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 件 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标 准 设 备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2017 年 版 )使用说明一 、 标 准 设 备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适 用 于 设 备 采 购 招 标 。二 、 标 准 设 备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用 相 同 序 号 标 示 的 章 、 节 、 条 、 款 、 项 、 目 , 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招标人按照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
2、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 标 准 设 备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第 三 章 “评标办法” 分别规定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章“ 评标办法 ”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五、 标 准 设 备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第 五 章 “供货要求” 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
3、准设备采购 招 标 文 件 ( 如 有 ) 、 招 标 项 目 具 体 特 点 和 实 际 需 要 编 制 , 并 与 “投标人须知” 、 “通用合同条款” 、 “专用合同条款” 相衔接。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七 、 标 准 设 备 采 购 招 标 文 件 为 2017 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写小组反映。联 系 电 话 : ( 010)68502581(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招标人: (盖单位章)年 月 日目 录第
4、 一 卷 1第 一 章 招 标 公 告 ( 适 用 于 公 开 招 标 ) . 21. 招 标 条 件 22.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 23.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24.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25.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36. 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 37. 联 系 方 式 3第 一 章 投 标 邀 请 书 ( 适 用 于 邀 请 招 标 ) . 41. 招 标 条 件 42.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 43.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44.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45.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56. 确 认 57. 联 系 方
5、 式 5附 件 : 确 认 通 知 . 6第 二 章 投 标 人 须 知 . 7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71. 总 则 121.1 招 标 项 目 概 况 121.2 招 标 项 目 的 资 金 来 源 和 落 实 情 况 121.3 招 标 范 围 、 交 货 期 、 交 货 地 点 和 技 术 性 能 指 标 . 121.4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 121.5 费 用 承 担 141.6 保 密 . 141.7 语 言 文 字 141.8 计 量 单 位 . 141.9 投 标 预 备 会 . 141.10 分 包 141.11 响 应 和 偏 差 . 142. 招 标
6、 文 件 152.1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152.2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152.3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162.4 招 标 文 件 的 异 议 163. 投 标 文 件 163.1 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163.2 投 标 报 价 173.3 投 标 有 效 期 173.4 投 标 保 证 金 173.5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 适 用 于 已 进 行 资 格 预 审 的 ) 183.5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 适 用 于 未 进 行 资 格 预 审 的 ) 183.6 备 选 投 标 方 案 193.7 投 标 文 件 的 编 制 194. 投 标 2
7、04.1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和 标 记 204.2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204.3 投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与 撤 回 215. 开 标 215.1 开 标 时 间 和 地 点 ( A) . 215.1 开 标 时 间 和 地 点 ( B) . 215.2 开 标 程 序 215.3 开 标 异 议 226. 评 标 226.1 评 标 委 员 会 226.2 评 标 原 则 226.3 评 标 237. 合 同 授 予 237.1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237.2 评 标 结 果 异 议 237.3 中 标 候 选 人 履 约 能 力 审 查 237.4 定 标
8、237.5 中 标 通 知 237.6 履 约 保 证 金 237.7 签 订 合 同 248.纪 律 和 监 督 248.1 对 招 标 人 的 纪 律 要 求 248.2 对 投 标 人 的 纪 律 要 求 248.3 对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的 纪 律 要 求 248.4 对 与 评 标 活 动 有 关 的 工 作 人 员 的 纪 律 要 求 258.5 投 诉 259. 是 否 采 用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2510.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25附 件 一 : 开 标 记 录 表 . 26附 件 二 : 问 题 澄 清 通 知 . 27附 件 三 : 问 题 的
