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共同配送,目前学术界没有统一的定义。按日本运输省的定义,共同配送是指“在城市里,为了使物流合理化,在几个有定期运货需求的货主的合作下,由一个卡车运输者,使用一个运输系统的配送”。也就是指多个客户联合起来共同由一个第三方物流服务公司提供配送服务。也有专家认为,共同配送是指为提高物流效率对某一地区的用户进行配送时,由许多个配送企业联合在一起进行的配送,它是在配送中心的统一计划、统一调度下展开的。 实际上,以上两种定义描述了目前社会上存在的两类主要的共同配送模式。共同配送的内涵在于资源共享的理念下建立的企业联盟。企业间通过沟通、交流,逐步形成共识,在互信互利益的基础上,通过水平、垂直、同业、异业
2、的整合,以策略联盟、协同组合、物流共同化等合作方式共享有限的资源,从而达到物流配送的整合,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获利能力,进而提升商品流通效率,促进商业环境现代化以及整体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大量专家对冷链物流进行了深入研究。Marija 等(2005 )认为全球冷冻食品消费的快速增长得益于关税的降低、运输效率的持续提高、IT 技术以及冷链技术的发展。同时,他们认为严格的温度控制和快速反应对于食品品质非常重要。Simon 等(2007 )的研究表明,冷链在全球食品市场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加拿大政府由此对冷链物流进行了政策引导和扶持。我国著名物流专家邬跃(2005)指出,由于人们的生活习惯和消费水平的差
3、异以及我国整个物流行业的结构特点等因素,我国不能照搬国外的发展模式,要发展具有自身特点的冷链物流。汪云华(2006)指出我国食品冷链的市场化程度很低,第三方冷链物流将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恭树生、梁怀兰(2006)认为目前我国冷链物流的上游、中游和下游环节没有很好的衔接起来,区域内的农产品综合物流配送体系尚未成型,应尽快建立配送中心。韩根初(2007)强调保证冷链食品安全对策在于:食品物流体系的建立;大力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升级冷链技术设备;创新冷链物流的管理机制以及政府的扶持等。 什么是物流联盟 联盟是介于独立的企业与市场交易关系之间的一种组织形态,是企业间由于自身某些方面发展的需要而形成的相
4、对稳定的、长期的契约关系。物流联盟是以物流为合作基础的企业战略联盟,它是指两个或多个企业之间,为了实现自己物流战略目标,通过各种协议、契约而结成的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松散型网络组织。在现代物流中,是否组建物流联盟,作为企业物流战略的决策之一,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我国,物流水平还处于初级阶段,组建联盟便显得尤为重要。 物流联盟产生的原因 1、利益是物流联盟产生的最根本原因。企业之间有共享的利益是物流联盟形成的基础。物流市场及其利润空间是巨大的。在西方发达国家物流成本占 gdp 的 10%左右,而我国占 15%-20%之间,如此大的市场与我国物流产业的效率低下形成鲜明的对比,生产运输
5、企业通过物流或供应链的方式形成联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物流效率,实现物流效益的最大化。 2、大型企业为了保持其核心竞争力,通过物流联盟方式把物流外包给一个或几个第三方物流公司。如英国的 laura ashley 是一家时装和家具零售商和批发商,从 1953 年的一个家庭为基础的商业企业发展到在全球 28 个国家有 540 个专卖店的企业。从二十世纪 80 年代,laura ashley 公司开始使用联邦快递的服务来经营北美地区业务,在 90 年代初,laura ash 面临着一个物流问题:即陈旧和集中的存货系统使公司在正常的基础上很难提供充足数量的产品,laura ashley 公司的仓储和供应网
6、络会延迟送货时间,尤其在英国以外的国家。为了提升竞争地位,增加核心竞争力,laura ashley 公司决定与联邦快递(fedex)结盟,外包其关键性的物流功能,如,存货控制和全球物流配送。于是在 1992 年 3 月,公司外包其未来 10 年内的总计 2.25 亿美元的全球物流服务项目给联邦快递公司。laura ashley 公司减少了其一半的库存货物,减少了 10%-12%物流费用。补货控制在 48 小时内,提高了产品的供货质量。尤其重要的是那些”易损” 的产品现在能够更可靠,频繁和准时的配送。 3、中小企业为了提高物流服务水平,通过联盟方式解决自身能力的不足。近年来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
