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潍 坊 市 坊 子 区 城 区 防 汛 办 公 室 文 件城防汛办 2018 号潍坊市坊子区城区防汛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我区发生洪涝灾害,致使城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能够快捷高效、有条不紊地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特制定坊子区城区防汛应急预案。一、本预案适用于本区新老城区范围内发生洪涝灾害或在以外地区发生洪涝灾害对城区造成危害时,所进行的防汛应急活动。二、城区防汛应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应遵循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全体协- 2 -同作战的原则;应落实行政首长负责
2、制和有关部门的岗位责任制。三、为加强对城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坊子区成立城区防汛领导小组,区长张龙江任组长,副区长李飞雨、区住建局局长马玉良、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郑汝彤任副组长。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城区防汛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局长马玉良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直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发展区)必须服从防汛指挥部的指挥领导和统一调度。为保证汛期指挥系统畅通无阻,城区防汛办公室 24 小时专人值班,街道(发展区)防汛指挥部、各有关部门也必须有专人 24 小时值班,不得擅自脱岗。四、洪涝灾害发生后,区城区防汛办公室应立即作出如下反应:(一) 立即向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城区防汛办公室(地点:区政府综合办
3、公楼南楼 317 室;电话:7661361;联系人:刘希鑫)的领导汇报洪涝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及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二) 迅速赶赴现场,会同当地负责同志组织制定救护措施,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根据现场实际开展有效的抗灾救灾工作。(三) 立即将汛情通报各街道(发展区) 、有关部门单位。(四) 开启一切通讯、传输设备,千方百计保持与险情、灾情发生地和街道(发展区)防汛指挥部、区政府办公室、有关- 3 -部门单位的通讯联系畅通,及时下达有关防汛调度指令。(五) 立即组织民政、水务、保险、驻坊部队、民兵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抢险,进一步搜集更为详细的险情、灾情状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
4、抗旱指挥部报告。五、洪涝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既定的岗位职责立即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并确保与区委、区政府和区城区防汛办公室的联络畅通。受灾情况和救灾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六、洪涝灾害发生后,区政府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将灾情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区政府主要领导全天候靠上协调调度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区政府应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具体负责部署、协调、监督和检查街道(发展区)及有关部门单位的救灾工作。抢险救灾指挥部设立各专业工作小组,并作如下分工:(一)综合协调组: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牵头,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有关部门的主要
5、领导任副组长或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区政府办公室,主要任务包括:向指挥部提出工作方案;检查调度各项决策的落实情况;负责向市政府报告水情、灾情;起草文稿;负责宣传报道的统一组织管理;协调解决部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通讯联络工作。(二)汛情及洪水调度组:由水务局牵头,组织气象及住- 4 -建局市政处人员参加。区水务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区水务局,主要任务包括:负责发布洪水预报、警报、紧急警报、汛情公报和气象预报;负责进行大中型水库、河道、蓄滞洪区的洪水调度,采取蓄洪、分洪、滞洪措施;负责组织大中型水库、河道工程抢险的有关具体工作。(三)灾情调查组:由区发改局牵头,组织
6、区水务局、房产管理中心、统计局、民政局、农业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坊子分公司等单位参加。区发改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区发改局,主要任务包括:负责对灾情进行快速调查、评估、统计上报和理赔工作。(四)工程抢险组:以区武装部为主,调度各有关街道(发展区)武装部,组织民兵队伍紧急抢险。区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经信局、交通局、电力公司、通信公司等单位参加。区住建局局长兼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区住建局,主要任务是负责对城区市政设施、交通、供电、供气、通信、给排水等重点工程设施进行紧急抢修。(五)物资调运组:由区经信局牵头,组织区交通局、民
7、政局、供销社等单位参加。区经信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区经信局,主要任务包括: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调拨和运输工作;管理援助物- 5 -资储运和分配。(六)灾民生活安置组:由区民政局牵头,组织区卫计局、人社局、粮食局、供销社、农业局等单位参加。区民政局长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区民政局,其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吃、穿、住问题;协助做好抢险、医治转移伤病员及人、畜尸体处理事宜。(七)治安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组织特警、交警、武警及有关属地派出所等单位参加。区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办
8、公地点设在区公安分局,其主要任务是: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管理;发布临时治安和交通管制通告;保卫党政领导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重要器材物资;严厉打击趁火打劫等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不法行为。(八)医疗救护组:由区卫计局牵头,组织驻坊部队卫勤单位、防疫站及各医院等单位参加。区卫计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区卫计局,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医疗、防疫机构人员进入灾区;设立临时救护中心,及时抢救医治伤员;做好灾区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组织转运伤员;采购、储运、调配药品等。(九)财务保障组:由区财政局牵头,组织区金融保险系统和区民政局等有关单位参加。区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
9、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区财政局,其主要- 6 -任务是;筹集和解决抗洪救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和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统一安排解决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所属办事机构的办公经费。 (十)宣传组:由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组织新闻中心等机构参加。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或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向社会报导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宣传报道抗洪救灾中的先进事迹等。七、在抢险救灾中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及应遵循的原则:(一) 洪涝灾害一旦发生,区城区防汛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人员,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全力以赴,协同合作
10、,奋力抢险救灾。(二) 洪涝灾害发生后,首要任务是抢救受灾群众,保护国家财产和重要设施,就地就近组织自救互救。(三) 洪涝灾害发生后,区城区防汛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大防汛抢险调度指挥力度,为避免灾情的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新的洪涝灾害,在组织抢险的同时,做好洪水调度,采取一切蓄洪、滞洪、分洪措施,必要时牺牲局部,保全整体,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四) 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无误,村(居委会)、街办(发展区) 、区都要建立逐级上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受灾范围、人员伤亡、房屋倒塌以及铁路、公路、桥梁、电力、通信、- 7 -供水、供气等设施毁坏情况等。在通讯联系中断时,要立即派人逐级上报。八、紧急抢
11、险救灾基本结束后,各街道(发展区) 、各部门单位都要抓紧组织恢复生产,迅即修复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等功能,要搞好卫生防疫;组织好粮食和副食品供应;保证灾民生活安定;机关立即投入正常工作;学校适时恢复上课。九、对在抢险救灾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由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要求参加抢险救灾,造成损失的,对单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坊子区城区防汛应急预案以街道(发展区)为实施单位,各街道(发展区)制定的防汛应急预案由街道(发展区)行政首长统一指挥实施。各街道(发展区)指挥体系如下: (一)凤凰街办组 长: 王洪海 副书记、街办主任副组长: 庄国三 街办副主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街办办公室,冯德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7606650)(二)坊城街办组 长: 乔仕杰 副书记、街办主任副组长: 王兴华 街办副主任- 8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街办办公室,庄平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7661265)2018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