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墙涂料施工合同(标准版)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承接甲方外墙涂料工程施工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工程范围:根据施工图纸和甲方要求负责外墙涂料工程的样板制作、材料供应和施工、检测验收及维护等;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检测验收合格; 4、质量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检测验收,乙方承诺工程项目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优良等级。第二条:工程期限一、本合同工程分四个施工段,详见下表:工程名称 施工段 工期(日历天) 外墙涂料 A 栋 25 B、C 栋 25 D、E、 F 栋 25 G-J 栋 25备注:本
2、合同工期均含节假日及验收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工期自甲方开工通知确定的日期起计算。但乙方的施工工期应不影响土建施工总进度工期,乙方应根据双方共同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及监理盖章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较大和设计变更较大而影响施工进度;2、非因乙方原因,施工中停电造成一天内连续停工累计超过 8 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3、不可抗力因素;4、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5 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条:合同价款一、本合同总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 )。其中
3、:1、B-J 栋施工段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2、A 栋施工段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金额组成详见下表(人民币:元):工程名称 施工段 暂定面积() 包干单价(元/) 暂定总价(元 )外墙涂料 B-J 栋 A 栋 合计 备注:综合包干单价包含本工程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与土建配合协调中乙方自身所发生的费用、税金、验收费等所有费用。但不含外架使用费,超出工期范围的外架使用费由乙方承担,根据实际使用天数按天计算。乙方按施工图进行施工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工程量,以合同约定综合包干单价进行合同结算。二、支付方式合同按 B-J 栋、A 栋两个施工段分段进行施工及支付工程款,在符合合同
4、约定的付款条件,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税务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单位按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银行账号以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施工段的付款条件如下:1、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乙方材料、人工进场,且完成相应施工段腻子层施工并经甲方及监理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施工段合同暂定总价 30%,分别为:B-J 栋为人民币 元整(¥ )A 栋为人民币 元整(¥ )2、相应施工段所有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支付该施工段暂定总价的 50%,同时甲方暂扣除该施工段暂定总价 3.5%的配合费,实际支付分别如下: 1)甲方暂扣除相应施工段暂定总价 3.5%的配合费后,实际支付给乙方该施工
5、段的工程款分别为:B-J 栋为人民币 元整(¥ )A 栋为人民币 元整(¥ )2)甲方暂扣除相应施工段暂定总价 3.5%的配合费,分别为:B-J 栋为人民币 元整(¥ )A 栋为人民币 元整(¥ )4、工程结算:按本合同确定的综合包干单价和实际施工面积进行合同结算。5、本合同所有工程经质检部门整体验收合格,乙方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双方进行结算,甲方扣除质保金和配合费后,付清工程余款。 6、工程质保金为合同结算总价的 3%。质保期内,乙方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质保两年后,甲方将质保金按实结算后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7、工程配合费为合同结算总价的 3.5%,经双方按实结算后,根
6、据暂扣除的配合费进行多退少补。第四条:工程变更因土建设计变更引起本合同项下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乙方应于变更发生后 7 日内将相关资料上报甲方及监理方审核确认。否则,对乙方因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甲方不予认可。第五条:工程质量一、工程样板制作:外墙涂料工程施工前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部位先做以下三种样板:基层腻子(两道:粗型、细型各一道)、底漆层(一道)、外墙漆面层(两道),各种样板需分层留样并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正式施工。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设计变更、样板要求和国家、地方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标准等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派驻代表的监督。相关的合同范本 弱电施工合同 消防工
7、程施工合同 防水工程施工合同 爆破施工合同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 绿化施工合同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 装修施工协议书三、乙方需按约定采购材料,符合图纸要求和国家规定标准,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等,所购材料经甲方、监理方检查确认后,乙方才能施工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乙方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四、外墙涂料工程符合以下规定,以乙方提供的涂料样品进行验收:涂料名称 颜色色号 生产厂家 外墙专用腻子(两道) 有限公司 水性底漆(一道) 弹性抗污涂料(两道) 备注:基层腻子为两道:粗型、细型各一道外墙涂料涂刷纹理为细纹(以样品验收),必须具有遮盖力,耐紫外
8、线,抗酸碱,不变色,不起泡,无粉化,无龟裂,不脱落,可清洗等。第六条: 工程验收一、外墙涂料工程报验。材料进场及施工过程中,乙方需向甲方报验的内容为:1、进场材料报验;2、抹灰基层质量和含水率测定报验(正式施工前报验);3、打底腻子基层质量报验(腻子施工完成后,封闭底漆施工前报验);4、抗碱封闭底漆层质量报验(封闭底漆完成后,罩面漆施工前报验);5、成品质量报验(两道罩面漆完成后报验)。甲方及监理方进行上列各项验收,如验收不合格或验收手续不全,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暂定总价 3/天计收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二、工程综合验收1、以国
9、家颁发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施工图纸、施工技术文件、样板要求等为依据,由甲方、监理方、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部门进行验收。 2、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之日起 7 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贰天内,乙方将该工程移交给甲方。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的,工期顺延。3、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至验收合格,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合同暂定总价 3/天计收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程经过贰次以上(含贰次)未能通过验收的,另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次的处罚。第七条:工程质保1、本合同工程质保期为拾年,
10、自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起计。质保期内,凡因产品和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由乙方负责无偿保修和承担甲方及客户的一切损失损害赔偿责任,工程保修条件、范围等按甲方确认的质保书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质保期内,如腻子层或油漆层出现开裂、起皮、脱皮、变色、泛碱,流坠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返修直至再次验收合格,如属于大面积返修(累计2以上),再次验收合格后工程质保期重新计算(即返修合格后再保修拾年)。 3、质保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用户通知后 24 小时之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否则甲方有权扣收质保金,并自行维修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甲方工作1、甲方提供本工
11、程相关的施工图纸、设计效果图,确定颜色色号。2、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用水、电源,水电费由乙方承担;可提供设备材料放置场地。3、协助协调主体施工各方的关系及对工程工序的整体调度。4、对乙方施工的工程,甲方工地代表负责进行监督,对不合格的工程(工序)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九条:乙方工作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三天内,将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等交给甲方、监理方审定。2、熟悉施工图纸,按图施工;自行负责场内的各种水平和垂直运输。3、严格遵守安全施工、防火等规范和制度,承担施工中造成的事故责任和费用;做好现场自身范围内的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4、工程竣工验收
