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1*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手册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2目 录1 概 述 1-11.1 城 市 概 况 .1-11.1.1 位 置 及 地 理 情 况 概 述 1-11.1.2 给 水 、 排 水 专 业 规 划 及 现 状 1-11.1.3 污 水 处 理 工 程 设 计 服 务 范 围 和 规 模 1-21.2 污 水 厂 概 述 .1-21.2.1 概 况 .1-21.2.2 进 出 水 水 质 设 计 指 标 1-21.2.3 污 水 和 污 泥 处 理 工 艺 和 工 艺 流 程 1-31.3 污 水 处 理 厂
2、 组 织 结 构 1-32 排 水 许 可 和 运 行 考 核 2-12.1 批 准 文 件 .2-12.1.1 污 水 处 理 厂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2-12.1.1.1 批 文 单 位 、 文 号 、 日 期 2-12.1.1.2 主 要 内 容 .2-12.1.2 污 水 处 理 厂 排 放 口 批 准 文 件 2-12.1.2.1 批 文 单 位 、 文 号 、 日 期 2-12.1.2.2 主 要 内 容 .2-12.2 公 司 对 污 水 厂 的 监 控 指 标 2-22.2.1 水 质 监 控 指 标 2-22.3 公 司 对 污 水 处 理 厂 业 绩 考 核 指 标 2
3、-23 系 统 试 运 行 3-1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33.1 系 试 运 行 前 提 条 件 3-13.1.1 取 得 临 时 排 污 许 可 证 3-13.1.2 人 员 培 训 工 作 3-13.1.3 各 单 元 处 理 构 筑 物 内 的 清 理 、 防 腐 和 设 备 紧 固 3-13.1.4 系 统 单 机 调 试 、 构 筑 物 渗 水 测 试 3-13.1.5 检 验 进 出 水 条 件 3-13.1.6 复 核 设 计 负 荷 时 工 艺 流 程 的 过 水 能 力 3-23.1.7 系 统 联 动 .3-23.2 活 性 污 泥 培 养 3-
4、23.2.1 接 种 污 泥 .3-23.2.2 活 性 污 泥 驯 化 3-23.2.3 分 析 控 制 参 数 和 计 划 3-43.3 系 统 正 常 运 行 3-24 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与 维 护 4-14.1 运 行 调 度 .4-14.1.1 运 行 调 度 概 述 4-14.1.2 操 作 规 程 .4-24.1.2.1 每 班 巡 检 及 运 行 调 整 4-24.1.2.2 故 障 调 度 .4-24.1.2.3 开 机 及 关 机 程 序 4-34.1.3 记 录 .4-54.1.4 技 术 指 标 .4-54.2 进 出 水 泵 站 ( 潜 水 泵 ) 4-5污
5、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44.2.1 操 作 规 程 .4-54.2.1.1 启 动 前 检 查 .4-54.2.1.2 开 机 操 作 .4-64.2.1.3 巡 检 .4-64.2.1.4 停 机 操 作 .4-74.2.1.5 潜 水 泵 的 停 用 和 起 吊 4-74.2.2 维 护 保 养 .4-74.2.2.1 维 护 保 养 内 容 和 频 率 4-74.2.2.2 集 水 井 的 清 理 和 频 率 4-84.2.3 维 护 保 养 记 录 4-84.2.4 安 全 技 术 .4-94.2.5 技 术 指 标 4-104.3 4.3 粗 、 细 格 栅
6、 运 行 与 维 护 4-104.3.1 操 作 规 程 4-104.3.2 巡 检 4-114.3.3 清 ( 运 ) 渣 程 序 .4-114.3.4 维 护 保 养 4-114.3.4.1 维 护 内 容 4-114.3.4.2 维 护 记 录 表 4-124.3.5 安 全 技 术 4-124.3.6 技 术 指 标 4-124.4 旋 流 沉 砂 池 4-134.4.1 操 作 程 序 4-13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54.4.2 巡 检 4-144.4.3 维 护 保 养 4-144.4.3.1 维 护 内 容 4-144.4.3.2 维 护 记 录 表
7、4-144.4.4 安 全 技 术 4-154.4.5 技 术 指 标 4-154.5 生 化 池 4-164.5.1 操 作 规 程 4-164.5.1.1 开 机 前 检 查 4-164.5.1.2 开 机 操 作 4-164.5.1.3 巡 检 4-164.5.1.4 停 机 操 作 4-174.5.2 维 护 保 养 4-184.5.2.1 维 护 内 容 4-184.5.2.2 维 护 记 录 表 4-184.5.3 安 全 技 术 4-184.5.4 技 术 指 标 4-194.6 二 沉 池 4-204.6.1 操 作 规 程 4-204.6.1.1 启 动 操 作 4-204.