9、 澄 清 . 28附 件 四 : 中 标 通 知 书 . 29附 件 五 : 中 标 结 果 通 知 书 . 30附 件 六 : 确 认 通 知 . 31第 三 章 评 标 办 法 ( 综 合 评 估 法 ) . 32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 . 321. 评 标 方 法 352. 评 审 标 准 352.1 初 步 评 审 标 准 352.2 分 值 构 成 与 评 分 标 准 353. 评 标 程 序 363.1 初 步 评 审 363.2 详 细 评 审 363.3 投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373.4 评 标 结 果 37第 三 章 评 标 办 法 ( 经 评 审 的 最 低 投
10、标 价 法 ) . 38评 标 办 法 前 附 表 . 381. 评 标 方 法 402. 评 审 标 准 402.1 初 步 评 审 标 准 402.2 详 细 评 审 标 准 403. 评 标 程 序 403.1 初 步 评 审 403.2 详 细 评 审 413.3 投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413.4 评 标 结 果 41第 四 章 合 同 条 款 及 格 式 . 42第 一 节 通 用 合 同 条 款 . 431. 一 般 约 定 431.1 词 语 定 义 431.2 语 言 文 字 441.3 合 同 文 件 的 优 先 顺 序 . 451.4 合 同 的 生 效 及 变 更
11、451.5 联 络 . 451.6 联 合 体 461.7 转 让 462. 合 同 范 围 463. 合 同 价 格 与 支 付 463.1 合 同 价 格 463.2 合 同 价 款 的 支 付 . 463.3 买 方 扣 款 的 权 利 474. 监 造 及 交 货 前 检 验 474.1 监 造 474.2 交 货 前 检 验 485.包 装 、 标 记 、 运 输 和 交 付 495.1 包 装 495.2 标 记 495.3 运 输 . 495.4 交 付 506. 开 箱 检 验 、 安 装 、 调 试 、 考 核 、 验 收 506.1 开 箱 检 验 506.2 安 装 、
12、调 试 516.3 考 核 516.4 验 收 527. 技 术 服 务 538. 质 量 保 证 期 539. 质 保 期 服 务 5410. 履 约 保 证 金 5411. 保 证 5512. 知 识 产 权 5613. 保 密 5614. 违 约 责 任 5615. 合 同 的 解 除 5716. 不 可 抗 力 5817. 争 议 的 解 决 58第 二 节 专 用 合 同 条 款 . 59第 三 节 合 同 附 件 格 式 . 60附 件 一 : 合 同 协 议 书 . 61附 件 二 : 履 约 保 证 金 格 式 . 63第 二 卷 64第 五 章 供 货 要 求 . 65一 、
13、 项 目 概 况 及 总 体 要 求 . 66二 、 设 备 需 求 一 览 表 . 66三 、 技 术 性 能 指 标 . 66四 、 检 验 考 核 要 求 . 67五 、 技 术 服 务 和 质 保 期 服 务 要 求 . 67第 三 卷 68第 六 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 69目 录 . 71一 、 投 标 函 . 72二 、 法 定 代 表 人 ( 单 位 负 责 人 ) 身 份 证 明 . 74二 、 授 权 委 托 书 . 75三 、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 76四 、 投 标 保 证 金 . 77五 、 商 务 和 技 术 偏 差 表 . 78六 、 分 项 报 价
14、 表 . 79七 、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 80( 一 ) 基 本 情 况 表 . 80( 二 ) 近 年 财 务 状 况 表 . 82( 三 ) 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情 况 表 . 83( 四 ) 正 在 供 货 和 新 承 接 的 项 目 情 况 表 . 84( 五 ) 近 年 发 生 的 诉 讼 及 仲 裁 情 况 . 85( 六 ) 制 造 商 授 权 书 . 86八 、 投 标 设 备 技 术 性 能 指 标 的 详 细 描 述 . 87九 、 技 术 支 持 资 料 . 88十 、 技 术 服 务 和 质 保 期 服 务 计 划 . 89十 一 、 其 他 资
15、 料 . 90第一卷1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 招 标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 招 标 人 为 , 招 标 项 目 资 金来 自 ( 资 金 来 源 ) , 出 资 比 例 为 。 该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件 , 现 对 ( 设 备 名 称 ) 采 购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 明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地 点 、 规 模 、 建 设 工 期 、 标 段 划 分 和 本 次招 标 采 购 设 备 的 名 称 、 数 量 、 技 术 规 格 、 交 货 地 点 、 交 货 期 等
16、)。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 次 招 标 要 求 投 标 人 须 具 备 资 质 , 业 绩 , 并 具 有 与 本 招 标 项 目 相应 的 供 货 能 力 。3.2 本 次 招 标 ( 接 受 或 不 接 受 ) 联 合 体 投 标 。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应 满 足 下 列 要求 : 。3.3 一 个 制 造 商 对 同 一 品 牌 同 一 型 号 的 设 备 , 仅 能 委 托 一 个 代 理 商 参 加 投 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A)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于 年 月 日 至 年月 日 , 每 日 上 午 时 至 时 , 下 午 时 至
17、时(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在 ( 详 细 地 址 ) 持 单 位 介 绍 信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 邮 购 招标 文 件 的 , 需 另 加 手 续 费 ( 含 邮 费 ) 元 。 招 标 人 在 收 到 单 位 介 绍 信 和 邮 购 款 ( 含 手 续费 ) 后 日 内 寄 送 。4.1( B)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于 年 月 日 时 至年 月 日 时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登 录(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名 称 ) 下 载 电 子 招 标 文 件 。24.2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元 , 售 后 不 退 。
