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对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清产核资的专项审计报告 共 19 页 第 1 页山西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所长办)2056399 (办公室)2023100关 于 对 山 西 晋 城 春 光 热 电 有 限 公 司清 产 核 资 的 专 项 审 计 报 告晋城陈明清审20160009 号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我们接受委托,对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光热电”)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按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清产核资,保证会计资料和清产核资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是春光热电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春光
2、热电清产核资的其础上,对春光热电以 2017年 3月 31日为基准日的清产核资报表进行专项审计,对春光热电有限公司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意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各项资产损失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各项资产损失的整体反映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审计工作已完成,现报告如下:一、清产核资概况(一)基本情况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前身为 1958年建厂的晋城市发电厂,1998 年改制为国有控股公司,是我市唯一的热电联产经营企业,位于晋城市城区景西路平安街336号。法定代表人:王
3、江;注册资本 6,201.90万元;公司占地面积 93,878.49平方米;截止 2017年 3月 31日在册职工 368人,其中:留守人员 18人,临时分流人员 92人,长期离岗人员 87人,长期放假人员 171人。(二)清产核资工作范围及内容本次清产核资的范围及内容为春光热电截止 2017年 3月 31日的全部资产,其关于对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清产核资的专项审计报告 共 19 页 第 2 页山西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所长办)2056399 (办公室)2023100中:资产总额为 49,826,306.00元,负债总额为 316,802,181.20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4、为-266,975,875.20 元(实收资本 62,019,000.00元,未分配利润-328,994,875.20 元) 。(三)清产核资依据1、法规依据(1)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国务院 378号令) ;(2)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 (国务院国资委 1号令) ;(3) 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 (国务院国资委国资评价200372 号) ;(4)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 (国务院国资委国资评价200373 号) ;(5) 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 (国务院国资委国资评价200378号) ;(6) 山西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细则 (山西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组晋
5、企清20041 号) ;(7) 晋城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意见 (晋城市人民政府晋市政办2005149号) ; (8) 晋城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 (晋城市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组晋市企清字20061 号) ;(9) 清产核资企业损失认定有关规定(一) (山西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企清(办)字200538 号) ;(10) 清产核资企业损失认定有关规定(二) (山西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晋企清(办)字200541 号) ;(11) 清产核资企业损失认定有关规定(三) (山西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关于对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清产核资的专项审计报告 共 19 页
6、 第 3 页山西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所长办)2056399 (办公室)2023100作领导组办公室晋企清(办)字20062 号) ;(12)清产核资其他相关文件。2、行为依据2017年 3月 31日与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签定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业务约定书 。(四)清产核资过程及实施情况1、工作基准日:2017 年 3月 31日2、工作起止日期:2017 年 5月 22日至 2016年 12月 10日3、具体实施情况(1)账务清理其主要工作内容为:以 2017年 3月 31日为清产核资资产清查点,对春光热电的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公司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