8、6.1.2 巡 检 4-214.6.1.3 停 机 操 作 4-214.6.2 日 常 维 护 4-21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64.6.2.1 维 护 内 容 和 频 率 .4-214.6.2.2 维 护 记 录 表 4-224.6.3 安 全 技 术 4-224.6.4 技 术 指 标 4-224.7 消 毒 4-234.7.1 操 作 规 程 4-234.7.1.1 确 定 投 加 量 量 .4-234.7.1.2 开 关 机 步 骤 4-234.7.1.3 巡 检 4-244.7.2 维 护 保 养 4-254.7.3 注 意 事 项 4-254.7.4 技
9、术 指 标 4-254.8 化 学 药 剂 4-254.8.1 操 作 规 程 4-254.8.1.1 化 学 药 剂 溶 解 和 配 制 .4-254.8.1.2 开 机 操 作 4-264.8.1.3 巡 检 4-264.8.1.4 停 机 操 作 4-264.8.2 维 护 保 养 4-274.8.2.1 维 护 保 养 的 内 容 和 频 率 .4-274.8.2.2 维 护 记 录 表 4-274.8.3 安 全 技 术 4-274.8.4 技 术 指 标 4-27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74.9 鼓 风 机 房 的 操 作 运 行 .4-284.9.1 操
10、 作 规 程 4-284.9.1.1 开 机 操 作 4-284.9.1.2 巡 检 4-284.9.1.3 停 机 操 作 4-294.9.2 维 护 保 养 4-294.9.2.1 维 护 保 养 的 内 容 .4-294.9.2.2 维 护 保 养 记 录 表 .4-294.9.3 安 全 技 术 4-294.9.4 技 术 指 标 4-304.10 回 流 污 泥 泵 房 .4-314.10.1 操 作 规 程 4-314.10.2 巡 检 4-314.10.3 维 护 保 养 4-324.10.3.1 维 护 保 养 的 内 容 和 频 率 .4-324.10.3.2 维 护 保 养
11、 纪 录 .4-324.10.4 安 全 技 术 4-324.11 污 泥 脱 水 间 运 行 操 作 与 维 护 ( 带 式 压 滤 机 ) 4-334.11.1 操 作 规 程 4-334.11.1.1 混 凝 剂 的 配 制 .4-334.11.1.2 开 机 操 作 4-334.11.1.3 巡 检 4-344.11.1.4 停 机 操 作 4-34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84.11.2 维 护 保 养 4-354.11.2.1 维 护 保 养 的 内 容 和 频 率 .4-354.11.2.2 维 护 保 养 记 录 表 .4-354.11.3 安 全 技
12、术 4-354.11.4 技 术 指 标 4-354.11.5 脱 水 后 污 泥 的 处 置 .4-364.12 电 气 设 备 运 行 与 维 护 .4-374.12.1 高 压 配 电 装 置 运 行 维 护 .4-374.12.1.1 运 行 前 检 查 4-374.12.1.2 巡 检 4-374.12.1.3 维 护 4-374.12.2 电 机 控 制 柜 4-384.12.2.1 运 行 前 检 查 4-384.12.2.2 巡 检 4-394.12.2.3 维 护 4-394.12.3 电 动 机 运 行 使 用 的 监 视 与 维 护 .4-404.12.4 变 频 器 的
13、 调 试 (若 有 ) .4-414.12.5 二 次 设 备 的 操 作 与 维 护 .4-434.12.6 电 气 设 备 维 护 保 养 记 录 表 : 4-444.12.7 安 全 技 术 4-445 检 修 .5-465.1 控 制 系 统 5-465.1.1 PLC 系 统 的 计 划 检 修 5-46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95.2 机 械 设 备 检 修 5-15.2.1 计 划 性 检 修 .5-15.2.2 机 械 设 备 故 障 维 修 5-15.2.3 检 修 规 程 .5-15.3 电 气 设 备 检 修 5-15.3.1 高 压 配 电 装
14、 置 的 检 修 5-15.3.2 电 控 柜 的 检 修 5-25.3.3 电 机 检 修 .5-35.4 污 水 处 理 厂 建 筑 物 的 检 修 5-35.4.1 建 筑 物 的 维 护 5-35.4.2 建 筑 物 的 检 修 5-45.4.3 建 筑 物 维 护 和 检 修 的 管 理 5-45.4.4 构 筑 物 的 维 护 5-45.4.5 构 筑 物 的 检 修 5-55.4.6 构 筑 物 的 维 护 和 检 修 的 管 理 5-55.5 检 修 纪 录 表 和 检 修 验 收 单 5-56 事 故 预 案 6-16.1 事 故 预 案 管 理 6-16.1.1 事 故 预
