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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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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0韩韩 山山 师师 范范 学学 院院 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招标编号:韩招【2011】010 号招标人:韩山师范学院二一一年六月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1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2第二章 合同文件格式(供参考) .16第三章 图纸(另册) .24第四章 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另册) .25第五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26第六章 投标文件价格部分格式 .34第七章

2、评标大纲 .37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2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3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名称 主要信息或数据(详细内容应贯穿整个招标文件)1 工程名称 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招标人名称: 韩山师范学院2 招标人 联系人:成先生 联系电话:0768-25233223 工程说明 对东丽学村 B 区食堂三层进行分割,一般装修。4 招标范围1、两个系办公相对独立,设系领导办公室、系办公室、辅导员办公室、资料室等,两个系共用一

3、个会议室(容纳 100 人以上) 。2、一至三层改建成独立通道,保证消防安全的同时,与同楼的学生食堂相对分离,不造成相互影响。3、配电安装按普通办公室配置日光灯照明、电源插座、线槽安明线,空调配置专线。4、图纸及预算不明细之处,以现场实测为准。5 工 期 预计项目工期 45 日历天,2011 年 8 月 25 日前完工交付使用。6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及以上等级。7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8 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本项目的报名:1、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税务登记证 及相关证件。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4、)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3、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报名。9 投标费用 投标人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0 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11 招标文件的澄 清和解答 投标人在报名和递交投标文件所作登记的电话和传真必须真实有效,且保持畅通。失去电话联络或无法送达书面传真,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2 投标报价方式 在工程概算表规定的范围内总价包干13 投标文件有效 期 90 日历天(从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起算)14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000.00 元;(以现金形式

5、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15 投标文件的份 数 投标文件的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416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11 年 6 月 30 日 15 时 30 分;17 投标文件递交 地点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桥东韩山师范学院东区综合楼二楼后勤管理服务办公室的会议室18 开标地点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桥东韩山师范学院东区综合楼二楼后勤管理服务办公室的会议室19 评标原则 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0 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其它详见 “评标大纲” ;投标人投标前应了解并认

6、同评标大纲的全部内容和方法。21 投标人还应知 道 投标人应知道评标大纲中拟定的评标程序和所有的废标条款,所有由投标人失误造成未能中标,招标人不负责任。22 对投标人质询 评委在评审过程中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时。23 投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在韩山师范学院校园网上公示。24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 5%;履约担保的提交方式:用转帐方式提供帐户:韩山师范学院 开户银行:潮州市建行营业部银行帐户:44001808699050078001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 2 个工作日内。25 合同协议书的 签署时间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 个日历日内。26 投标控制价 项目最高限价:

7、¥436211.51 元。27 中标服务费 按照约定,中标单位须向招标人缴交招标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 5。 。28 报名收费 标书和图纸费用 100.00 元。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5(一)总则1招标范围1.1 招标范围:1.1.1 两个系办公相对独立,设系领导办公室、系办公室、辅导员办公室、资料室等,两个系共用一个会议室(容纳 100 人以上) 。1.1.2 一至三层改建成独立通道,保证消防安全的同时,与同楼的学生食堂相对分离,不造成相互影响。1.1.3 配电安装按普通办公室配置日光灯照明、电源插座、线槽安明线,空调配置专线。1.

8、1.4 图纸及预算不明细之处,以现场实测为准。1.2 招标内容:对东丽学村 B 区食堂三层进行分割,一般装修。1.3 本项目预计项目施工期为 45 日历天。1.4 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及以上等级。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3. 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本项目的报名;并满足招标公告相应资质要求的投标人。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5现场踏勘5.1 投标人应对本工程的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自行考察,以便自负其责地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

9、需的一切资料。5.2 投标人应认真了解工程的现场情况,利于编标。5.3 现场勘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不负责任; 现场勘察期间的食宿、交通及其他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招标文件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66招标文件的内容6.1 招标文件除本款下述各卷册的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编号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如下: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三章 图纸第四章 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工程概算表第五章