7、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2)财产清查其主要工作内容:对春光热电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3)损失认定其主要工作内容: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春光热电申报的资产损失进行认定。(4)清产核资结果在此次清产核资过程中,春光热电清查出的资产损失共 1509项,金额33,376,145.38元。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情况(一)主要审计程序关于对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清产核资的专项审计报告 共 19 页 第 4 页山西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所长办)2056399 (办公室)20231001、培训参加专项审计工作的相关人员,协助春光热电
8、做好清产核资基础工作;2、对春光热电清产核资基准日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以保证清产核资基准日账面数的准确;3、核对、查实春光热电的债权、债务;4、对春光热电的现金及固定资产进行监盘或抽查;5、按照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春光热电清查出的资产损失进行审核、鉴证;6、协助春光热电汇总清查损失,调整相关账务、编制清产核资后的企业清产核资报表。(二)审计调整情况截止 2016年 10月 31日,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调整后资产总额为1,504,864,356.79元,负债总额为 1,385,304,619.16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9,559,737.63元(实收资本 263,87
9、0,000.00元,资本公积 319,443.91元,专项储备 83,990,671.58元,盈余公积 62,404,832.92元,未分配利润-291,025,210.78元) 。项 目 账面数 调整数 基准数资产总额 1,387,002,851.07 117,861,505.72 1,504,864,356.79 负债总额 1,149,197,364.75 236,107,254.41 1,385,304,619.16 所有者权益 237,805,486.32 -118,245,748.69 119,559,737.63 其中:实收资本 263,870,000.00 263,870,000
10、.00资本公积 319,443.91 319,443.91专项储备 75,884,521.83 8,106,149.75 83,990,671.58 盈余公积 62,404,832.92 62,404,832.92关于对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清产核资的专项审计报告 共 19 页 第 5 页山西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所长办)2056399 (办公室)2023100未分配利润 -164,673,312.34 -126,351,898.44 -291,025,210.78 备注:具体调整事项见后附账面数与基准数差异调整说明(三)损失确认在本次清产核资过程中,天泰锦辰公司共申报资
11、产损失 1509项,金额33,376,145.38元,其中:兴泰煤业损失 407项,金额 15,303,296.43元;大阳焦厂损失 100项,金额 3,720,409.65元;原三八煤矿损失 1002项,金额14,352,439.30元。经山西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天泰锦辰公司符合清产核资申报条件的资产损失共 1509项,金额 33,376,145.38元,其中:兴泰煤业损失 407项,金额15,303,296.43元;大阳焦厂损失 100项,金额 3,720,409.65元;原三八煤矿损失1002项,金额 14,352,439.30元。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企业申报处理的资产损失 会计
12、师事务所审核确认的 资产损失 序号 项目名称损失项目数 损失金额 损失项目数 损失金额一 兴泰煤业损失 407 15,303,296.43 407 15,303,296.431 固定资产 8 816,811.06 8 816,811.062 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资产) 279 289,473.00 279 289,473.003 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资产) 120 14,197,012.37 120 14,197,012.37二 大阳焦厂损失 100 3,720,409.65 100 3,720,409.651 固定资产 2 993,220.00 2 993,220.002 待处理财产损溢(流
13、动资产) 1 1,717,076.69 1 1,717,076.693 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资产) 97 1,010,112.96 97 1,010,112.96三 原三八煤矿 1002 14,352,439.30 1002 14,352,439.30 1 存货 1 66,063.04 1 66,063.042 固定资产 301 5,749,472.37 301 5,749,472.373 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资产)31 -1,030,926.72 31 -1,030,926.72 关于对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清产核资的专项审计报告 共 19 页 第 6 页山西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联系电话:(所长办)2056399 (办公室)20231004 待处理财产损溢(固定资产)669 9,567,830.61 669 9,567,830.61合 计 1509 33,376,145.38 1509 33,376,145.38(五)申请处理损失原因分析单位:人民币元损失原因 损失项目数 损失金额一、兴泰煤业损失 407 15,303,296.43(一)固定资产损失 8 816,811.061、盘亏 6 776,582.762、报废 2 40,228.30(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损失 279 289,473.001、盘亏 279 289,473.00(三)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损失 12
