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供 需 合 同供 方:赤峰市科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需 方: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现就阀门购买事宜达成以下条款。1. 货物明细: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单价(元)金额(元) 备注1 氯丁胶垫 42.8*40*12 Kg 1270 15.8 200662 氯丁胶垫 42.8*40*12 Kg 1270 15.8 200663 氯丁胶垫 30*4*144 Kg 293 15.8 4629.4合计(大写): 肆万肆仟柒佰陆拾壹元肆角 44761.42. 交货日期:签订合同起 10 日交货。3 .交货地点:平庄污水处理厂院内。4. 运费负
2、担:运费由供方负担。 5. 包装方式:供方常规出厂包装。6. 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标验收,货到十日内提出异议。7. 付款方式:货到付全款。8. 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执行。9.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首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经法院诉讼裁决。10.本合同一式两份。11.本合同产品正常使用下质保货到一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方负责免费维修。12.供方提供发票。供 方:红山区艺创水暖器材经销处 需 方: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代理人: 代理人:开户行:建行赤峰钢铁中街支行 开户行:账 号:15001646654052500582 账 号:签订时间:2013 年 6 月 12 日 签订时间:2013 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