩体结构面、软弱夹层性状的调查。 ( 5)滑坡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调查滑体内及其周边沟系发育特征、径流条件,地表水、大气降水与地下水的补排关系,井、泉、水塘、湿地位置,井、泉的类型、流量及季节性变化情况,地下水的水位、水质、水温及其变化,含水层及隔水层的位置、性质、厚度,岩土体的透水性,地下水径流流向、补给及排泄条件,生活用水的排放情况。 ( 6)滑坡的变形破坏特征,包括先期滑坡发生时间、滑坡体运动轨迹,如路
25、线、距离、最大水平和垂直位移量等,滑坡地貌如裂缝、鼓丘、洼地分布及成生时间,监测资料分析,变形发育史。 ( 7)非地质孕灾因素(如库水位、降雨、冲蚀、人工作用等)的调查,包括其强度、周期以及它们对滑坡稳定性的影响,重点注意水库效应对涉水滑坡稳定性的影响; ( 8)调查预测滑坡灾害的成灾范围和可能的派生灾害范围,涉水滑坡应重视对航道的危害及入江涌浪的危害。 ( 9)调查滑坡影响范围内正常移民迁建线以上的人口及实物指标。调查参照标准为: 长江三峡工程初步设计水库淹没实物指标调查大纲(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1991); 长江三峡工程初步设计水库淹没实物指标调查细则(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1991);
26、 长江三峡工程初步设计水库淹没实物指标调查细则补充说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1993)。 10)天然建筑材料调查, 根据滑坡地区的具体情况,必要时进行滑坡治理所需的天然建筑材料调查。 4.1.7 测绘调查方法 测绘方法应采用全面查勘法。对于重要的地质现象如边界、裂缝、软夹层、剪出口,14 应进行追索。在覆盖或现象不明显地段,应有人工揭露点,以保证测绘精度和查明主要地质问题(【 DL/T5185 2004】, 5.1.6)。 4.1.8 观测点的布置与测量 1)观测点布置目的要明确,密度要合理,以达到最佳调 查测绘效果为准。对于重要的地质现象,应有足够的调查点控制,如滑坡边界点、地质构造点、
27、滑坡裂缝、泉水等。 观测点的间距,一般为 2cm 5cm(图面上的间距),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疏密。 2)观测点应分类编号,在实地用红漆标志,在野外手图上标出点号,在现场用卡片详细记录。 3)野外观测点一般分为以下几种: 地层岩性点、地貌点、地质构造点、裂隙统计点、水文地质点、 岸坡调查点、地质灾害点(包括滑坡边界点、裂缝点、滑坡后壁调查点、滑带调查点 ) 等。 4)重要观测点的定位应采用仪器测量,一般观测点可采用半仪器定位。 4.1.9 野外记录的要求 1)必须采用专门的卡片记录观测点,分类系统编号,卡片编号与实地红油漆点号一致。 2)记录必须与野外草图相符,凡图上表示的地质现象,均必须有记录
28、。 3)描述应全面,不漏项,突出重点。尽量用地质素描和照片充实记录。 4)重视点与点之间的观察,进行路线描述和记录。 4.1.10 地质界线的勾绘 根据观测点,在野外实地勾绘地质草图,如实的反映客观情况,接图部分的地质界线必须吻合。 4.1.11 野外验收 外业工作结束,原始资料整理完毕之后, 勘查 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原始资料进行野外验收, 建 设 单位可派人参加验收。 4.1.12 提交成果 测绘工作结束后,在全面系统的资料整理和初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应提交下列主要原始成果: 1)野外测绘实际材料图; 2)野外地质草图; 3)实测地层柱状图; 4)实测地质剖面图; 5)各类观测点的记录卡片;