12、交付甲方前,乙方承担材料设备和工程成品的保管责任,保管期间发生丢失或损坏,乙方承担重置和修复责任。甲方提前使用发生的损坏,由乙方进行维修,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5、因施工需要,乙方须对建筑物某些局部结构、园艺设施或设备管线等进行破坏性施工的,应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恢复原状。6、乙方的施工队伍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安排,使施工能正常进行;否则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和土建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人民币 1000 元/次的罚款。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乙方提交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一式三套给甲方。第十条: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的任
13、何变动均需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则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 20%作为违约金,即人民币 元整(¥ ),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应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付款的,超过约定期限 7天后,每逾期一天,按逾期应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非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按约定工期完工的,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暂定总价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时间累计超过 1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 20%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和土建承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时间相应顺延。4、未经甲方
14、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等的,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事故责任(包括罚款),赔偿由此给甲方和土建承包方造成的损失,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复完整。5、乙方未按约定交付各类资料,经甲方一次催告后 5 日内仍不移交齐全的,视乙方延误工期,按本合同有关工期延误违约条款处理,并仍有交付资料的义务。6、本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转包违约金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7、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需要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款项,甲方均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收,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8、双方均不需对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
15、害承担责任。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 24 小时内向甲方通报灾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的,乙方应每隔 5 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第十条:其它1、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表如下:序号 附 件 名 称 页 数 备 注1 售后服务承诺书 1 附件一2 乙方相关材料 附件二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审核人: 开户银行:经办人: 银
16、行帐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传 真: 传 真:日期:日期:劳动合同编号:_商贸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书甲方: 泰安玉都商贸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泰安市天龙国际大厦 A 座 1303 室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乙方:_(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_户籍地址:_联系方式:_(固定电话)_(移动电话)紧急联系人:_ 联系电话: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合同的类型与期限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
17、为( )。A. 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 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二、试用期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一) 乙方体检或身体健康未能通过甲方入职所要求的;(二) 乙方在入职后一个月内未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三) 乙方不能达到所担任岗位的绩效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的;(
18、四) 乙方在试用期内请假天数超过 3 天或者迟到早退超过 6 次的;(五) 乙方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六) 乙方不服从上司工作任务安排或在工作期间发生殴斗行为的;(七) 其它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第四条 录用条件为:甲方对外公布的招聘条件及入职后确认的“岗位说明书”。三、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第五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详见“岗位说明书”。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第六条约定工作地点。第八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第九条 甲方因
19、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 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乙方应予接受;C. 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现有工作的。第十条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合同办理,双方签名或签单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四、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第十一条 乙方所在岗位每月工作时间按如下执行:周一至
20、周六 , 上班時間: AM 8:30 - 12:30, PM1:30 - 5:30 第十二条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等假期。第十三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法律法规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五、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第十五条 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第十七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第十八条
2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六、劳动报酬第十九条 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计时工资:(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 执行;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绩效考核效益工资随甲方效益情况及绩效考核得分进行调整。2. 计件工资:甲方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工资不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条 甲方于每月 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乙方对每月工资金额有异议应当在收到工资后 3 天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该月工资加班费等已
22、全额支付,甲方不再额外补偿。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与乙方协商一致后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第二十二条 甲方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有权按照乙方新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二十九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第三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
23、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第三十一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甲方要求变更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 3 日内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甲方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三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
