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设施及划线工程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项目编号: 招 标 人: 、 (盖章) 地 址: 日 期: 2014 年 11 月 5 日1一、招标邀请函交通设施及划线工程招标邀请函(被邀请单位名称):通过对贵司的考察了解,现邀请你单位按照图纸、设计效果图及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报价。请你单位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下午 1700 时前,根据施工图、清单、设计效果图及相关规范标准、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市场工料价格水平、企业自身经济技术实力等测算本项目的制造加工费、安装费、运杂费、装卸费、检测、验收、利润、税金、配合费、水电费、成品保护、质保等费用成本,按本招标文件
2、要求的内容范围、质量标准、规格档次对整个采购项目清单进行报价。投标文件编制及格式要求:投标文件应包括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格式;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档壹份(刻录光盘) ,并统一装订密封在资料袋内送达;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封面、承诺函、报价表、附件资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密封袋封面要加注投标人公司名称及招标项目名称,并在封面和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和法人章。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承诺函及相关附件提交至 (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你单位
3、收到本邀请函后,请于 领取当日 (具体时间)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招 标 人: 地 址: 邮 编: 2 4 3 0 0 0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日期: 2014 年 11 月 21 日受邀单位签收: 参于投标: 是 否2二、投标须知1、工程概况1.1 项目名称:交通设施及划线工程1.2 建设地点:位于马鞍山市太白大道、湖西南路、印山路、九华路之间1.3 建设规模: 2、承包方式包标志标牌、停车设施的制作、供货及现场安装、交通标志划线的喷涂、检测、验收、移交等工料机、工期、质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缺陷期质量保修整改等全部工作内容的采购安装承包方式。3、质量标准质量等级:合格,并
4、保证一次性通过马鞍山建设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的验收,按期移交并使用。4、工期要求4.1 现场安装工期:14#17#楼地下室工期:2014 年 12 月 5 日至 2014 年 12 月 25 日(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其余楼栋地下室工期:2015 年 5 月 1 日至 2015 年 5 月 30 日(以甲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上述工期内安装完成并通过马鞍山建设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的验收,并在验收合格接到招标人移交指令后 5 日历天内移交给物业并办理移交手续;4.3 质量保证期:两年,从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5、招标范围交通划线及标志标牌制作安装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含标
5、志标牌及交通停车设施制作、供货、交通划线的喷涂、运输、装卸、保险、安装、成品保护、检验试验、验收、移交、维保等工作内容。6、投标保证金6.1 投标报证金人民币 1 万元(大写: 壹 万元) ,汇款方式:网银、电汇、转账。6.2 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招标文件前交纳,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6.4 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无息)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收款人名称、账号等以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名称、账号为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7、履约担保7.1 履约担保形式
6、:采取保证金方式,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号;37.2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款的 5% ;7.3 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否则视为放弃中标,并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按上述要求履行相应手续,依此类推;7.4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合同约定的工期要求,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8、付款条件8.1 预付定金: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二十五日内,支付本工程合同价10%的定金;8.2 工程进度款:8.1.1 全部工程完成整体竣工验收,并完成移交、办理完交付手续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95%;8.2.2 剩余 5% 作为产品
7、质量保证金,在两年质保期满后 30 日历天内,由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 同时扣除质保期内的由甲方代垫付、代维修等支出的费用);8.2.3 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与当次拟付款额等额的建设工程税务发票,付至结算总价的 95%前需提供至与结算总价等额的建设工程税务发票。9、投标人资格9.1 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技术、资金、安装、维保服务实力,具备小区停车场交通划线、交通停车设施、标志标牌制作的设计、制作、加工、安装资格的单位;9.2 投标人近二年(自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 2 年内签约、供货的)有完成至少 2 个类似工程的业绩。注:类似工程是指含产品供货和安装的小区停车场设施及
8、交通划线工程且合同额在人民币 40 万元及以上的供货安装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核查)9.3 投标人产品获得马鞍山市交通主管部门认可并能保证验收合格。9.4 已领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保证金;10、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现场勘察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1、投标有效期: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2、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13、招标答疑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 3 天内提出,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 天前。13、投标报价13.1 报
