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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政办发〔2010〕7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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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房政办发201078 号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 年度区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的 通 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区直属各单位: 今年是市政府对区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的第一年,年初以来,市政府陆续下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939 号)、关于开展 2010 年度区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的实施方案(京依法行政发 20103 号)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依法行政 办 20102 号,以下简称考核细则)三个文件,对区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提出了具- 2 -体标准和要求。经区政府同意,

2、现将考核细则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做好相关工作。要对照考核内容,结合今年“ 三化两区” 建设重点工作, 结合本部 门、本单位法定职责,制定本单位的落实方案。二、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抓好全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方案的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法制办)要做好对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日常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考核指标落到实处。三、 考核细则中的市属责任单位,对应我区相关工作的责任单位和牵头单位,即:区政府办、区经信委、区法制办、区信访办、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审计局

3、、区司法局。各责任单位要对照考核指标,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牵头组织和督促落实工作。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二日 - 3 -关于印发2010 年度区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京依法行政办 20102 号各区、县人民政府:为认真做好 2010 年区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9 39 号,以下简称 通知)要求,2010 年 5月 4 日,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2010 年度区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的实施方案(京依法行政发20103 号,以下 简 称实施方案)。为 保证实施方案确定的各

4、项考核指标落到实处,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我们组织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了2010 年度区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4 -2010 年北京市区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扣分(加分)标准 扣分(加分)依据 责任单位1区县政府未建立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制的,扣0.5 分;区县政府成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文件2每年召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相关会议少于 1 次的,扣 0.5 分;原始会议记录或者会议纪要等证明文件3未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的,扣 0.5分;区县政府

5、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文件4未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的,扣 0.5分;区县政府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文件(工作要点等)5未制定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的,扣 0.5 分;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未落实或者落实不好的,扣 1 分;区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文件,或者政府绩效管理考评中依法行政考评细则;依法行政任务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记录和监督、检查书面报告6未按要求时限和内容向市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扣 0.5 分,未向市政府提交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的,扣1 分;区县政府向市政府提交的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文件及电子版7上报依法行政信息少于6 篇的,扣 0.5 分; 市依法行政办邮箱和市政府法制办

6、网站实际接收区县政府上报信息数量(一)建立完善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机制情况(5.5 分)8. 未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工作的,扣 0.5 分。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相关文件或者材料市依法行政办(5.5 分)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15分)1区县政府未按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扣 0.5 分;区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文件市依法行政办(2.5 分)- 5 -2未按规定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的,扣0.5 分;未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或者年度集中学法少于 2 次的,扣 0.5 分;区县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文件;实施学法计划的文件或者材料(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7、主讲人、内容等)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培训的,扣 0.5 分;未按要求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法制干部培训的,扣0.5 分;市依法行政办平时掌握的情况4区县政府未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制度的,扣 0.5分;区县政府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制度文件和考察测试记录5未制定区县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年度计划的,扣 0.5 分;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年度计划落实不好的,扣 0.5 分;区县政府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年度计划文件;组织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的文件或者材料6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中没有安排依法行政内容的,扣 0.5 分;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计划

8、、通知、课程设置等文件或者材料市人力社保局(2 分)7区县政府未制定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并落实的,扣 1 分;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每次宣传的材料(包括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基本情况)(二)建立落实依法行政学习宣传和培训制度情况(6.5 分)8区县政府未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目标责任制文件并明确任务分解的,扣1 分。法制宣传教育目标责任制文件,及明确任务分解相关材料市司法局(2 分)(三)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情况(3 分)1区县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未能与其责任、任务相适应的,扣 3 分。区县政府法制机构“三定”及编制文件,要求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能与其责任、任务相

