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编号:HNYDPY-QFCG-2018-15采 购 人:清丰县国土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零一八年八月1目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投标人须知 9一说明 .9二谈判文件 .10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0四投标 12五开标 14六评标 14七授予合同 .16八废标条件和招标方式变更 17九纪律和监督 17第三章 谈判程序 19评标办法前附表 19第四章 合同(格式) .23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第 2 页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第 3 页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土地集
2、约利用评价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一、招标条件: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清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就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二、招标概况:1采购项目编号:HNYDPY-QFCG-2018-152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预算金额:36 万元 ;5采购内容:依据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 年度试行)、开发区发展方向区划定实施方案等技术标准,有序组织参评开发区开展评价工作,对评价范围内的各类开发区的“主区”和“发展方向区”进行全面综合
3、评价;6. 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同时具有河南省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需包括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不动产测绘;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企业参加过 2018年度河南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培训,需在河南省土地网上打印网上查询页;4、企业近两年承担过开发区
4、集约利用评价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合同原件为准;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18年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第 4 页(http:/)”无行贿查询网页截图(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在本项目报名期间内(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5、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前查询相关信息并做到投标文件中;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须知: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濮阳市政府采购网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不需要报名,不需要注册。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 年 月 日至 2018年 月 日。3、文件下载网站: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 http:/ 元;人民币叁仟元整;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开户行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确分配保证金,则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七、投标文件的递交:第 5 页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 月 日 15 :30。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
7、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九、联系方式:招标人:清丰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魏女士电 话:18530329938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393-8593977、15890476960本公告解释权归招标采购单位。第 6 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1采购人名称:清丰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85303299052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393-8593977、158904769603采购项目编号:HNYDP
8、Y-QFCG-2018-15采购项目名称: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4采购内容:依据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 年度试行)、开发区发展方向区划定实施方案等技术标准,有序组织参评开发区开展评价工作,对评价范围内的各类开发区的“主区”和“发展方向区”进行全面综合评价;5 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6 万元;6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7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同时具有河南省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河南省
9、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需包括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不动产测绘;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企业参加过 2018年度河南省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技术培训,需在河南省土地网上打印网上查询页;4、企业近两年承担过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以合第 7 页同原件为准;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18年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10、;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查询网页截图(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在本项目报名期间内(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前查询相关信息并做到投标文件中;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
11、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提供缴费凭证;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 元;人民币伍仟元整;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银行行号:1055 0200 0357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确
12、分配保证金,则按未递交保证第 8 页金处理。9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时间起 60 日历天。10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且正本和副本内容必须一致,另附一份电子版(U 盘)1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 月 日 15:30 (北京时间)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13 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文件的编制14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结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文件谈判文件编号: 招 标 人:清丰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
13、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2018 年 月 日 时前不能启封15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6谈判小组的组建:谈判小组构成:采购人代表 1人和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 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7 定标方式:本项目中标人唯一,合理最低价中标。18 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各投标人。19 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20 采购最高限价:36 万元;21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第 9 页22 解释: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第 10 页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清丰县产业集聚区土地集约
14、利用评价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单位。2.2投标人:根据采购合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合格投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款。2.4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2.5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交的文件。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费用承担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
15、11】534 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 号)等文件的规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代理服务费。6.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7.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第 11 页二谈判文件8.谈判文件的构成8.1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服务要求、采购程序和合同条件。谈判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项目概况第四章 评审办法第五章 合同(格式)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格式8.2谈判文件的澄清及修改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投
16、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8.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格式的所有事项和格式要求,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8.4照抄或复印谈判文件要求的、手写的、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导致不被接受。三投标文件的编写9.报价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报价来往的函电均使用简体中文。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10.投标文件计量单位除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第 12 页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7、11.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一报价部分(一)报价函(二)开标一览表二资格证明文件部分(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投标人近两年业绩(四)2015 年度、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6)投标保证金(七)售后服务承诺函(八)无行贿查询网页截图(九)信用中国截图三其他补充资料11.2投标文件应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次序一一对应。12.报价要求12.1投标人应按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报价一览表等。12.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
18、价格调整。投标人自主考虑报价,合同实施应付价款以人民币支付。投标人在报价时还应考虑设计周期内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第 13 页12.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结合现行标准自主进行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13.报价货币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供货项目用人民币报价。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保证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缴纳
19、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必须确保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前到账,否则视为未递交。15.3返还方式:开评标结束后退还未进入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合同签订后退还进入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4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16.投标文件的格式和文件签署16.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
20、正本”或“副本”。“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副本应与正本内容一致,若副本与正本存在文字或表述的不符之处,以正本为准。16.2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投标文件须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以第 14 页使用正本复印,但封面需加盖单位公章。16.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必须这样做时,均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名,否则修改无效。四投标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一起密封,并 在 封 签 处 加盖 公 章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结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
21、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17.2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正面须标明以下字样: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文件谈判文件编号: 招 标 人:清丰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2018年 月 日 时前不能启封。17.3如果密封袋上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采购人拒收未成册和未按以上要求封装的投标文件。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17.4未按本章第 17.1项至第 17.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2、。如果因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开启、失密等情况,采购人概不负责。18.投标文件递交第 15 页1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8.4投标人必须在本须知前附表列明的时间期限内由专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等其它递交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8.5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如果决定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应在原定的投标截止期前 3天,将此决定
23、通知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17款、第 18款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19.2在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19.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报价,否则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5.4条款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五开标20.开标时间和地点采
24、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并签到。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会议时应出示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21.投标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谈判会议。21.1开标需携带的资料第 16 页(1)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投标人近两年业绩(4)2015 年度、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5)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6)投标保证金(7)其他相关材料;六评标22.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组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