15、 案 一 般 要 求 6-16.1.2 事 故 预 案 的 一 般 程 序 和 参 与 者 6-16.2 废 水 溢 流 .6-16.3 事 故 预 案 的 其 它 方 面 6-16.3.1 电 气 和 机 械 设 备 故 障 6-1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106.3.2 火 灾 .6-26.3.3 停 电 .6-26.3.4 地 震 .6-36.3.5 其 它 故 障 .6-36.4 事 故 预 案 的 宣 讲 、 演 练 、 评 估 与 修 订 6-37 安 全 管 理 7-17.1 概 述 .7-17.2 电 气 设 备 的 安 全 要 求 7-37.3 化 学
16、 品 管 理 的 安 全 防 护 7-47.3.1 混 凝 剂 ( PAM) 7-47.3.1.1 技 术 资 料 .7-47.3.1.2 使 用 PAM 的 管 理 规 定 7-47.3.2 盐 酸 .7-47.3.2.1 技 术 资 料 .7-47.3.2.2 使 用 盐 酸 的 管 理 规 定 7-47.4 狭 小 空 间 内 的 安 全 操 作 7-57.4.1 污 水 处 理 厂 有 限 空 间 定 义 7-57.4.2 作 业 要 求 .7-67.5 防 护 用 品 .7-77.5.1 防 护 用 品 的 发 放 7-77.6 外 来 人 员 的 安 全 管 理 7-87.6.1
17、保 安 管 理 .7-87.6.2 临 时 工 作 人 员 7-8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117.6.3 外 来 施 工 人 员 7-87.6.4 来 厂 参 观 人 员 7-87.7 各 级 员 工 安 全 职 责 7-97.7.1 厂 长 ( 经 理 ) 安 全 职 责 7-97.7.2 工 人 安 全 职 责 : .7-108 管 理 组 织 和 岗 位 职 责 8-18.1 污 水 处 理 长 组 织 结 构 图 8-18.2 岗 位 职 责 范 围 8-18.2.1 污 水 厂 厂 长 .8-18.2.2 污 水 厂 行 政 兼 出 纳 8-28.2.3 污
18、 水 厂 生 产 技 术 管 理 8-38.2.4 运 行 部 (中 控 室 )负 责 人 8-48.2.5 化 验 室 负 责 人 8-48.2.6 动 力 维 修 部 负 责 人 8-59 污 水 处 理 厂 公 用 设 施 9-19.1 工 艺 管 道 系 统 9-19.2 供 水 、 消 防 系 统 9-29.3 雨 水 、 污 水 系 统 9-29.4 大 门 、 围 墙 .9-39.5 道 路 和 照 明 .9-39.6 供 电 、 通 信 线 网 及 其 防 雷 9-39.7 绿 化 、 宣 传 栏 9-310 污 水 处 理 厂 环 境 管 理 .10-1污 水 处 理 厂 运
19、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1210.1 环 境 准 则 10-110.2 固 体 废 弃 物 10-110.3 废 弃 的 化 学 药 品 .10-110.4 废 油 10-210.5 卫 生 管 理 10-210.6 绿 化 管 理 10-211 污 水 处 理 厂 档 案 管 理 .11-411.1 档 案 管 理 的 一 般 要 求 .11-411.2 技 术 档 案 11-511.2.1 已 批 准 的 初 步 设 计 图 、 设 计 说 明 书 与 运 行 说 明 书 和 竣 工 图 .11-511.2.2 土 建 工 程 卡 11-511.2.3 设 备 简 历 卡 11-511
20、.2.4 仪 器 、 仪 表 卡 .11-511.3 收 发 文 档 案 11-611.3.1 收 、 发 文 记 录 .11-611.4 人 事 资 料 11-611.5 图 书 和 技 术 资 料 .11-6附 录 11-1附 录 一 适 用 法 规 名 录 11-1附 录 二 交 接 班 制 度 2附 录 三 样 表 总 2附 录 四 故 障 诊 断 指 南 11附 录 五 计 划 性 检 修 计 划 样 表 .26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13附 录 六 在 线 仪 表 的 维 护 与 调 校 .1电 气 设 备 安 全 要 求 1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21、 护 手 册 范 本第一章 概述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1-11 概述1.1 城市概况1.1.1 位置及地理情况概述岳普湖县位于喀什市西南 76 公里处,属喀什地区腹地,辐射周边 8 县市,是西进东销的商品集散地、东联西出的商品出口加工基地和观光旅游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从功能区域定位看,岳普湖县作为喀什加工制造业基地的地位逐渐显现。