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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人民医院第一批购置医疗设备项目.doc

上传人:tangtianxu1 文档编号:3033761 上传时间:2018-10-02 格式:DOC 页数:84 大小:462.4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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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公开公平公正 货物类招标文件1虞城县人民医院第一批购置医疗设备项目(第一、二、四、八、九、十标段)二次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虞城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六月公开公平公正 货物类招标文件2忠 告各供应商: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

2、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

3、止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 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第七十三条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

4、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公开公平公正 货物类招标文件3目 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第四

5、部分: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五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参考)公开公平公正 货物类招标文件4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虞城县人民医院第一批购置医疗设备项目(第一、二、四、八、九、十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概况说明1.项目名称:虞城县人民医院第一批购置医疗设备项目(第一、二、四、八、九、十标段)二次2.项目编号:虞财采购【2018】108 号 3.招标编号:商政采【2018】217 号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交验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二、采购需求:(详

6、见招标文件)标段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1 康复医学设备 1 批 2982 胃肠镜 2 台 904 神外专用手术显微镜及工作站 1 套 1808 婴儿培育箱 17 台 609 无影灯 10 套 15010 电子宫腔镜 1 套 180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每个标段预算金额即为该标段最高控制价。四、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五、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显示无行贿犯

7、罪记录。公开公平公正 货物类招标文件5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4、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经营备案凭证;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经营备案凭证;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

8、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六、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咨询电话:0370-2853503);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 年 月 日上午 8:0

9、0 至 2018 年 月 日下午18:00。3、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份(开标前由代理公司现场统一收取)注: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七、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伍万元;第二标段:壹万伍仟元;第四标段:叁万元;第八标段:壹万元;第九标段:贰万伍仟元;第十标段:叁万元;2、保证金交纳方式:网上递交3、保证金交纳及到账时间:2018 年 月 日 9:00 时至 2018 年 月 日 17:00 时截止;公开公平公正 货物类招标文件64、保证金账号获取网址: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

10、文件中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供应商在网址链接中自动获取的保证金账户由中信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供应商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同一账号只会生成一次)、若出现两个及以上供应商保证金汇至同一账号均按无效处理。保证金递交须从供应商备案的基本账户汇出、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八、投标文件接收信息: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 年 月 日 9 时 00 分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九、招标会有关信息:1、招标会时间:2018 年 月 日 9 时 00 分2、招标会地点:商丘市公共资

11、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十一、本次招标项目联系事项:1、采购人:虞城县人民医院联系人:祝先生联系电话:13903702005联系地址:虞城县木兰大道2、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3703398882公开公平公正 货物类招标文件7联系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与星林路馨苑小区 8 号楼中单元 4022018 年 月 日公开公平公正 货物类招标文件8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12、”中所述的项目。2.定义2.1 “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2 “采购人”系指委托采购本项目的机关事业单位。2.3 “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 “中标人”系指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最终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5 “货物”指招标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2.6 “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投标的、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2.7 “重大违法记录”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13、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8 通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以补充、澄清、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潜在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否则产生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2.9“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公开公平公正 货物类招标文件9(1)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2)被各级财政部

14、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的除外);(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的(期限已满的除外);(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5)不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规定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合格的投标人3.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招标的规定。 3.2 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费用4.1 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代理机构、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

15、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4.2 本次采购活动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改办【2003】857 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给代理机构。5.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6. 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6.l 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对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公开公平公正 货物类招标文件10条件和规定均无异议。6.2 投标人如认为本招标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16、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开标后提出任何异议。6.3 本招标文件内容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如出现前后要求不一致、其效力按照招标公告、评标办法、投标人须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顺序依次为准。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招标需求、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4)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5)合同主要条款(参考)7.2 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和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

17、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如果投标人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3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7.4 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或被视为无效。公开公平公正 货物类招标文件118.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除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以外内容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河南省政

18、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网站上以书面形式(或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不足 15 日的、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都应通过代理机构以公告形式发布。采购人未通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或修改无效、评标时不予认可。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 要求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19、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2 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理由。9.3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0. 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时间10.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

20、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翻译的中文公开公平公正 货物类招标文件12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0.2 关于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 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他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不得缺少、留空或私自更改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招

21、标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3. 投标报价13.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交货地点交货价格、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费用、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服务费、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完成本项目所需费用的总和。13.2 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的内容填写(格式见附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3.3 如招标文件规定项目分包(分标段)、投标人投报多标段的、应对每标段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13.4 开标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

22、格提交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5 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和特殊工具的产品、还应填报投标产品配件、耗材、选件表和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等内容、该清单格式由公开公平公正 货物类招标文件13投标人自行设计。采购人有按照投标人的配件、耗材、选件表和特殊工具清单报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 13.6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扶持:(如有)13.6.1 投标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报价给予 C1 的价格扣除(C1 的取值为 6%)、即:评标价投标报价(谈判最后报价)(1C1);小微企业应当列明本项目中所投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清单”并提供中小

