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撤销的委托及支付服务费承诺书 编号:我融资企业( 下称:我司),特委托 先生等 (下称:贵引资居间人)为我司引荐 信用融资 形式, 币种 元 ,金额大写: 元整(小写 元(以实际质押股权数额和批复金额为准)。我司为此次融资业务所提供的电子扫描件材料保证真实、合法、有效、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章 424 条、426 条、428 条规定,我公司及全体股东现以全部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个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郑重签署此份承诺书:一、此次业务有关合约由资金方与我公司及相关方直接签订,居间方只负责提供信息媒介或居间服务,促使我司与质押方订立合同机会;居间方促成了我司与资方合约成立,居间人此
2、次居间义务即全部履行完毕。二、遵照我国合同法第 424 条、426 条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居间方本着有偿服务的原则。我公司承诺按上述的引资金总金额,以融资年化利息 % 为基准与实际融资年化利息的差额部分作为居间服务费。 例如,实际质押年化利率为 时,则支付融资总金额的 % 作为引资居间人的服务费报酬。所引资金到达我公司指定的接款银行之日起,按实到质押贷款金额为准,支付税后服务费。根据贵居间人的意愿和提供的账户卡号和比例,以银行转帐方式同日内足额兑付给各个居间人。居间人收取该笔引资服务费时不需要办理任何收款凭证。居间人服务费的税金由我公司依法缴纳;若涉及税金的法律或经济责任,由我司全责承担。我司保
3、证按居间人所指定的银行卡账号及分流比例进行支付。分流信息详见下表:服务费= 融资总金额 元(认定质押年利率 %实际质押年利率 %)受益人 收款人开户行名称 收款人账户/ 卡号 (比例) 金额本承诺书空白处由居间受益人自行填写、我司按分流表账户/卡号、比例、金额进行支付分流。三、根据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居间服务方免责。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引资居间范围内,无论情况如何变化,合同名称变化或居间人不在现场的情况下,只要我司与质押方的合同成立,我司保证按本合同第三条之规定,无条件支付居间人服务费,包括此业务延续所增加的融资额度在内。四、本承诺书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次质押贷款业务如有经济、法
4、律责任和后果均由我司或款源责任方承担。我司与资金方或第三方因履行相互间所签订的合约时发生纠纷甚至不可协调或任何一方违约均与居间方无关,贵居间人不承担任何经济担保、法律连带责任。贵居间人所收取的引资服务费不涉及我公司与资金方等所签订的协议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责任, 与贵居间人无任何关联 ,居间服务方一概不承担一切退赔责任及任何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和经济连带责任。否则,我公司自愿承担一切后果。五、我公司及本人保证此承诺书真实合法有效,不因法人代表或公司股东变更而失效,无任何欺诈行为,并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所引质押贷款到达我司指定接款银行,我公司若不履
5、行承诺,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愿接受下列处治:贵居间人凭本承诺书可直接向居间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向我司追索,我司将无条件放弃一切抗辩和反诉权。本承诺书自动转为我司欠贵居间人服务费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居间费并按居间费总额加收每天 3滞纳金;另按居间费总额的两倍收取违约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我司全额承担(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 。本承诺书是我司及法定代表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经我司盖章或法人签字即生效,经网签由居间人手填写后有效,并代为委托书、居间合同,手填写部分、网签电邮扫描件与原件同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承诺书一式三份,由各居间受益人持有,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特此承诺!承诺企业(盖章): 法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签名): 承诺日期: 2016 年 10 月 12 日 签署 (全部资料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