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单位工程名称 浙江科丰电子有限公司 C#厂房 设计单位资质 乙级设计单位名称 乐清市建筑设计院 设计单位地址 建设中路 53 号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50 年 设计允许最终 沉降量 5cm质量验收意见:要求填写:1、本工程依法和执行上级批文、勘察成果进行设计情况; 2、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条文情况;3、更改文件的份数和合法、有效情况及认可意见;4、施工中发现结构性质量缺陷,设计提出的处理方案及实施情况;5、通过现场全面检查,确认已完成设计文件情况(注明未完工程内容及处理意见);确认工程质量情况,是否认可施工单位的自评意见。1、依法按照立项文件、规划条件、选址意见书、初步设计批文稿和有关文件进行设计,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规范及强制性条文标准。2、本工程设计变更已出具有效变更通知书。3、未发现该工程有结构性缺陷。4、通过全面检查、已完成设计文件规定的要求。5、同意施工单位自评意见,工程质量合格。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注册建筑师: 年 月 日注册结构师: 年 月 日设计单位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