23、企业声明函(见格式)且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小微企业库截图或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13.6.2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中小企业的标准为:13.6.2.1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13.6.2.2 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13.6.2.3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有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

24、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13.6.3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3.6.4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提供的所有投标产品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6%)。13.6.5 小微企业产品

25、、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产品仅给予一次价格 6%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14. 投标保证金14.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之一、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要条件、金额及交纳方式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要求执行。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14.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代理机构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公开公平公正 货物类招标文件14自采购合同签订并向代理机构存档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4.3 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串通投标的;(2)投标人提供虚假

26、材料谋取中标的;(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消其投标文件的;(4)中标人未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的;(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或签订合同后不向代理机构存档的;(6)将中标项目分包(转包)给他人的;(7)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8)以他人名义投标的;(9)投标人影响或干预评审活动的;(10)投标人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和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4.4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5.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

27、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2 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公开公平公正 货物类招标文件15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6.投标文件的印制、签署、盖章及装订16.1 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准备 1 份正本和 4 份副本书面

28、投标文件并提供电子文件 1份(U 盘存储),投标文件必须用 A4 幅面纸张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6.2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除了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字迹需清晰可认,投标文件的目录需编序。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16.3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视为无效文件。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投标人)行政公章,不包括专用章。16.4 投标文件应无

29、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投标人出具的材料,投标人改动无效。16.5 投标单位提交的资料应证明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以及拟提供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和性能,提供服务的详细描述等资料。16.6 投标文件须胶装成册。16.7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和撤回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单独密封在非透明专用袋(箱、盒等)公开公平公正 货物类招标文件16中、如不按照要求密封的、采购人

30、及代理机构将拒收。17.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除将开标一览表装订在投标文件之中外,还可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包装上标明“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开标一览表”等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若没有单独递交的、以其投标文件正本为准进行唱标。17.3 投标文件外封面、封口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要求的格式进行封装.17.4 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代理机构对该投标文件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概不负责。18.投标文件的递交18.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代理机构、递交(接收)地点为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址。18.2 代理机构拒绝接收以下情形的投标文件。(1)逾

31、期送达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未交纳投标保证金而参加投标的;(4)一个投标人递交不止一套投标文件的;18.3 若代理机构推迟了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8.4 代理机构接收的所有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公开公平公正 货物类招标文件1719.2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文件

32、应按照本招标文件 17 条规定进行密封、签署、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字样。补充、修改文件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地点。19.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即从开标之时起)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除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外、还将报告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五、开标与评标20. 开标20.1 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20.2 开标由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投

33、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20.4 开标过程由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0

34、.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代理机构对公开公平公正 货物类招标文件18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及时处理。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再接受投标人针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提出的疑义。20.6 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地点等待代理机构的安排、不得擅自离开、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 资格审查21.1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

35、组成资格审核小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在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确认、承担资格审核工作相关责任。21.2 采购人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审查投标保证金是否按照规定交纳等。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核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中标明的“原件备查”件进行核查、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核小组规定的时限内提供。投标人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3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供应商信用信息是

36、否符合要求;(3)能否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供应商住所地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没有行贿犯罪记录;(4)投标保证金是否按照规定交纳等。21.4 通过资格性审查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评标程序。注:资格性审查所需证明材料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规定。22.组建评标委员会公开公平公正 货物类招标文件1922.1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本次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2.2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根据本次招标内容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

37、专家。22.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22.4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1)审查招标文件是否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如存在以上情形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4)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

38、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6)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7)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225 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公开公平公正 货物类招标文件20(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参加采购人组织的需求论证或者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评审等前期工

39、作的、采购人代表除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22.6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民主推选组长。组长由评审专家担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组长主要负责协调评审成员之间的事务性工作、与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交涉相关事宜等。组长与其他成员的法定职责、权利和义务相同、且不得影响和干涉其他成员依法独立评审。22.7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 22.1 款规定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

40、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22.8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但采购文件 24.1 款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公开公平公

41、正 货物类招标文件21(8)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2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3.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对符合性审查工作承担责任。23.2 评标委员会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了响应。23.3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1)投标文件的签署情况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42、,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是否齐全;(3)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等,重大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的范围、质量、服务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3.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符合性审查中不合格的,其投标无效。注意事项: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所需证明材料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规定。2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4.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

43、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公开公平公正 货物类招标文件2224.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3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投标人拒

44、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24.4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具备投标文件基本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说明或补正:(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2)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3)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24.5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投标文件中开标

45、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依据本采购文件 24.2 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6 评标委员会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履行让投标单位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职责、公开公平公正 货物类招标文件23不得将应当澄清、说

46、明或者纠正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25.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齐全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2)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但符合本招标文件 23.2 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4)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价或最高控制限价及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其他报价规定的(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9)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6.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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