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响应 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对本单位信用情况郑重承诺如下:至 年 月 日 时(填写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确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若我单位提供虚假承诺,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愿意接受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通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处罚,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我单位自行承担。承诺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