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驻马店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项 目 编 号: 驻财采购【2018】1991、1992、2083 号项 目 名 称: 驻马店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采购项目采 购 人 : 驻马店市水利局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 八 月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招标需求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说明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六.评标七.定标八.合同授予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第一章 招标公告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驻马店市水
2、利局委托,对驻马店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采购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1.项目编号:驻财采购【2018】1991、1992、2083 号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格式)包号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标准 预算金额(元)A 包驻马店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穿越老王坡滞洪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服务对驻马店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穿越老王坡滞洪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等420000B 包 驻马店市南水北调 安全评估服务对驻马店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估编制等680000C 包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 10 号口门供水系统过渡过程计算
3、分析报告服务驻马店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项目南水北调配套工程 10 号口门供水系统过渡过程计算分析报告编制等;1230000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43.3 根
4、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3.4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A 包)3.5 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B 包)3.6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
5、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水利行业专业甲级);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C 包)3.7 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企业信用备案手续。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与分包;不接受借用及挂靠资质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4.招标文件的领取(发售)4.1 发售时间:2018 年 8 月 15 日至 2018 年 8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00 时 ,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4.2 发售地点:驻马店市置地大道与骏马路交叉口置地华庭 C 座五单元二楼东户。4.3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法人授
6、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审 核 原 件 , 另 留 存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复 印 件 一 套 ) 。4.4 联系电话:0396- 8114080。4.5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5.投标保证金5A 包:人民币 捌仟 元整;B 包:人民币 壹万叁仟 元整;C 包:人民币 贰万 元整。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的 17:00 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在途资金视为无效)递交到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骏马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置地华庭 C 座五单元二楼东户)。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驻马店开发区
7、支行帐 号:258539926134行 号: 104511049079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9 月 4 日 15:3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9 室 ,逾期送达不予受理。7.开标时间、地点本次招标将于 2018 年 9 月 4 日 15:30 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9 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8.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期限从 2018 年 8 月 15 日至 2018 年 8 月 21 日。9.项目咨询电话:采购人联系人: 宋老师 联系电话:13939679686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乐山大道与泰山路交
8、汇处附近东代理机构联系人: 魏先生 联系电话:0396- 8114080 地址:驻马店市置地大道与骏马路交叉口置地华庭 C 座五单元二楼东户。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十四日6第二章 招标需求项目名称: 驻马店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采购项目 建设地点:驻马店市境内。 一、招标需求1、项目概况:驻马店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利用南水北调供水配套工程中的 10 号口门输水管线向西平、上蔡、汝南、平舆四县供水。输水主管线起点位于西平预留分水口(X=3710245.496, Y=500701.565),终点为平舆县水厂(X=3644155.089, Y=557437.113)
9、,全长 98.858Km。全线共布置三条分支线,分别为西平水厂分支线、上蔡水厂分支线、汝南水厂分支线。全线共布置穿河建筑物 22 处,穿路建筑物 325 处,其中布置倒虹吸 18 处,顶管 9 处,其余均采用明挖。各支线水厂附近分别设置一个蓄水池。主线及各支线起始分别新建现地管理房 1 座,共 7 座,建筑总面积 700m2。全线共布置各类阀井 242 处,包括流量计阀井、空气阀、排空阀井等各类阀井。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A 包:驻马店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穿越老王坡滞洪区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对驻马店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穿越老王坡滞洪区洪水影响评价报
10、告编制等;B 包:驻马店市南水北调安全评估项目编制:对驻马店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估编制等;C 包: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 10 号口门供水系统过渡过程计算分析报告编制:包括驻马店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项目南水北调配套工程 10 号口门供水系统过渡过程计算分析报告编制等;7二、商务要求设计实施周期 中标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完成。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合同约定。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无。8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要求11.1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项目前期
11、工作采购项目1.2 采购人名称:驻马店市水利局1.3 项目内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采购项目1.4 项目编号:驻财采购【2018】1991、1992、2083 号2 合格投标人:具备招标公告第 3 项规定的条件。3投标报价及费用:3.1 本项目投标以人民币报价。3.2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按废标处理。3.3 本项目服务费按中标价的 1.5 % 收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4 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投标人根据需要可以自行现场踏勘。5 样品要求:无。6 投标文件组成:正本 1 份;副本 4 份。7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8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12、9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10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和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11投标保证金交纳与退还: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除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支付所有服务费并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9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12 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日内。13履约保证金的收
13、取及退还: 采购人根据需要可以按中标合同金额的 %(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 10%,具体控制标准可根据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确定)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履约担保函等形式交纳。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提交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担保函。以现金、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的形式交纳的,采购人在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款。14 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5 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第二项商务要求。16 中标供应商可以以政府采购合同为担保向金融机构进行贷款融资。17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14、90 日。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18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的要求,采购人将在开标结束后评标之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谈判、询价)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被拒绝。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19
15、解释: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0一 说 明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采购。2.定义2
16、.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2.3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经销商。2.4 “投标人代表”系指代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5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6 “相关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本次采购货物相关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7 “投标文件有效期”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的期限。中标
17、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3.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本次采购预算为 :A 包: 420000 元;B 包: 680000 元;C 包: 1230000 元。4.投标人应提交的证明文件4.1 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新营业执照”。(有效的副本复印件)4.2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4.3 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11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
18、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复印件)4.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5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7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 若要求投标人自行查询的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得以截图不清或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格式不对为由而拒绝其投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上网核实。只有被列入失
19、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才能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4.8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A 包)4.9 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B 包)4.10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水利行业专业甲级);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C 包)4.11 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企业信用备案手续。注
20、:以上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须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其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装订于投12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评标时必查(原件应另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资格审查后退还)。以上有关材料原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在评标时不能提供的,可以提供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并装订于投标文件内。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体投标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6.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
21、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6.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应与其具备的资质条件相一致。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投标。7.关联企业投标7.1 本招标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7.2 关联企业中, 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一经发现,将导致投标同时被拒绝。7.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8.转包与分包8.1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138.2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或:本项目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本项目“主体和关键性工作”是指: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
23、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9.特别说明:9.1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投标人所拥有。 9.2 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9.3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9.4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由相关部门查处。10.质疑和投诉10.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或收
24、到招标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之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10.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1.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
25、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4二 招标文件12.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2.1 招标公告12.2 招标需求12.3 投标人须知12.4 评标办法及标准12.5 合同主要条款12.6 投标文件格式1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3.1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则需延长开标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递交样品截止时间等可以相应延长)前,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