7、,零售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这给物流业带来了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因物流发展水平的长期落后,如物流设备、技术落后,资金不足,按行政条块划分物流区域等,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不能一下子适应新的需求,于是通过联盟的方式来解决这个矛盾。4、第四方物流为中心对物流服务的各个机构尤其是第三方物流公司进行整合,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服务能力都大大提高,解决单独靠一家企业或第三方物流机构不能完成的问题,因此产生新的联盟方式。 5、国际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使跨地区的物流企业联盟成为可能。由于信息高速公路的建成,使得世界距离大大缩短,异地物流企业利用网络也可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联盟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6、
8、我国物流企业面临跨国物流公司的竞争压力,通过物流联盟形式来应对。中国将很快加入 WTO,这给国外的投资商带来无限的商机,而具有巨大潜力的物流业当然也成了令其眼红的一块”肥肉” ,世界最大的物流公司丹麦的马士基公司正全面进军中国的物流业,并在上海建立全国配送中心便是明证。面对如此强劲的竞争对手,我国的物流企业只有结成联盟,通过各个行业和从事各环节业务的企业之间的联合,实现物流供应链全过程的有机融合,通过多家企业的共同努力来抵御国外大型物流企业的入侵,形成一个强大的力量,共进退、同荣辱,才有可能立于不败之地。物流联盟的优势 1、大企业通过物流联盟迅速开拓全球市场,如 laura ashley,正是
9、与联邦快递联盟,完成其全球物流配送,从而使业务在全球范围内展开。 2、长期供应链关系发展成为联盟形式,有助于降低企业的风险。单个企业的力量是有限的,它对一个领域的探索失败了损失会很大,如果几个企业联合起来,在不同的领域分头行动,就会减少风险。而且联盟企业在行动上也有一定协同性,因此对于突如其来的风险,能够共同分担,这样便减少了各个企业的风险,提高了抵抗风险的能力。 3、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通过物流服务提供商,结成联盟,能有效地降低物流成本(通过联盟整合,可节约成本 10- 25%) ,提高企业竞争能力。由于我国物流业存在着诸多不利因素,让这些企业进行联盟能够在物流设备、技术、信息、管理、资金
10、等各方面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减少重复劳动、降低成本,达到共同提高、逐步完善的目的,从而使物流业朝着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能力。此外,物流联盟有助于物流合作伙伴之间在交易过程中减少相关交易成本。物流合作伙伴之间经常沟通与合作,互通信息,建立起来的相互信任和承诺,减少履约风险;即使在服务过程中产生冲突,也可通过协商加以解决,从而避免无休止讨价还价,甚至提出法律诉讼产生费。 4、第三方物流公司通过联盟有利于弥补在业务范围内服务能力的不足。如联邦快递(fedex)公司发现自己在航 空运输方面存在明显的不足,于是决定把一些不是自己核心竞争力的业务外包给 fritz 公司,与 frit
11、z 公司联盟,作为它的第三方物流提供商。 目 录内 容 提 要写 作 提 纲正 文一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理 论 概 述 4( 一 )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概 念 4( 二 )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方 法 5( 三 )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意 义 5二 、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应 用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分 析 5( 一 )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计 提 模 式 不 固 定 5( 二 ) 公 允 价 值 的 获 取 6( 三 ) 固 定 资 产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的 计 量 7( 四 ) 利
12、 用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进 行 利 润 操 纵 8三 、 解 决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应 用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的 对 策 10( 一 ) 确 定 积 累 时 间 统 一 计 提 模 式 10( 二 ) 统 一 的 度 量 标 准 11( 三 ) 提 高 固 定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确 定 方 式 的 操 作 性 11( 四 ) 加 强 对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的 认 识 12( 五 ) 完 善 会 计 监 督 体 系 12参 考 文 献 15内 容 提 要在 六 大 会 计 要 素 中 , 资 产 是 最 重 要 的 会 计 要 素
