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币月末重估逻辑1、重估的定义重估的原因是由于期末所设定的重估汇率与已记账汇率不一致,为了能在期末真实体现出未结外币债权债务情况,以报告公司实际财务状况为目的,所做的帐务调整。重估是在总账进行,在重估完毕后只是总账帐户余额进行了调整,但实际明细账的原币金额与账面汇率(原业务录入时所使用的汇率)是不会变的,只有在子模块结算该具体业务时系统才自动进行汇兑损益的调整。所以在次月要冲销掉上月的重估,否则会对当月的重估产生影响。2、重估的模式重估主要有两种模式进行:1)次月反冲重估当月的重估在次月进行反冲,之后是用本月重估汇率与历史入账时汇率之差,再乘以原币得到重估金额。 (华大所采用的模式)2)不反冲
2、重估重估后不冲销,所以在下月再重估时,直接用本月重估汇率与上月月末重估汇率之差,再与原币相乘即可3、计算方法1)根据外币帐户期末的原币余额按期末市场汇价(即重估汇率)计算出折合的人民币 余额。2)将折合的人民币余额与调整前的原帐面人民币余额相比较,计算应调整的人民币余 额的差额。 3)根据应调整的人民币差额,确定发生的汇兑损益数额。 4)系统自动产生来源为“重估” ,类别为“重估”的一张会计凭证4、例子1) 6 月份发生一笔应收账款,金额为 USD1000,Corporate 汇率为 6.13175,当月重估汇率为 6.14846。7 月没有发生业务,7 月 Corporate 汇率为 6.1
3、5,重估汇率为 6.172。汇率 金额 折算金额 重估金额Corporate 6.13175 6131.75当月的重估 6 月重估汇率 6.14846 1000 6148.46 16.71汇率 金额 折算金额 重估金额6 月重估汇率 6.14846 6148.46未冲销上月重估所 产生的重估金额 7 月重估汇率 6.172 1000 6172 23.54汇率 金额 折算金额 重估金额已冲销上月重估所产生的重估金额 7 月 6 月记账汇率 6.13175 1000 6131.75 40.25重估汇率 6.172 6172在此说明一下,如果未冲销 6 月的重估,就直接在 7 月做重估时,系统会默认
4、 6 月的重估汇率为 7 月的 Corporate 来处理重估,而冲销了 6 月的重估后,系统以最初记账时汇率来进行重估,所以这就是不冲销上月重估分录带来的影响。2)在例 1 的基础上 7 月发生了 USD2000 的应收账款。汇率 金额 折算金额 重估金额Corporate 6.13175 6131.75当月的重估 6 月重估汇率 6.14846 1000 6148.46 16.71汇率 金额 折算金额 重估金额6 月记账汇率 6.13175 6131.75重估汇率 6.172 1000 61727 月记账汇率 6.15 12300已冲销上月重估所产生的重估金额 7 月重估汇率 6.172 2000 1234484.257 月份的重估需要分开两笔来计算,首先是对 6 月份余额 USD1000 进行折算,然后再对 7 月新的发生额 USD2000 进行折算,将两者的差再合计(12344-12300)+(6172-6131.75) ) ,即为 7 月的重估金额 84.25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