15、0 14,197,012.371、盘亏 120 14,197,012.37二、大阳焦厂损失 100 3,720,409.65(一)固定资产损失 2 993,220.001、报废 2 993,220.00(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损失 1 1,717,076.691、盘亏 1 1,717,076.69(三)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损失 97 1,010,112.961、盘亏 97 1,010,112.96三、原三八煤矿损失 1002 14,352,439.30 (一)流动资产损失 1 66,063.041、盘亏 1 66,063.04(二)固定资产损失 301 5,749,472.371、盘亏 123
16、3,296,535.492、报废 178 2,452,936.88(三)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损失 31 -1,030,926.721、盘亏 31 -1,030,926.72(四)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损失 669 9,567,830.611、盘亏 669 9,567,830.61合计 1509 33,376,145.38(四)损失处理预案经我所审核确认的资产净损失为 1509项,金额为 33,376,145.38元,其中申关于对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清产核资的专项审计报告 共 19 页 第 7 页山西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所长办)2056399 (办公室)2023100报核减所
17、有者权益 33,376,145.38元。(六)有关事项专项说明1、土地使用情况春光热电占有土地 6宗,总面积 93,878.49平方米(折合 140.82亩) 。其中:晋城市城区西街办事处香坊圪塔 72号,面积 10,742.60平方米(折合 16.11亩) ,性质: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号:晋城市国用(2002)字第 00350号,用途为住宅用地;晋城市城区西街办事处香坊圪塔 72号,面积 930.90平方米(折合 1.40亩),性质:国家入股;土地使用证号:晋城市国用(2002)字第 00329号,用途为工业用地。晋城市城区西街办事处香坊圪塔 72号,面积 21,930.80 平方米(折合3
18、2.90亩) ,性质: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号:晋城市国用(2002)字第 00348号,用途为住宅用地;晋城市城区西街办事处香坊圪塔 72号,面积 873.79平方米(折合 1.31亩) ,性质:国家入股;土地使用证号:晋城市国用(2002)字第 00319号,用途为工业用地;晋城市城区西街办事处香坊圪塔 72号,面积 7,775.60平方米(折合 11.66亩) ,性质:国有划拨;土地使用证号:晋城市国用(2002)字第 00349号,用途为住宅用地;晋城市城区西街办事处香坊圪塔 72号,面积 51,624.80平方米(折合 77.44亩) ,性质:国家入股;土地使用证号:晋城市国用(200
19、2)字第 00326号,用途为工业用地;2、天泰锦辰公司对外投资共计 2,070万元,其中:2005 年 12月投资巴公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00万元(按照市政府 2005年 21关于对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清产核资的专项审计报告 共 19 页 第 8 页山西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所长办)2056399 (办公室)2023100次协调会议纪要,为实现巴公工业园区污废水处理及回用工程的建设) ,占股本的3.25%,无收益。2006 年 4月出资 1,320万元注册山西泽州珏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占股本的66%,无收益。2008 年 9月投资泽州县金诺担保有限公司 300万元,占
20、股本的 8.73%,于2013年 12月收到 2010年至 2011年投资收益 10,557.76元。2010 年 4月投资泽州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0万元,占股本的5%(泽州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0910 号) ,于 2014年至 2016年收到2013年至 2015年投资收益 1,264,096.00元。3、借款情况截止审计日,天泰锦辰公司对外借款共计 61,640.16万元,其中金融机构56,049.36万元,非金融机构 5,590.80万元。金融机构借款 56,049.36万元,主要用于 120万吨技改项目及缴纳资源价款、固定资产、原材料采购,具体如下:a、晋城银行股份
21、有限公司晋城分行借款 5,000万元,借款期限 12个月(2016年 9月 30日至 2017年 9月 30日) 。b、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4,800万元,借款期限 12个月(2016 年 3月 17日至 2017年 3月 16日)c、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借款 4笔共计 168,493,620.33元,账面数为 16,850万元,目前借款已逾期,截止 2016年 10月欠息共计 2,059.40万元,截止 2016年 11月 30日欠息共计 22,188,495.34元。d、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借款 9,400万元,借款期限 3年(2013 年4月 26日至
