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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洪泽区政府采购项目.doc

上传人:tangtianxu1 文档编号:3037230 上传时间:2018-10-02 格式:DOC 页数:66 大小:484.2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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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淮 安 市 洪 泽 区 政 府 采 购 项 目招 标 文 件项目名称: 砚临河两侧风光带亮化提升及路灯吉祥物安装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 HAZC-2018070080-HZ 采 购 人:淮安市洪泽区园林管理局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日期:2018 年 8 月2目 录第一章 招标文件 .3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3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7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 20第四部分 合 同 23第五部分 项目采购需求 54第二章 投 标 文 件 格 式 55一、投标函 .58三、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投标预算书 60四、服务承诺 .60五、资质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2、 61六、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 62七、示范格式 .633第一章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砚临河两侧风光带亮化提升及路灯吉祥物安装项目招标公告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淮安市洪泽区园林管理局的委托,就砚临河两侧风光带亮化提升及路灯吉祥物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1、 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砚临河两侧风光带亮化提升及路灯吉祥物安装项目项目编号:HAZC-2018070080-HZ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详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3、 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1、 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中华人民

3、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原件备查,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提供包含下列内容的书面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

4、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见示范格式三,必须提供):A.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C.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D.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及 2017 年 8 月 1 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必须提供);2、 根据采购人要

5、求,投标供应商还应具备以下条件2.1 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原件备查);2.2 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执业资格,持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原件备查);2.3 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 2017 年 8 月 1 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必须提供);3、本项

6、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说明: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评委会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六部分。4、 招标文件发布信息:公告期限:2018 年 8 月 30 日 -2018 年 9 月 5 日招标文件可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直接下载。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文件售价:人

7、民币 300 元/ 套(售后不退)。开标现场缴纳。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5、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8 年 9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 年 9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5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会议室(1)(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投标文件接收人:黎晓明 电话:186610531516、 开评标有关信息:开标时间:2018 年 9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会议室(1)(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

8、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评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三楼)评标 2 室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1、 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黎晓明 联系电话: 186610531512、采购人联系人:赵建东 联系电话:139120520608、 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3、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信息:(1)开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2)子账号:9902000283337525 (3)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洪泽支

9、行备注:因民生银行在洪泽为新设网点,各银行网银系统中可能会找不到洪泽支行,如在操作中遇到此问题,可以选择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4)行号:305308773048 4、保证金账户要求:每次投标,请投标人看清发包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一栏,不同项目的保证金子账号是不同的,不能重复使用,投标人汇款时必须看清每个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并将保证金汇入所投项目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中。5、保证金缴纳后,投标人可以电话联系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以下简称“洪泽分中心”)财务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各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查询。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洪泽分中心财6务联系,联系电话

10、:0517-87223270。如果开标时,发现投标单位保证金未缴纳,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己负责。缴纳注意事项(特别提醒):(1)建议各投标单位提前 2 天打款并核实保证金到账情况。(2)缴纳方式为转账、电汇、网银,不能采用现金、本票、银行汇票。(3)如果投标保证金缴纳遇到问题,请联系洪泽分中心财务 0517-87223270。(4)投标人不需要再换取收据。(5)如果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议或者补充说明,投标人可以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的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6、中标结果公示不在前三名的投标保证金将适时退还给投标人。前三名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 5 日

11、内退还。7、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包括网银)或电汇转入的,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财务将自动退回至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联系电话:0517-87223270。9、 其他事项(1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人民币 柒佰壹拾陆万元整(小写: 7160000 元)(2 )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3 )其他:本项目资格审查部分和评审部分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审查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递交的原件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7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友情提醒:投标人应认真阅读

12、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一、总 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合格的投标人2.1 投标人必须符合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质要求; 2.2 凡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交付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投标单位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3.投标费用3.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淮安市洪泽区园林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

13、些费用。3.2 中标人的费用(成交管理费):严格执行“淮财购201610 号”文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收费标准计取。 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及编标费,此费用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无须单独列项计取。4.勘察现场4.1 投标人可以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2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次项目所在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84.3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

14、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4.4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包括:第一章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6.招标文件的澄清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时间以采购人接收书面文件日为准,在递送书面文件的同时请投标人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采购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邮件)。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代理

15、机构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将不予收理)。6.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必须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7.招标文件的更正或补充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7.2 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网进行公示,补充文件将被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7.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代理

16、机构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日期,且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网上进行公告。 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8.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8.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有关格式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9.1.1 按照要求填写的投标函;9.1.2 按照第 10 条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9.1.3 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投标预算书;9.1.4