9、价方式:采购清单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的报价方式。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企业自身实力和承受风险的能力、运输方式、生产资料涨价、通货膨胀、政府政策、天气变化影响等因素,结算时不予调整。413.2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所报的单价、总价均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采购加工、制造、组装、包装、运输、装卸、安装、成品保护等全部费用及为本采购项目实施所发生的水电费、组织及技术措施费、进退场费、检验试验费、材料损耗及运输装卸费、二次搬运、验收及资料归档费、风险费、利润、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13.3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图纸中学校幼儿园及一期一组团内容不需要报价)及现
10、场勘察情况,结合自身实力测算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考虑材料采购供应方式的影响。14.评标办法14.1 评标方法14.1.1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合理低价法。招标人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按照评审办法进行分析和评定,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4.1.2 招标人不承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且中标价不一定为投标报价,并且不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或增加招标范围内的一部分内容或工作量,并按照合同约定调整合同单价。14.2 评审标准14.2.1、首先进行初步评审,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然后再对有效的投标文件技术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有效的投
11、标文件商务报价再进行评审。14.2.2 按以上评审标准,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名。15、合同形式15.1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本招标文件、合同、图纸、清单等范围、内容总价固定)16、其它16.1 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11 月 28 日 14 时 30 分。16.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马鞍山市太白大道深业华府售楼中心 3 楼工程管理部16.3 招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马文 电话:0555-2376023 传 真:0555-2372990 电邮:三、技术标准1、技术规范1.1 须符合设计要求、图纸及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GB5768-1999 道路交通标志
12、和标线 5JT/T2971995 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一)交通标线的技术要求材料要求:(1) 涂料密度, 1.8-2.3g/cm3 ;(2) 涂膜外观,涂膜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及表面无发粘现象,涂膜的颜色和外观与标准板差别不大;(3) 色度性能,按 JT/T1801995 标准 6.2.6 规定的方法测试;(4) 抗压强度:MPa24;(5) 耐磨性(200r/1000g 后减重):50;(6) 逆反射系数 mcd.11.m-2,白色200;黄色100;(7) 软化点:105, ;(8) 干燥时间,min3;(9) 根据 GB57681999 规定,按道路的情况及车速要求,制作
13、道路标线;(10) 制作道路标线使用热熔型反光涂料;(厚度:1.5 mm)(11) 人行横道线、人行预告标志、箭头、导流线制作符合 GB57681999 规定;(12) 制作标线、人行横线及其箭头、导流线等等,要将路面清干净再制作新标线;(13) 车位线、车道线、箭头图示:6(二)交通标志的技术要求1、材料要求(1)标志立柱和横梁,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A3)焊接钢管,应符合 BG70088 的要求。(2)标志板、滑动横梁,采用符合 GB7681999 标准的铝合金板材,并符合 GB319482“铝及铝合金热轧板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 ,GB319382“铝及铝合金热轧板”的规定。(3)高强螺栓,
14、高强连接螺栓(包括相应螺母、垫圈)应采用 40B 式 45 号钢,并符合 GB123176 的规定。地脚螺栓(包括相应螺母、垫圈)应采用普通碳素钢机构钢(A3) 。(4)基础混凝土为 C25 砼。并符合现行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5)钢筋采用热轧结构等级圆钢筋,级 3 号钢(位于桥梁式挡土上的标志基础钢筋采用级)并符合现行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设计规范规定。(6)定向反光标志膜采用三级(即高强级) ,其回归反射光度值(最小值)反光膜颜色的角关座标和标志色泽耐用期应满足交通部 JT/T2971995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的要求。(7)标志板由铝合金板制作,其厚
15、度要求不小于 1.2mm2、标志牌制作(1)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颜色应严格按照 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标准,或设计图的规定执行。为了确保指路标准的确认性,指路标志汉字必须采用等粗线,字体、阿拉伯数字和英文文字应7符合 GB576898 的规定,不允许采用其他字体。(2)标志板与滑动槽钢,卷边加固件连接,在保证连接强度标志板面平整,不影响贴反光膜的前提下,可采用铆接式点焊。(3)本次招标的道路标牌的牌面底牌面底膜均贴工程级反光膜图案、文字均采用高级强;另有注明的除外。(4)指示标牌表面无明显皱纹、凹槽或弯形,每平方米的平整度公差小于 1.0mm。(5)标牌面无裂纹、无明显划痕、无
16、损伤、无颜色不均和污染等现象;应按规范规定进行热浸镀锌处理,镀锌量为 500g/m2。螺栓、螺母、垫圈进行热浸镀锌,必须清理螺纹或作离心处理。(6)标志板与立杆采用铝槽接驳。(7)大型标志使用铝合金板材最大尺寸,最多不超过 2 块铝合金板拼接,以减少接缝,保持版面的平整度;大型标志尺寸以下标志不允许存在任何铝合金板拼接。(8)标志立柱和横梁不允许存在在任何接驳。8四、投标格式(一) 、承 诺 函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马鞍山交通划线、标志标牌制作安装的招标邀请函、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文件、采购清单