9、适应市政府法制办(3 分)(四)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监管情况(4 分)1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未按规定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的,每发现 1 项扣 0.5 分,最多市和区县两级监察部门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和网络实时监控系统等渠道掌握的情况市监察局(4 分)- 6 -扣 2 分;2未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全程办事代理制度的,扣 1 分;区县政府建立全程办事代理制度的相关文件及材料3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全程办事代理制度落实不好的,扣 1 分。市和区县两级监察部门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和网络实时监控系统等渠道掌握的情况,以及平时检查掌握的情况1区县政府未明确工作机构及专职工作人员的,扣 1

10、分;区县政府相关文件,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日常掌握的情况2未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扣 1.5 分;区县政府考核工作报告文件3未落实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业务培训的,扣1.5 分;区县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相关材料,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日常掌握的情况(五)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情况(5 分)4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统筹整合、畅通拓宽不到位的,扣 1 分。区县政府相关工作总结材料,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日常掌握的情况市政府办公厅(5 分)1区县政府核心业务信息化水平没有达到相关要求的,扣 1.5 分;系统监测和现场检查记录以及各区县提交的网络建设备案材料

11、、基础数据建设材料、跨部门跨层级资源共享材料、核心业务梳理结果材料、核心业务信息化材料、综合行政服务大厅信息化材料(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情况(3 分) 2网上公共服务项目没有达到相关要求的,扣 1.5分。网站监测的行政办事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服务效果、服务质量情况和各区县提交的网站自评报告以及专家组检查结果市经济信息化委(3 分)1区县政府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新财政管理体制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的,扣 0.5 分;区县政府制定和落实新财政管理体制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的相关文件或者材料二、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15 分)(七)规范公共财政管理,完善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情况(3

12、 分)2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依法保证相关事业经费增长的,扣 0.5 分;区县政府落实上级关于农业、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依法增长要市财政局(3 分)- 7 -求,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相关文件或者材料3未全面推行部门预算,行政经费未统一纳入预算予以保障的,扣 0.5分;区县政府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改革、将行政经费统一纳入预算保障的相关文件或者材料,以及市财政局平时工作中掌握的情况4未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扣 0.5分;区县政府推行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改革的相关文件和材料5未建立健全规范化、程序化的政府采购制度和监督管理体系的,扣 1分。区县政府有关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与本级财政部门

13、分离和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加强政府采购监管的相关文件和材料1区县政府未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的,扣 1 分;区县政府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文件2区 县政府及其部门制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未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扣0.5 分;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告、公众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等记录文本3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未经本级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仍然实施决策的,每项扣 2 分;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合法性审查记录(包括提请审查的文件和法制机构最终意见)4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听证的决策事项,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

14、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未听证或者未按规定程序举行听证会的,每项扣 0.5 分;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记录(包括听证的决策事项及听证时间、地点、程序、内容、参加人员、 结果等)三、建立行政决策机制,落实依法决策制度(15分)(八)完善和落实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和程序情况(6 分)5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经集体讨论而未经集体讨论的,每项扣 0.5 分;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原始记录或者会议纪要市依法行政办(6 分)- 8 -6区 县政府未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的,扣 0.5 分;区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文件7区县政府及其部门未按规定

15、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进行抽样检查、跟踪调查或者评估的,扣 0.5 分。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进行抽样检查、跟踪调查的通知、记录等或者评估报告1区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决策事项在合法性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每项扣3 分;市依法行政办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平时掌握的情况(九)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情况(6 分) 2经监 督机关指出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及时的,扣 5 分。市依法行政办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平时掌握的情况市依法行政办(6 分)1区县政府未按照“谁决策、谁负责” 的原 则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扣 1 分;区县政府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文件(十)建立和落实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情况(3 分

16、) 2决策责任追究制度落实 不好的,扣 1 分;未落实的,扣 2 分。市监察局平时工作中掌握的情况以及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市监察局(3 分)1区县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未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每件扣 0.5 分;区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合法性审查材料(包括审查时间、审查结果等)2未经过集体讨论决定的,每件扣 0.5 分;区县政府集体讨论原始记录或者会议纪要(包括讨论时间、地点、程序、内容、参加人员、结果等)3应该 听证而未按规定要求举行听证会的,每件扣 0.5 分;市政府法制办日常备案掌握的情况和区县政府听证记录(包括听证时间、地点、程序、内容、参加人员、结果等)(十一)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