S310、S216 和 S213 线横穿岳普湖县全境,并在城区交汇。岳普湖县城距喀什火车站 78 公里,喀什航空港 86 公里;距红其拉甫口岸 376 公里、卡拉苏口岸 285公里,通往中亚国家的吐尔尕特口岸 123 公里、伊尔克什坦口
22、 306 公里。岳普湖县东北部和西南部为戈壁沙漠,西北部和东南部为冲积平原,地势西高东低。主要河流有岳普湖河、铁热木河、达瓦昆湖等水系。岳普湖县为叶尔羌河、克孜河、盖孜河的 3 河同灌县,水资源十分丰富。全县有可垦荒地 150 万亩,耕地30 万亩。年光照时间为 25003000 小时,全年平均气温 11.7,极端最低气温-24.4,极端最高气温达 49.1。无霜期长达 243 天,属暖温带大陆性干旱气候区,气候干燥,四季分明,春夏多风沙和浮尘天气。1.1.2 给水、排水专业规划及现状岳普湖县城排水工程现状排水管网总长 10054 米,主要敷设在县城中心人口密集区。其中 90 年代修建的排水管
23、网 4435 米,管径为 d300d600,管材为混凝土排水管;2003 年后修建的排水管网 5619 米,管径为 d400d1000。岳普湖县城地势较为平坦,设有两座提升泵站,暂无建污水处理系统。排水体制采用不完全分流制,雨雪水就近排入边沟、边渠,生活污水和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的工业废水,通过排水管道排入污水处理厂。岳普湖县污水厂的建成,将对本地环境保护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出重要的贡献。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1-21.1.3 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服务范围和规模新疆喀什岳普湖县智能模块化污水处理系统项目主要服务范围为岳普湖县县城包括老
24、城区、新城区及泰岳工业园区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岳普湖县污水处理系统,总设计规模为 40000m3/d,第一期规模 20000m3/d。1.2 污水厂概述1.2.1 概况污水厂厂址在泰岳经一路以东。现有排水管网的排水方向汇集于此,便于污水的收集和输送。厂址靠近泰岳工业园区,具有良好的供水、排水、交通和供电条件。岳普湖县污水处理厂包括公办楼、反应池、沉沙池、深度处理车间、水池、地面硬化、其他工艺用房、参数监测系统、鼓风机、配电及控制设备、智能模块化净水设备、消毒设备、自动控制软件平台、监控软件平台等。1.2.2 进出水水质设计指标表 1 设计进、出水水质(mg/L)指 标 CODcr BOD5 SS
25、 NH3-N TP TN pH进 水 500 300 360 35 3 40 69出 水 60 20 20 8 1 20 69去除率 88% 93.3% 94.4% 77% 67% 50%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1-31.2.3 污水和污泥处理工艺和工艺流程1.3 污水处理厂组织结构污水厂生产运行功能主要由厂部(厂长、技术工程师)、运行部(包括中控室和各工段)、动力维修班(包括电工和维修)与化验室实现,由运行部协调各工段的运行工作。污水厂的动力与设备维护体系主要由日常维护, 定期检修,故障维修与改善维修组成。 除污水处理系统运行外,运行部人员亦负责设备的日常简单维护,
26、如小部件的紧固调整设备等。动力维修班主要负责设备的定期检修、保养,故障维修及改善维修。实验室在技术工程师的协调下与运行部紧密配合进行工作。污水进厂的调度由技术工程师在运行部协助下进行。污水处理厂功能组织结构图如下 :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1-4图 污水处理厂功能组织结构图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第二章 排水许可和运行考核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2-12 排水许可和运行考核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要求“新建、扩建、改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
