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丐帮帮规.doc

上传人:weiwoduzun 文档编号:3102390 上传时间:2018-10-03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4.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丐帮帮规.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丐帮帮规.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丐帮帮规.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丐帮帮规.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丐帮帮规.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丐帮委员会章程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湖南理工丐帮总会。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湖南理工同学自愿组成的同学间学习、生活互帮互助的非营利性组织。第四条 本团体不挂靠任何单位和个人,是一个纯粹性的兴趣组织。第五条 本团体的临时办公地点为湖南理工学院五栋 5301 教室。第二章 活动范围第六条 湖南理工学院,主要是数学学院 0904 班,组织同学们更好的学习、生活。第三章 会员第七条 本帮的成员种类由理工学院同学组成。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帮的帮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本帮的章程;(二) 有加入本帮的意愿;(三)需要本帮的老帮员推荐介绍,且得到帮委会的一致同意通过。第

2、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 提交入会申请书;(二) 经帮委会讨论通过;( 三 )由帮委会颁发帮员证.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 本帮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参加本帮的活动;(三) 获得本帮服务的优先权;(四) 对本帮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 入会自愿,退会需写详细书面报告材料;第十一条 帮员履行下列义务:(一) 执行本帮帮委会的决议;(二) 维护本帮合法权益;(三) 完成本帮交办的工作;(四) 按规定交纳帮费; (五) 向本帮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 帮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帮委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十三条 本帮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帮委会。帮委会的职

3、权是:(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二) 选举和罢免帮中成员;(三) 审议帮委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 决定终止事宜;(五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四章 附则第十四条 本章程经 2010 年 X 月 X 日帮委会表决通过.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帮帮委会.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帮委会核准之日起生效.丐帮帮规(草案)第一条.凡我丐帮弟子,不得以下犯上,背叛帮主。第二条.凡我丐帮弟子,不得泄露本帮机密。 第三条.凡我丐帮弟子,必怀谦虚之心,秉忠义之气。 第四条.凡我丐帮弟子,不得滥交匪类,勾结妖邪。 第五条.凡我丐帮弟子,不得恃强欺弱,擅伤无辜。 第六条.凡我丐帮弟子,必须忠于帮门,尊帮敬友。

4、第七条.凡我丐帮弟子,须得奉命行事,恪遵毋违。 第八条.凡我丐帮弟子,不得骄傲自大,得罪同道。 第九条.凡我丐帮弟子,需持勤俭之风,艰苦之本,不得浪费,奢靡,以示永不忘本。 第十条.凡我丐帮弟子,不得见利忘义,偷窃财物。 第十一条.凡我丐帮弟子,必须团结友爱,不得自相结怨。 第十二条.凡我丐帮弟子,弟兄之间发生争议应报尊长,由帮中尊长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凡我丐帮弟子,须有福同享,有祸同当。 第十四条.凡我丐帮弟子,须在正式场合严守帮中规定,不得僭越。 第十五条.凡我丐帮弟子,犯了帮规的,均由执法长老依本帮规负责执法事宜,若长老犯了帮规,则由帮主会同其余长老依本帮规共决之。 第十六条.凡我丐帮

5、弟子,犯了帮规要处罚的,若自行承认并改正,丐帮仍视为兄弟,只须检讨,便洗清一切罪孽,但若由执法长老强制执法,则罪加一等。 第十七条.凡我丐帮弟子,叛帮大罪,决不可赦赦,纵有大功,亦不能赎,以免自恃有功者骄横生事,危及本帮百代基业。 第十八条.凡我丐帮弟子,若其犯规不得轻赦,帮主却加宽容,亦须书面检讨,由个长老详查通过,以洗净其罪。 第十九条.打狗棒为丐帮帮主之信物,凡我丐帮弟子见打狗棒如见帮主,须得听从号令,本帮打狗棒暂由执法长老代为管理。第二十条.后任帮主由前任帮主指定,若前任帮主不幸归天且无遗命,则由本帮九袋长老共同推举。 (呵呵,鹏哥我错了) 第二十一条.新任帮主若已奉立,前任帮主则成为

6、帮中九袋长老,于帮中事务,须奉新任帮主号令处分。 第二十二条.丐帮弟子确定帮中无尊卑,帮主为丐帮和长老均为荣誉和责任职称仅分工不同,帮中大小事务由帮委会讨论决议。 第二十三条.丐帮总舵自帮主、九袋长老以下,分设置分掌钵、掌印、掌杖诸长老,民生、外交等首席。 第二十四条.总舵各个职务的人选任命由帮主与九袋长老商议决定。帮委会讨论通过。 第二十五条.丐帮每个月必举行一次丐帮大会,大会会期、地点、议程等均由帮主与九袋长老决定,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丐帮大会。 第二十六条.若帮主渎职,帮中长老须会同各帮委会成员查明事实、聚议裁决,倘若众人均表应予废除,即便废除,另立帮主,如有一 人异议,则此裁决无效。 第二十七条.若被废之人不服裁决,即视同叛帮,格杀不赦,凡我丐帮弟子,务须全力以赴,怠慢纵敌者死,下手诛杀者重赏。 (呵呵,鹏哥我又错了) 第二十八条.本帮规最后三条后世帮主、长老与弟子不许改易一字,违反者全帮共讨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资料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