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业监护职责1 适用范围生产区域进行动火、高处、设备内、盲板抽堵、吊装、设备检修等作业的作业点单位所指派的监护人。2 监护人2.1 在生产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设备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断路作业等必须设监护人,对作业负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对现场作业全过程实行监护与检查,对作业人员的行为进行安全监督与检查,负责安全协调与联系。2.2 监护人应由作业单位和作业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监护人实行分工段循环监护,超出所在工段必须指派新的监护人,系统停车计划检修必须增加监护人。3 作业前职责3.1 监护人必须参加作业前的安全教育,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和周围情况、作业安全措
2、施、危险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在作业证上签名。3.2 监护人必须随身携带票证,在作业前应逐项检查作业票证是否与作业内容相符和在有效期内,以及票证中各项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允许作业。对作业票证办理手续不完备或安全措施未落实的,应督促和协助作业人员落实;对相关安全措施有异议或认为不完善的应向作业项目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提出,在确认安全措施均可靠后,方可允许作业。3.3 监护人在作业前应根据作业性质和危险程度预备好应急救援处理工具和器材,并保持完好备用状态。3.4 动火作业监护人在动火前,应重点检查系统置换、隔离、周围易燃物的清除、消防器材等的落实情况,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
3、。现场备用的消防水管、蒸汽(氮气)、灭火器材不准挪作他用,发生意外火险时应迅速组织扑救,并及时向事业部和安环系统报告。3.5 设备内作业监护人在作业前应重点检查置换、通风、电源有效切断、安全照明和防护措施等的落实情况,并与作业人员统一联系信号,时刻与设备内作业人员取得联系,了解作业人员情况。如设备内发生异常情况时,必须先做好自身防护方可进入设备内。3.6 高处作业监护人在作业前应重点检查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带系挂点、脚手架跳板搭设绑扎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的落实情况,并视情况与作业人员统一联系方式。3.7 吊装作业监护人作业前应重点检查安全警戒标志、现场环境等情况。3.8 盲板抽堵作业监护人作业前应
4、重点检查作业点周围环境、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3.9 设备检修作业监护人作业前应重点检查安全防护措施、设备清洗置换、断电验电等的落实情况。4 作业中职责4.1 监护人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开监护岗位、脱岗,监护过程中,不准兼作其他工作。确需离开时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暂停作业或由其他人员代为监护,并向代理监护人交代好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危险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代理监护人在监护人联、执行人联签字。4.2 督促作业人员正确配戴和使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并搞好个人防护,及时纠正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对违章作业考核处罚。对性质严重的违章作业和行为,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事业
5、部和安环系统。4.3 监护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作业人员作业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或对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有威胁的危险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在确认异常情况或危险因素消除后,方可允许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继续作业。4.4 监护人随时保持与操作工、当班班长及施工人员的联系。作业前应与作业人员明确联络的方式方法,统一联系信号。如遇生产故障、危化品排放等紧急情况要迅速通知作业人员撤离。5 作业后职责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做好“三清”工作。检查作业项目是否有遗漏,因作业需要拆移的安全设施是否恢复正常;清理现场工器具、杂物垃圾,清除遗留危险因素后,及时联系作业点所在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和试车,确认无异常后方可离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