10、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价格部分格式第七章 评标大纲6.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造成后果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6.3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6.4 招标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6.5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解释。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7.1 投标人在报名和递交投标文件所作登记的电话和传真必须真实有效,且保持畅通(从报名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止,周一周五每天 9:0017:30,法定节假日除

11、外) 。失去电话联络或无法送达书面传真,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方自行负责。7.2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 2011 年 6 月 16 日 17:00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传或传真)送达招标人。7.3 招标人将在 2011 年 6 月 17 日 17:00 点前,将书面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方式送达已购买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收到补遗书,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7.4 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含标前答疑、补遗书)后,应在 24 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传真等书面方式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收到。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12、韩招【2011】010号- -78招标文件的修改8.1 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招标人可能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或补充。8.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将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8.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投标人。8.4 如非亲自领取并签字登记,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含答疑纪要、补遗书)后 24 小时内,必须以传真等书面方式告知招标人,否则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已收到补充文件,招标人对此造成的后果不负任何责

13、任。(三)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有关投标的来往通信及文件应用中文写成。10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的同时,应知道本项目的评标办法和开、评标的程序,由投标人自己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0.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和价格部分两部分组成。10.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 投标函;(4) 投标函附录;(5)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6)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合格的投标人所须提供的证明文件;(7)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4、10.3 价格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0.3.1 投标报价说明10.3.2 工程量清单报价书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811.投标报价11.1 本次招标工程采用总价包干。11.2 工程量清单是依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自主报价、施工图纸、有关的技术规范、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11.3 投标报价内容11.3.1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包干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工程费由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措施费、利润、税金等组成,同时费用中也包括了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

15、同中规定的保修、保养费。(综合单价包括的内容应按实施方案中的内容)11.3.3 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11.4 投标报价方式11.4.1 本工程采用单价包干,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风险(中标后,单价不再调整) 。11.5 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以了解工程的具体情况和任何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若因承包人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经济和工期索赔,招标人将予以拒绝。11.6.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1.6.1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报价。如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有漏项或与投标人计算工程量有误差,或发现施工图有矛盾、遗漏处均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

16、量清单为准,投标人投标时负有核实的义务。11.6.2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投标人均需填报单价和合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现场代表或发包人授权的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但不能得到另外的结算和支付。11.6.3 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投标人自身技术及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设备及制定的施工方案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定报价。11.6.4 投标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若单价与合价不一致时,若单价的算术总和大

17、于合价,以合价为准;若单价的算术总和小于合价,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合价为准,修正单价,并由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9评标委员会根据调整后的投标总价进行评定,若投标人拒绝澄清和补正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投标总价的,则该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不进行商务标的评审。12投标文件有效期12.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投标须知资料表所载明的时间内,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2.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间,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

18、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3. 投标担保13.1 投标保证金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递交,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3.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方式,并将保证金密封装入投标文件中,标明单位及金额并加盖单位印章。13.3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30 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顺延。13.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 7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无

19、息退还。13.5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在评标中将不能通过。13.6 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 天内非招标人原因未能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14支付货币投标与合同支付均以人民币计。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1015投标文件格式15.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可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

20、式,可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基础上扩展(包括表格可以按一定格式扩展) 。16.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16.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份数按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其中一份正本,其余为副本,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制。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应相应有“正本”或“副本”标记) 。16.2 投标文件封面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其中价格部分应有: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

21、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造价人员签字并盖章。若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商务标书,应附中介机构造价咨询证书复印件及委托合同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注册造价师印章并本人亲笔签名。16.3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字或盖法人章。16.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四)投标文件的送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函部分、商务价格部分装订成一册。17.2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

22、和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17.3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1) 招标人名称和地址;(2)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3) 工程名称:(4) 2011 年 6 月 30 日 15:3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11(5) 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17.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17.1 款、第 17.2 款和第 17.3 款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7.5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公章)