13、 之 一 ,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会 计信 息 是 财 务 报 表 使 用 者 关 注 的 重 要 信 息 。 然 而 长 期 以 来 , 我 国 的 企 业 普 遍 存在 资 产 不 实 、 利 润 虚 增 的 情 况 , 从 而 使 资 产 减 值 问 题 一 度 成 为 我 国 会 计 规 范的 热 点 问 题 。 人 们 也 期 望 通 过 会 计 上 的 法 律 法 规 减 少 信 息 的 不 对 称 , 让 企 业向 广 大 投 资 者 提 供 真 实 有 效 的 信 息 。在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 资 产 减 值 是 一 个 不 可 避 免 的 现 象 ,
14、本 文 通 过 对新 旧 会 计 准 则 的 对 比 , 针 对 会 计 实 务 中 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会 计 处 理 , 分 析 资 产减 值 准 备 在 会 计 实 务 操 作 中 的 存 在 的 问 题 , 并 对 新 会 计 准 则 下 的 会 计 处 理 方法 进 行 分 析 与 评 价 , 进 而 提 出 解 决 问 题 的 方 法 , 阐 述 了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提 取 在实 务 操 作 中 面 临 的 境 况 。 从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入 手 , 对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进 行 分析 , 提 出 了 计 提 标 准 不 恰 当 , 计 提 时
15、 间 未 作 统 一 规 定 等 问 题 , 并 针 对 存 在 的问 题 提 出 了 分 析 方 法 等 对 策 。写 作 提 纲一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理 论 概 述( 一 )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概 念( 二 )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方 法( 三 )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意 义二 、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应 用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分 析( 一 )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计 提 模 式 不 固 定( 二 ) 公 允 价 值 的 获 取( 三 ) 固 定 资 产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的 计
16、 量( 四 ) 利 用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进 行 利 润 操 纵三 、 解 决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应 用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的 对 策( 一 ) 确 定 积 累 时 间 统 一 计 提 模 式( 二 ) 统 一 的 度 量 标 准( 三 ) 提 高 固 定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确 定 方 式 的 操 作 性( 四 ) 加 强 对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的 认 识( 五 ) 完 善 会 计 监 督 体 系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问 题 的 探 讨随 着 我 国 经 济 的 发 展 , 市 场 经 济 日 益 完 善 , 大 众
17、对 企 业 会 计 信 息 披 露要 求 也 逐 步 提 高 。 而 市 场 经 济 的 完 善 , 竞 争 的 加 剧 , 企 业 对 其 交 易 方 会 计信 息 要 求 也 提 高 , 国 家 为 了 宏 观 调 控 的 需 要 , 也 需 要 企 业 提 供 大 量 真 实 的 会计 信 息 。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得转 回 ”是 不 可 逆 性 的 规 定 。 按 照 财 务 会 计 的 谨 慎 性 原 则 , 预 期 不 会 带 来 经 济利 益 的 资 源 就 不 应 列 入 资 产
18、, 预 期 不 会 带 来 原 预 计 额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资 源 要 折扣 后 列 入 资 产 , 即 减 除 预 计 减 值 后 的 部 分 才 是 能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资 产 。本 文 通 过 对 我 国 会 计 准 则 中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会 计 问 题 的 研 究 , 理 论 上 提高 企 业 对 现 行 资 产 减 值 准 则 的 认 识 , 促 进 企 业 完 善 企 业 相 关 会 计 核 算 , 提 高企 业 财 务 管 理 水 平 , 对 于 完 善 我 国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会 计 准 则 提 出 建 议 , 促 进 我国 资 产 减