18、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A)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年 月日 时 分 , 地 点 为 。5.1( B)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年 月日 时 分 , 投 标 人 应 在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 电 子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 递 交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5.2 ( A) 逾 期 送 达 的 、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或 者 不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密 封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人 将 予 以 拒 收
19、 。5.2 ( B) 逾 期 送 达 的 投 标 文 件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将 予 以 拒 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 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 名 称 ) 上 发 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地 址 : 地 址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 账 号 :年 月 日3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投
20、标邀请书( 被 邀 请 单 位 名 称 ) :1. 招标条件本 招 标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 招 标 人 为 , 招 标 项 目 资金 来 自 ( 资 金 来 源 ) , 出 资 比 例 为 。 该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条 件 , 现 邀 请 你 单 位 参 加 ( 设 备 名 称 ) 采 购 投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说 明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的 建 设 地 点 、 规 模 、 建 设 工 期 、 标 段 划 分 和 本 次招 标 采 购 设 备 的 名 称 、 数 量 、 技 术 规 格 、 交 货 地 点 、 交 货 期 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
21、1 本 次 招 标 要 求 投 标 人 须 具 备 资 质 , 业 绩 , 并 具 有 与 本 招 标 项 目 相应 的 供 货 能 力 。3.2 本 次 招 标 ( 接 受 或 不 接 受 ) 联 合 体 投 标 。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应 满 足 下 列 要求 : 。3.3 一 个 制 造 商 对 同 一 品 牌 同 一 型 号 的 设 备 , 仅 能 委 托 一 个 代 理 商 参 加 投 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A)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于 年 月 日 至 年月 日 , 每 日 上 午 时 至 时 , 下 午 时 至 时( 北 京 时 间 , 下
22、 同 ), 在 ( 详 细 地 址 ) 持 单 位 介 绍 信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 邮 购 招标 文 件 的 , 需 另 加 手 续 费 ( 含 邮 费 ) 元 。 招 标 人 在 收 到 单 位 介 绍 信 和 邮 购 款 ( 含 手 续费 ) 后 日 内 寄 送 。4.1( B)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于 年 月 日 时 至年 月 日 时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登 录4(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名 称 ) 下 载 电 子 招 标 文 件 。4.2 招 标 文 件 每 套 售 价 元 , 售 后 不 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23、( A)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年 月日 时 分 , 地 点 为 。5.1 ( B)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年 月日 时 分 , 投 标 人 应 在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 电 子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名 称 ) 递 交 电 子 投 标 文 件 。5.2( A) 逾 期 送 达 的 、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或 者 不 按 照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密 封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人 将 予 以 拒 收 。5.2( B)
24、 逾 期 送 达 的 投 标 文 件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予 以 拒 收 。6. 确认你 单 位 收 到 本 邀 请 书 后 , 请 于 年 月 日 时 前 , 以 书面 形 式 确 认 是 否 参 加 投 标 。 在 本 邀 请 书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未 表 示 是 否 参 加 投 标 或 明 确 表 示 不 参 加 投标 的 , 不 得 再 参 加 投 标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地 址 : 地 址 :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25、 件 :网 址 : 网 址 :开 户 银 行 :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 账 号 :年 月 日5附件:确认通知确认通知( 招 标 人 名 称 ) :我 方 已 于 年 月 日 收 到 你 方 年 月日 发 出 的 ( 项 目 名 称 ) 设 备 采 购 招 标 的 投 标 邀 请 书 , 并 确 认 ( 参加 /不 参 加 ) 投 标 。特 此 确 认 。被 邀 请 单 位 名 称 : ( 盖 单 位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单 位 负 责 人 ) : ( 签 字 )年 月 日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 标 人名 称