24、除合同,不予经济补偿:A. 因乙方未能在 30 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B.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C. 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的。合同期内累计 5 次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的视为
25、严重违纪。D.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 1000 元(含 1000 元)以上重大损害的。E. 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 1000 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随时解除合同。F.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达损失1000 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G.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H.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I.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J.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
26、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B.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C. 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D. 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E. 依据合同第三十二条规定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F. 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的条件和可
27、能,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 15 天的。G.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第三十六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A. 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B. 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的。C. 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D.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E. 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劳动的。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三十二条
28、的规定解除合同: A.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B.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E.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F.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A.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B. 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已确认乙方完成了某一项工作任务的。C. 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
29、销的。D. 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E.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F.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 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合同第三十七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第三十四条约定的,合同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九、经济补偿与赔偿第四十条 本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一条 除按合同三十四条规定或其它相关规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属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第四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未提前三天或转正后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的,甲方需要临时聘请人员代替
30、其工作岗位,因此将扣除相应天数工资作为临时人工费用。第四十三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或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第四十四条 乙方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十、特别约定第四十五条 【服务期】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乙方另行订立服务期协议,约定服务期,甲、乙双方约定的服务
31、期长于本合同期限的,本合同期限相应顺延。 第四十六条 【商业秘密】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A. 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B. 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源、劳动报酬、进货渠道、产销政策、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C. 公司依照法律规定
32、(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和有关协议约定(如技术合同等)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等。第四十七条 【竞业限制】鉴于乙方是甲方的以下 类(A:高级管理人员; B:高级技术人员; C 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人员,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二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 ,地域 。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 ,支付方式为 。若乙方违反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应支付违约金 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第四十八条 【离职交接】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含试用期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办理
33、工作交接手续,归还甲方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1) 乙方负责保管、使用或在其控制范围内的所有有关甲方及管理、经营和产品的文件、档案原 件及复印件;(2) 甲方的供应商、客户以及其它联系单位和个人的名单和资料;(3) 包含甲方资料和信息的软件、磁盘、硬盘、光盘、U 盘等存储设备;(4) 甲方为乙方配备的工作工具、仪器、设备及其他办公用具等。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交接义务的,甲方有权暂时不予支付乙方应领工资和经济补偿;乙方超过三日仍拒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工资、经济补偿中予以扣除,工资、经济补偿尚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仍需赔偿损失。第四十九条
34、 【告知义务】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同时,乙方也已向甲方如实告知本人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情形,并保证其真实性。第五十条 【文书送达】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 ,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甲方以 EMS 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邮寄至该项地址的,即使邮件因拒收或无人签收等原因被退回均为送达。第五十一条 【合同附件】甲方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手册、人事行政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35、岗位说明书、培训协议、保密协议、安全准则等)均属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与合同条款同等,乙方确认已充分阅读甲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十一、劳动争议处理第五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规定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第五十四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准。第五十五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第五十六条 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必须由甲方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和乙方劳动者本人亲自签名,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 (盖章) 乙方: (签名)负责人: (签名) 日期: 201 年 月 日 日期:201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泰安市天龙国际大厦 A 座 1303 室 签订地点:泰安市天龙国际大厦 A 座1303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