19、 值 准 备 准 则 完 善 。 实 践 中 , 这 一 研 究 旨 在 加 强 企 业 对 与 资 产 减 值 准备 会 计 准 则 的 认 识 , 完 善 企 业 会 计 核 算 , 提 示 相 关 部 门 就 准 则 中 不 完 善 的 地方 加 强 对 企 业 的 监 督 。 以 下 就 是 我 的 论 文 。一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理 论 概 述( 一 )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概 念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是 指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超 过 其 可 回 收 金 额 , 固 定 资 产可 收 回 金 额 是 指 其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20、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固 定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 其 中 , 处 置 费 用 包 括 与 资 产 处 置 有 关 的 法 律 费用 、 相 关 税 费 、 搬 运 费 以 及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发 生 的 直 接 费 用 等判 断 固 定 资 产 是 否 减 值 , 应 依 据 资 产 可 能 已 经 发 生 减 损 的 某 些 迹 象 , 如 果 存在 任 何 一 种 迹 象 , 企 业 应 对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正 式 估 计 。 企 业 的 固 定 资 产 可按 固 定
21、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孰 低 计 量 , 按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的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 对 于 可 收 回 金 额 须 以 相 关 技 术 、 管 理 等 部 门 的 专 业 人员 提 供 的 内 部 或 外 部 独 立 鉴 定 报 告 , 作 为 判 断 依 据 。 ( 二 )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方 法大 部 分 企 业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主 要 包 括 坏 账 准 备 、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和 存货 跌 价 准 备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22、 备 计 提 范 围 包 括 市 场 价 格 持 续 下 跌或 技 术 陈 旧 、 损 坏 、 长 期 闲 置 等 原 因 导 致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固 定 资产 。 计 提 方 法 是 按 单 项 资 产 计 提 。1、 计 提 公 式 :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可 收 回 金 额 。2、 全 额 计 提 情 况 : 长 期 闲 置 不 用 ,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不 会 再 使 用 , 且 已 无 转 让 价 值 的 固 定资 产 ; 虽 然 固 定 资 产 尚 可 使 用 , 但 使 用 后 产 生 大 量 不 合 格 的 固 定 资 产
23、 ; 已 遭 损 毁 , 以 至 于 不 再 具 有 使 用 价 值 和 转 让 价 值 的 固 定 资 产 ; 其 它 实 质 上 已 经 不 能 再 给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固 定 资 产 。需 要 注 意 的 是 , 已 经 全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固 定 资 产 , 不 再 计 提 折 旧 。( 三 )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意 义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是 指 固 定 资 产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 由 于 存 在 有 形 损 耗 和 无 形 损耗 以 及 其 他 原 因 , 导 致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24、 情 况 。 当 可 收 回 金 额低 于 帐 面 价 值 时 , 确 认 固 定 资 产 发 生 了 减 值 , 这 是 就 要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备 , 从 而 调 整 固 定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 以 使 账 面 价 值 真 实 客 观 地 反 映 实 际 价 值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使 得 企 业 的 会 计 信 息 更 加 真 实 、 制 定 的 财 务 政 策 更 加 稳 健 。而 从 信 息 的 使 用 者 角 度 出 发 , 适 时 考 虑 无 形 损 耗 , 更 精 确 计 量 了 期 末 资 产 的价 值 , 同 时 也 剔 除 了 虚 增