27、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水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做出评价,规定防治的措施,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批准。”按照“水法”第三十四条要求“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经过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必须遵循上述两个法律条文,以取得排水的合法性和受法律的保护。2.1 批准文件2.1.1 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2.1.1.1 批文单位、文号、日期2.1.1.2 主要内容a) 排放地点b) 受纳水体c) 水体规划类别d) 排放水量e) 排水的主要控制水质指标2.1.2 污水处理厂排放口批准文件2.1.2.1 批文单位、文号、日
28、期2.1.2.2 主要内容a) 排放口地点b) 受纳水体c) 排放口工程及上、下游工程保护措施d) 排放水量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2-22.2 公司对污水厂的监控指标2.2.1 水质监控指标水质监控指标按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和建厂时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确定的级别执行,各检测项目的检测周期参照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94 执行。即 PH 值、SS、BOD5、CODcr、NH3-N、TN、TP 每日一次,粪大肠菌群数每周一次,其余检测指标每半年检测一次。总公司为确保污水处理厂能够达到环保局要求,适当提高对污水处
29、理厂的监控标准。2.3 公司对污水处理厂业绩考核指标总公司对污水处理厂的技术考核指标至少应包括以下范围。 1 水质出水水质达标率: CODcr、BOD5、SS、NH3-N、TN、TP 每 2h 采样一次,取 24h混合样,以日均值计。粪大肠菌群指标每周一次。 出水水质达标率(%)=(月检测指标总合格次数不合格数)*100/月检测指标总数2 水量未处理污水溢流率(%)=(进水泵站送水量 污水厂实际处理量)*100/泵站送水量3 化验任务完成率化验任务完成率(%)=(实际检测项目数*100)/按项目及频次应检测项目数4 设备仪表完好率设备仪表完好率(%)= (考核机组完好台数*100)/考核机组总
30、台数5 连续无责任伤亡事故历时(日)随着公司机构的健全与管理经验的提高, 逐步提高考核达标完成率。其它指标亦可逐步纳入考核范围。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第三章 系统试运行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3-13 系统试运行3.1 系试运行前提条件3.1.1 取得临时排污许可证具备试运行条件后,向当地主管部门提交试运营申请,取得临时排污许可证。3.1.2 人员培训工作试运行是污水处理厂投入正常运行前的重要步骤,操作人员在此阶段应为系统以后的正常运行积累经验,达到岗位需求。在系统进行试运行前应完成对全体员工的岗位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3.1.3 各单元处理
31、构筑物内的清理、防腐和设备紧固污水处理厂投入正常运行后可能长时间不能停运,故在系统进行试运行前应清除全部构筑物中的垃圾杂物,同时应仔细检查和修补构筑物和机械设备的油漆、防腐和紧固情况。3.1.4 系统单机调试、构筑物渗水测试系统单机调试和构筑物渗水测试应在系统初次运行前,包括水处理系统和泥处理系统的各工艺水池,工艺设备,辅助设备及闸阀及堰门等。由土建分包商和设备供应商,安装单位分别完成,并提交单机调试和构筑物渗水测试报告。同时注意工艺中有标高要求内容的校核,例如曝气盘是否曝气均匀,生化池出水堰标高是否一致。 污水处理厂运行人员应参与该项工作,并对单机调试和渗水测试工作进行验收。3.1.5 检验