26、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1.1.3 招 标 代 理 机 构名 称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1.1.4 招 标 项 目 名 称1.1.5 工 程 项 目 名 称1.2.1 资 金 来 源 及 比 例1.2.2 资 金 落 实 情 况1.3.1 招 标 范 围1.3.2 交 货 期交 货 期 : 月计 划 开 始 交 货 日 期 : 年 月 日1.3.3 交 货 地 点1.3.4 技 术 性 能 指 标1.4.1 投 标 人 资 质 条 件 、 能 力 、 信 誉( 1) 资 质 要 求 ( 对 制 造 商 资 质 有 要 求 的 , 应分 别 列 出 并 注 明 ) :
27、( 2) 财 务 要 求 :( 3) 投 标 人 业 绩 :8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投 标 设 备 业 绩 :( 4) 信 誉 要 求 :( 5) 其 他 要 求 :1.4.2 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不 接 受接 受 ,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1.4.3 投 标 人 不 得 存 在 的 其 他 情 形1.9.1 投 标 预 备 会不 召 开召 开 , 召 开 时 间 :召 开 地 点 :1.9.2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预 备 会 前 提 出 问 题时 间 :形 式 :1.9.3 招 标 文 件 澄 清 发 出 的 形 式1.10.1 分 包不 允
28、许允 许 , 分 包 内 容 要 求 :分 包 金 额 要 求 :对 分 包 人 的 资 质 要 求 :1.11.1 实 质 性 要 求 和 条 件1.11.3 其 他 可 以 被 接 受 的 技 术 支 持 资 料1.11.4 偏 差不 允 许允许,偏 差 范 围 :最 高 项 数 :2.1 构 成 招 标 文 件 的 其 他 资 料2.2.1 投 标 人 要 求 澄 清 招 标 文 件时 间 :形 式 :2.2.2 招 标 文 件 澄 清 发 出 的 形 式2.2.3 投 标 人 确 认 收 到 招 标 文 件 澄 清时 间 :形 式 :2.3.1 招 标 文 件 修 改 发 出 的 形
29、式9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2.3.2 投 标 人 确 认 收 到 招 标 文 件 修 改时 间 :形 式 :3.1.1 构 成 投 标 文 件 的 其 他 资 料3.2.1 增 值 税 税 金 的 计 算 方 法3.2.4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无有 , 最 高 投 标 限 价 :3.2.5 投 标 报 价 的 其 他 要 求3.3.1 投 标 有 效 期3.4.1 投 标 保 证 金是 否 要 求 投 标 人 递 交 投 标 保 证 金 :要 求 ,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形 式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金 额 :不 要 求3.4.4 其 他 可 以 不 予 退 还
30、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情 形3.5 资 格 审 查 资 料 的 特 殊 要 求 无有 , 具 体 要 求 :3.5.2 近 年 财 务 状 况 的 年 份 要 求 年 至 年3.5.3 近 年 完 成 的 类 似 项 目 情 况 的 时 间 要 求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3.5.5 近 年 发 生 的 诉 讼 及 仲 裁 情 况 的 时 间 要 求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3.6.1 是 否 允 许 递 交 备 选 投 标 方 案 不 允 许允 许3.7.3A( 2) 投 标 文 件 副 本 份 数 及 其 他 要 求投 标 文 件 副 本 份 数 :是 否 要 求 提 交 电 子 版 文
31、 件 :其 他 要 求 :3.7.3A( 3) 投 标 文 件 是 否 需 分 册 装 订 不 需 要10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需 要 , 分 册 装 订 要 求 :3.7.3( B) 投 标 文 件 所 附 证 书 证 件 要 求3.7.3( B) 投 标 文 件 签 字 或 盖 章 要 求4.1.1( B) 投 标 文 件 加 密 要 求4.1.2 封 套 上 应 载 明 的 信 息招 标 人 名 称 :招 标 人 地 址 :( 项 目 名 称 ) 设 备 采 购 招 标 项 目投 标 文 件招 标 项 目 编 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前 不 得 开 启4.2.1 投
32、 标 截 止 时 间4.2.2( A)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地 点4.2.3 投 标 文 件 是 否 退 还 否是 , 退 还 时 间 :5.1( A) 开 标 时 间 和 地 点开 标 时 间 : 同 投 标 截 止 时 间开 标 地 点 :5.2( 4)( A)开 标 程 序 开 标 顺 序 :6.1.1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组 建评 标 委 员 会 构 成 : 人其 中 招 标 人 代 表 人 , 专 家 人 ;评 标 专 家 确 定 方 式 :6.3.2 评 标 委 员 会 推 荐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人 数7.1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媒 介 及 期 限 公 示 媒
33、 介 :公 示 期 限 : 日7.4 是 否 授 权 评 标 委 员 会 确 定 中 标 人 是否7.6.1 履 约 保 证 金 是 否 要 求 中 标 人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 :要 求 , 履 约 保 证 金 的 形 式 :11条 款 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履 约 保 证 金 的 金 额 :不 要 求9 是 否 采 用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否是 , 具 体 要 求 :10 需 要 补 充 的 其 他 内 容 1. 总则1.1 招标项目概况1.1.1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 实 施 条