25、的 利 润 , 降 低 了 财 务 风 险 , 体 现 了 谨 慎 性 原 则 。 计提 减 值 准 备 是 对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的 有 益 补 充 , 它 的 实 施 也 体 现 了 实 质 重 于 形 式的 原 则 , 使 会 计 信 息 更 加 真 实 , 财 务 政 策 更 加 稳 健 。 现 在 , 企 业 固 定 资 产的 更 新 速 度 越 来 越 快 , 利 用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及 时 地 反 映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具有 很 强 的 现 实 意 义 , 的 确 有 助 于 提 高 会 计 信 息 质 量 。二 、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6、 应 用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分 析( 一 )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计 提 模 式 不 固 定固 定 资 产 在 实 际 运 用 过 程 中 可 以 发 现 , 企 业 对 各 项 资 产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的时 间 “年 度 终 了 ”较 好 掌 握 , 但 是 “定 期 ”会 计 制 度 没 有 说 明 , 这 就 给 企 业提 供 了 很 大 的 选 择 空 间 , 使 企 业 在 操 作 的 时 候 具 有 一 定 的 随 意 性 , 财 务 人 员可 以 随 意 制 定 计 提 时 间 , 造 成 虚 假 信 息 泛 滥 , 误 导 投 资 , 也 使 企
27、业 之 间 提供 的 相 关 信 息 缺 乏 了 可 比 性 。企 业 的 会 计 行 为 受 会 计 准 则 等 制 度 规 定 的 约 束 , 但 是 会 计 准 则 在 具 有统 一 性 和 规 范 指 导 作 用 的 同 时 还 兼 有 一 定 的 灵 活 性 , 给 会 计 人 员 区 别 不 同 情况 留 有 一 定 的 活 动 空 间 和 判 断 余 地 , 如 同 一 会 计 事 项 的 处 理 存 在 多 种 备 选 的会 计 方 法 或 可 由 会 计 人 员 做 出 不 同 的 判 断 。 准 则 的 灵 活 性 是 为 了 让 更 多 的企 业 从 实 际 出 发 ,
28、多 种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并 存 , 为 企 业 进 行 会 计 操 纵 提 供 了 可 乘之 机 , 企 业 可 以 根 据 自 身 利 益 的 需 要 选 择 会 计 方 法 , 操 纵 会 计 报 表 。( 二 ) 公 允 价 值 的 获 取对 于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而 言 , 公 允 价 值 的 获 取 有 难 度 , 我 国 新 会 计 准 则 中对 公 允 价 值 的 定 义 : “在 公 平 交 易 , 熟 悉 情 况 的 交 易 双 方 自 愿 的 进 行 资 产交 换 或 者 债 务 清 偿 的 金 额 。 ” 可 见 ,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属 性 反 映
29、的 是 现 值 , 其 本质 是 一 种 基 于 市 场 信 息 的 评 价 , 是 公 平 交 易 的 市 场 而 不 是 其 它 主 体 对 资 产 或负 债 价 值 的 认 定 。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属 性 的 引 入 无 疑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会 提 高 资 产 减值 会 计 信 息 的 决 策 相 关 性 , 尽 管 我 国 市 场 经 济 已 经 有 了 长 足 的 发 展 , 但 非 市场 化 的 因 素 依 然 很 多 , 与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所 依 赖 的 “成 熟 市 场 经 济 ”相距 甚 远 。 部 分 市 场 仍 然 处 于 垄 断 状 态
30、 , 竞 争 不 充 分 , 固 定 资 产 的 市 场 价 格 不能 反 映 市 场 的 公 允 性 , 我 国 目 前 的 资 产 信 息 、 价 格 市 场 不 健 全 , 不 能 定 期 、及 时 地 公 开 各 种 资 产 的 最 新 市 价 , 因 此 公 允 价 值 难 以 得 到 合 理 的 确 定 , 不同 市 场 上 所 反 映 出 来 的 市 场 信 息 存 在 一 定 的 差 异 性 , 价 格 难 以 真 正 反 映 价 值 ,准 则 对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估 计 规 定 过 于 笼 统 , 没 有 明 确 划 分 不 同 性 质 的 资 产所 使 用
