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青 岛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文 件青人社办字 2016114 号关于做好 2016 年度青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单位):为切实做好我市 2016 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6 年度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 2016247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调整组建评审委员会,进一步下放评审权限(一)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授权,今年我市组建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2、、卫生技术职务资格正高级和副高级评审委员会、基层卫生- 2 -技术职务资格正高级和副高级评审委员会、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我市所属的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授权青岛西海岸新区组建中小学教师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新区所属的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全市各高、中级评审委员会及办事机构名单见附件 1。(2(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指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中心、青岛市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中心,下同)组建初
3、级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区市、本部门(单位)所属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自 2016 年起,技工学校教师和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市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分别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评审。药品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委托青岛市医药行业协会评价。各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或确认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按关于规范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备案与资格确认管理的通知(青人社字2011 156 号)要求统一 实行备案管理。未经审核备案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予认可。(三)需要委托其他评审委员会代评的,由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汇
4、总审核并联系委托评审事宜,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 200226 号)规定出具委托- 3 -函后,由办事机构统一报送。驻青单位委托我市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由其具有评审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出具书面委托评审函,经市人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各中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方可受理。评审结束后,及时反馈评审结果,由出具委托评审函的部门按规定核准公布和发放证书。需委托我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应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二、规范评审范围,畅通申报渠道(一)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
5、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务员及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外,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二)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根据人事劳动隶属关系逐级呈报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市直单位(部门)下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通过各市直单位(部门)申报管理。各区(市)、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属的事业单位,通过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管委会申报管理。进一步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职称
6、申报渠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市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存放档案并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人员,通过存放档案的市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 4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管委会申报管理。未在市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存放档案并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按照属地关系由工作单位持单位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证明材料,通过单位所在地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高新区管委会申报管理。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城市无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从业者和农村从事专
7、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通过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逐级推荐申报。推荐申报参加省各评审委员会评审的我市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呈报。未经逐级审核同意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得受理。三、严格标准条件,科学评审评价(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以及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淡化论文、奖项数量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 3 件,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 3 项。具体要求以各系列(专业)、各级
8、别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申报通知为准。(二)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对申报人员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进行综合评价,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 5 -评审的重要依据,注重向基层、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三)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根据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 29 号)文件要求, 职称外 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必要条件。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
9、能力不作要求。申报高级职称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需要评价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均可作为依据,具体要求由各高级评审委员会自主确定,以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申报通知为准。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作为我市各评审委员会的综合参评要素。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提交包括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等在内的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作为依据,供评审委员会参考。(四)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在参加职称评审时作为参评要素予以综合考虑。根据关于在青岛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职
10、务晋升中强化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青人社办字 2013125 号)文件 规定,自 2013 年起,青岛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必须每年取得继续教育学分 25 分。2013 年至 2016 年继续教育学分合计不足 100 分的,不得申报 2016 年度卫生系列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2016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继续教育学分审验说明详见2016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说明- 6 -(附件 2)。(五)按照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人社发2016 22 号)有关规定,在 职称评聘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
11、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对待;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生对待。(六)按照山东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试行)(鲁人社发 201563 号)规定,从海外引 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受本人国内任职和年限限制,按照业绩、能力、水平可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海外工作经历、学术和专业技术贡献,可作为参评依据。(七)博士后研究人员职称评审,按照我省贯彻国办发201587 号文件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八)对按规定审核后准予破格申报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由高、中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12、组织业务测试后,提交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单独评审。破格资格审核的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和表格按照关于办理2015年度青岛市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免试及成绩放宽和职称计算机免试资格审核的通知http:/ 7 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 7 -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
13、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事业单位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但未被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实行按岗评审的区市、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等级结构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空缺需求,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工作。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岗位要求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实行评聘分开的区市、部门和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 15%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外
14、,不再推荐评审。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表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与事业单位岗位、待遇挂钩。事业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时,应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规定要求,在核准的岗位设置类别、等级及其数量内,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和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事业单位人员报送材料时一并报送2016 年度青岛市事业单- 8 -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附件 3)及青岛市事业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 4)。(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管理岗位上工作,因工作需要确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须提供青岛市事业单位工作人
15、员同时在两类岗位任职审批表原件。(五)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六)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须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五、规范评审行为,确保评审质量(一)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客观真
16、实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所提交的业绩证明、论文等材料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岗位、专业相符。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任现职后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须填写承诺语,统一规范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 9 -后果,责任自负。”并由本人 签字。没有承诺和签字的材料不予受理。(二)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做好评前