32、进出水条件系统进行试运行前,污水收集系统应具备收集和提升污水能力,并能够通过污水收集控制系统控制进水量和进水时段,同时,应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管道与受纳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3-2水体连通,以保证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能排入受纳水体中。一般市政污水厂可合理利用排水管网系统的储水能力,合理安排进水。3.1.6 复核设计负荷复核设计负荷时工艺流程的过水能力是指复核自进水提升泵到出水口工艺流程的过水能力能否达到设计负荷。由于已通过单机调试,可以用污水进厂的联动调试进行复核,应杜绝利用清水。如出现施工问题应通知承包商进行改建,直至达到设计负荷。3.1.7 系统联动新建污水
33、处理厂系统联动由建设单位组织,土建、安装、设备供应商共同参与。系统联动试车的目的是检验设备运行、工艺参数监测和调控能力以及检验设备间运行的协调性。 在系统联动过程中应重点调试自动控制和现场控制系统运行情况。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3-23.2 活性污泥培养 3.2.1 接种污泥接种污泥应采用附近城市市政污水处理厂的剩余污泥,为减轻运输压力应取脱水污泥。通常先在生化池中基本充满水,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污泥投加点和投加方式:(1) 临时坑投加:厂区内适宜构筑物旁挖临时坑(也可修建池体,长期应用),做简单防渗(铺膜等);配备两台泵:一台抽水稀释脱水污泥,一台大流量(相对流量)抽
34、取稀释后混合液泵入生化池或其他适宜投加点。(2) 污水回流井投加:进水泵房前污水回流井处小挖机投加污泥(少量 缓慢投加,避免稀释不及时),利用生化池放空管回流污水稀释污泥,同时开启提升泵、粗细格栅,形成循环。(3) 缺氧/厌氧池投加:用挖机投加在缺氧池/厌氧池内,利用搅拌器稀释,开启内回流匀质。 严格控制投加点,避开搅拌器,且单池不易单次投加量过大。3.2.2 活性污泥驯化第一阶段 (510 天) 驯化阶段向生化反应池进水并启动水下推流器。持续进水基本达到设计有效水深,将接种污泥在生化池内匀质, 采用鼓风曝气系统开始曝气,在污泥接种完成后的持续进水过程中逐步增加曝气量至曝气量达到最大,开启内回
35、流,连续闷曝 12 天。闷曝结束后,持续进水至二沉池中。当二沉池进水 1/2 后,关闭生化池内回流,启动沉淀池刮泥机和污泥回流泵,使在二沉池中沉淀的活性污泥在污泥驯化初期能快速地被收集,并回流到生物处理池中。污泥回流率应通过观察回流污泥情况进行调整,一般情况下污泥回流比,应控制在 50100%之间。 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3-3当二沉池达到正常运行水位,应观察活性污泥状况,控制进水,直到出现模糊不清的絮状物,这时可适当进水,换水以补充营养物。此阶段应根据实际进水量、水质的多寡和好氧需氧量的大小,调整进水水量和风机开启时长。当二沉池开始溢流时,暂不启动后续污水处理工艺
36、(深度处理、消毒),并超越后续处理工艺直接出水。 在生物处理池水位达到正常运行水位后应随时监控生化池中溶解氧(DO)浓度值(通过溶解氧测定仪)和悬浮物浓度(MLSS)变化,以判断曝气量是否足够,并作出相应调整。在活性污泥驯化过程中,溶解氧的浓度应能满足以下三方面可能发生的情况下。a) 进水和回流污泥中溶解氧浓度较低; 需要较多充氧量;b) 进水缺氧,需要有足够的溶解氧将其快速改变成充氧环境;c) 当污水中营养物质丰富,需要大量的溶解氧来满足微生物的生长。 在污泥驯化的过程中,溶解氧的最低浓度应确保生化池出水口处溶解氧浓度不小于 1.0mg/L。在活性污泥驯化的第一阶段中,由于活性污泥的浓度较低
37、,在曝气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大量的生化代谢泡沫,一般不采取处理措施,随细菌驯化会逐步减少消失,如必要可采用喷洒水滴等措施来去除泡沫。第二阶段 (1020 天)增殖阶段污泥驯化工作进入第二阶段后,监控溶解氧的同时,应开始监测活性污泥的 30分钟沉降比(SV 30)和营养物质参数。在进行监测活性污泥沉降比的过程中可以发现在此阶段的前几天泥水混合物的颜色几乎同进水的颜色相同,随着曝气时间的增加,泥水混合物的颗粒变大,沉降性能变好,并且颜色逐渐变为黑褐色。在此阶段中活性污泥沉降比可达到 520%。检测营养物质的目的是为微生物的生长提供条件,在活性污泥驯化的过程中营养物质的参数 BOD:N:P 应控制在