31、的 计 量 属 性 , 企 业 资 产 按 照 其 经 济 利 益 的 实 现 方 式 可 以 划 分 为 两 类 ,一 类 是 待 出 售 和 处 置 或 者 持 有 的 目 的 就 是 为 了 出 售 并 且 有 公 平 市 场 价 值 的 资产 , 如 可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的 金 融 资 产 及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等 ; 另 一 类是 基 于 持 续 经 营 的 假 设 , 通 过 持 续 使 用 来 实 现 经 济 利 益 的 资 产 , 这 类 资 产 的价 值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取 决 于 企 业 的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 如 企
32、业 的 生 产 设 备 和 产 房 等固 定 资 产 , 这 类 资 产 即 使 有 公 平 的 市 场 价 格 , 但 由 于 这 类 资 产 在 正 常 经 营 条件 下 是 不 会 被 出 售 或 处 置 的 , 因 此 , 其 相 应 的 市 场 价 格 与 其 特 定 主 体 价 值 的计 量 是 无 关 的 , 其 价 值 取 决 于 其 未 来 所 能 实 现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折 现 值 。 即 同 一生 产 设 备 在 不 同 企 业 的 不 同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下 其 特 定 主 体 价 值 是 不 一 样 的 。 因此 , 如 果 笼 统 的 运 用 公 允
33、 价 值 和 现 值 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并 取 其 高者 , 不 仅 会 降 低 会 计 信 息 的 可 靠 性 , 也 会 降 低 会 计 信 息 的 相 关 性 。 在 单 个 企业 的 经 营 环 境 恶 化 和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下 降 的 条 件 下 , 企 业 固 定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可 能 会 大 于 账 面 价 值 , 账 面 价 值 可 能 大 于 现 值 , 此 时 ,从 会 计 信 息 的 可 靠 性 和 相 关 性 的 要 求 来 看 , 企 业 应 该 以 现 值 低 于 账 面
34、 价 值 的金 额 来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 这 正 是 投 资 者 决 策 所 需 要 的 会 计 信 息 。 但 是 , 按 照 准则 规 定 , 企 业 完 全 可 以 已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金 额 大 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值 为 由 不 计 提 减 值 , 而 不 对 现 值 进 行 估 计 。 而 此 时 , 以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计 量的 资 产 价 值 不 仅 没 有 真 实 的 反 映 企 业 的 经 营 状 况 , 也 损 害 了 会 计 信 息 的 预 测价 值 和 反 馈 价 值 , 所 获 得 的 信 息 本 身 可
35、能 就 是 不 完 整 的 , 增 加 了 公 允 价 值计 量 的 难 度 , 造 成 了 投 资 者 的 决 策 失 误 。 ( 三 ) 固 定 资 产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的 计 量固 定 资 产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的 计 量 难 度 较 大 , 新 准 则 规 定 : “资 产 预 计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 应 当 按 照 资 产 在 持 续 使 用 过 程 中 和 最 终 处 置 时 所 产 生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来 选 择 恰 当 的 折 现 率 对 其 进 行 折 现 后 的 金 额 加 以 确 定 。”可 见 , 未
36、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准 确 性 取 决 于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和 折 现 率 确 定 的 科 学 性和 合 理 性 。 但 是 , 对 现 金 流 量 和 折 现 率 的 确 定 很 难 把 握 。 主 要 表 现 在 :1、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预 测 具 有 很 大 不 确 定 性 。 新 准 则 规 定 : “固 定 资 产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取 得 是 需 要 企 业 管 理 层 在 合 理 和 有 依 据 的 基 础 上 对 固 定 资产 剩 余 使 用 寿 命 内 整 个 经 济 状 况 进 行 最 佳 估 计 , 其 中 预 计 的 固 定 资