34、例 等 有 关法 律 、 法 规 和 规 章 的 规 定 , 本 招 标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设 备 采 购 进 行 招 标 。1.1.2 招 标 人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1.3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1.4 招 标 项 目 名 称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1.5 工 程 项 目 名 称 : 即 招 标 项 目 所 属 的 工 程 建 设 项 目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 金 来 源 及 比 例 : 见
35、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2.2 资 金 落 实 情 况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1.3.1 招 标 范 围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3.2 交 货 期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3.3 交 货 地 点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3.4 技 术 性 能 指 标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 标 人 应 具 备 承 担 本 招 标 项 目 资 质 条 件 、 能 力 和 信 誉 :( 1) 资 质 要 求 :
36、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2) 财 务 要 求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3) 业 绩 要 求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4) 信 誉 要 求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 5) 其 他 要 求 :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投 标 人 为 代 理 经 销 商 的 , 对 投 标 人 的 资 质 要 求 包 含 对 制 造 商 的 资 质 要 求 , 对 投 标 人 的 业 绩要 求 包 含 对 投 标 设 备 的 业 绩 要 求 。需 要 提 交 的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见 本 章 第 3.5 款 的
37、规 定 。121.4.2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除 应 符 合 本 章 第 1.4.1 项 和 投 标 人须 知 前 附 表 的 要 求 外 , 还 应 遵 守 以 下 规 定 :( 1) 联 合 体 各 方 应 按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格 式 签 订 联 合 体 协 议 书 , 明 确 联 合 体 牵 头 人 和 各 方 权利 义 务 , 并 承 诺 就 中 标 项 目 向 招 标 人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 2) 由 同 一 专 业 的 单 位 组 成 的 联 合 体 , 按 照 资 质 等 级 较 低 的 单
38、 位 确 定 资 质 等 级 ;( 3) 联 合 体 各 方 不 得 再 以 自 己 名 义 单 独 或 参 加 其 他 联 合 体 在 本 招 标 项 目 中 投 标 , 否 则 各 相关 投 标 均 无 效 。1.4.3 投 标 人 不 得 存 在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 1)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且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 2) 与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其 他 投 标 人 为 同 一 个 单 位 负 责 人 ;( 3) 与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其 他 投 标 人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 4) 与 本 招 标 项 目 其
39、 他 投 标 人 代 理 同 一 个 制 造 商 同 一 品 牌 同 一 型 号 的 设 备 投 标 ;( 5)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提 供 过 设 计 、 编 制 技 术 规 范 和 其 他 文 件 的 咨 询 服 务 ;( 6) 为 本 工 程 项 目 的 相 关 监 理 人 , 或 者 与 本 工 程 项 目 的 相 关 监 理 人 存 在 隶 属 关 系 或 者 其 他利 害 关 系 ;( 7)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代 建 人 ;( 8) 为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9) 与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招 标 代
40、理 机 构 同 为 一 个 法 定 代 表 人 ;( 10) 与 本 招 标 项 目 的 监 理 人 或 代 建 人 或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存 在 控 股 或 参 股 关 系 ;( 11) 被 依 法 暂 停 或 者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 12) 被 责 令 停 产 停 业 、 暂 扣 或 者 吊 销 许 可 证 、 暂 扣 或 者 吊 销 执 照 ;( 13) 进 入 清 算 程 序 , 或 被 宣 告 破 产 , 或 其 他 丧 失 履 约 能 力 的 情 形 ;( 14) 在 最 近 三 年 内 发 生 重 大 产 品 质 量 问 题 ( 以 相 关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41、 的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或 司 法机 关 出 具 的 有 关 法 律 文 书 为 准 );( 15) 被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 16)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 ) 或 各 级 信 用 信 息 共 享 平台 中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 17) 在 近 三 年 内 投 标 人 或 其 法 定 代 表 人 、 拟 委 任 的 项 目 负 责 人 有 行 贿 犯 罪 行 为 的 ( 以 检察 机 关 职 务 犯 罪