29、 6)槽探素描图; 7)地质照片图册。 15 4.2 崩塌(危岩体)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 4.2.1 工程地质测绘 与 调查宜在 方案论证比选 阶段进行(【 GB50021-2001】,8.0.2),初步设计与施工图阶段可进行修测,或对某些专门地质问题进行作补充调查。 4.2.2 在实施勘探工程之前, 应 先进行地质测绘与调查。 4.2.3 测绘范围(【 DB50 143 2003】, 7.2,修改) 崩塌(危岩体)的测绘范围应包括危岩带和相邻地段,坡顶应到达卸荷带之外一定位置,坡底应到达危岩崩塌堆积区外一定位置。为获得较大范围的地 质条件与 地质 背景 的认识 ,如存在对危岩 体 起 控制作用
30、的区域性结构面时,可进行 专题 地质调查。 4.2.4 地质测绘与调查 采用比例尺与精度 1)地质测绘比例尺 参照表 4.2采用 ,比例尺上限与下限视崩塌(危岩体)规模、地质复杂程度而定,规模较小或地质条件较复杂者可用较大比 例尺,反之用较小比例尺。 表 4.2 崩塌(危岩体) 勘查 测绘比例尺 勘查 阶段 方案论证比选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平面测绘 1: 2000 1: 500 1: 2000 1: 200 剖面测绘 1: 1000 1: 200 1: 1000 1: 200 注:参考【 GB50021-2001】, 5.3.3;【 GB50330-2002】, 4.4.2;【 TB100
31、27-2001】,p20-21 2)图上宽度大于 2mm的地质现象必须描绘到地质图上,对于评价危岩崩塌形成过程及稳定性有重要意义的地质现象,如节理、裂缝、软弱层 、层间错动带 等,在图上宽度不足2mm时,均应 扩大比例尺 表示,并 标 注实际数据。地质界线图上误差不应超过 2mm。 4.2.5 地质测绘与调查内容 1) 危岩体(崩塌)所在区的自然地理及经济环境,包括自然地理、气象水文、交通运输、人类工程活动及发展规划等。 2)危岩体(崩塌)发生的地质环境 ,包括地层岩性、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外动力地质现象等,重点调查崩塌危岩 体 所处地貌部位、形态特征、陡坎坡度与高度、坎面形态特征、
32、坡顶与坡脚形态等,危岩 体 在斜坡的岩土体组成、组合、分布及产状特征等。 3)危岩体和崩塌堆积体的 形态特征及边界条件,包括位置、形态、分布高程、几何尺寸、规模、边界、临空面、剪出口或断裂面等。 4)危岩体和崩塌堆积体的地质结构,主要包括岩土物质组成及结构构造,变形破坏特征,控制崩塌的 岩体结构面特征 ( 包括结构面类型、成因、性质、产状、规模、充填物和充水情况 ) ,崩塌裂缝产状、规模和分布,崩塌裂缝与岩体结构面的关系,结构面与陡坡产状、危岩形成之间的关系。 崩塌堆积体块度及分布。 16 5)危岩体和崩塌堆积体的变形形迹特征,主要为危岩体裂缝形态特征(长度、宽度、深度、产状、平面及剖面形态)
33、、尖灭层位及该层特征,所追踪的 结构面特征,裂缝溶蚀情况、充填情况、充水情况;危岩体崩塌面形态、展布、产状、壁面特征、崩塌壁与构造、裂隙的追踪发育关系,崩塌壁上岩溶特征、断裂特征、风化特征、拉张段、锁固段、剪切段;崩塌运移路线,崩塌堆积区及崩塌堆积体块度分带。崩塌堆积体的变形破坏特征及转为滑坡、泥石流的可能性。 6)危岩体 基座或下卧软弱层岩性、产状、分布等特征, 危岩 体之下天然洞穴 (溶洞等 )或矿产开采 及采空区 情况, 危岩体 斜坡坡脚 受 天然河水冲刷、淘蚀或人为破坏情况。 调查非地质孕灾因素(如库水位、降雨、冲蚀、人工作用等 )的强度、周期以及它们对 危岩体稳定性的影响,重点分析水
34、库效应对涉水危岩体和崩塌堆积体稳定性的影响。 7)调查崩塌发育史,通过查阅地方志和走访以及现场填图,调查历史上该危岩体发生崩塌的时间、规模、气象条件、发生原因、发生次数、运行路线等。 8)危岩体及崩塌堆积体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重点调查危岩体含水层、隔水层、地下水的补、径、排,泉点、渗水点,降雨、地表水与危岩体的裂缝的充水关系等。 9)分析评价预测崩塌灾害的成灾范围及可能派生灾害的范围,应重视入江对航运及入江涌浪的灾害。 10)灾害影响范围内人口及实物指标调查。调查参照标准同 4.1.5( 9)。 11)根据危岩体规模和治理工程需要,可进行天然建筑材料调查。 4.2.6 崩塌(危岩体)测绘与
