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暑假守校合同甲方:乙方:为了保障 2014 年暑假期间的校园安全,*小学暑假 期间的守校工作由乙方负责,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守校时间: 2014 年 7 月 1 日到 2014 年 8 月 30 日二、守校工资:每天 20 元(按实际天数算)。三、乙方职责:1乙方守校期间 ,必须全天 24 小时在校,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如若外出,必须关闭校门,且不能超过半个小时(或请家人代班)。2、乙方应不 间断地在校内巡视,发现可疑情况 或可疑人员应及时过问处理。并做好外来人员来访登记。3、注意防盗、防火等,遇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公安或消防部门。4、守校期间 负责学校范围内所有财产的安全,
2、如发生撬门现象,使学校内的财物发生丢失或遭破坏,由乙方按价赔偿。5、守校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在学校值班室内住宿,但不能在值班室内使用大功率用电器。6、乙方守校期间负责校园环境卫生(包括厕所),做到干净整洁,如遇干旱天气,及时给花草树木浇水,如有枯萎,则扣工资。7、乙方守校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自己注意和承担。8、乙方守校期间的生活自理。四、甲方责任:1、守校到期,按时付给乙方工资;2、提供乙方守校期间就餐的大米(每天 1 斤)及生活用煤(每天 3 个);3、如接到乙方报案通知,有责任与乙方共同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代表: 乙方:2014 年 6 月 29 日 2014 年 6 月 29 日*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