17、和发布程序情况(2 分)4区县政府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期限向社会公布的,每件扣 0.5 分。区县政府制定和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及市政府法制办日常备案和检查掌握的情况市政府法制办(2 分)四、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10 分) (十二)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1区县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报市政府备案的,每件扣区县政府制定和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及市政府法制办日常备案和市政府法制办(3 分)- 9 -0.5 分; 检查掌握的情况2未建立对所属委办局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的,扣0.5

18、 分;备案监督制度落实不好的,扣 0.5 分;区县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制度文件和年度备案文件目录情况(3 分)3未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的,扣0.5 分;未按市政府要求和时限对本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公布的,扣 0.5 分。区县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文件和定期清理并公布的文件目录及相关材料(清理通知、公布结果、清理报告等)1区县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超出职权范围的,每件扣 2 分;有违反上位法规定情形的,每件扣 2 分;有增加相对人义务、限制相对人权利内容的,每件扣 2分;区县政府制定和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及市政府法制办日常备

19、案和检查掌握的情况(十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情况(5 分)2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存在问题经监督机关指出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及时的,扣 5 分。区县政府制定和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及市政府法制办日常备案和检查掌握的情况市政府法制办(5 分)1区县政府年度未组织本区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的,扣 1 分;区县政府年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的相关文件和材料(包括培训时间、参加人员、考试结果等)2未建立行政处罚执法资格动态管理制度的,扣1 分;区县政府建立行政处罚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文件3未按规定开展执法证件申领、核发、监督和管理工作的,扣 1 分;区县政府开展执法证件申领

20、、核发、 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记录五、认真履行执法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16分)(十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5 分)4未通过区县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区县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权及工区县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布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权及工作流程的情况材料市政府法制办(5 分)- 10 -作流程的,扣 1 分;5未对本区县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权进行动态管理的,扣 1 分。区县政府网站等载体对行政执法主体、依据、职权进行动态管理的材料1区县政府未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的,扣1 分;区县政府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文件2未建立行政执法协调工作制度和方案的,扣0.5 分;未按要求开展行政执法协调工作的,扣

21、0.5 分;未落实行政执法协调结果的,扣 1 分;区县政府建立行政执法协调工作制度、方案和开展执法协调、落实协调结果的相关文件和材料,以及市政府法制办日常掌握的情况3未制定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的监督程序及制度的,扣 1 分;区县政府制定和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的监督程序及制度的文件和材料4未建立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制度的,扣 1 分;年度内未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扣 1分;区县政府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制度文件和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相关文件、材料(包括评查时间、方式方法、结果等)(十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8 分)5在全市组织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发现不合格案卷的,扣 2 分。市政府

22、法制办开展案卷评查时掌握的情况市政府法制办(8 分)(十六)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情况(3 分)1区县政府未建立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的,扣1 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不好的,扣1 分;未落实的,扣 2 分。区县政府制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的文件和落实该制度的相关文件、材料(包括被追究的人数、次数、原因、类别等)市监察局(3 分)1区县未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未基本形成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体系的,扣 1 分;区县建立调解组织目录及相关材料和市司法局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2未落实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工作要求或者落实不好的,扣 1 分;区县落实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工作相关材料和市司法局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六、防范和化

23、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全稳定(9 分)(十七)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情况(4 分) 3未建立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长效保障机制或者落实不到位的,扣 1 分;建立和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长效保障机制的文件、材料和市司法局日常掌握市司法局(4 分)- 11 -的情况4未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的,扣 1 分。建立和落实人民调解组织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的文件、材料和和市司法局日常掌握的情况1区县政府未按规定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扣1 分;区县政府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文件和材料2到市和中央国家机关集体上访(不含 5 人访)批数,以本区县人口总数四万分之一为基数,超过基数的,扣 1