26、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招标文件公示期间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不受上述限制。13.2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3.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未通过本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评标时不予认可。13.4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日前,将变更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14.要求1514.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
27、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投标的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14.2 投标人应完整签署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投标书和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不得增减或修改内容。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15.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5.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15.2 关于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
28、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15.3 原 版 为 外 文 的 证 书 类 文 件 , 以 及 由 外 国 人 做 出 的 本 人 签 名 、 外 国公 司 的 名 称 或 外 国 印 章 等 可 以 是 外 文 , 但 应 当 提 供 中 文 翻 译 文 件 并 加 盖 投 标人 公 章 。 必 要 时 评 标 委 员 会 可 以 要 求 投 标 人 提 供 附 有 公 证 书 的 中 文 翻 译 文 件或 者 与 原 版 文 件 签 章 相 一 致 的 中 文 翻 译 文 件 。16.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29、部分:16.1 投标书16.2 开标一览表16.3 投标报价明细表16.4 技术响应表16.5 商务响应表16.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6.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6.8 证明文件16.9 抵制商业贿赂承诺16.10 投标保证金17.投标有效期1617.1 投标文件从招标公告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7 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
30、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报价18.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交货地点交货价格,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厂家赠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费用、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服务费、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总和。18.2 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的内容填写。18.3 投 标 人 投 报 多 标 包 的 , 应 对 每 标 包 分 别
31、 报 价 并 分 别 填 报 开 标 一 览表 。18.4 开标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8.5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18.6 对于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评审时不得作为价格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标价格的依据。18.7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产品,还应填报投标产品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为便于评标,投标人应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采购人有权按照投标人的
32、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报价签订采购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19.投标保证金1719.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9.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 项的要求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9.3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9.3.1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19.3.2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19.3.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唱标后私自退出的。19.3.4 投标人在投标截
33、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19.3.5 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的。19.3.6 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的。19.3.7 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19.3.8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19.3.9 投标人影响或干预评审活动的。19.3.10 投标人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和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20.投标文件的签署20.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除了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必须清晰可认,
34、投标文件的目录必须编序。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人负责。20.2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不能出现活页),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20.3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盖章。20.4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1820.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20.6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
35、,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投标人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投标人出具的材料,投标人改动无效。20.7 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无法认定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2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21.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全部密封递交;21.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除将开标一览表装订在投标文件之中外,还应另单独密封递交,并在密封包装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若没有单独递交的,以其投标文件正本为准进行唱标。21.3 所有密封包装均
36、应符合以下要求:21.3.1 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中指明的地址。21.3.2 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包号和“在二一八年 月 日 时(开标日期、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1.3.3 在密封包装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21.3.4 所有密封包装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22.投标文件的递交22.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为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址。22.2 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接受投标文件时核查投标保证金。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
37、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五 开标24.开标、唱标24.1 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24.2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投标人代表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24.3 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38、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开标一览表,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各投标人开标一览表的内容。 24.4 采购代理机构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24.5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24.5.1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的。24.5.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24.5.3 未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24.5.4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4.5.5 一个投标人不只递交一套投标文件的。六 评标25.组建评标委员会25.1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 5
39、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 7 人以上单数:(一)采购预算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二)技术20复杂;(三)社会影响较大。采购人可委派一名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但不得担任组长。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合理的建议。25.2 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
40、视为同意。26.投标文件的初审26.1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6.2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等。26.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6.3.1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3.2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3.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3.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
41、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6.3.5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 87 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6.4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6.4.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规政策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招标公告第3 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21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其投
42、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在审查过程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投标人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不具备该资格条件。26.4.2 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26.4.3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具体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
43、。(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被作为无效投标。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2)投标人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3)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免费维修期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4)缺少 1 项必要功能,或缺少辅助功能 3 项(含)以上的。(5)任何 1 项主要技术指标低于招标需求,或次要技术指标低于招标需求 3 项(含)以上的。(6)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7) 未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列、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8)
44、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意思表述不明确,或前后矛盾,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9)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10)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的。(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22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26.4.4 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现场告知其理由。26.5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45、:26.5.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均与最高限价异常接近【差价小于 2%】,明显缺乏竞争的)。26.5.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6.5.3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6.5.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6.5.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6.5.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6.5.7 有证据证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的。 26.5.8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27.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
46、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投标人的澄清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投标人代表签字。但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对待。评标委员会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28.比较与评价28.1 评标委员会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8.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
47、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2328.3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9.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29.1 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人员透露。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9.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投标被作为无
48、效投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评标异议登记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评审专家等相关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提出的异议进行逐项登记。七 定标31.定标原则31.1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31.2 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的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31.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最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最低报价与技术指标
49、均相同的,按服务优劣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4对有效投标的投标货物符合价格折扣条件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按照“价格调整要素及价格折扣幅度列表”进行报价调整,调整后的评标总价作为投标人的评标价,按评标价由低到高排列。评标价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评标价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评标价、投标报价与技术指标均相同的,按服务优劣排列。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31.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