17、公示工作,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及对申报人的推荐排序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申报人员提交的学历、论文、著作等查询和检索证明以及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应由所在单位核对无误后,加盖公章。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3(各中、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拟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相关通知,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面向全市发布。各中、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认真做好申报材料
18、的审查、整理、分析、汇总工作,根据审核情况,研究拟定本系列本级别2016 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方案,并在评审会议召开 10 日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定,经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四)严格执行异议期公示制度。各中、高级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须将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及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呈报部门逐级反馈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并同时在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的信息网和各级呈报部门信息网公示 15 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核准并行文公布。(五)对评审结果公示、审核、备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评审委- 10 -员会办事机构经呈报部门、单位主管部门反馈到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进行具体核
19、实,单位主管部门及呈报部门要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明确意见后,及时上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六)严肃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建立职称评审违纪违规信息档案,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各类违纪违规信息统一管理使用。五、统筹安排时间,精心组织实施(一)2016 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时间总体安排为:9-10 月 组织申报、评议推荐和呈报;11 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12 月底前完成审核、备案工
20、作。各系列(专业)、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申报时间和具体要求以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的通知为准。(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 4 号)文件。(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对我市各级评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部署、实施及进展情况随时进行抽查。在组织评审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的,今后将不再授权其开展相应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四)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是坚持科学人才观,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
21、才强市战略的重要措施,涉及面广,政策性- 11 -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政策规定,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各项任务按时有序完成。附件: 1.2016 年度青岛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名单2.2016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说明3.2016 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4.青岛市事业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 年 8 月 26 日- 12 -附件 12016 年度青岛市高、中
22、 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委员会名单一、高级评审委员会序号 高级评审委员会名称 评审范围及权限 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委托单位 (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1 青岛市卫生技术职务资格正高级评审委员会 青岛市所属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主任医(药、 护、技)师资格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2 青岛市基层卫生技术职务资格正高级评审委员会青岛市所属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主任医(药、 护、技)师资格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3 青岛市卫生技术职务资格副高级评审委员会青岛市所属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主任医(
23、药、 护、技)师资格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4 青岛市基层卫生技术职务资格副高级评审委员会青岛市所属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副主任医(药、 护、技)师资格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5 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 青岛市所属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高级教师资格 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6 青岛市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青岛市所属单位工程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资格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7 青岛市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青岛市所属单位在会计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会计师资格 青岛市财政局会计处- 13 -二、中级评审委员
24、会序号 中级评审委员会名称 评审范围及权限 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委托单位 (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1 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 一级教师2 青岛市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讲师3 青岛市实验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实验师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4 青岛市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5 青岛市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工程师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6 青岛市农业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青岛市农委人事处7 青岛市新闻专业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编辑、记者 青岛市委宣传部干部处8 青岛市体育教练员职
25、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一级教练 青岛市体育局人事处9 青岛市工艺美术专业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工艺美术师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10 青岛市药品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主管(中)药师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11 青岛市艺术专业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三级演员、三级演奏员、三级编剧、三级导演、三级指挥、三级作曲、三级舞美设计师、舞台技师12 青岛市美术专业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三级美术师青岛市文广新局人事处- 14 -13 青岛市图书资料专业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馆员14 青岛市文物博物专业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馆员15 青岛市群众文化专业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馆员1
26、6 青岛市播音专业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一级播音员17 青岛市档案专业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馆员 青岛市档案局综合教育处18 青岛市律师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三级律师19 青岛市公证员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三级公证员20 青岛市法医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主检法医师青岛市司法局人事处三、授权组建的中级评审委员会序号 中级评审委员会名称 评审范围及权限 授权区1 青岛西海岸新区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本区所属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资格 青岛西海岸新区2 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 本区所属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一级教师资格 青岛西海岸新区- 15 -附件
27、22016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说明为做好 2016 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现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事项说明如下:一、根据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青政发20023 号),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有关部 门、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中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学分审验和申报高级职称的初审工作,具体事宜由各主管部门自行安排。根据青人社办字2013 125 号文件,青 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卫生人才中心)负责我市卫生(含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卫生(含计生)初级、中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学分审验和申报卫生(计生)高
28、级职称的初审工作,具体安排详见青岛卫生人才网( ),联系电话 82969267。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登记继续教育学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 269 号)规定,自 2016 年起,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 60 分或全国通用标准的,一次性计算继续教育学时:A 级计 30 学时,B 级 20 学时,C 级 10 学时。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的,每个模块一次性计学时。职 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 试折算的继续教育学时,当年度有效。继续教育学时需要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按照青人发200219 号文件 执行。在审验继续教育学分时,要严格执行关于实施青岛市专业技术
29、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试行意见(青人发- 16 -200219 号)。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简称青岛市人社局专技处)负责申报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分审验工作,审验依据、标准和计算方法详见(青人发200219 号)。卫生(计生)审验 2013 年至 2016 年的材料;工程及其他系列审验近年(即 2012 年至 2016 年)的材料。在国外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除提供电子版外,还须提供国内正规检索机构出具的中文检索证明。三、各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晋升高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材料进行整理汇总、打印2016 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汇总表(见附件),于 20
30、16 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20 日期间(节假日除外)集中到青岛市人社局专技处(闽江路 7 号市政府后楼 1701室)办理。各主管部门务必于两个工作日前电话预约审验日期。本人携带材料前来办理的不予受理。- 17 -2016 年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审验汇总表序 号 姓 名 性 别 拟 晋 职 称 名 称 工作单位名称 备注经办人: 联系电话:- 18 -附件 32016 年度青岛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情况统计表填报单位: 单位规格: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申报人员姓名(全部): 申报人员系列:单位性质 人员编制 实有人数 主体岗位 主系列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岗位类别
31、 管理岗位主系列 辅系列 技术工 普通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数量高级 中级 初级等级 合计 一至四级小计一 二 三 四 五至七级小计 五 六 七 合计 八 九 十 合计 十一 十二 十三 设岗数设岗数 聘用数 主系 列空岗数设岗数 聘用数 辅系 列空岗数专业技术岗位兼岗人数 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单位意见 (盖章)年 月 日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年 月 日- 19 -附件 4青岛市事业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单位名称:(盖章) 主管部门:(盖章) 时间:2016- - 序号 姓名 岗位类别 现聘岗位名称 聘任时间 是否兼岗 备注123456789101112131415说明:1.本表应对事业单位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所有人员进行登记。2.聘任时间指现聘期的起始时间。3.兼岗人员需提交有效的兼岗审批证明。4.当年度申报人员应在备注一栏标明。- 20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 年 8 月 2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