24、分;北京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市信访办日常掌握的相关数据3信访工作相关制度未落实或者落实不好的,每项扣 1 分;区县政府建立信访相关制度的文件及落实制度的相关材料和记录4违 反信访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被信访人投诉并查实的,每件扣 1 分;市信访办日常掌握的相关情况(十八)完善落实信访制度,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情况(5 分)5被撤销、 责令重新做出答复意见的复查复核信访案件,每发生一件,扣 1 分。市信访办日常掌握的相关数据市信访办(5 分)1区 县政府及其部门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对全国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处理和答复的,扣 1 分;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办理全国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5、意见和建议的文件、材料,市政府办公厅日常掌握的情况(十九)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情况(2 分)2区县政府及其部门未积极配合做好接待全国及市人大常委会和政协组织的视察、考察、检查及调研工作的,扣 1 分。全国及市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反馈的情况,市政府办公厅日常掌握的情况市政府办公厅(2 分)1区县政府未建立群众举报制度的,扣 0.5 分;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未按规定进行处理和答复的,扣 0.5 分;区县政府建立群众举报制度的文件和处理、答复群众举报问题的记录等材料,及市监察局日常掌握的情况七、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20 分)(二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情况(2 分)2未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或者有制度未落实

26、的,区县政府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的文件和组织特约监市监察局(2 分)- 12 -扣 0.5 分; 察员开展活动的材料3未建立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及反馈机制的,扣 0.5 分。区县政府建立新闻媒体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及反馈机制的相关文件和材料1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工作人员对本区县政府或者部门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率未达到百分之百的,扣 1 分;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年度内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记录(包括发生时间、单位、案由、出庭应诉人、判决结果等)2因区县政府及其部门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本区县政府或者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被生效判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每件扣1 分;区县政府及其部

27、门年度内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记录(包括发生时间、单位、案由、出庭应诉人、判决结果等)和市法院系统提供的情况3应诉 的行政行为被维持或者原告撤诉,但法院以司法建议或者其他方式指出行政执法中存在过错的,每件扣 0.5 分;同上4行政诉讼判决、裁定或者司法建议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的,扣 2 分;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对生效的司法机关判决、裁定或者司法建议执行情况记录和市法院系统提供的情况(二十一)落实人民法院司法监督情况(3 分)5存在或者变相存在阻挠起诉人起诉或者打击报复起诉人或者其他干扰正常司法程序的,扣 3分。市政府法制办从市法院系统了解掌握的情况市政府法制办(3 分)1区县政府作为行政复议受理机关未

28、建立完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案件审理等制度的,扣 1分;区县政府建立完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案件审理等制度的文件、材料(二十二)加强行政复议监督情况(6 分)2作为被行政复议对象未制定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扣 1 分;区县政府制定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文件 市政府法制办- 13 -3未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和领导干部听取典型案例等制度的,扣1 分;区县政府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和领导干部听取典型案例等制度的材料4未按规定使用北京市行政复议信息管理系统的,扣 1 分;市政府法制办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5未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每件扣 0.

29、5 分;区县政府受理行政复议记录及市政府法制办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6违 反法定程序、期限和要求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每件扣 0.5 分;同上7行政复议文书制作不规范、内容不全或者归档不及时的,每件扣 0.5分;市政府法制办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和检查发现的问题8因区县政府及其部门未正确履行职责,导致本区县政府或者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上级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每件扣 1 分;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年度内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记录(包括发生时间、单位、案由、复议结果等)和市政府法制办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9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维持或者申请人撤回申请而终止审理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发出