22、2016年 4月 26日) 。e.晋商银行借款 9笔共计 20,000万元,借款期限 3年,最迟还款日 2019年 8月 6日。关于对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清产核资的专项审计报告 共 19 页 第 9 页山西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所长办)2056399 (办公室)2023100非金融机构借款 5,590.80万元,具体如下:a、泽州县煤炭局借款 400万元,为 1997年至 1998年期间借款。b、晋城市煤炭局借款 20万元,为 1997年至 1998年期间借款。c、晋城市政府借款 200万元,借款日期为 1999年 9月。d、泽州县财政局借款 85万元,其中:1999
23、年 9月借款 25万元,1999 年 12月借款 10万元,2000 年 8月借款 30万,9 月借款 20万。e、晋城市经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借款 52.40万元,为 1999年 9月至 2003年期间发生的贷款。f、职工融资借款 4,833.40万元,为 2013年至 2016年期间发生的职工融资借款,截止 2016年 10月 31日,应付未付利息为 6,167,280.00元。4、天泰锦辰公司对外担保共 7笔计 11.177亿元,其中:为山西泽州天泰岳南煤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申请的 5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保证期限为 12个月(2013 年 12月 25日至
24、2015年 3月 27日) 。为山西泽州天泰岳南煤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申请的2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为山西泽州天泰岳南煤业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晋城分行申请的 4,98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保证期限为 1年(2016 年 6月 28日至 2017年 6月 27日) 。为山西泽州天泰坤达煤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申请的1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为山西泽州天泰坤达煤业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为山西泽州珏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 6,9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保证期限为 1年(20
25、16 年 1月 28日至 2017年 1月 27日) 。关于对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清产核资的专项审计报告 共 19 页 第 10 页山西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所长办)2056399 (办公室)2023100为山西泽州天泰能源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晋城分行申请的 4,89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保证期限为 1年(2016 年 6月 28日至 2017年 6月 27日) 。5、未发现天泰锦辰公司有抵押情况。6、涉诉情况:(1)泽州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欠该公司 614.09万元,原三八煤矿 2006年 12月为县房地产公司在交通银行贷款 6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房地产公司未能
26、按时还清贷款本息。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09年 11月作出终审判决(晋民终字第 274号),并经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0年 6月民事裁定,将原三八煤矿 650万元划至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用以清偿县房地产公司拖欠交通银行的贷款本息。原三八煤矿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但财产保全措施没有执行成功。原三八煤矿经多方努力,积极与中级人民法院协调,2011 年 10月从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回泽州县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款项 35.9万元执行款。截止 2016年 10月底,仍有 614.09万元没有收回。目前锦辰煤业正积极与县房地产公司、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沟通,希望能尽可能减少损失。(
27、2)天泰锦辰公司出资在宿舍楼外通往泽州县北义城镇的道路上,设立“门”字型限高限宽杆(位于坡头村) ,该杆为坡头村委所有、周围无警示标志。2012 年11月 21日,任丽强醉酒后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牌豪爵 125型二轮摩托车,撞到了限高限宽杆南侧的立管上,造成任丽强受伤、摩托车损坏的事故,后任丽强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人民法院(2014)泽民初字第 186号民事判决书,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泽州县巴公镇坡头村村民委员会赔偿损失47,725.67元。截止审计日,天泰锦辰公司尚未支付该款项。(3)天泰锦辰公司 2013年从淮南圣特公司购进材料 2,473,080.00元,付款65
28、0,000.00元,期末应付款 1,823,080.00元;2015 年 3月付款 100,000.00元,期末余额 1,723,080.00元;截止 2016年 10月 31日,期末余额为 1,723,080.00元,双方未约定支付期限。根据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2015)泽民初字第 1216关于对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清产核资的专项审计报告 共 19 页 第 11 页山西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所长办)2056399 (办公室)2023100号民事判决书,天泰锦辰公司自判决书生效十日内归还该货款,并从 2015年 11月4日起计算至 1,323,080.00元货款履行完
