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恐工作指引 版本号:A/3章 节 号 : 12.0 紧急事故处理程序 页码 1/21目的明确突发性紧急事故时,本公司员工如何及时把突发紧急事故准确的汇报给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的主管安全人员,确保突发紧急事故事件得到及时处理,把紧急事故对生命、财产构成的损失减到最少。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管辖区域内发生的恐怖袭击、盗窃、匪警、火警、争吵、斗殴、工伤、火灾、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各类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3. 职责3.1 安全主任负责策划和安排执行,并负责抢险现场指挥及督导。3.2 当值人员应严守岗位。3.3 保安员负责安全防范,人事部电工负责水、电供应及抢修。3.4 其它人员应听从上级领
2、导的调遣,积极参与救护或抢修。4. 程序4.1 紧急事故汇报事件包括:货物、集装箱、拖车失窃事件;非准许运输车辆、人员撞入事件;有预谋破坏公司财产、侵犯员工人身安全事件;火警事故;员工打斗事件;员工工伤;突发生病;自然灾害事件等。4.2 凡在厂内生产的员工,发现不明物件、可疑人员或当有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向直属上司汇报和安全经理汇报。4.3 凡在生活区域的员工,当有紧急事故发生时,应立即向值班保安员汇报。4.4 当部门主管或值班保安员接到员工紧急事故的事件汇报后,应立即把紧急事故情况汇报给安全经理。4.5 当保安员在值班时发生紧急事故,当班保安员应立即把紧急事件的情况及时汇报给直属上司。4.6
3、当安全经理接到紧急事故的事件汇报后、如事态严重,应立即向当地法律执行部门汇报,涉及到客户的事件要汇报给客户主管人员。4.7 保安定期进行内部安全检查,将检查结果汇报给安全经理,安全经理要督促安排实时调查与处理。4.8 保安人员执行安全巡逻时,要保持警觉,发现有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的安全事件,及时向保安队长(或环境、健康与安全主要负责人)报告,能及时排除的要及时处理。4.9 本厂各部门、各区域引发的安全事件,均及时与保安部门取得联系,须紧急处理的可由相关人员现场处理。4.10 在安全维护活动中,如有的安全事件,事态较为严重,甚至有触及法律的行为,应通过保安部与公安机关,法律部门取得联系,并积极配合
4、其调查处理。4.11 当公司、自己、他(她)人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或员工违反厂纪厂规时,任何员工都可以以“信函”的形式向人事部举报(注:“信函”上应注明被举报人的姓名、工号、部门,举报人可署名也可匿名,或者通过意见箱、电话、邮件等方式举报。但举报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或故意诬害他她人,否则,将追究举报人的责任。上 海 保 龙 塑 胶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反恐工作指引 版本号:A/3章 节 号 : 12.0 紧急事故处理程序 页码 2/24.12 公司鼓励与支持员工汇报任何关于恐怖活动及异常事件(如发现厂区有员工吸毒,聚众斗殴等现象) ,对汇报情况调查属实的,每次给予 RMB100 元作为
5、奖励,同时对汇报员工身份信息给予保密。4.14 凡我公司所有的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均须保安队记录存档。5. 参考数据5.1 汇报联系人及电话安全主任(范中兴):021-59558189-301(内线 301)大门保安室:021-021-59558189-513 (内线 513),全天 24 小时有人接听生产副总经理(刘明光): 021-021-59558189-1165.2 紧急联系电话号码:安全主任(范中兴):021-59558189-301(内线 301)大门保安室:021-021-59558189-513 (内线 513),生产副总经理(刘明光): 021-021-59558189-116匪警:110火警:119医疗急救:120 交通事故:122 嘉定海关:021-59167890徐行派出所:021-59995000 嘉定消防中队:021-59926861嘉定中心医院:021-699870086.记录6.1突发事件处理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