35、调查的其它技术要求与 4.1.6 4.1.11相同。 4.3 塌岸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 4.3.1 塌岸工程地质测绘宜在 方案论证比选 阶段进行(【 GB50021-2001】,8.0.2),初步设计与施工图阶段可进行修测,或对某些专门地质问题进行作补充调查。 4.3.2 塌岸工程地质测绘范围,根据地质灾害规划阶段调(勘)查成果,应大于预测塌岸区周界及其影响区,并进入稳定区 50m 左右。为查明塌岸形成的 地质条件与它们失稳后的可能影响范围,需扩大的范围,根据需要确定。 4.3.3 地质测绘与调查采用比例尺精度 1)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应根据 勘查 阶段来确定(表 4.3)。 方案论证比选 阶段比
36、例尺宜为 1:1000 1:2000,初步设计阶段比例尺宜采用 1:1000 1:500;施工图设计阶段宜采用 1:500。 2)图上宽度大于 2mm 的地质现象应测绘到图上,对评价塌岸形成和稳定性有重要意义的地质现象,如各类结构面等,在图上宽度不足 2mm 时,应扩大比例尺表示,并注明实际数据。 17 表 4.3 塌岸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 (【 GB50021-2001】, 5.2.2;【 TB10027-2001】, p16) 勘查 阶段 方案论证比选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平面测绘 1: 2000 1: 1000 1: 1000 1: 500 剖面测绘 1: 1000 1: 500 1:
37、500 1: 200 4.3.4 塌岸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的主要内容为: 1)调查岸坡形态特征,包括水上坡形、稳定坡角、坡高,冲蚀磨蚀坡角,水下堆积坡形、坡角及其分布高程与变化特征等。 2)调查岸坡地质结构,主要为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土体结构、风化程度、岸坡组合结构和岸 坡类型;对于软岩岸坡,重点调查风化带、沿江出露的软弱夹层及岩土界面。 3)调查岸坡的水文地质条件和地下水,主要为上层滞水、潜水、裂隙水的水位和动态、含水层厚度、隔水底板位置及产状、泉水高程、流量及动态。 4)调查分析塌岸水动力条件(风向、风速、风浪高度及冲蚀磨蚀特征、行船浪高及冲蚀磨蚀作用强度及高度)的强度、周期以及它们对岸坡
38、稳定性的影响,重点分析水库效应对岸坡稳定性的影响。 5)调查塌岸段内各种不良地质现象,如小型滑坡、变形体、危岩体等,调查内容与调查方法参照滑坡及崩塌(危岩体)相关部分。 6)人类活动对 塌岸产生的影响。 7)分析预测塌岸范围,圈定塌岸边界,预测塌岸成灾范围,评价塌岸对航道的影响。 8)调查塌岸的可能危害对象,包括人数和实物指标。调查参照标准同 3.1.5( 9)。 4.3.5 塌岸测绘与调查的其它技术要求与 4.1.6 4.1.11相同。 18 5 勘探 5.1 滑坡工程地质勘探 5.1.1 滑坡勘探一般要求 5.1.1.1 为查明滑体、滑面(带)及滑床的空间形态、物质组成与结构,了解滑坡地下
39、水存在状态与活动方式,以及为进行现场原位试验或获取样品进行室内试验的需要,滑坡勘探可采用钻探、井探、槽探 、洞探和地球物理勘探等方法。各勘探方法适宜性参照表5.1.1-1。 表 5.1.1-1 地质灾害常用勘探方法适宜性表 (根据 【 DB50/143-2003】, 6.3.2修改) 勘探方法 适用条件及布置 钻探 用于了解地质灾害体内部组成与结构,包括岩土组成、滑面 (带 )的情况、 危岩体( 崩塌 ) 控制性结构面的情况及地下水状态,观测深部位移,采集各类岩土样品。 槽探 用于确定岩土层界线、滑坡周界、后缘滑壁和前缘剪出口产状、卸荷裂隙等控制性结构面的产出情况,有时也可用作现场大剪及大重度