29、毕,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按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利息。截止审计日,法院已扣天泰锦辰公司款项 922,506.60元,剩余款项及利息尚未支付。(4)河南省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天泰锦辰公司修建钢结构汽车库,金额为 765,257.25元,天泰锦辰公司于 2015年 6月列支“其他应付款” ,双方约定付款时间不明。根据山西省泽州县人民法院(2015)泽民初字第 1216号民事判决书,该公司应于判决书生效后 30日内支付工程款 765,257.25元及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 2013年 10月 16日起计算) 。截止审计日,该公司尚未支付工程款及利息。(5)天
30、泰锦辰公司购买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部液压支架,应支付 2,980.54万元,2013 年预付 300万元,2014 年预付 780万元,2015 年预付158.66万元,共支付设备款 1,238.66万元;2015 年开具发票 1,163.77万元,另有 1,816.77万元已收到山东新 煤 机 械 装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票 尚 未 入 账 。 与 上 述 涉诉 金 额 2,669万 元 不 符 。 天 泰 锦 辰 公 司 对 山 东 新 煤 机 械 装 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有 到 期 债务 , 新 煤 公 司 债 权 人 要 求 执 行 新 煤 公 司 对 天
31、 泰 锦 辰 公 司 到 期 债 权 , 协 助 执 行 债 务 共计 2,669万 元 ,2016年 4月 法 院 扣 划 30万 元 、 2016年 10月法院扣划 31万元,法院判决明细如下:根据 2015年 11月 30日焦作市山阳区人员法院(2015)山民三初字第 00223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天泰锦辰公司在收到本通知后的十五日内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河南中煤管业有限公司履行天泰锦辰公司对被执行人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所负的到期债务 2000万元,不得向被执行人清偿。根据 2015年 9月 8日山东审新泰市人民法院(2015)新执字第 1000-3号执行裁定书,对被执行人山东新煤机
32、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第三人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到期债权中的 180万元予以强制执行。关于对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清产核资的专项审计报告 共 19 页 第 12 页山西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所长办)2056399 (办公室)2023100根据 2015年 9月 8日山东审新泰市人民法院(2015)新执字第 998-3号执行裁定书,对被执行人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第三人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到期债权中的 190万元予以强制执行。根据 2015年 9月 8日山东审新泰市人民法院(2015)新执字第 999-2号执行裁定书,对被执行人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第
33、三人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到期债权中的 30万元予以强制执行。根据 2015年 10月 13日山东审新泰市人民法院(2015)新执字第 1426-1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申请执行人高慎平履行天泰锦辰公司对被执行人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所负的到期债务 25万元,并不得向被执行人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清偿。根据 2015年 10月 13日山东审新泰市人民法院(2014)新执字第 2756-1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申请执行人徐州恒利液压成套设备厂履行天泰锦辰公司对被执行人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所负的到期债务 48万元,并不得向被执行人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清偿。根据 201
34、5年 10月 13日山东审新泰市人民法院(2015)新执字第 1322-1号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申请执行人泰安市金松工贸有限公司履行天泰锦辰公司对被执行人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所负的到期债务 31万元,并不得向被执行人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清偿。根据 2015年 8月 14日山东审新泰市人民法院(2015)新商初第 192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泰公司的债权 50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为两年(2015 年 8月 31日至 2017年 8月 30日)冻结期间暂停支付该货款。根据 2015年 9月 9日山东审新泰市人民法院(2015)新商初第 1976-