38、100:5:1 左右,若不能达到此参数应投加营养物质进行调节。 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3-4第三阶段 (2030 天) 稳定阶段活性污泥驯化工作进入第三阶段后,活性污泥驯化工作基本完成。在此阶段中,应严格按照化验提报表中所列项目,对泥水混合物的关键参数进行监测、分析和控制,并保存相关数据供系统正常运行参考。当活性污泥浓度值达到规定范围并相对稳定时,可以认为活性污泥驯化工作基本完成。污水经生化和沉淀处理后,出水SS 应达标。在该阶段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操作情况进行剩余污泥排放。 第四阶段 (30 天)过度阶段该阶段的目的是记录运行参数,即活性污泥 30 分钟沉降比(SV
39、30)、生物镜检、污泥回流比和剩余污泥排放量等关键控制参数。为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参考。 当进水浓度较低、污泥生长情况较差的情况下应增加污泥回流比, 同时当污泥膨胀等情况发生时应减小污泥回流比。在污泥驯化的该阶段和以后系统正常运行的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污泥回流比,如果没有保证污泥回流比,可能会出现以下现象:没有足够的活性污泥来处理污染物。 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系统启动的前一到两个星期;若污泥回流比较小,导致污泥在沉淀池中停留时间较长,污泥在二沉池中发生厌氧反应,可能会出现上浮和臭味;污泥在二沉池中形成较厚的泥层,可能导致出水悬浮固体浓度较高;当有足够的溶解氧浓度的情况下,活性污泥在生物处理池中将产生硝
40、化反应,可能会导致沉淀池中发生反硝化反应导致污泥量增加。污泥驯化的第四阶段结束后及污泥驯化工作完成后,活性污泥各运行参数都应在设计控制范围内并相对稳定。3.2.3 分析控制参数和计划 在污泥驯化过程有许多影响污泥驯化效果的因素,主要有进水营养物、pH 值、温度、溶解氧(DO)等, 所以在污泥驯化的过程中对整个生化系统通过感官判断和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3-5化学分析等方法进行监测是必不可少的。根据监测分析的结果对影响因素进行调整,确保污泥驯化达到最佳效果。污泥驯化过程中应加以控制和分析的参数如下:温度温度是影污泥驯化的环境因素之一,各种微生物都在特定范围的温度内生长
41、,污泥驯化的温度范围在 1040 种微最佳温度在 2030 种。系统的试运行尽量不要避开冬天。pH 值pH 值也是影响因素之一。在污泥驯化和以后的正常运行过程中应将系统的进水pH 控制在 69 之间。营养物质良好的营养条件是菌群代谢、生长的前提。在污泥驯化的过程中应将营养物质的参数控制在 BOD:N:P 为 100:5:1 左右,为污泥驯化提供良好的生长条件。溶解氧量(DO) DO 是污泥驯化过程中的主要控制指标,在污泥驯化过程中应将 DO 的范围控制在 0.52.0mg/L。DO 可以通过溶解氧测定仪检测,人工检测对比,以了解 DO 在池中的变化和在线监测数据的参考性。混合液悬浮固体浓度(M
42、LSS)生物是污泥中有活性的部分,也是有机物代谢的主体,在生物处理工艺中起主要作用,而混合液污泥浓度 MLSS 的数值可以相对地表示生物部分的多少。活性污泥的浓度 应控制在 24g/L。污泥的生物相镜检活性污泥处于不同的生长阶段,各类微生物也呈现出不同的比例。细菌承担着分解有机物的基本和基础的代谢作用,而原生动物也包括后生动物则吞食游离细菌。运行正常的活性污泥中含有钟虫、轮虫、纤毛虫、菌胶团等。当菌胶团片大。钟虫活跃而多,出现轮虫、线虫时,污泥成熟且性质好。污泥 30 分钟沉降比(SV)活性污泥正常运行时污泥 30 分钟沉降比应控制在 15%-30%之间。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3-2样表 3-1:活性污泥驯化参数分析计划样表参数 采样地点 分析频率 适用范围DO 生化池出水口 每两小时一次 0.52mg/LPh 进、出水口 每班一次 69BOD:N:P 进水口 每班一次 100:5:1MLSS 生化池出水口 每班一次 24 g/LSV (30min) 生化池出水口 每班 2 次 1530%生物镜检 生化池出水口 每班一次3.3 系统正常运行在活性污泥驯化工作完成后,系统即可投入正常运行。污 水 处 理 厂 运 行 维 护 手 册 范 本第四章 污水处理厂运行与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