17、、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规范标准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万元(RMB 万元)的总价,承担上述采购产品的供货、安装、验收,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坚守诚信原则,如我方采用欺诈、串通等手段进行报价、中标后不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实质上改变合同内容,贵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不退还我方投标保证金。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3、一旦与我方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我方保证按照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移交全部合格的产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验收手续。4、一旦与我方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我方委托 作为本工程的负责人,负责本合同产品的供货
18、、安装、验收、移交等事项。5、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天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函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函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6、在合同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条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7、随同本投标函,我们出具金额为人民币 1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你单位有权不退还我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另选中标单位。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
19、: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日 期:_ _年 _月 _日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公章)日 期: 年 月 日(三)、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 标 人 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代
20、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 (签字) 性别 : 年龄:_身份证号码: 职务:_ _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10(四)、交通停车设施、划线及标志标牌采购清单报价表序号 名称 简图 规格(mm)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1 橡胶定位器 500*160*100 套 高强橡胶2 广角镜 800 面3 单立柱 2 寸*3000 根 镀锌管 4 减速路阻 500*350*50 米 高强橡胶5 反光橡胶护角 800*100 个 高强橡胶轮廓标 双黄 40*180 个 塑料5 车位线 线宽 150 米1 直行箭头 长 3000 个 2 转
21、向箭头 长 3000 个 4 直行转向箭头 长 3000 个 6 双向箭头 长 3000 个 7 三向箭头 长 3000 个 8 通道边缘线 线宽 150 米 中心黄线 线宽 150 米车位编号 000 500*300 个 冷涂喷漆热熔1118 方柱子区位号 A 500*300 个 冷涂喷漆3 出口指示牌 600*400*1.2 面 铝板20 限速标牌 600 块 铝板20 限高标牌 600 块 铝板21 禁鸣标牌 600 块 铝板22 禁烟标牌 600 块 铝板24 出口指示牌 600*600 块 铝板25 入口指示牌 600*600 块 铝板28地下停车场指示 800*600 块 铝板29
22、自报部分.30 合计注:表中“单价”为安装好的成品价(含设计费、材料费、安装费、配件、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全程装卸费、保管费、损耗、税金、技术资料、现场技术指导费等在内的一切费用) 。表中“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12(六)、标志标牌及停车设施样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报价的产品要求,随同投标文件一道送实体样品一套作为评标签约的依据。(七)、投标人投标的其它资料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b、生产企业公司简介、劳动力配置、生产工艺、生产主要设备;c、产品生产质量、供应量保证措施以及相关承诺;d、产
23、品安装及使用注意事项;e、投标人近三年是否存在法律诉讼;f、企业简介及有关工程业绩;g、确保验收承诺书。13五、合同条款发包人(全称): (甲方)承包人(全称): (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相关规范的规定,依据甲方招标结果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一、合同价款及数量:1、合同名称: 交通设施及划线合同2、项目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太白大道与九华路交汇处项目。 3、物品范围:马鞍山交通划线及标志标牌采购(具体详见附件) 。 4、合同总金额: 元 ,即人民币(大写): 。该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物品供
24、货、安装、包装、运输、装卸、运输损耗、成品保护、保险、检验试验、现场点检验收、技术服务、质保、入库及各项税费等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5、现场安装工期:接到招标人现场安装指令后 30 日历天内安装完成并通过马鞍山建设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的验收,并在验收合格接到招标人移交指令后 5 日历天内移交给物业并办理移交手续;6、质保期:质保期两年,均从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签署日开始计。二、付款方式:1. 预付定金:合同签订并生效后二十五日内,支付本工程合同价10%的定金;2. 工程进度款:2.1 全部工程完成整体竣工验收,并完成移交、办理完交付手续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95%;2.2