23、 。17.6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后退还) 。否则拒绝接收。18投标截止日期18.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资料表中写明的时间和地址,将投标文件递交。18.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截止期前将此决定通知送达所有的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日。18.3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且不对未中标人作任何解释19迟到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20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20.1 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投标

24、人可以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授权的投标文件签字人签署。在时间紧迫的情况下,投标文件撤回的要求可先以传真通知招标人,但应随即补发一份正式的书面函件予以确认。更改、撤回的确认书必须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前送达招标人签收。20.2 更改的投标文件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20.3 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更改。需作澄清时,必须按本招标文件中评标大纲中的规定办理。(五)开标与评标21开标与评标21.1 开标前的投标文件接收工作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1221.1.1 招标

25、人将按投标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在开标地点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1.1.2 投标代表应在详尽填写投标文件递交表上电话联系方式,并保持评标期间畅通,因无法联系上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21.2 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投标须知资料表中约定的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21.3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均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验证其合法代表身份。21.4 开标会议全过程由招标人主持,邀请监督部门参与。21.5 开标过程中,邀请所有投标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1.6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

26、况之一者的处理方式:(1) 经投标代表检查和监督复核,投标文件未按要求进行密封的,不予开标;(2) 对已按第 20 款规定要求撤回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3) 对密封方式上有偏差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密封但密封条脱落/及无其他实质性影响的) ,开启其全部投标文件,确认报价。21.7 所有投标人都应确认开标结果(投标报价)并在唱标记录单上确认签字。若唱标人宣读的结果与价格部分内容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督代表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结果。21.8 投标人代表在唱标记录单上签字前应核对开标结果,确认无误后签字。其签字确

27、认失误造成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21.9 开标时,投标人因故未到,而未在唱标记录上签字时,视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不得对开标结果提出任何异议。21.10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21.11 开标结果不一定等于算术性修正后投标价。在评标过程中会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中的报价部分进行算术性修正评审,投标人应对算术性修正的结果进行确认。 (详见评标大纲)22保密22.1 公开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13评价和比较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

28、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22.2 投标人在上述工作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会导致取消其投标文件的评定。23. 评标办法(详见评标大纲)23.1 评标原则: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3.2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评标法,其它详见 “评标大纲” ;投标人投标前应了解并认同评标大纲的全部内容和方法;23.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代表在评标过程中应保持联系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时表上登记的联系手机)的畅通,以便评标委员会检查和质询招标有关的事项。若投标人因故不能接受可能的检查和质询,其投标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投标人

29、已默认评标委员会对缺席的检查和质询所做出的结论。23.4 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询问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对询问的答复、澄清、解释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在专家规定的时间内回复(包括传真) ,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有效。24 推荐中标候选人24.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书面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二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名顺序。24.2 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在韩山师范学院校园网主页上公示,作为将投标结果告知所有投标人。(六)合同的授予25合同授予25.1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定标。25.2 招标人应确定评

30、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合同乙方。25.3 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因不可抗力或因故不能签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14订合同时,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否则重新招标。25.4 非招标人原因,中标候选人放弃签定合同的,该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另外,招标人保留向投标人追诉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的权力。因中标候选人原因未能签订合同而造成整个项目流标,需重新组织招标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6中标通知书26.1 评标结果通过公示后,招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

31、投标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中将写明业主支付给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的总价(即合同金额)。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以书面告知招标人。26.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7履约担保金额27.1 履约担保27.1.1 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 5%;非业主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度、质量、安全要求完成工程时,业主有权动用履约担保金,用于另行委托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以确保工程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完成。此费用在承包人所交的履约担保金中扣除。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在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之前,履约担保一直有效。27.1.2 履约担保的提交方式: 履约担保

32、用转帐方式提供27.1.3 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前 2 个工作日内提交。27.2 为提供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27.3 履约担保的退还,见合同专用条款。28合同金额28.1 招标人应以 25 条规定进行合同授予。合同金额为该投标单位算术性修正后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15的投标总报价,又称合同价。29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9.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资料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签约双方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9.2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