37、 产 未 来 现金 流 量 应 当 包 括 : 固 定 资 产 持 续 使 用 过 程 中 预 计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如 销 售 量 ,以 及 售 价 的 预 测 ; 为 实 现 固 定 资 产 持 续 使 用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所 必 需 的预 计 现 金 流 出 ( 包 括 为 使 固 定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所 发 生 的 现 金 流 出 )如 设 备 购 置 、 厂 房 构 建 的 预 测 ;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结 束 时 ,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收 到 或者 支 付 的 净 现 金 流 量 如 处 置 收 入 、 处
38、置 费 用 公 允 价 值 的 预 测 。 而 这 些 预 测 ,一 方 面 需 要 建 立 在 一 系 列 假 设 和 估 计 的 基 础 之 上 , 另 一 方 面 需 要 企 业 的 管理 当 局 具 有 较 高 的 现 金 流 量 管 理 水 平 , 对 于 我 国 而 言 中 小 企 业 占 据 着 市 场经 营 的 主 体 , 而 中 小 企 业 的 企 业 规 模 小 、 经 营 决 策 权 高 度 集 中 , 但 凡 是 中小 企 业 , 基 本 上 都 是 一 家 一 户 自 主 经 营 , 使 资 本 追 求 利 润 的 动 力 完 全 体 现 在经 营 者 的 积 极 性
39、 上 。 由 于 经 营 者 对 千 变 万 化 的 市 场 反 应 灵 敏 , 实 行 所 有 权 与经 营 治 理 权 合 一 , 既 可 以 节 约 所 有 者 的 监 督 成 本 , 又 有 利 于 企 业 快 速 作 出 决策 。 其 次 , 中 小 企 业 员 工 人 数 较 少 , 组 织 结 构 简 单 不 会 单 设 部 门 去 管 理 现 金流 量 , 这 样 一 来 , 对 于 企 业 的 财 务 信 息 就 会 造 成 不 确 定 , 带 来 数 据 失 真 的 后果 。2、 合 理 折 现 率 的 计 量 难 度 大 。 新 准 则 规 定 : “折 现 率 是 反
40、映 当 前 市 场货 币 时 间 价 值 和 资 产 特 定 风 险 的 税 前 利 率 , 该 折 现 率 是 企 业 在 购 置 或 者 投 资资 产 时 所 要 求 的 必 要 报 酬 率 。 ”因 此 合 理 的 折 现 率 必 须 考 虑 资 金 的 时 间 价 值和 资 产 特 定 的 风 险 价 值 。 要 求 合 理 折 现 率 的 确 定 必 须 以 能 够 反 映 该 项 资 产 特定 风 险 的 市 场 利 率 为 依 据 , 如 果 该 项 市 场 利 率 难 以 取 得 , 也 可 以 采 用 替 代 利率 估 计 折 现 率 。 替 代 利 率 可 以 是 调 整
41、后 的 加 权 平 均 资 金 成 本 、 增 量 借 款 利 率或 者 其 他 相 关 借 款 利 率 。 调 整 时 需 要 考 虑 该 项 资 产 的 特 定 风 险 , 以 及 其 他 有关 货 币 风 险 和 价 格 风 险 。 这 样 一 来 折 现 率 成 了 一 个 十 分 不 稳 定 的 因 素 , 对于 企 业 而 言 , 客 观 估 计 某 项 固 定 资 产 的 特 定 风 险 有 相 当 大 的 难 度 , 不 同 的会 计 人 员 对 于 固 定 资 产 价 值 的 会 计 估 计 显 然 会 有 差 异 , 这 样 也 容 易 导 致 利 润操 纵 , 因 而 计
42、 提 是 否 真 实 合 理 不 易 确 定 。在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时 , 要 将 计 提 的 减 值 准 备 考 虑 进 去 。 这 样 做 企 业将 导 致 固 定 资 产 的 原 始 价 值 一 部 分 进 入 了 产 品 成 本 , 一 部 分 进 入 了 营 业 外 支出 , 固 定 资 产 的 原 始 价 值 应 该 是 一 个 有 机 的 整 体 , 这 样 做 不 是 强 行 将 本 来 属于 一 体 的 事 物 拆 成 了 两 部 分 , 而 对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金 额 估 计 的 大 小 将 使 营 业 费用 与 非 营 业 费 用 之 间 的 界
43、限 变 模 糊 , 进 而 影 响 到 营 业 利 润 与 非 营 业 利 润 的 计算 结 果 。 由 于 折 旧 率 和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在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和 转 回 的 各 期均 要 做 相 应 的 改 变 , 固 定 资 产 均 要 重 新 计 提 折 旧 , 不 但 计 算 烦 琐 , 而 且 容 易出 错 。( 四 ) 利 用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进 行 利 润 操 纵固 定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 公 允 价 值 等 是 企 业 确 认 和 计 量 资 产减 值 准 备 的 很 重 要 的 基 础 。