40、试验。 井探 用于观察地质灾害体内 部结构特别是滑面 (带 )特征、采集不扰动土样和进行原位大剪、大重度试验。一般应布置在滑坡的中前部主勘探线附近。当勘探的目标层在地下水位以下且水量较丰时不宜采用。 洞探 (平洞或斜洞) 用于观察地质灾害体内部结构特征,采集不扰动土样和进行原位大剪、大重度试验。适用于地质环境复杂、深层、超深层滑坡和大型的 危岩体(崩塌) 的 勘查 。洞口宜选在滑坡两侧沟壁、滑坡前缘、 危岩体(崩塌) 侧壁等易成洞口且安全的部位。平洞可兼作观测洞,也可用于汇排地下水,常结合斜坡排水整治措施布置。 物探 电法勘探 常用电测深及高密度电法。用 于了解覆盖层厚度、滑面位置、基岩面起伏
41、变化、岩性变化、破碎带的分布、含水层或富水带的分布等。通常在规模较大、物性差异较大、地形地物变化较小的滑坡 勘查 中采用。勘探线宜布置在拟设主勘探线及支档线附近。 地震勘探 常用浅震反射波法。用于探测滑坡区基岩埋深、滑面位置及形态。一般在非人口密集区、规模较大的滑坡勘探时采用。勘探线宜布置在拟定主勘探线及支挡线附近。 5.1.1.2工程地质勘探 应 在充分分析已有资料及进行地质测绘调查的基础上开展。 5.1.1.3 勘探方法应以钻探 、 井探、 槽探为主,辅以 洞探及物探。 5.1.1.4 勘探线与勘探点布置要求 (一) 主勘探线(剖面)的布设原则 19 ( 1)主勘探线(剖面 )为勘探工作的
42、重点,应在地面测绘和物探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布设。若 规前 勘查 对滑坡已经实施了一条主勘探剖面,后续 勘查 应对规前勘 查 布置的主勘探剖面的合理性进行分析研究,可利用时,可在此基础上进行补充勘探。 ( 2)主勘探线应布设在滑坡主滑方向厚度取大的部位,纵贯整个滑体,与初步认定的中轴线重合或平行,其起点(滑坡后缘以上)要进入稳定岩(土)体范围内 10 50m,终点应在剪出口以下 10 50m,必要时可至谷底。 ( 3)主勘探线 上所投入的工程量及点位布设,应尽量满足主剖面图绘制、试验及稳定性评价的要求,宜投入槽探、钻探、井探、平(斜)洞,应保证控制性井探、洞探工程的数量。 ( 4)主勘探剖面上投入
43、的工程量和点位布设,应尽量兼顾到地下水观测和变形长期监测的需要,以便充分利用勘探工程立即进行观测和监测。 ( 5)对于主要变形块体在两个以上、面积较大的滑坡或后缘出现两个弧顶的滑坡,主勘探线宜布置两条以上。 ( 6)主勘探线上不宜少于 4个勘探点。其中,作稳定性分析的块体内至少有 3个勘探点,后缘边界以外稳定岩(土)体上至少有 1个勘探点。 ( 7)对 于大型滑坡,纵勘探剖面上应尽可能反映滑坡的地貌要素,诸如后缘陷落带、横向滑坡梁、纵向滑坡梁、滑坡平台、滑坡隆起带、次一级滑坡等。滑坡横向 勘查 钻孔布设力求控制滑面横断面形态,从滑坡中轴线向两侧可依据地质、地貌或物探资料进行布设。 (二) 副勘
44、探线(剖面)的布设原则 ( 1)副勘探线一般平行主勘探线,分布在主勘探线两侧,线间距据 勘查 阶段要求而定。在主勘探线以外还有次级滑坡时,副勘探线应沿其中心布设,在需要或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达到稳定性计算剖面和监测剖面的 勘查 要求。 ( 2)副勘探线上的勘探点一般应与主勘探线上的 勘探点位置相对应(或隔一个勘探点相对应),使横向上构成垂直于勘探线的数条横贯滑体的横勘探剖面,探查滑体的横向变化特征,及探查侧边界,形成控制整个滑体的勘探网。 (三 ) 工程轴线勘探剖面的布设 按选定的治理方案,有针对性地进行布设;对于实行一次详勘的项目,要及时与设计方沟通配合,其点线应服从设计工程布置要求。 (