25、的规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人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2人构成;参加评标的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1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22.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2.3投标文件的初审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响应程度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
26、格,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谈判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谈判文件视为无效投标:1谈判文件没有谈判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其谈判文件将不被接受;2谈判文件关键内容未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其谈判文件将第 17 页不被接受;3谈判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4谈判单位在谈判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其谈判文件将不被接受;22.4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谈判小组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
27、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6谈判(1)第一轮谈判:谈判小组逐家研究投标人所投谈判文件中情况,质量保证、编制周期、服务能力等内容,并按照谈判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2)第二轮谈判:谈判小组对第一轮谈判中所发现的问题与投标人进行第二轮谈判,投标人同时提交最终报价。(3)谈判小组根据两次谈判的内容,综合评价最终报价和经验、质量、等内容且报价合理的原则确定出成交投标人,原则以第二次报价最低报价的谈判人作为中标候选人,但不排除重点参考编制周期的情况。
28、七授予合同24.定标方式采购人及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应当从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中,根据所提供服务及报价进行择第 18 页优选择,谈判小组根据二次所报价格择优确定中标人,并编写谈判报告,本项目中标人唯一。在谈判结束后将谈判报告送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预成交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后,确定成交投标人。如在考察中发现预成交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具备承担项目能力的,确定成交投标人按照排名顺序顺延。2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14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26.接受和
29、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如出现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况,采购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7.签订合同27.1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八废标条件和招标方式变更28.废标条件28.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
30、采购任务取消的。28.2采购方式变更第 19 页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将重新组织招标;或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其他方式采购。九纪律和监督29.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0.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1.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
31、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2.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4.质量验收34.1服务质量按国家规定验收;34.2服务质量必须与报价许诺及合同要求一致,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接收;34.3如果中标投标人没有按约定的时间、质
32、量、数量交货,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获得经济上的赔偿。第 20 页35.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第 21 页第三章 谈判流程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 项规定无行贿查询网页截图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 项规定资格评审标准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 项规定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 项规定
33、编制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规定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 项规定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 项规定初步评审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8 项规定第 22 页评审办法正文1. 审查方法1.1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采用依次逐项审查方法,一项不通过不可进入下一项审查。不能通过审查的报价文件即为作废。通过二项审查的报价文件为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规定,报价有效。1.2 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判断报价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报价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其他外部证据。2. 审查标准2.1 形式审查标准详细审查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
34、.2 响应性审查标准详细审查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 审查程序3.1 初步审查3.1.1 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依据本章第 2款规定的标准,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形式、响应性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审查。3.2 谈判小组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3.3 通过二项审查的投标人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3.3.1不按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要求澄清或说明的;3.3.2在参与采购活动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4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在审查过程中,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35、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3.5 谈判3.5.1 经审查合格后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进入谈判程序,谈判小组第 23 页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小组分别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报价、货物说明、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部分与投标人进行重点谈判。采购人及谈判小组在谈判过程中应当从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中,根据所提供材料及报价进行择优选择,谈判小组根据二
36、次所报价格择优确定中标人,并编写谈判报告,本项目中标人唯一。3.5.2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参数、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5.3 谈判进行两轮,一次谈判结束后,投标人可根据
37、谈判内容进行二次最终报价,最终投报价格以二次报价为准。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采购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采购需求,须经谈判由投标人提供最终投报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报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
38、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5.4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第 24 页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投标人的保证金。3.6 编写谈判报告,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3.6.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将谈判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6.2 在谈判结束后将谈判报告送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预成交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后,确定成交投标人。如在考察中发现预成交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具备承担项目能力的,确定成交投标人按照排名顺序顺延。3.6.3 谈判小组需告知采购人、采购代
39、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的违法违规行为。3.7 确定成交投标人3.7.1 谈判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谈判结果书面通知各投标人,经采购人考察合格后,向成交投标人、采购人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成交投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7.2 成交投标人应在接到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通知后 3 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成交项目,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 74 号令)第20 条规定处理。3.7.3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投标人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谈判响应文件。3.8 签订合同3.8.1 采购人和成交投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
40、之日起,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投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投标人应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应向成交投标人退还谈判保证金,给成交投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第 25 页第四章 合同(格式)(以采购人最终认定的统一格式为准)(一)、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
41、同的所有文件。1.2 “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1.4 “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1.5 “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单位。1.6 “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
42、的中标供应商。1.7 “检验”指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1.8“清丰县县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指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的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9“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第 26 页1.10“保修期”指自清丰县县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1.11“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
43、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2“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3“招标文件”指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4“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2.技术指标2.1 交付产品的技术指标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的承诺内容相一致。2.2 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3.交货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4.付款4.1 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
44、合格证等。4.2 付款方式、条件: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5.验收 5.1 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5.2 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 10 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 4.1 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在清丰县县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5.3 货物保修期自清丰县县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计算。6.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6.1 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
45、府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第 27 页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6.2 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6.3 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包装要求7.1 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
46、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7.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8.伴随服务8.1 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8.2 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8.2.1 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8.2.2 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8.2.3 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8.2.4 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
47、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8.3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质量保证期9.1 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9.2 如果招标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0.质量保证第 28 页10.1 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
48、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第 9 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10.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它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10.3 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或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11.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11.1 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