33、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29.3 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方法方式提交履约担保, 招标人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9.4 合同签约后,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准备开工令后,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场,视为严重违约,直接中止合同。并且不退还已经交纳的履约担保。30.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及投标人,发包人及承包人,无论是在招投标还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均应保持最高的道德水准。为此:A、针对本条款,

34、定义如下: “腐败行为”是指在招投标或合同执行过程中,为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而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物品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招投标过程或合同的执行而隐瞒事实从而对招标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其中包括投标人之间(在投标截止之前或之后)旨在使投标价格建立在人为的无竞争性的水平并使招标人无法从自由公开的竞争中得到利益的串通行为。B、如果被推荐的投标人介入了“腐败行为”或“欺诈行为” ,招标人拒绝将本合同授予此投标人。C、如果招标人认定,投标人有上述行为,将宣布此投标人在一定时间内,取消在招标人管辖的项目中投标资格。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

35、10号- -16第二章 合同文件格式(供参考)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17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草案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详见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9 年)示范文本工程名称: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工程地点:韩山师范学院东丽学村 B 区食堂三层 发 包 人:韩山师范学院 承 包 人: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制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18第一部分 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韩山师范学院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36、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工程地点:韩山师范学院东丽学村 B 区食堂三层 工程内容:对东丽学村 B 区食堂三层进行分割,一般装修。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1、两个系办公相对独立,设系领导办公室、系办公室、辅导员办公室、资料室等,两个系共用一个会议室(容纳 100 人以上) 。2、一至三层改建成独立通道,保证消防安全的同时,与同楼的学生食堂相对分离,不造成相互影响。3、配电安

37、装按普通办公室配置日光灯照明、电源插座、线槽安明线,空调配置专线。4、图纸及预算不明细之处,以现场实测为准。承包方式:中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及图纸固定总价包干,包括工程施工、材料检测、工程验收等,由中标人包工、包料、包材料及废土的二次运输、包价格、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方式进行大包干承包。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0 天拟从 2011 年 月上旬开始施工,至 2011 年 8 月 20 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0-88”的合格。五、合同价款合同总价(大写): 元;(小写): 元。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

38、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2.2 款赋予的规定一致。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19七、词语含义本 协 议 书 中 有 关 词 语 含 义 与 本 合 同 第 二 部 分 通 用 条 款 中 赋 予 它 们 的 定 义 相 同 。八 、 承 包 人 承 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

39、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本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于 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地 址: 地 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20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网上查阅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

40、011】010号- -21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定案后 30 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定案造价的 95,余 5的定案造价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满 2 年后 15 日内由招标人付还保修金(不计利息) 。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22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韩山师范学院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经协商一致,对韩山师范学院图书馆大厅修缮项目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

41、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装修工程。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 2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及暖通工程为 2 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属于保

42、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3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属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质量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时,保修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否则,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抢修,其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

43、招【2011】010号- -23 在 2 年的保修期内,承包人应保留设施维护小组(含主管及土、木、水电工人)在现场以随时履行保修义务。在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中标人承包范围内的易损易耗件(光管、灯泡、紫外线灯、开关、龙头、淋浴器、给排水软管、坐厕配件等)如属自身质量或非甲方原因而失效的,均应由中标人及时、无偿更换。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质量保修金比例及返还1、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总造价的 5% 。超出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2、承包人在向发包人提交竣工报告时应同时提交质量保修书。保修期自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并由

44、甲方、监理工程师签证竣工验收正式书面报告之日起计算。3、保修金和保修期。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满二年后 15 日内由招标人付还保修金(不计利息)。保修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79 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应当向招标人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而造成返修,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同时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45、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24第三章 图纸(报名时另附)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25第四章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工程量表(报名时另附)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26第五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27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施工招标

46、投标文件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 (盖公章)法 定 代 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28目 录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 投标函;4 投标函附录;5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6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合格的投标人所须提供的证明文件;7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韩山师范学院化学系、教育系办公场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韩招【2011】010号- -29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公章)日 期: 年 月 日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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