17、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9.1.5 服 务 承 诺 ;9.1.6 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9.1.7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10.开标一览表10.1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开标一览表的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2 开标一览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报价方案,表中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10.3 投标人可以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并密封随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如果投标人未另外准备一份开标一览表,因唱标需要拆开投标文件正本而导致商业机密泄露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投标报价11.1 报价说明

18、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该项目施工工期、质量等级、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工程量清单及所必须的附10属工程、临时工程、施工设备、材料、劳务、管理、安装、维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的费用。及为完成本工程可能发生和投标人认为所需的一切费用。11.2 投标报价方式:(1)本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因素,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和采购人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结算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11.3 可供执行的工程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1)建设工程工程

19、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4 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 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 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及相应补充规定和淮安市有关规定。(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通知(苏建价2014299 号)。(3)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4)市造价处定期公布的市场材料参考价。主材按采购人提供的品牌、规格、型号自主报价(暂定价除外)。11.4 投标人不得将下列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或提高标准计取,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率:社会保障费率:省级以上财政、税收、物价等部门批准的税金和行政性规费;其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

20、可竞争的费用。11.5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投标人应当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施工能力等)、市场价格信息、采购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计价方法、施工技术方案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工程如有变更所产生的工作量增减,由采购人、监理工程师签证,工程结算时进行调整。11(2)合同工期执行招标文件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所有工程的施工。(3)施工措施费用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在报价时自行考虑。(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要充分考虑各种材料的和施工过程中(试块、试件、成品、环境、消防)的检测试验费用。11.6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备选的投标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

21、。11.7 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1.8 本次项目设招标控制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控制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2.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12.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2.2 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提供货物和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12.3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13.投标保证金1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13.2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转账、电汇、网银。13.3 投标保证

22、金的指定账户信息:(1)开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2)子账号:9902000283337525 (3)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洪泽支行备注:因民生银行在洪泽为新设网点,各银行网银系统中可能会找不到洪泽支行,如在操作中遇到此问题,可以选择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4)行号:305308773048 13.4 保证金账户要求:每次投标,请投标人看清发包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一栏,不同项目的保证金子账号是不同的,不能重复使用,投标人汇款时必须看清每个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并将保证金汇入所投项目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中。13.5 保证金缴纳后,投标人可以电话

23、联系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以下简12称“洪泽分中心”)财务查询保证金缴纳情况,各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查询。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洪泽分中心财务联系,联系电话:0517-87223270。如果开标时,发现投标单位保证金未缴纳,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己负责。缴纳注意事项(特别提醒):(1)建议各投标单位提前 2 天打款并核实保证金到账情况。(2)缴纳方式为转账、电汇、网银,不能采用现金、本票、银行汇票。(3)如果投标保证金缴纳遇到问题,请联系洪泽分中心财务 0517-87223270。(4)投标人不需要再换取收据。(5)如果开标时投标人对本单位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有疑议或者补充说明,投

24、标人可以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的申请,核实保证金缴纳情况。13.6 中标结果公示不在前三名的投标保证金将适时退还给投标人。前三名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 5 日内退还。13.7 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包括网银)或电汇转入的,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财务将自动退回至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联系电话:0517-87223270。13.8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2)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4)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

25、、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投标人合法权益的;(5)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成交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 33 条规定签订合同;(7)成交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 35 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13.8 成交投标人若发生本条第 13.7 款中的任何一种行为,一经查实,经财政部门同意,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14.投标有效期14.1 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13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

26、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五天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须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5.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 9.1 条的要求,编制一式五份投标文件(包括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右上角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5.2 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须打印、盖章,且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的必须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27、其委托受托人签字。委托受托人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响应文件中。投标文件中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5.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受托人签字。15.4 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公章是指刻有投标人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信封(箱)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16.2 信封(箱)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及“请勿在(开标时间

28、)之前启封”的字样。16.3 信封(箱)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及邮政编码,以便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16.4 未按第 16.116.3 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14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7.投标截止时间17.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7.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第 6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8.迟交的投标文件1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

29、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对其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 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第 15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第 16 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19.3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修改投标文件。19.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

30、标及评标20.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0.1 在招标文件经评委会认定没有歧视限制条款的情况下,并且是在采购人同意继续采15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告财政部门,据其批准按以下原则处理: 20.1.1 同意继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将继续实施采购。其原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

31、均不变。20.1.2 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将继续实施采购。20.1.3 同意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将继续实施采购。20.1.4 财政部门不同意采购方式变更的,本次招标项目作废标处理,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0.2 在评标期间,出现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前款规定执行。20.3 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是否同意参加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规定时间内不表达意见的,视同不同意参加。20.4 有多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但所投主要设备为同品牌同型号的,根据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投标人家数的复函(财办库

32、【2003】38 号)规定,按一家投标人计算。21.开标21.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现场监督开标活动。参加开标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21.2 按照第 18 条规定,迟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1.3 开标时请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21.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唱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21.5 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表内容不一