25、剩余 5% 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在壹年质保期满后 30 日历天内,由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 同时扣除质保期内的由甲方代垫付、代维修等支出的费用);2.3 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与当次拟付款额等额的建设工程税务发票,付至结算总价的 95%前需提供至与结算总价等额的建设工程税务发票。三、验收:1、交货地点: 马鞍山深业华府项目工地 为交货地点。2、甲方联系人:李浩浩 3、乙方联系人: 4、乙方在生产前需提供相关产品样品一份,在甲方处保存,作为货品验收的标准之一。5、乙方在生产前负责到施工现场测量核实所供货物的规格尺寸,由于尺寸误差应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6、 乙方须提前 3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26、货物送达时间、数量及具体地址。7、乙方应在进场后 2 天内根据甲方要求办理出入证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8、产品到达甲方指定送货地点后,由甲方、乙方、监理三方共同对照己封存的样品验收所有货物或抽样验收。如验收时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破损、缺件,乙方应无条件负责调换。14四、安装的时间要求:1、甲方按工程实际进度安排乙方分批供货,并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货物送达时间、数量。2、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完工,甲方不能无故拖延验收时间。3、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4、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送货、按期完工,则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工期不顺延。五、质量保证:1、乙方向甲方所供的产品应达
27、到国家及马鞍山市相关质量要求标准、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并要求其能通过相关技术性能的检测。2、 乙方所供产品的合格率不应低于 100,如低于 100,对不合格部分,乙方除免费更换成合格品外,且应赔偿甲方此部分产品的金额。3、 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应与封存的样品一致。4、 乙方所供产品的包装应完好,包装应对产品在运输等方面起有效的保护作用,包装物不回收。5、乙方须确保交通管理部门对马鞍山深业华府交通划线及标志标牌制作安装工程的验收合格、协助办理当地的验收手续并确保验收。六、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对产品保修 两 年并提供有关产品资料、技术咨询指导服务及零配件供应服务。在质保期内乙方接到有关业主的质
28、量问题投诉后,24 小时内确定责任、并在 48 小时内处理完毕。如产品出现非人为因素的质量问题或乙方安装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所有责任;如因其他原因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并酌情收材料、人工费。2、乙方接到质量问题投诉后,如不能在约定的时间内达到现场,甲方有权请其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仍承担维保期间内该产品的维保责任。3、甲方交房期间,乙方须派技术人员常驻现场,及时处理交房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七、关于结算:本工程全费用综合单价一次性包干,以后不作调整。八、不可抗力:1、 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及时履行合同时,合同的履行时间则相应延迟,延迟的
29、时间和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如果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连续超过一百二十天,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就合同的进一步履行达成协议或解除合同。2、 此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海啸、地震及意外交通事故等客观情况及其双方同意的情况。九、合同的生效、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1、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代表签署,并于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需严格履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各自责任和义务;当甲、乙双方全部履行了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后,本合同终止。152、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文件、来往信函及合
30、同文本以任何形式在任何时间转给与执行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3、 乙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和非甲方的原因而不能按期交货或不能按期完工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二。4、 乙方由于非不可抗力和非甲方的原因而不能按期交货,延期超过了一定的时间即将影响到甲方的房屋交付时(甲方认为)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应起的一切责任。5、 当乙方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达不到合同的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应起的一切责任。6、 若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影响房屋竣工验收或引起业主起诉等情况发生时,如产品经马鞍山市权威部门检测不符合相关标准及合同要求,乙方应赔偿
31、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向小业主支付的赔偿等;如马鞍山市无相关检测机构,则可送其它相关检测机构检测。7、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暂缓执行合同,直至另一方实际履行合同为止。8、 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时,甲方可扣减其合同尾款。十、仲裁:1、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买、卖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此争执应提交马鞍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并由该会按其仲裁规则/程序进行仲裁。2、 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3、 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十一、其它事项:1、 本合同壹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以及相关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2014 年 月 日 2014 年 月 日(合同章或公章) (合同章或公章)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邮编: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