44、通 过 上 面 的 分 析 我 们 知 道 , 公 允 价 值 、 未 来 现 金流 量 、 折 现 率 等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依 赖 于 会 计 人 员 的 主 观 判 断 , 存 在 较 大 的 主 观性 , 其 结 果 会 因 人 而 异 。 尽 管 新 准 则 对 公 允 价 值 、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的 使 用进 行 了 细 化 和 规 范 , 但 是 要 企 业 真 实 地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 还 存 在 一 定 的 难度 。 利 润 操 纵 是 公 司 的 管 理 层 为 了 实 现 自 身 的 效 用 少 交 所 得 税 或 实 现 公 司的
45、 市 场 价 值 最 大 化 目 标 , 进 行 会 计 政 策 的 选 择 , 调 节 公 司 盈 余 的 行 为 固 定 资产 减 值 的 计 提 能 够 平 抑 各 年 度 间 的 利 润 波 动 , 为 踌 年 度 利 润 调 节 留 出 空 间 ,有 的 企 业 甚 至 将 视 为 操 纵 盈 亏 的 “蓄 水 池 ”。 企 业 利 用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操纵 利 润 的 表 现 形 式 通 常 有 两 种 形 式 :1、 少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增 加 企 业 利 润 。企 业 自 身 的 动 机 , 有 些 企 业 为 了 上 市 或 向 银 行
46、 贷 款 , 少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值准 备 来 增 加 企 业 利 润 , 不 能 真 实 的 反 映 资 产 价 值 , 反 映 资 产 所 带 来 的 经 济利 益 , 从 而 来 粉 饰 财 务 报 表 , 误 导 了 信 息 使 用 者 的 经 济 决 策 , 从 而 来 得 到想 要 的 结 果 。2、 多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减 少 企 业 利 润 。盈 利 的 公 司 加 速 计 提 , 一 些 企 业 往 往 趁 着 当 前 生 产 经 营 态 势 较 佳 、 利 润大 幅 增 长 的 经 营 背 景 , 大 额 加 速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47、值 准 备 , 这 样 既 能 集 中 清 算 、释 放 一 些 历 史 问 题 遗 留 下 来 的 各 种 潜 在 风 险 , 又 能 利 用 “会 计 估 计 ”而 低 估 固定 资 产 形 成 秘 密 准 备 金 , 为 以 后 的 会 计 期 间 留 下 足 够 的 “业 绩 储 备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的 计 提 直 接 影 响 企 业 利 润 的 增 减 。 有 些 企 业 人 为 地 多 提或 少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以 达 到 调 节 企 业 利 润 的 目 的 , 这 种 行 为 严 重 的影 响 了 会 计 信 息 的 真 实 可 靠 性 , 主
48、 观 随 意 性 较 大 , 留 给 企 业 很 大 的 选 择 空 间 ,计 提 标 准 以 及 比 例 的 确 定 都 可 由 企 业 自 行 根 据 情 况 确 定 , 这 在 客 观 上 也 为 企业 利 用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操 纵 利 润 提 供 了 方 便 企 业 既 可 以 “少 提 ”来掩 盖 风 险 , 虚 增 利 润 , 也 可 以 “多 提 ”减 少 利 润 , 为 来 年 增 加 利 润 做 准 备 ,从 而 达 到 一 定 的 目 的 。同 时 需 要 指 出 的 是 , 新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49、, 在 以 后会 计 期 间 不 得 转 回 , 这 使 得 企 业 想 要 利 用 转 回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调 节 利 润 的 美 梦破 灭 , 避 免 出 现 虚 列 资 产 , 少 提 减 值 而 导 致 企 业 利 润 的 虚 增 , 这 一 项 规 定大 大 减 少 了 企 业 利 用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进 行 调 节 利 润 的 空 间 。三 、 解 决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应 用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的 对 策(一 )确 定 积 累 时 间 统 一 计 提 模 式新 会 计 准 则 对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时 间 未 作 统 一 规 定 的 问 题 做 出 了 明 确的 说 明 , 并 规 定 应 当 判 断