33、致的,一律以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22.评标委员会及职责22.1 采购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22.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16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2.3 评委会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22.4 评委会应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3.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3.1 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将对投标人是否按第二章投标文件的相关格式要求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2

34、3.2 开标后,采购人将组织评委会对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3.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无效。,其投标保证金将被

35、没收。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 在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24.2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受托人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24.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第 25.2 条的规定做出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1725.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

36、证金的;(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六)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七)未响应招标人对于设备品牌要求的;(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2)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3)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

37、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7.招标终止的条款27.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特殊情况按第 20 条处理。27.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7.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

38、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7.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详细评审及推荐成交候选人28.1 评委会将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1828.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打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8.3 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存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工作停止,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9.评标过程的保密29.1 在宣布中标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

39、价、比较投标文件和中标意向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29.2 投标人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处理。 29.3 在评审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有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进行联络。 29.4 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9.5 评标委员会名单在开标前确定,并在招标结果确定前保密。六、定标及合同签订30.确定中标投标人30.1 评委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打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其他”部分得分高低排序。仍无

40、法确定排名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中标公示期限为一个工作日。30.2 采购人将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符合采购需求的中标候选人中按排名先后确定中标标人。30.3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如经查实从参加该中标项目之日起计算所参加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将向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上报并申请取消其中标资格。31.质疑处理31.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19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

41、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31.2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对该投标人列入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31.3 质疑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如递交质疑者不是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须由投标人另行出具授权(授权中必须载明具体权限和事项)以送达或邮寄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31.4 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

42、予受理。(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应当署名: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1.5 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超过法定期限后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31.6 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将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32.中

43、标通知书32.1 采购人在中标公示期满后,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并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32.2 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必须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逾期未办理作自动放弃处理。2032.3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2.4 采购人将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照第 14 条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33.签订合同33.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经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及监督方备案后方可生效。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依据。33.2 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

44、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经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及监督方备案的,将按财政部第 18 号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理。34.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减少34.1 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费用按实际采购量经审计后支付。35.1 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投标人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 5%的履约保证金。35.2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35.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 32 条或 33 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投

45、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21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打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其他”部分得分高低排序。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6.评标标准总分=商务报价(30 分)+施工组织设计(25 分)+其他(45 分)36.1 商务报价(30 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示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

46、标报价)*30 分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投标(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和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属于小、微型企业产品细目报价表认真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36.2 施工组织设计(25 分)1) 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完整,能满足本工程

47、实际情况的要求,内容具体,针对性强 3 分。2) 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可靠 5 分。3) 安全保证措施完善、可靠 4 分。224) 施工措施明确 4 分。5)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措施明确 3 分。6) 投入的施工机械先进、劳动力搭配合理、现场组织机构合理 2 分。7) 进度措施合理、科学,施工步骤具体,形象进度明确,能确保工期 4 分。36.3 其他(45 分)1) 吉祥物设计方案(2 分):根据“朋朋、谢谢”卡通螃蟹形象出具安装示意图(A4 页面,示意图装订入投标文件中)。根据示意图内容酌情给分,满分 2 分。2) 项目经理答辩:由评委会根据项目情况,出具 1-2 题,项目经理现场

48、书面作答,根据答辩情况酌情给分,本项满分 6 分。3) 灯具设备原厂质保承诺书:提供灯具品牌原厂出具的质保承诺书,质保年限 3 年的,得3 分。提供质保承诺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4) 产品原厂质检报告:提供“LED 投光灯、LED 线形灯(2 款)、LED 地埋灯、LED 点光源”(详见灯具规格书)这五款产品的原厂质检报告,根据质检报告的等级,省级质检单位出具的产品质检报告,每个 1 分,国家级质检单位出具的产品质检报告,每个 2 分,本项满分 10 分。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否则不得分。5) 深化设计能力:投标供应商具备照明工程设计资质的,得 3 分。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6) 专业承

49、包能力(4 分):投标供应商具备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一级资质的,得 2 分;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机电)的,得 2 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7) 企业信用:企业具有省级及以上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的,得 2 分。提供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8) 企业资信等级:企业具备 AAA 资信等级证书的,得 2 分。9) 施工设施(满分 5 分):投标供应商自有施工用车:投标供应商自有 20 米路灯车的,得 3 分,自有 16 米路灯车的,得 1 分,本项满分 3 分。投标供应商自有维保用车:投标供应商自有皮卡车的,得 2 分。提供车辆购车发票、权属登记证、行驶证原件,缺项不得分,无原件不得分。10) 企业业绩:投标供应商近五年承担过类似亮化工程的,每项得 2 分,满分 8 分。近五年是指合同签订日期在 2013 年 8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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