30、行政复议意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指出行政执法中存在过错的,每件扣 0.5分;同上10区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经诉讼被撤销的,每件扣 2 分;区县政府年度内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记录(包括发生时间、 单位、案由、复议结果等)和市法院系统提供的情况11复议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或者其他重大渎职、失职行为的,扣 3 分;市政府法制办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和检查发现的问题(6 分)- 14 -12上级行政复议决定书、建议书、监督函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的,扣3 分;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对上级行政复议决定书、建议书、监督函的履行情况记录和市政府法制办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13存在或者变相存在阻挠申请人申请复议或者打击报复申请

31、人或者其他干扰复议行为的,扣4 分。市政府法制办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和检查发现的问题1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对上级或者同级监察机关的检查、调查活动不予配合的,扣 1 分;市监察局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和检查发现的问题2拒不采纳监察建议、拒不执行或者拖延执行监察决定的,扣 2.5 分;区县政府落实监察建议、执行监察决定情况的相关文件和材料3未在规定期限内对行政投诉件作出处理和答复的,扣 0.5 分;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处理和答复行政投诉的记录(包括受理时间、当事人、投诉事由、处理经过、 结果等),以及市行政投诉中心平时掌握的情况4行政投诉件经市行政投诉中心查证属实的,扣0.5 分;市行政投诉反馈的投诉处理记录

32、(包括受理时间、当事人、投诉事由、处理经过、结果等)5区县政府工作人员发生违法违纪问题被上级机关责令查处或者上级机关直接查处的,每次扣1 分。市监察局日常工作掌握的情况市监察局(4 分)6区县政府及其部门存在违反预算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的,每项扣 0.5 分;审计决定书、审计报告、审计情况报表(二十三)加强监察和审计专门监督情况(7分)7区县政府及其部门拒不执行或者拖延执行审计决定的,扣 3 分。审计决定书、审计情况报表、被审计单位向审计机关提交的审计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市审计局(3 分)- 15 -1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有重大创新,受到国务院表彰的,加 10 分;国务院表彰的相关文件和证书

33、原件2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有重大创新,受到国务院法制办组织的全国性表彰或者受到北京市政府表彰的,每项加 5 分;国务院法制办组织的全国性表彰或者北京市政府表彰的相关文件和证书原件3依法行政工作经验被国务院相关部门作为经验推广的,每项加 4 分;国务院相关部委作为经验推广的相关文件、材料4依法行政工作经验被北京市政府作为经验推广的,每项加 3 分;北京市政府作为经验推广的相关文件、材料5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有创新,被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级主要新闻媒体作为经验专题宣传推广的,每项加 2 分;人民日报、新华社、法制日报、中央电视台等中央级主要新闻媒体作为经验专题宣传推广的稿件原件和视

34、频、音频资料八、依法行政改革创新(加分)(二十四)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受到上级政府或者部门表彰、推广和被新闻媒体宣传情况(视情加 1-10分)6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有创新,被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等市级主要新闻媒体作为经验宣传推广的,每项加 1 分。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等市级主要新闻媒体作为经验宣传推广的稿件原件和视频、音频资料市依法行政办(10 分)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九、行政问责(倒扣分)(二十五)行政问责情况(视情倒扣 5-10 分)1辖 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区县政府及所属行政机关发生严重不依法行政行为,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其决策和文件被市政府撤销或者责令撤销的,每项减 5

35、分,构成行政问责情形的,减 10 分,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市安监局等部门对发生事故的调查结论,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日常掌握的情况市政府法制办备 注1、考核指标及扣分标准每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和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重点适当进行调整,引 导各区县政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转变职能、提高效率。2、考核指标中的每项指标扣分、加分之和不能超过本项指 标的总分值。如:(二十二)项全部扣分之和不能超过 6 分;(二十四)项全部加分之和不能超过 10 分,- 16 -并且加分情形不重复计算。主 题 词 : 依 法 行 政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通 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 年 8 月 2 日印发 共印 24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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