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家 长 书各位家长:您好!首先非常荣幸的通知您,您的孩子在众多的学生中通过了葫芦丝社团的面试,正式成为 52 中学“乐韵”葫芦丝社团的一员。为了进一步贯彻素质教育要求,全面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健康地发展,52 中学成了多项艺术社团,我校的“乐韵”葫芦丝社团成立于 2011 年,先后多次荣获省市级课堂乐器演奏比赛一等奖。合唱团员由我校的初一、初二年级的在校学生组成(原则上升入初三自动退团) ,参与训练的老师均为我校在职的音乐教师,我们本着学生自愿、家长支持、班主任同意的原则,学校组织葫芦丝社团的实践活动。社团训练不收取任何费用。【训练时间】每周一、周二下午第四节课(17:20-18:20)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训练时间将会另行通知。【训练地点】52 中学音乐教室。【活动对象】初一、初二年级部分学生烦请每位家长填好回执单交回学校。您有任何宝贵的意见或者建议也可以写在回执单上,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洛阳市第五十二中学 2014 年 12 月 15 日【 回 执 】老师:我是 52 中学 班学生 的家长(或监护人) ,我已经仔细阅读上面“告家长书” ,我 (填“自愿 ”或“不愿意” )我的孩子参加学校葫芦丝社团活动。家长(或监护人)签名: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