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特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报 送 日 期 : 年 月 日甘肃省通信管理局印制说明:一、此表及各附件均用 A4 纸,一式二份。二、要求内容填写完整、附件齐全,一律打印。三、 “网站名称/域名”和 “IP 地址”栏按实际填写,有几个填几个。跨地区、多处设置网站经营 ICP 的公司, 应按以上规定对 各地网站(包括各地镜象网站)分别做出详细说明。四、尚未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申请者,应当提交公司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需提交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本书面申请和公司依法经营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的承诺书,拟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
2、全体股东签署;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签署。五、从事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项目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中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有能力记录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因特网地址或者域名,并能将记录备份保存 60 日。与因特网接入服务提供者(ISP)记录的上网用 户的上网时间 、用户帐号、因特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配合,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可以准确提供信息。六、应填报的附件: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2.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4. 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
3、构及股东协议书5. 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设施、场地、房屋租赁等情况)6. 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7. 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应包含:发展和实施计划, 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 业务预测,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预期服务质量,收费方案等内容。 )8. 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9. 网络安全保障措施10. 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信息内容审核管理制度、拟与信息提供单位(个人)签订的信息安全保障协议书样本、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11. 已办理的前置审核项目(批准文件的复印件)12.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承诺书。公司名称通 信 地 址 邮政编码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E-mail 传真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服务器所在地网站名称/域名IP 地址提供接入的 ISP公司名称接入速率(kb/s ) 接入方式 月平均页面浏览量序号 栏 目 主 要 内 容ICP 开 设的 栏目及其主要内容已办理的前置 审核项目(批准文件的复印件附后)通信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年 月 日(盖章)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