3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泰公司的债权 90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为两年(2015 年 9月 22日至 2017年 9月 21日)冻结期间暂停支付关于对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清产核资的专项审计报告 共 19 页 第 13 页山西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所长办)2056399 (办公室)2023100该货款。根据 2015年 5月 22日山东审新泰市人民法院(2015)新商初第 118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山东新煤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泰公司的债权 25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为两年(2015 年 9月 22日至 2017年 9月 21日)冻结期间暂停
36、支付该货款。7、往来款相关情况(1)天泰锦辰公司应收煤运公司往来款 665.89万元,为 1999年前煤运公司的各项费用挂账,由于时间长,经与煤运公司函证,对方未挂账,不予盖章确认(见附表 4) 。(2)经清查,天泰锦辰公司 2006年以前形成且多年未发生业务联系的应收款项 43项,金额 1,881.66万元,预收款项 103项,金额 963.04万元(见附表 5、6) ,债务单位有的已注销、有的已吊销、有的已停业、发函后未回函,经多方寻找,联系不到债务人,在清产核资过程中无法取得相关证据,但实际已形成损失,可能会对该单位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3)截止 2016年 10月 31日,天泰锦辰
37、煤业其他应收款珏山旅游公司金额为5.36亿元。(4)截止 2016年 10月 31日,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223,610,305.31元,均为预收煤款,其中:已发货未开票款项 110,527,728.37元。本次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对 2016年 8-10月已发货未开票金额为 38,134,021.21元转为收入,对于剩余72,393,707.16元作为工程煤收入冲减在建工程。(5)天泰锦辰公司其他应付款中关联方款项共 6,508.26万元,实为借款本金及利息,其中:山西泽州天泰能源有限公司账面余额 2,688.26万元(其中本金2,400万元) ,山西泽州天泰岳南煤业有限公司账面余额 1,916
38、.27万元(其中本金1,224万元) ,山西泽州天泰坤达煤业有限公司账面余额 1,903.73元(其中本金关于对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清产核资的专项审计报告 共 19 页 第 14 页山西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所长办)2056399 (办公室)20231001,550万元) 。(6)天泰锦辰公司为山西泽州珏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山西泽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 6,9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该借款由天泰锦辰公司以其持有珏山旅游公司 66%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天泰锦辰煤业于 2014年、2016 年分三笔收到珏山旅游公司共计 6,730万元的款项,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
39、” ,贷记“其他应收款珏山旅游公司” 。天泰锦辰煤业于 2016年 1月出具承诺书,承诺按期付息,贷款到期前按时归还该借款。截止 2016年 10月 31日天泰锦辰公司共支付贷款利息 12,863,734.62元。8、在建工程(1)120 万技改工程120万吨技改工程于 2011年 7月 26日批准开工建设,2015 年 5月 22日批准进入联合试运转,2016 年 2月 26日联合试运转结束。目前,该工程已投入使用,应转入固定资产。截止审计基准日,120 万吨技改工程但财务上仍在在建工程核算,金额 303,821,482.39元(账面数,其中:工程煤收入 9,806.5万元) ,预付账款中有
40、预付工程款 195,128,537.76元,该工程尚未完全开具发票;根据山西京华会计师事务所 2016年 2月对该项工程出具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该工程累计完成投资 59,699.34万元。因工程造价审计尚未完成,部分施工方未能完整开具建筑业统一发票,本次清产核资以竣工财务决算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后作为转固金额。具体如下:根据财务竣工决算报告,该工程累计投资 59,699.34万元,明细如下:序号 项 目 金 额 备 注1 井巷工程 13,406.12 2 土建工程 12,749.37 3 设备器具 12,733.05 需安、不需安设备4 安装工程 4,296.79 关于对山西晋城春光热
41、电有限公司清产核资的专项审计报告 共 19 页 第 15 页山西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所长办)2056399 (办公室)20231005 待摊投资 16,514.01 合 计 59,699.34井巷、土建、设备、安装工程账面金额为 146,945,569.80元,依据财务竣工决算报告金额为 431,853,291.01元,由于财务上已将 2011年-2014 年购入的部分设备在固定资产核算,金额为 21,213,286.20元,调整后金额为 410,640,004.81元。具体调整如下:调整增加 263,694,435.01元,其中:预付工程款转入调增 195,128,53
42、7.76元,洗煤厂项目调出调整减少 5,244,989.50元,已开票设备入账调整增加15,527,948.72元,暂估未入账款项调整增加 58,282,938.03元。待摊投资账面金额为 156,875,912.59元,调整后金额为 83,067,985.90元。调整减少 73,807,926.69元,其中:120 万技改工程调整增加 189,886,508.32元、调整减少 493,707,990.71元,60 万吨/年技改工程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564,675.00元,洗煤厂改扩建工程、地面硬化等工程调整增加 26,575,102.79元,。上述事项调整后按工程竣工决算报告摊销口径重新