45、四) 勘探点的布设原则 ( 1)勘探点应布设在 勘查 对象的关键部位和治理工程设计部位,除反映地质情况外,尽可能兼顾采样、现场试验和监测。 ( 2)勘探点的布设服从勘探线,尽量限制在勘探线的范围内。若由于地质 或其他重要原因必须偏离勘探线时,应尽可能控制在 10m 范围之内。对于必须查明的重大地质问题,20 可以单独投入勘探点而不受勘探线的限制。 (五) 各 勘查 阶段勘探线与勘探点间距要求 ( 1) 方案论证比选 阶段勘探线、勘探点间距参照表 5.1.1-2。勘探纵剖面应不少于 3条,一条勘探剖面上 应 不少于 3 个勘探孔,构成 3 纵 3 横勘探剖面。 具体勘探点线 间距可按地质复杂程度
46、分级取值, 视滑坡具体情况,按复杂程度可以适当调整勘探线、点的布设 ,对于条件简单的滑坡可适当加大间距,对于条件复杂的滑坡可加密间距 。 ( 2)初步设计阶段(详勘) 勘探线 、 点应根据其复杂程度 和拟工程布置部位 在 方案论证比选 阶段勘探线、勘探点之间 内插布置,勘探线、勘探点不必追求等间距布置,可在重要部位如拟布置治理工程的部位内、滑体纵向与横向变化大的部位插入勘探线和勘探点。 表 5.1.1-2 方案论证比选 阶段滑坡 勘探点线间距布置 要求 纵勘探线间距( m) 主勘探线勘探点间距() 副 勘探线勘探点间距() 80 150 40 100 40 100 参考:【 DB50/143-
47、2003】, 6.3.3; 【 DZ/T 0218-2006】, 8.5.3 ( 3) 施工图设计阶段勘探线、 点,主要结合防治工程设计需要和专门性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补充勘探布置。 5.1.1.5 勘探工作量的要求 (一)钻探、井探、洞探的总数量应满足 5.1.1.4(一)( 6)的要求。 (二)钻探可占勘探点总数量的 4 5 3 4。其中控制性钻孔的数量可占钻孔数量的1 3。 (三)井探、洞探工程是查证滑坡存在与否的重要手段,由于单靠钻探工程往往难以定论,因此必须保证井探、洞探工程的数量 ( 1)规前 勘查 已保证了每个滑坡一个探井,应充分利用; ( 2) 方案论证比选 阶段 勘查 探井、探洞
48、数量占钻孔、探井、探洞总数的比例不宜少于1 5;初设 勘查 阶段探井、探洞数量占钻孔、探井、探洞总数的比例不宜少于 1 4,对深层、超深层、超大型滑坡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 1/5(【 DB50/143-2003】 ,6.3.2)。 (四)槽探的工作量,应根据地质测绘和地表采样的需要而定。 (五)物探的工作量 物探可用于 勘查 滑坡范围、滑体厚度、组成及滑床形态。常用于勘探点之间的剖面探测,并可用于对钻孔进行测井和井下电视观察。 适宜的物探方法有电测深、高密电法、浅层地震和声波测井等,具体应用宜根据滑坡勘查 的具体情况而定。 ( 1)在投入钻探、坑探之前,按勘探剖面的要求 先布设物探剖面,用于
49、探查该剖面上21 滑体厚度、物质组成和滑床形态,优化选定勘探剖面及勘探点位。在 方案论证比选勘查 及初设阶段 勘查 (详勘)其工作量可根据滑坡 勘查 剖面的数量、长度而定,测井可根据需要而定。施工图 勘查 可不用物探。 ( 2)上述物探工作应进行二次解释。在钻探、井探、洞探对物探工作验证的基础上,与地质技术人员一起进行二次解释,避免消除物探的多解性的误差,提高物探的探测精度。 5.1.1.6滑坡勘探深度的确定 滑坡勘探深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一般性勘探孔 ( 1) 方案论证比选 和初设阶段的勘探孔的深度应穿 过最下一层滑面,应达到滑动面以下稳定岩土体中 5m(滑面以下为土体) 8m(滑面以下为岩体)。 ( 2)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探孔的勘探深度应满足治理工程设计的需要,拟设置抗滑桩地段的钻孔进入滑床的深度宜为滑体厚度的 1/3 1/2【 DB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