42、预 防 部 门 出 具 的 查 询 结 果 为 准 );( 18) 法 律 法 规 或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131.5 费用承担投 标 人 准 备 和 参 加 投 标 活 动 发 生 的 费 用 自 理 。1.6 保密参 与 招 标 投 标 活 动 的 各 方 应 对 招 标 文 件 和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商 业 和 技 术 等 秘 密 保 密 , 否 则 应 承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1.7 语言文字招 标 投 标 文 件 使 用 的 语 言 文 字 为 中 文 。 专 用 术 语 使 用 外 文 的 , 应 附 有 中 文 注 释
43、。1.8 计量单位所 有 计 量 均 采 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定 计 量 单 位 。1.9 投标预备会1.9.1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召 开 投 标 预 备 会 的 , 招 标 人 按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和地 点 召 开 投 标 预 备 会 , 澄 清 投 标 人 提 出 的 问 题 。1.9.2 投 标 人 应 按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和 形 式 将 提 出 的 问 题 送 达 招 标 人 , 以 便 招 标人 在 会 议 期 间 澄 清 。1.9.3 投 标 预 备 会 后 , 招 标 人
44、 将 对 投 标 人 所 提 问 题 的 澄 清 , 以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形 式通 知 所 有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 该 澄 清 内 容 为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1.10 分包1.10.1 投 标 人 拟 在 中 标 后 将 中 标 项 目 的 非 主 体 设 备 进 行 分 包 的 , 应 符 合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规 定 的 分 包 内 容 、 分 包 金 额 和 资 质 要 求 等 限 制 性 条 件 , 除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非 主 体 设 备外 , 其 他 工 作 不 得 分 包
45、 。1.10.2 中 标 人 不 得 向 他 人 转 让 中 标 项 目 , 接 受 分 包 的 人 不 得 再 次 分 包 。 中 标 人 应 当 就 分 包项 目 向 招 标 人 负 责 , 接 受 分 包 的 人 就 分 包 项 目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1.11 响应和偏差1.11.1 投 标 文 件 应 当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实 质 性 要 求 和 条 件 作 出 满 足 性 或 更 有 利 于 招 标 人 的 响 应 ,14否 则 ,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将 被 否 决 。 实 质 性 要 求 和 条 件 见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1.11.2 投 标 人
46、 应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提 供 投 标 设 备 技 术 性 能 指 标 的 详 细 描 述 、 技 术 支 持 资料 及 技 术 服 务 和 质 保 期 服 务 计 划 等 内 容 以 对 招 标 文 件 作 出 响 应 。1.11.3 投 标 文 件 中 应 针 对 实 质 性 要 求 和 条 件 中 列 明 的 技 术 要 求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资 料 。 技 术 支持 资 料 以 制 造 商 公 开 发 布 的 印 刷 资 料 , 或 检 测 机 构 出 具 的 检 测 报 告 或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允 许 的其 他 形 式 为 准 , 不 符 合
47、前 述 要 求 的 , 视 为 无 技 术 支 持 资 料 , 其 投 标 将 被 否 决 。1.11.4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了 可 以 偏 差 的 范 围 和 最 高 偏 差 项 数 的 , 偏 差 应 当 符 合 投 标 人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偏 差 范 围 和 最 高 项 数 , 超 出 偏 差 范 围 和 最 高 偏 差 项 数 的 投 标 将 被 否 决 。1.11.5 投 标 文 件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全 部 偏 差 , 均 应 在 投 标 文 件 的 商 务 和 技 术 偏 差 表 中 列 明 , 除列 明 的 内 容 外 , 视 为 投
48、标 人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的 全 部 要 求 。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 招 标 文 件 包 括 :( 1) 招 标 公 告 ( 或 投 标 邀 请 书 );( 2) 投 标 人 须 知 ;( 3) 评 标 办 法 ;( 4) 合 同 条 款 及 格 式 ;( 5) 供 货 要 求 ;( 6)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 7)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其 他 资 料 。根 据 本 章 第 1.9 款 、 第 2.2 款 和 第 2.3 款 对 招 标 文 件 所 作 的 澄 清 、 修 改 , 构 成 招 标 文 件 的 组成 部 分 。2.2 招标文
49、件的澄清2.2.1 投 标 人 应 仔 细 阅 读 和 检 查 招 标 文 件 的 全 部 内 容 。 如 发 现 缺 页 或 附 件 不 全 , 应 及 时 向 招标 人 提 出 , 以 便 补 齐 。 如 有 疑 问 , 应 按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时 间 和 形 式 将 提 出 的 问 题 送 达招 标 人 , 要 求 招 标 人 对 招 标 文 件 予 以 澄 清 。2.2.2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以 投 标 人 须 知 前 附 表 规 定 的 形 式 发 给 所 有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人 , 但不 指 明 澄 清 问 题 的 来 源 。 澄 清 发 出 的 时 间 距 本 章 第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