43、计算摊销分配。摊销后工程为 49,370.80万元,具体如下:序号 项目 摊销前金额 分摊额 摊销后金额 备注1 井巷工程 13,406.12 2,753.16 16,159.282 土建工程 12,749.37 2,618.29 15,367.663 设备器具 10,611.72 7,232.14 17,843.86 需安、不需安设备4 安装工程 4,296.79 -4,296.795 待摊投资 8,306.80 -8,306.80合 计 49,370.80 49,370.80关于对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清产核资的专项审计报告 共 19 页 第 16 页山西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44、系电话:(所长办)2056399 (办公室)2023100说明:A 设备器具摊销前金额 10,611.72 万元,较竣工决算报告 12,733.05 万元少2,121.33万元,差额为财务上已将 2011 年-2014 年购入的部分设备在固定资产核算;B 设备器具摊销额 7,232.14 万元,包括安装工程 4,296.79 万元和待摊投资 2,935.35 万元。(2)其他工程在建工程中列支的 15号煤层一盘区、二盘区、35KV 变电站工程、输送机走廊等工程,金额共计 1,152.81万元,经询问,这些工程都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并投入使用,由于账上金额不完整,未开发票,无竣工决算报告,部分工
45、程无合同,导致转固金额无法确定,本次清产核资未予以调整,上述工程仍在在建工程核算。9、资金不足,资金周转压力很大(1)流动资金不足,短期偿债风险高截止 2016年 10月 31日,货币资金余额为 223.83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 9800万元,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 9134万元,应交税费余额为 5482万元,逾期借款应付利息余额为 1918万元,欠缴 2015年、2016 年采矿权价款 6859万元、资金占用费1,496.88万元以及根据合同按每日千分之二核算的应付滞纳金(金额较大) ,资金周转能力不足,偿债压力很大。(2)资产负债率较高,借款逐年增长,企业长期偿债压力较大截止 2016年 10
46、月 31日,资产负债率高达 92.05%,采矿权价款应付未付款余额为 6859万元,公司长期借款余额为 51,840.80万元,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借款 16,849.36万元已逾期,公司的财务风险较高,还款压力很大。10、采矿权价款(1)根据晋国土资储备字【2011】616 号备案证明,该公司应缴纳采矿权价款38,581.95万元。根据该公司和泽州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的采矿权价款合同,该资源价款分十期缴纳,2012 年 3月 31日前,缴纳 7,716.39万元;2013 年至 2021年每年 3月 31日前缴纳 3429.5万元。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应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期支付
47、款项的千分之二缴纳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泽州县国土资源局有权关于对山西晋城春光热电有限公司清产核资的专项审计报告 共 19 页 第 17 页山西晋城陈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所长办)2056399 (办公室)2023100解除合同。经查询,该公司 2015年、2016 年未缴纳资源价款 3,429.5万元/年。(2)资金占用费根据采矿权价款合同,分期缴纳价款的,除首期外,剩余部分采矿权人应按照本期缴纳本金、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和延期缴纳天数承担资金占用费。经查询,中国人民银行 1-5年贷款基准利率为 4.75%,从2012年 4月 1日-2016 年
48、10月 31日,应缴纳资金占用费 14,968,814.86元(34295000*2*4.75%*4+34295000*2*4.75%/360*(30+31+30+31+31+30+31)) 。(3)滞纳金根据采矿权价款合同,若单位未能按期缴纳采矿权价款,应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本期延期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二缴纳滞纳金。根据泽国土资通【2016】123 号文件,2015年采矿权价款可以缓缴 1年,于 2016年 3月 31日到期,2016 年 4月 1日-10月 31日应缴纳滞纳金 14,678,260.00(34295000*2/1000*(30+31+30+31+31+30+31)元。2016 年
49、采矿权价款由于有缓缴政策,暂不计提滞纳金。11、其他情况说明(1)天泰锦辰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中应付未付款 8,802.57万元,其中:未付工资 3,360.37万元,基本养老保险 3,445.9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 717.74万元,失业保险 191.47万元,生育保险 38.00万元,工伤保险 17.00万元,住房公积金1,032.00万元。(2)2006 年 9月付给泽州县财政局 680万元,经县财政局查询,该款已支付给泽州县旅游事业管理所,用于对山西泽州珏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出资使用,县财政局并未挂往来。(3)截止 2016年 10月 31日,天泰锦辰公司账面待处理财产损溢25,750,578.91元。在以 2012年 8月 31日为基准日的清产核资中,天泰锦辰公司清查出收购兴泰煤业损失 399项,金额 14,486,485.37元;大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